一 “宫廷理财专家”回回人阿合马
阿合马(?—1282年),出生于中亚费纳喀戒(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西南锡尔河右岸),元代初期著名的回回宰相。中统三年(1262年),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负责财赋。至元元年(1264年),升中书平章政事。此后兼制国用使司,后又任尚书省平章政事。至元九年(1272年),为中书平章政事,达10年之久。阿合马理财的二十年正是元王朝战争频繁和统治者大兴土木之时,他采取一系列措施,使财政支出得以应付,保证了统一战争的顺利进行。
忽必烈即位之初就忙于平定“阿里不哥之乱”、“李擅之乱”,此后又发动了与北方诸王之间战争以及灭宋的统一战争,与高丽、日本等临近诸国的战争。无休止的战争耗费了元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因为制度的不完备,帝国的贵族、将领将肆意掠夺来的财物据为己有,地方官吏则中饱私囊,国家财富纷纷流入私人腰包;统治集团的豪奢而大兴土木、大修佛事的开支,贩济灾荒的开支,官僚机构日益庞杂的开支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元朝国家财政开支膨胀。所以,阿合马理财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以确保财政的收支平衡,加税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之一。
传统史家对阿合马的评价都相当负面。如《元史》就把阿合马收录于“奸臣传”里面,有“益肆贪横”、“内通货贿,外示刑威”这些话。随着研究的深入,后世对阿合马的评价也不再极端,阿合马在位期间主要掌理财政,推行专卖制度,采取了兴铁冶、铸农具等措施建立起国家的垄断体系,又以清理户口、发行钞票(时称交钞)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元初的财政收入大为增加,这是值得肯定的。
建立健全税制机构。“至元三年正月,立制国用史司”,立制国用史司是主管全国财政的专门机构,阿合马以平章政事兼领使职。至元十二年(1275年),“立都转运司,量增旧额,选廉干官分理其事”(147)。
扩大纳税对象,规范纳税标准。阿合马首先奏括天下户口,以此防止隐漏脱逃。其次将以前豁免纳税的人户也增加到了纳税对象范围之内,“均赋诸色僧道军匠等户”和“凡在京权势之家为商贾,及以官银卖买之人,并令赴务输税”,至元七年制定了三十分取一的税制,使纳税标准规范化和制度化。
实行盐铁茶专卖。中统四年(1263年)正月,阿合马提出盐业由国家专卖,不准走私。至元元年(1264年)7月,根据阿合马的建议,“益解州盐课,均赋诸色僧道军匠等户。其太原小盐,听从民便”(148)。“榷民铁铸为农器,厚其直以配民”(149)。即收购农民家中的废铁,经过加工成新的农器再“厚其直”配卖给交铁的农民。从废铁变为农器,废铁的价值发生了变化,在客观上,也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
以元钞取代交钞。忽必烈继位后,所颁定的中统交钞是以丝为本,交钞二两合银一两(银五十两为一锭)。1261年底,发行中统元宝钞,分为十等,以钱为准,一千文钱(一贯)相当于一两交钞。南宋灭亡后,元朝用中统钞倒换南宋的会子、交子,使币制达到统一。1273年以前,中统钞发行量相当有节制,每年不过十万锭。阿合马大权在握后,为了敛财,滥发钞币,自1276年开始,中统钞的币量每年都是大几十万锭,最高达一百九十万锭,如此,势必造成“物重钞轻”,最终“公私俱弊”,使元朝经济产生了严重的混乱。
问题是,元代社会经济仍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只能是想方设法向农民、小手工业者强取豪夺。阿合马的所作所为,是为统治集团效劳的,由于统治者的财政需求,不断地刺激和驱使着阿合马为之筹措,有时增加人民的负担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统治者和人民之间突出的矛盾,也是阿合马被有些学者称为“宫廷理财专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