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票据贴现业务核算

一、票据贴现的概念

票据贴现是指借款人将未到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即银行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对银行而言,票据贴现是一项放款业务;对贴现申请人而言,相当于是以贴付利息的方式,换取提前使用未到期票据的资金。

票据贴现后,票据的所有权就属于银行,实现了债券从借款人到银行的转移。贴现票据到期后,办理贴现业务的银行凭票向票据承兑人收取款项。

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科目设置

设置“贴现资产”科目(属于资产类),核算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银行买入的即期外币票据,也通过“贴现资产”科目核算。“贴现资产”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银行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贴现资产”(面值)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贴现资产”(面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贴现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

三、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一)受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持票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到开户行申请贴现时,应填制一式五联的贴现凭证,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信贷部门。贴现凭证各联的用途分别是:第一联作贴现借方凭证,第二联作持票人账户贷方凭证,第三联作贴现利息贷方凭证,第四联给持票人作收账通知,第五联为到期卡。

银行信贷部门根据信贷管理办法及结算规定进行贴现审查后,填写“××汇票贴现审批书”,提出审查意见,按照贷款审批权限,报经相关部门审批。银行贷款决策部门审核同意后,应在“××汇票贴现审批书”上签署决策意见,并在贴现凭证的“银行审核”栏签注“同意”字样并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后,送交银行会计部门。

银行会计部门接到贴现凭证及商业汇票后,按照规定的贴现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并予以扣收。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将按规定贴现率计算出来的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填在贴现凭证有关栏内,办理转账手续。

贴现的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同时,按汇票金额登记表外科目:

收入:贴现票据。

资产负债表日,将利息调整转入利息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例3-9】甲银行于2018年3月22日收到开户单位J公司持3月10日签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来行申请贴现,票据到期值为500000元,签发单位为本市I公司,I公司的开户行为乙银行,汇票到期日为6月10日。经甲银行审查同意,当天办理贴现手续,假定贴现率为4.5%。甲银行账务处理如下:

贴现利息=500000×80×4.5%÷360=5000(元)

实付贴现金额=500000-5000=495000(元)

3月份贴现利息收入=5000×10÷80=625(元)

4月份利息收入=5000×30÷80=1875(元)

5月份利息收入=5000×31÷80=1937.5(元)

6月份利息收入=5000×9÷80=562.5(元)

会计分录可参照3月份,此处略。

(二)贴现票据到期的核算

贴现银行应经常查看已贴现汇票的到期情况。对于已到期的贴现汇票,应及时收回票款。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到期收回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的收回是通过委托收款方式进行的。贴现银行作为收款人,应于汇票到期前,以汇票作为收款依据,提前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当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划回的票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如果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委托收款凭证、汇票和拒付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对于贴现申请人在本行开户的,可以从贴现申请人账户收取。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存款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若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则不足部分转作逾期贷款,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存款户

逾期贷款——贴现申请人贷款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

【例3-10】承【例3-9】,汇票到期前,甲银行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寄给乙银行通知I公司承付票款。

(1)I公司有款支付,乙银行划出票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甲银行收到票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I公司无款支付,乙银行将委托凭证等退回给甲银行,甲银行向J公司收取票款时,甲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 J公司有款支付票款时,甲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② J公司无款支付票款时,甲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③J公司存款余额为250000元,差额为250000元时,甲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到期收回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付款人开户银行,信用可靠,不会发生退票情况。贴现银行在汇票到期前,以自己为收款人,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对方银行收取贴现款。等收到对方银行的联行报单及划回的款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

贷: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例3-11】2018年1月31日,甲银行为其客户I公司办理票据贴现。I公司申请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万元,6个月后到期。甲银行办妥贴现业务,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I公司账户。2018年7月31日贴现到期,甲银行收到票款100万元。假设月贴现率为1.4‰,甲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2018年1月31日办理贴现时。

贴现利息=1000000×6×1.4‰=8400(元)

实付贴现金额=1000000-8400=991600(元)

编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2)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当期贴现利息收入并办理转账。

(3)2018年7月31日,贴现到期收回时。

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