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只是IP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用这句古诗来形容当下IP概念的火爆,可谓十分贴切。放在如今的语境中,IP一词在原有含义(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上已经多了很多附加释义,更多的是指适合二次或多次改编、开发的原作,新开发的版本多运用在影视、游戏和动漫领域,都活跃在互联网平台。
IP概念的引爆,虽然主要是在互联网内容生产领域,如网剧、游戏、直播等平台,但我们在研究IP概念的过程中可以发现,IP是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概念。其兴起不仅仅局限于IP经济、IP产业,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具有经济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历史属性乃至生物属性,其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远远超越了原有含义的范畴。据《媒介》杂志报道:“国内最早出现IP这个词是在2013年的游戏领域,指影视改编游戏,它进入影视产业,和互联网公司布局内容产业,推行泛娱乐生态圈战略直接相关。”
通过百度指数,搜索包含关键词“IP”的新闻头条,追溯如今其所指最早出现的新闻,大概是2013年1月21日来自腾讯游戏的一篇题为《腾讯游戏重塑动漫产业链,动漫IP跨界开发》的新闻。2014年,有关手游、动漫方面的新闻里开始大量出现IP一词,随后整个影视产业、娱乐产业掀起了IP风潮。2015年被称为IP元年,IP已经成为娱乐圈、文化圈、投资圈经常提及的高频热词。
前互联网时代,尽管IP存在,但是人们意识不到它的存在。因为在传统的商业模式里,购物场景是确定的,产品都是可见的,消费在可控的时间和空间内发生。
进入互联网时代,产品的数字化(虚拟化)和渠道的去中心化,引发了整个商业模式的颠覆,于是就有了IP的概念,这是一个典型的事物出现在定义之前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