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构建的思考

邱建钢1 彭宇丹2 曾荟霖2(1.成都体育学院艺术系;2.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摘要:本文以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构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针对我国啦啦操赛事发展现状,从理论和实践方面系统地对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的构建进行研究,提出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啦啦操“五级”赛事体系的设想。

关键词:啦啦操;赛事体系;构建;思考

一、前言

现代啦啦操运动诞生于美国,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早期啦啦操的演变、进化、成型及发展都是在美国文化的孕育下完成。到20世纪70年代末,啦啦操赛事成为啦啦操运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闪光点。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建立了统一的赛事标准,并大力开展各级校园间的啦啦操比赛,当时美国大约有72个全国性和区域性啦啦操赛事,赛事已成为啦啦操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9年起,国际啦啦操联合会(ICU)每年举行世界啦啦操锦标赛,标志着啦啦操正式成为世界性竞技运动项目。此后,多元化的啦啦操赛事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并随着电视媒体的传播及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创新,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极大地促进了啦啦操运动的发展。

体育赛事是运动项目的推动器。赛事体系决定了该项目的发展情况。能否实现以赛促普及,是当前啦啦操赛事研究者、组织者和参与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纵观我国现行啦啦操赛事组织现状,还存在诸多包括国情、教育、人力、财力、安全等的制约因素。我们不难看出,现行啦啦操赛事体系仍然是依附于竞技体育赛事体系模式构建而成,用纯粹的竞技体育赛事体系模式难以推动一项校园大众体育文化。随着终身体育思想的确立及全民健身计划、阳光体育工程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学校体育教育正向多功能、多元化方向发展。在校园文化背景下,根据啦啦操项目自身发展的需要,构建一个学校区域式的啦啦操赛事体系,形成良好的项目发展基础,同时提升赛事品质,使啦啦操项目文化和校园文化紧密融合,对促进啦啦操项目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本文试图从我国啦啦操赛事的发展现状研究入手,力求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啦啦操“五级”赛事体系。

二、我国啦啦操赛事发展现状分析

(一)我国啦啦操赛事发展情况

2000年的全国体育院校大学生风采大赛中,啦啦操成为健美操比赛的替代项目,标志着我国啦啦操项目的正式开展。2001年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率先在广州举办了中国第一届全国啦啦操比赛,同样也是我国啦啦操项目赛事的里程碑。从2001年到2008年,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一直致力于我国啦啦操运动的发展,每年一届的中国学生啦啦操锦标赛为推动项目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啦啦操运动的不断开展和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进行,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开始关注啦啦操项目,并举办了第一届全国啦啦操锦标赛、冠军赛,同时把啦啦操列入2010年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技巧比赛项目,2011年又建立了全国啦啦操联赛制,赛事体系的建设对项目的普及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从2006年至今举办的每年一届的世界啦啦操比赛中国区选拔赛,对我国啦啦操运动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审定了全国第一套啦啦操规定套路,对项目的规范推广和迅速扩大参与人群,以及项目的宣传、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从我国现行啦啦操赛事构建情况来看,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相关协会组织的啦啦操赛事在竞赛规则、评分方向、难度级别的界定上还存在一些区别,赛事的区分度和层次不明显,赛事体系不健全,给参赛单位在选择赛事上造成不便,不利于我国啦啦操项目的整体推进。因此,建构符合我国特色的啦啦操赛事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啦啦操竞赛规则建设现状

竞赛规则作为竞赛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运动项目发展方向,是保障运动竞赛规范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国啦啦操运动竞赛存在两种规则,一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两操分会(CSARA)制定的《国际全明星啦啦队竞赛评分规则(2006—2009年)》,二是中国啦啦操分会(CCA)制定的《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两种规则适用于教育行业和全国性啦啦操竞赛,其内容主要在啦啦操相关定义、项目分类、竞赛分组、难度级别及分值等方面有不同侧重。规则的不统一,造成啦啦操教练员、运动员对项目的理解存在误差,导致他们在竞赛、训练中的不便,不利于我国啦啦操竞赛体系化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啦啦操竞赛与国际接轨。

三、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构建面临的问题

(一)经费问题

要参赛,经费是首要问题。通过调查,笔者发现约20%的赛事经费由学校资助;65%的赛事经费由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因此,能否参赛取决于学校的财政能力,这是制约队伍参赛的核心因素。根据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发现约88%的队伍一年只能参加1~2次省级以上啦啦操赛事。我国现行啦啦操赛事体系要求参赛队伍从区域赛、分区赛,到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等层层选拔,参赛队伍需要辗转多个城市进行比赛,由于赛事经费有限,有的参赛队伍不得不放弃高层次的参赛机会。

(二)时间问题

我国现行啦啦操赛事时间往往变动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较大,缺乏固定性,导致队伍难以根据赛事提前进行有计划的训练。在美国,一年的赛事计划时间都是固定的,教练员年初就会根据选择的赛事有计划地安排训练,学校和学生的时间协调也更有利。我国啦啦操赛事参赛的主体是学生,由于队员们学校考试时间、放假时间以及个人返家时间等不同,一些优秀队伍无法顺利参赛。

(三)安全问题

在美国,啦啦操赛事的安全准则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要求每个队员购买相关保险后才能参与训练和比赛。安全是赛事主办方、参赛单位、参赛者必须考虑的第一要素。由于啦啦操项目参赛队伍路途安全、赛场安全、比赛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如何规避和降低可能出现的风险,是摆在赛事主办方、参赛单位、参赛者面前的问题。

(四)教育问题

啦啦操运动的主要受众群体来源于学校。学校属于教育部门管理,主要以教育部门规定的目标去完成教学任务。不同阶段的学生有不同的学习任务和体育锻炼考核标准。同时,学生的主要任务在于文化课的学习,家长、学校和社会也首先注重学生与升学和就业挂钩的文化成绩。所以在学校开展啦啦操运动甚至举办赛事相对困难。

(五)管理问题

我国啦啦操赛事起步较晚,现行啦啦操赛事的主办机构在管理上存在不足,尚未形成有效合作。啦啦操赛事相关管理机构和管理流程还不够成熟。此外,在啦啦操运动开展情况较差的地区,相关宣传较缺乏,教师获得啦啦操培训的机会较少。这导致全国啦啦操运动区域发展不均衡,影响了我国啦啦操运动的全面推广与普及工作。

四、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构建的思考

(一)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的构建原则

构建啦啦操赛事体系应遵循普及性原则、拓宽性原则、最优化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把推广普及作为构建啦啦操赛事体系最重要的目标。要在竞技中注入精神情感和体育文化内涵,拓宽竞技体育的外延,让更广泛的群体有展示自身的体育意识和积极性,使他们的身体、情感、意志在赛场上得到锻炼和体验。根据啦啦操项目的特征构建的竞赛体系,最能激发参与者的兴趣,最有利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最能促进体育文化的传播,以及竞赛组织方式在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等有限的情况下,实现赛事效应的最大化。在啦啦操赛事组织中,要发挥教练员的主导作用,让学生主动参与其中,享受比赛带来的乐趣,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以普及啦啦操为基础,着眼于新世纪体育运动的发展趋势,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和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需要,来构建科学、合理的赛事体系。

(二)我国啦啦操“五级”赛事体系的构建

1.第一级:啦啦操赛事基础级——以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区等为基础单位的赛事

啦啦操赛事是一种在特定氛围里进行的体育文化传播,它以群体为主体,通常体现一种团队精神、单位文化、人文理念和追求目标。啦啦操赛事活动可激发人们对啦啦操运动的兴趣,使人们强化体育意识,树立终身体育观念。构建一个以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区等为基础单位的赛事,特别是在校园里广泛开展班与班之间、年级与年级之间、校与校之间的啦啦操比赛,不仅让最广泛的人群能够直接参与锻炼和展示,让项目文化得到最广泛的传播;同时,让校园文化、学校精神、办学理念和啦啦操项目文化有机结合,既丰富了校园体育文化形式,又促进了校园文化建设,有效地推动了全民健身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一条龙啦啦操人才培养模式,在扩大啦啦操队伍的基础上,培养和选拔更多的优秀人才。

2.第二级:啦啦操赛事发展级——地域性赛事

啦啦操运动开展越好的国家,其啦啦操协会组织也越多。啦啦操协会以推广项目、培训技术、培养教练和裁判、组织比赛为主要职能。在美国,本土赛事的开展是以州为单位,美国各个州都有不同的相关协会组织啦啦操赛事,参赛者可以任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比赛,这些赛事每年吸引50多万的爱好者参加。大力推行并构建地域性赛事,这样既提高了赛事级别,又有利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同时还给大多数优秀队伍提供了平台。特别是那些发展滞后的区域也通过赛事的举办,加强了啦啦操队伍建设,提高了技术水平,缩短与全国高水平队伍间的差距。

3.第三级:啦啦操赛事拓展级——通过通信评审方式构建的开放性赛事

在美国,很早以前就采用通信评审的方式举行赛事,参赛队伍不必集中比赛,而是由参赛队将比赛套路成品以通信形式传递给赛事组织者,裁判委员会经过对视频的评审选出优秀队,最后再邀请入围运动队到现场比赛。虽然不少专家认为,这种赛事形式缺少现场赛事的竞争气氛,但这是最容易实现的赛事方式之一。

通过通信评审方式构建的赛事,为每支参赛队搭建了一个公平、开放的赛事平台,每支队伍在同等条件下,将自己最完美的比赛套路表现出来,裁判在同等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分尺度下对录像套路进行客观评判,实现了体育赛事培养公平意识的心理目标;同时,让更多的队员在参与录像的过程中既了解了比赛目的,又享受了比赛带来的快感,从而提高了运动员的参赛积极性。

4.第四级:啦啦操赛事提高级——全国性赛事

我国现行的全国性赛事主要是三大赛事:全国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但三大赛事相互间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赛事机制,三大赛事的定位、关系和赛事目标的区分度也不够明确。联赛应该以分区赛的方式扩大赛事的参与面,形成赛事的规模,其赛事目标应是为锦标赛选拔优秀参赛队伍。锦标赛的赛事目标是为冠军赛选拔优秀参赛队伍。因此,赛事目标、定位不明确,造成参赛队伍参赛目的模糊,不利于赛事机制的科学发展,也不利于优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赛事的含金量受到质疑,对项目的赛事规范发展必然产生消极影响。

5.第五级:啦啦操赛事品牌级——通过世界性选拔赛构建的品牌赛事

我国啦啦操赛事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在竞赛模式、赛事体系、竞赛机制、赛事管理、赛事运行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我国啦啦操要在借鉴国际啦啦操推广体系、训练体系、赛事体系、运行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构建科学、可持续发展的赛事体系。同时,我国啦啦操相关组织要与国际啦啦操相关组织广泛交流,要利用世界性啦啦操赛事中国选拔赛构建一个品牌级赛事平台,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善赛事模式,吸引世界各国啦啦队参赛,最终将其打造为中国啦啦操国际品牌赛事。

构建啦啦操“五级”赛事的目的是要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体系。赛事级别之间是一个互存、互补的关系。赛事级别层次递进,又相互关联。发展级是基础级的提高,也是赛事的一个延续;拓展级不仅对发展级起到了扩大参赛面和规模的效果,也为提高级尤其是全国联赛起到了扩充作用;提高级是造就品牌级赛事的基础和保障。每一级赛事都能得到双管齐下的保障机制,共同形成一个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并可持续发展的赛事体系,为推动我国啦啦操项目更快、更好地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五、结论

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的构建,应遵循普及性原则、拓宽性原则、最优化原则、科学性原则。

我国啦啦操赛事体系构建要充分考虑经费、时间、安全、教育、管理等因素,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持续性,从而实现以赛促普及,充分发挥其项目发展的杠杆作用。

我国应构建啦啦操“五级”赛事体系,建立和夯实赛事的基础级、发展级和拓展级,打造提高级,创建品牌级赛事,真正形成我国赛事的完整体系。

啦啦操“五级”赛事之间是一个互存、互补的关系,各赛事级别层次递进,又相互关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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