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读者

《道德情操论》第一版是在1759年初问世的。很久以来,我一直都想要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学说的许多例证作些修改。但是,生活中必然发生的各种事情使我无法分身,并在此前一直妨碍我对这一著作进行仔细认真、专心致志的修订。在新的版本中,读者将在第一卷第三篇的最后一章以及第三卷第四篇的第1章中,看到我已经作出的重要改动。新版中的第六卷完全是新写的。我把大部分关于斯多葛哲学的论述集中在第七卷中,而在以前各版中,它们散见于此书的不同部分。而且,我还尽力更充分地解释、更清晰地分析该著名流派的某些学说。在同一卷的第四篇即最后一篇中,我同时还谈到了对责任和诚实准则的几点看法。此外,在该书的其他部分中,也有少量无足轻重的其他改动和修正。

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和政体的一般原理,以及它们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的社会时期所经历过的不同变革;不仅涉及司法的变革,而且还涉及警政、税收、军备以及其他任何法律对象的变革。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至少在警政、税收和军备问题上,我已经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尚未完成的是我长期以来所计划的有关法学理论的部分,无法完成的原因与一直阻碍我修订《道德情操论》的原因相同。我承认,虽然我年事已高,很难指望如愿以偿地完成这项大业,但我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计划,而且希望以尽我所能的责任感继续完成它。因此,我把三十多年前写的认为自己毫无疑问能够完成这个计划的这段话未加改动地保留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