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索与研究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
- 519字
- 2020-06-25 05:51:26
第二节 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界定
当前国有企业股权和层级结构较为复杂,为了简化问题,实现高质量的有限目标,本课题对研究对象进行如下界定:在层级上,聚焦中央企业的顶层架构;在股权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仅以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为研究对象。我们相信,尽管这样界定研究对象不能够涵盖全部的国有企业,但已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得出的研究结论也具有较宽的适用性。
二、研究立场与方法
任何政策研究都是带有立场性的。公司治理,或称之为“法人治理结构”,它本身就是一套不同利益者聚集在一起形成公司企业并努力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制度体系,更难以避免“立场问题”。开宗明义,本研究以“人民利益”为立场,这是因为国有企业属于全国人民。除此立场,任何其他的立场、私利或部门利益都是不可取也是不能取的。
本课题研究坚持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将其作为科学精神的精髓;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善于借鉴先进的人类文明成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勇于开辟中国特色理论。本课题研究方法主要体现在交替运用历史的视角与横向比较的视角,通过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深度访谈法等技术方法,得出研究结论,使其更具有普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