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环境设计:思维、设计与制图
- 胡海燕 逯海勇编著
- 701字
- 2020-08-28 05:30:47
1.1.5 建筑设计与环境设计的相互关系
长期以来,建筑设计中的突出问题便是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即建筑功能同环境艺术之间的关系。由于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大都表现为其在受刺激后的心理活动与外在表现以及活动空间状态的转移,因此,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表现为相辅相成,同时也是相互制约的,即建筑设计既需要满足空间使用和美观的需求,又需要在外部的构造方面同周边的环境与城市的文脉和整体风格相互协调。
从大的环境来看,建筑仅仅是环境的一个部分,建筑美从整体上说是服从于周围环境的。建筑作为稳定的不可移动的具体形象,总是要借助于周围环境恰当而和谐的布局才能获得完美的造型表现。只有在充分理解建筑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情况下,才能设计出建筑与环境协调统一、可持续的作品。
1.1.5.1 建筑应与环境相融合
环境和建筑二者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融合的。在设计过程中必须重视建筑和环境本体的匹配性、融合性,环境和建筑的完美融合,使建筑和环境融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从而使两者在风格、文化、形式上达到高度一致。
1.1.5.2 建筑应与环境相协调
建筑以其所处的不同环境为基础进行设计,而环境同时也依据建筑风格的不断演变,动态地反映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所以说,在建筑与环境的关系之间,人们所追求的协调并不是单方面的体现在表面形式的相同或相似,而是更在于二者之间的相互结合。
1.1.5.3 建筑与环境互为动力
马克思认为,人们的意识最初来源于对周围可感知环境的一种感觉,是对自身以外的其他人、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自我感觉。从人们开始有意识地改变环境起,它们之间的关系就已经从最初的同一性关系向对象性关系转变。建筑环境设计无外乎也需要遵循这种主观意识发展的规律,经历从自发到自觉的演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