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9月17日正式发布了《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GB/T 36699—2018),该标准是锅炉行业第一部关于燃烧器的产品标准,将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其作为《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1)的协调标准,在充分整合原《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和《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定了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的分类与型号编制、组成与基本配置、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设计与制造、检验、试验与检测、技术文件与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安装、调试与使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的实施,为锅炉制造单位选配适合锅炉特性的燃烧器提供了技术支持,为锅炉安全、高效和环保运行提供保障。

《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的制定遵循了以下原则:

(1)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节能和环保排放的要求;

(2)满足燃料多样性要求;

(3)适应当前锅炉燃烧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采纳新技术,并为新技术和新方法预留发展空间;

(4)在适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标准的先进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

本书编写人员由参加该标准编制的人员组成。编写组将该标准的条款进行了逐条解释,形成本释义,为标准的使用者正确理解,避免产生歧义提供帮助,希望对该标准的宣贯和实施也有益处。

《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发布后,为及时宣贯需要,编写组抓紧时间完成本释义,本释义内容是编写组对本标准的理解,不属于官方解释,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由于时间仓促,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