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学史研究》文选:史学理论卷
- 董立河主编
- 3293字
- 2020-06-26 04:23:23
三、“三代”“三统”与一统
孔子所创立的先秦儒家对于“三代”的反思,为中国文化开拓出了自己独特的传统,即历史理性成为中国人一向最倾注关怀与致力思考的问题。先秦儒家对于“三代”的反思,到汉代《春秋》公羊学家手里就演化为“三统”说,从而对历史与史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儒门七十子后学中有名公羊高者传《春秋》之学,累世口耳受授,至汉景帝时著于竹帛,是为《公羊传》。《春秋》隐公元年书“春王正月”。《公羊传》注云:“王者何?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这就是说,此处所说的正月是周代王朝所定的正月,即周文王所定的正月。同年《左传》云:“王周正月。”所指正是同一个意思。周王所颁发的历法,理应在各个诸侯国中一例遵用,这就是一统的标志。在《春秋》里,如果春季正月未记事,记事从二月起,就书“王二月”;记事从三月起,就书“王三月”。只有正、二、三三个月前冠“王”字,其余只记第几月而已。为什么只有前三个月可以冠“王”字呢?汉代《春秋》公羊学家的解释是,这三个月都曾被三代王者采用为一年之首月,按照他们的说法,就是三代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三正”。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说:“三正以黑统初。正日月朔于营室,斗建寅。天统气始通化物,物见萌达,其色黑……具存二王之后也。亲赤统,故日分平明,平明朝正。正白统奈何?曰:正白统者,历正日月朔于虚,斗建丑。天统气始蜕化物,物始牙,其色白……具存二王之后也。亲黑统,故日分鸣晨,鸣晨朝正。正赤统奈何?正赤统者,历正日月朔于牵牛,斗建子。天统气始施化物,物始动,其色赤……具存二王之后也。亲白统,故日分夜半,夜半朝正。”(《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这就是说,三正或三统之中的第一个,即夏代所建之黑统,以斗建在寅之月为正月。这个月就是现在农历岁首之月,也是立春节气通常所在之月。相传夏代就采用此月为岁首,故又称夏历。在《左传》里,晋国记事颇有用此历记事者,晋国为夏之故地,看来用夏历的传统在春秋时期尚未遗忘。孔子亦曾主张“行夏之时”(《论语·卫灵公》)。为什么呢?因为夏历合天,立春节气以后,正好一年农作开始。董仲舒以此为黑统,乃附会此月植物刚从地下冒头,它的颜色是黑的。商代所建为白统,岁首在建丑之月,即夏历之十二月。策仲舒以此为白统,乃附会此月植物在地下生芽,它的颜色是白的。周代所建为赤统,岁首在建子之月,即夏历十一月,亦即冬至所在之月。冬至在一年中为从白昼最短之日之终结,也是白昼逐渐变长之开始,以此作为新年之首月,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董仲舒以此为赤统,乃附会此月植物种子在地下刚刚萌动,它的颜色是赤色的。夏商周三代王朝把岁首分别定在从冬至到立春的三个月份里,因此这三个月都曾为王者的正月。“三代”中的每一代都只能以某一个月为岁首,如周以建子之月为岁首,但是仍在建丑之月、建寅之月之前冠以“王”字,那是为了“具存二王之后”。
汉代《春秋》公羊学是在大一统局面形成以后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先秦儒家关于“三代”反思成果的发展。其中有天人合一的神秘、附会的成分,但是也有对于历史的理性思维的有意义的进展。这种进展基本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具体的“三代”演化为“三代”周期。按照董仲舒《三代改制质文》的说法,我们一般所说的夏、商、周三代,只是周代时“存二王之后”(即存夏、商之后,亲商故夏)的结果。如果上推到商代,那么商存虞(舜)、夏二代之后(即存虞、夏之后,亲夏故虞),就形成虞、夏、商这样的“三代”;再上推至夏代,夏存唐(尧)、虞(舜)二代之后(即存唐、虞之后,亲虞故唐),就形成唐、虞、夏这样的“三代”。以上是说上推,既可上推,也就可以下推。如果由夏代下推至商,那么商只能存虞、夏二代之后,于是唐就被绌入“五帝”之列;再下推至周代,周只能存夏、商二代之后,于是虞就被绌入“五帝”之列。我们在《史记·五帝本纪》里所看到的就是周代的五帝。那么,周代以后呢?按照董仲舒的说法,那就要“绌夏,亲周,故宋(商之后)”,“王鲁”。夏又被绌入五帝之列。五帝的数额以五为限。所以,随着时代推移,当一朝被新列入的时候,原来五帝中最早的一帝,就又被绌为九皇之列。九皇之数限于九,随着后来者的补入,最先的九皇就被绌为民。“三代”、“五帝”、“九皇”之数不变,可是其构成份子却不断除旧布新。
这一切推论都难以得到历史的证实,但是它反映了一种新的历史认识的眼界。“三代”、“五帝”、“九皇”的框架没有构成历史的循环论,而是提供了一种历史按照周期螺旋式进展的思维模式。
第二,以历史为断与续、变与常之统一。“三代”之间本为后代打断前代的断裂,可是一旦有了“存二王之后”,其间就又有了连续。为什么会有“存二王之后”的观念呢?这可以从两方面来作解释。其一是,三代之世本为小邦林立时期,一个小邦可以一变而为天子,而其失去天子地位以后,作为邦仍然继续存在。这就使“存二王之后”有了存在的可能。其二是,夏、商、周三代之间的确有很大的文化继承性。如果说夏商之间尚材料不足,那么商周之间的情况就十分清楚。不仅《尚书》《诗经》的材料足以为证,近年先周文化之考古发现成果(周原甲骨文材料等)更足以作为证明。周人认识到,不充分继承夏、商两代的遗产,就不能成就自己的事业。这一点,周公在多篇《尚书》(如《无逸》等)里皆有明白的宣示。这也就在文化上有了“存二王之后”的必要。既有可能,又有必要,因此三代之间的兼有断裂与连续的历史贯通性就具备了现实性。中国文化中重历史通变的传统由此开始。
首先发挥这一历史通变观念的是司马迁的《史记》。司马迁在《史记·高祖本纪》赞语中说:“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并提出“承敝易变,使人不倦”的思想。这些应该说是孔子的“三代”之间既有因循又有损益、从而百世可知的思想的具体发展。
黑格尔(1770—1831)曾说,中国是一种“持久、稳定——可以称为仅仅属于空间的国家——成为非历史的历史(unhistorical History)”。这只能说是一种因不知中国历史而生的历史误解或曲解。
第三,一多兼容的统一历史观念的奠基。“三代”观念不仅提供了时间连续上的纵向思考,而且还提出了空间中的一多兼容的横向思考。
“三代”观念的一个存在前提就是“存二王之后”。没有“存二王之后”,就没有“五帝”“九皇”等等,也就是没有了多。那样的一统就不是含多之一,而一切真正富有生命力的统一都应该是有机的包含多样性的统一。黑格尔在以中国与波斯作比较时说,中国的统一是一种“抽象的(abstract)统一”。这说明他的说法是由于对中国历史无知而生的误解或曲解。
何谓“存二王之后”呢?董仲舒说:“下存二王之后以大国,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客而朝。”这就是说,对于先朝后裔给予主客关系的礼遇,并使其在本身原有的大国范围之内实行其固有的典章制度。这就是存其多,以历史的态度尊重历史上的事实。当然,“三代”“三正”“三统”的存在,不仅没有消除了一统,而且使一统具备了历史的合理性。在中国古代的观念里,天只有一个,从而天子(天之元子即长子)在同一时间里也只能有一个。尽管曾经有过三个月(建子、丑、寅)在不同历史时期作过正月(其实秦以夏历十月即建亥之月为岁首,这是第四个正月,然不被三统说视为正统),但是在同一个历史时期里,只能有一个正月。夏、商两代的正月,在周王朝的范围内,只能作为“王二月”与“王三月”,尽管夏商之后在他们各自的邦国之内仍然可以使用自己的历法与纪元。
在“三代”“三统”的观念体系里,每一个作为共主的王朝的统一都是含多之一,它们不具有绝对性,不是什么“万世一系”的帝国。尽管秦始皇曾有此梦想,但也只是一场梦想而已。所以,尽管每一个王朝的统一只是历史的,而在中国国家发展之长流中,统一性理想本身却因此而成为恒常的。
中国文明发展历史的连续性与统一性,在世界历史中堪称无匹。其中原因自然值得深入探求。“三代”观念的反思,看来似乎太遥远而与今日无关。其实,这一反思恰恰是与中国文明发展历史的连续性与统一性密切相关的。
(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