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幽暗之地》出版时并未得到“一鸣惊人”的待遇。诺贝尔奖评委会在2003年的授奖词里给予它很高的评价:

《幽暗之地》初次展露了善于移情的艺术才能,这种才能使他一再深入到异质文化中间,一再进入那些令人憎厌的人物的内心深处。小说描写越南战争期间一个为美国政府服务的人物,挖空心思要发明一套攻无不克的心理战系统,与此同时他个人生活却糟糕透顶。此人的奇思异想与一份十八世纪布尔人在非洲腹地的探险报告并列而述,展示了两种不同的遁世方式。一者是智力的夸张和心理上的妄自尊大,另者充满活力,是富于蛮荒气息的生命进程,两者互为映照。

(文敏 译)

授奖词还说到库切作品里典型的主人公在遭受打击后总能奇迹般地获得重新站起来的力量,这两位“令人憎厌的人物”当然不在那些主人公之列。

两人确实在“遁世”。既然唐恩在草拟事关越南未来的报告,他应去实地调查一番,但是他却拒斥现实世界中的越南,无意前往。无线电新闻广播里不断报道战争死伤人数,他因而讨厌那种“统计学家低沉的、不容辩驳的嗓音”,仿佛那是故意与他作对。可以说,唐恩躲在“杜鲁门图书馆”[1]里逃避现实,而那位雅各·库切则是在逃避文明和政府的任何形式的约束,走向荒野,用他无穷无尽的精力、强健的体魄和十八世纪的欧洲毛瑟枪应对一切挑战。前者是所谓的“思想者”,后者是活蹦乱跳、停也停不下来的“行动者”。但是,《幽暗之地》的前后两部分还是暗中相通、前后呼应的,作者为此小心做了铺垫。

在知识领域,唐恩有极强的开拓意识。他表示,一旦他和同事们正在研究的神话艺术成形后,他就要改换课题,进入新的领域。他下面这一席话连接了本书的两个文本:“假如我生活在二百年前,我肯定会去探索一块大陆,去勘测、去开发、去殖民。在那令人头晕目眩的自在状态中,我可能会发挥我真正的潜能。”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小说后半部的主人公雅各·库切实际上是唐恩的另一个自我。二百年前,唐恩也会坐着牛车,带着帮工和用人,向蛮荒之地进发。不过他征服的土地不在南非,而在北美;他的敌人不是布须曼人和霍屯督人,而是印第安人。

我们再来看看“思想者”和“行动者”的相似之处。

首先,两人都是极端自我中心,自视极高。唐恩自比“初生牛犊”,不满足于正常但缓慢的升迁,只盼早早替代项目负责人库切。他写到得意处甚至说自己是“生气勃勃的勤奋的天才”和“对战争科学做出显著贡献的军事专家”。雅各·库切则自命为“蛮荒的摧毁之神”“万物之主”。这两种称号透出不可一世的气势,它们也是唐恩要假美国空军之力实现的终极目标。

唐恩本人并不摆弄枪支,但是他相信武器是自己与外部世界的中介,因而依赖武器,崇拜武器。他写道:“我们随身携带着武器、枪炮及其隐喻,这是我们所知的在我们和我们的目标之间唯一的联结。”所谓的“隐喻”指的是他在《计划》里反映的一系列恐怖统治的手段,从随意的暗杀到监狱的酷刑以及一整套代表了绝对权威的宣传话语。雅各·库切不善哲学遐思,但是在下面这段文字里他捡起了唐恩关于武器的话题:

枪代表了你自身以外的借以生存的希冀,枪是此次征程中抵御孤立无援的终极防身之物,枪是我们与外界之间的调停人,因之是我们的救星。枪支所传递的信息是,外面的世界不过如此,没什么可惧怕的。

雅各·库切携枪驰骋原野,所过之处,各种动物的尸体堆积如山。那杆枪是防身的,也是进攻的。要把荒野开辟为果园、农庄和牧场,首先要消灭荒野上无数生灵:

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奉献给生命的另类的金字塔。这是我一生的成就,是我不倦地在证明这些死者为异类,因之其生命也是异类。

可见他已在推敲大规模猎杀的抽象意义。枪(或者说武器及其隐喻)已不再是狩猎者手中的谋生工具,它升华为形而上的需求,人类(当然不包括非洲部落居民)本质的延伸,精神健全的保证。他对黑人随从说:“我怕的是如果没有枪,我并非会毁于饥饿,而是会毁于精神上的病态,这种病态甚至能使囚笼中的狒狒变得失禁。”为了验证自己的存在,这种枪文化的“男人气概”需要用荒野上生灵的尸体堆建起一座“另类的金字塔”。这些生灵既包括河马、犀牛等各种动物,也包括那些“肤色较深一些、鼻梁低一些”(康拉德语)的非洲黑人。它们都是异类,其生命不是生命。

注释:

[1] 杜鲁门当政时提出要防止所谓的“多米诺效应”。正是在这骨牌理论的支配下艾森豪威尔和肯尼迪步入越南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