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惨案初现

六月的天,小孩的脸,说变就变。这句话明显没有完全概括岛城六月的天气。快下班的时候,天色突然暗了,在十分钟之内变得伸手不见五指,感应路灯尽职尽责地开始提供照明。路上的行人变得行色匆匆,城市里因天气突然变化而骤然有点紧张。

北岛市公安局的办公楼里,刑侦大队未出勤的人都凑到了窗前,看着这个天气的变化,都有点目瞪口呆。

“这什么情况?”大钟前看后看,觉得不可思议。

“肯定是场大暴雨。”老严也跟了句。

几个小年轻都点点头,点完了头,一个炸雷,噼里啪啦雨点就砸了下来,打得玻璃窗乒乓作响,打得路上的行人抱头鼠窜。

“卧槽,是雹子。”秦海正感叹一下,回头问了句,“庄,待会儿怎么走?”

办公桌旁有个年轻女孩,身材中等,皮肤白皙,扎了个半长的马尾辫,面目稚嫩年轻,带着几分学生气。听见有人叫自己,女孩抬起头来,看了看都凑在窗前的同事:“等会儿走吧,看看情况,冰雹不会下很久的。”

女孩名叫庄晓,本省人,省警校刑侦专业本科生,今年3月刚来刑警队实习。本来众人都觉得是哪个领导干部的关系户,来镀镀金的。结果打听出来,今年李副局到警校去要一线刑侦人员,庄晓竟然是他们刑侦专业系主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这个结果让人大跌眼镜,这么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居然是他们专业今年的优秀毕业生,警校几千男生,怎么让这么个小姑娘成了优秀毕业生呢?别的不说,单纯擒拿格斗,是怎么拿上好名次的?

后来,大家都知道为什么庄晓是优秀毕业生了。

庄晓来了警局不过两个周,整个警局都混成了熟人。上到市局领导,下到行政部,财务科,网监科,法医科,无人不认识她。就连档案室的老阿姨,都对庄晓赞不绝口。据说是因为某日庄晓去档案室交材料,正碰上老阿姨在打扫卫生,庄晓二话不说卷起袖子帮着老阿姨干了两个小时。干完了老阿姨就拉着庄晓夸她勤快能干,转身就准备给介绍对象了。就连法医科的助理刘明涛,下班见了刑侦队的人,都打听:“今天来拿报告的是你们新来的小姑娘?这姑娘牛掰啊,进门看见一堆尸体内脏,立刻两眼发光,拽着老潘各种打听。”

就这么着,市局人人都知道今年刑警队来了个很讨喜的女实习生,而真正解了大家心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这个疑惑的,还是一个月后。

环湾区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大天白日的,一个小老板提了三十万的现金,准备去参加订货会,出了银行刚拐个弯就被抢了。环湾分局的同事分析了一下监控录像,判断是熟人定向抢劫。前期分析,后期追踪都很顺利,最后抓捕的时候,跑了一个实施抢劫的大个子。后来市局刑警队就参与了,两局合作布了个局把大个子抓了回来,然后就近押回市局审讯。

审讯结束的时候已近饭点,熬了一宿的老严和大钟压着大个子去办手续,准备羁押到看守所。走出审讯室,一个不注意,大个子一膀子撞开了大钟,老严反应过来虽然拽住了大个子的衣服,可没使上劲儿,很快脱了手。此时走廊上还有两个同事准备去吃饭,听见声音回头,大个子戴着手铐,一拳就把秦海正打出了鼻血。剩下小胡只来得及从后面抱住了大个子,谁想这大个子跟头蛮牛似的,小胡控制不住,被挣脱了。

这个时候,庄晓端着刚从食堂打来的红烧肉上楼,拐过弯,正好与大个子撞上。哐当一声,饭盒落地,红烧肉撒了一地。小胡挣扎爬起来,大喊:“抓住他!”当然,这些人谁也没指望庄晓能拦得住大个子,一看体格就不是同一个量级。

可是,出乎众人意料,庄晓看着地上的红烧肉,愣了一秒,突然如豹子一样窜起来,从背后勒住了大个子的脖子,一个标准的锁喉,在大个子下楼梯的前一秒,将他拦截回来。

大个子塔一样的身躯被勒得轰然向后仰倒,庄晓在他身后,正好成了肉垫。庄晓受此撞击,连哼都没哼,也没松手。后面男人们赶上来的时候,大个子竟然已经被庄晓勒得面色青紫,差一点就过去了。

这下子,大个子完全没有了反抗意识,乖乖地被拎起来压到墙上。秦海正抹了把鼻血,惊讶地看了看庄晓,竖起大拇指:“丫头,可以呀。”老严和小胡也都诧异地看着她,这丫头看着瘦瘦的,这么厉害?

可是庄晓谁也没理,蹲在地上,捡她的红烧肉。大钟凑近一看,发现庄晓红着眼睛,一时有点慌:“咋了?伤着哪儿了?”

庄晓抹了把眼睛,用有点委屈又有点不好意思的声音说:“戚师傅的红烧肉,我排了好久的队才打到的。”说着又来了气,站起来踹了大个子一脚,“你个混蛋,就这么一碗你还得撞翻它,再去就没有了。”

众人石化,这丫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单枪匹马放倒了一个嫌疑人有多厉害,还沉浸在她辛苦打来的红烧肉没有了的伤心中。

下午的时候,全队的人都知道有一个嫌疑人放倒了四个男同事,反而被庄晓一人单枪匹马放倒了。人人看这个小姑娘的眼神都变了,怪不得被系主任隆重推荐,敢情这擒拿格斗的水平不是一般的好啊。

后来熟悉了大家才知道,庄晓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头有个三哥就是警察,小时候在镇子上就跟着她三哥横冲直撞,后来大了些,因为野得不行,被父母送去武馆拜了个师傅,学点武术防身,也发泄一下她无穷的精力,省的惹祸。别人是上了警校才开始学习擒拿格斗,警务常识,庄晓是打小就会。此后不用旁人说,刑警队几位领导都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刑警本来就奇缺,能上一线又有能力的女刑警就更少了,为此刘队还专门嘱咐了陈勉,让他好好带庄晓。陈勉作为副队长,带徒弟倒也尽心,庄晓也好学,几个月下来,庄晓在刑警队的日子算不上风生水起,但比起一般实习生来确实好太多。

北岛市是一个北方海滨城市,工商业都很发达,治安一向不错。这里的刑侦大队压力不像南方城市那么大,但也一年到头忙忙碌碌不闲着,而这一两个周,一反常态,除了各个分局报上来核查的案子,几乎没有新案子发生,大家都觉得没啥压力,像今天,好几个人在办公室里待着,这种情况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几回。老严有句话说,一般暴风雨来临之前都会宁静一段时间,今天天色一变,大家都觉得有点不详。现在,老严看着外面黝黑的天色和噼里啪啦砸在窗上的冰雹,喃喃自语了一句:“这个天儿要是出勤的话可遭了罪了。”

老严一向乌鸦嘴,去年局里团建,去北山爬山,老严在休息的时候嫌累,说他宁愿去办案也不想来爬山,然后大家还在半山腰上就接到了电话,北山区一个小卖铺发生了恶性案件,全员跑步下山接案,那个案子查了三个半月,到现在还让人记忆犹新。今天一听老严又这样说,大家不约而同地冲老严翻了个白眼,结果白眼还在路上,电话就响了。

内勤方娇接完电话,脸色都变了:“市中区发生一起灭门案,市中分局要求市局支援,队长通知所有在家警员出勤。”

灭门案!大家一时都愣住了,这是在电影电视剧里才听到的词,竟然真实发生了。莫说庄晓这等实习生,就连赵义龙秦海正这种干了五六年的人都没有真的接触过。正愣着,王礼兵进来,吆喝道:“都站着干什么,出勤啊,室内现场,带好东西。大钟小秦开车,老潘他们都出发了,小庄,你师傅呢?”

庄晓赶紧站起来,“我师傅下午去检察院了。”

王礼兵手一挥,“给他打电话,现场见,你跟我走。”

众人一声答应,呼啦啦行动起来带装备上警车。庄晓一步窜上车,拉上车门,抹了把脸上的雨:“我师傅已经快到现场了。”大钟踩了脚油门,警车在大雨冰雹中疾驰而去。

前往案发现场的这点功夫,王礼兵给大家简单说了说已发现的案情:“分局的人已经在勘察现场了,老潘他们也到了。现场挺惨,发现了至少两种血型的不同器官和尸块。”

此言一出,整车人脸色都有点变了。大钟只比庄晓早工作两年,没见过这种阵仗。赵义龙虽说年纪略长,但也没真的经过这种案子。王礼兵看了几个年轻人一眼:“受害者初步预测是一家人,具体情况派出所正在落实。不过根据现场传过来的图片,凶手泄愤的表现十分强烈。”

“目前现场勘测,整个房间的墙壁地面,包括出入户门都有喷射型血迹,在客厅、一个卧室和厨房卫生间分别发现了人体残肢,在阳台发现了人体的大小肠。”王礼兵停歇的空间,庄晓翻着手中的警务通,补充着信息,“目前法医还在现场搜集尸块,痕检和物证方面,呃,搜集到的信息颇多,还需要整理之后才能传上来。”

说完,庄晓抬起头,见车里人静默下来,都在看她,还傻乎乎地强调了一句:“真的,警务通上只有这些了。”

车子跑的有点颠簸,赵义龙端详了一下坐在自己身边的庄晓,表情有些牙疼:“晓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说起这些,语气这么平静呢?”

大钟在前面开着车,顺嘴调侃了一句:“赵哥,你忘了,法医科小刘说,咱们晓晓上法医科拿个报告,要是碰上老潘尸检,看见个把肺脾肝脏肾,就跟看见宝贝一样,拉着老潘就不撒手,问得那个欢实。”

王礼兵抬手拍了大钟一下,“好好开车。”又嘱咐道:“你们几个年轻,没经过这种案子,现场绝对比你们想象得惨烈多了,都严肃点,打起精神来,到了现场别掉链子。”

大钟咧咧嘴:“放心,王队,我们肯定不给你丢人。”

两辆警车到现场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刚下车,就看见小胡在绿化带边上吐,大钟上去给他顺顺气,问道:“怎么了?里面很惨?”

小胡又干呕了两声,接过庄晓递的一瓶水,漱漱口,这才抬起头,大家一看,小伙子吐得嘴唇都白了。大钟一愣:“这么惨?”

“兄弟,里面到处都是尸块,整个阳台都是人体器官,你上去也进不去,里面没地儿下脚,刘队和陈队在里面了,咱们等法医收集完尸块再进去吧。”

这是新世纪初的商品房,一共7层,没有电梯,一层只有两户。案发现场在三楼,大钟他们被留在了外面,王队一人进去了,理由正如小胡所说,里面没地儿下脚,让刑警都到楼外等着。

老严在隔离带外面点了根烟,开始端量旁边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群众。这是老刑警的习惯,这种报复心理强的凶手,说不定会回到案发现场回味自己的杀人快感,所以老严招招手,让痕检科负责摄影的小马,把现场每一个群众都拍下来,要尽量把正面拍的清晰。

几个年轻人都开始有意识地观察周围环境,脑子已经围着案子转开了。庄晓是第一次经历凶杀案件,她的刑侦经验几乎空白,大钟怕她不知道怎么下手,凑过去想跟她聊聊,谁想庄晓盯着单元门,愣愣地问了一句:“师兄,把人碎成那样,需要不少时间吧?”

大钟本名钟柯腾,跟庄晓是警校同学,比庄晓高两届,所以庄晓就师兄师兄地叫上了,大钟平日里也乐得将庄晓当做小师妹保护。今天听庄晓这么一说,就点点头道:“的确,如果是一个凶手,那么他需要大量时间来实施作案。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配合作案,那么现场会留下明显的证据。”

庄晓翻了翻手上的警务通,还没有更多消息传上来,她抬头问大钟:“师兄,我们怎么办,等领导安排?”

大钟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神,知道这小丫头被激起了强烈的破案欲望和责任感。他笑了笑,“我问你,在警校里,老师是怎么教的?这种案子,普通刑警接案后应该怎么做?”

“理论上说,首先是勘测现场,不过这个案子大多数现场的证据肯定会从法医物证痕检那边出来,我们刑警可以后期辅助,现在最好不要进现场干扰他们工作。其次是调监控,第一时间保留一手视频证据,不过现在看监控这个活儿都归网络监察科管了,我们分个人配合他们取证就行。再次是走访邻居和目击证人,这是咱们本职工作。”庄晓肯定地回答。

不错,是他们老师教的。大钟心想,这一个学校出来的就是不一样,这个理论听起来那么熟悉。大钟摸摸鼻子,笑道:“说的不错,我们很快就会投入到周边的摸排工作,这个工作是咱们刑警的本职工作,又枯燥又重要。”

又等了一会儿,队长刘丙智下楼来,安排几个刑警去调监控,给周围邻居做笔录。庄晓跟着大钟,走访了一楼的邻居,邻居说,从昨晚到今天,都很正常,想不起来有什么特殊情况。

庄晓隐约觉得哪儿不对,她站在楼道里,血腥味儿隐隐约约,她问大钟:“师兄,这么大的味道,邻居白天为啥没闻出来?”大钟正在上楼,停下来自己闻了闻,也觉得奇怪,“要是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是闻得到,不过现场现在开着门,整个楼道都有味儿,如果白天案发之前,隔着好几层门和墙,也有可能闻不出来。”看了看庄晓紧皱的眉头,又安慰道,“你要是觉得是个疑点,可以先记着,回头再找证据。”

正说着,法医潘鹏下来了。大钟一看:“潘主任,你们收工了?”潘鹏点点头,“想上去看看吗?里面挺惨的,有个心理准备。”庄晓站在楼道口,也打了个招呼,“潘主任。”潘鹏应了声,也没停留,领着助手刘明涛就走了。

陈勉跟在潘鹏他们身后,看见大钟和庄晓,招招手:“你俩上来吧。”一边回身,一边看了庄晓一眼,似乎有点犹豫,庄晓却怕她师父反悔,不让她去现场了,赶紧三步两步冲上楼。

尽管案发几个小时以来,好几个人都对庄晓说要有心理准备,现场很惨。庄晓自诩在警校的时候,看遍了图书馆的实例案卷,见过不少惨烈的现场照片,可进了真实的现场,庄晓还是觉得她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入目第一眼,满屋子都是暗红色,血的颜色。整间客厅,几乎看不到白墙和白色天花板,只有大片大片的血迹。刺目的现场伴随着腥臭味,让庄晓在一瞬间胃里翻涌,几乎要吐出来。她皱着眉头,屏住呼吸,简直要控制不住。

大钟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他总算知道为啥小胡会在下面吐成那样。陈勉看了他俩一眼,“要吐出去吐。”一句话,倔强的庄晓愣是把恶心压了下去,她回头深吸了口气,定了定神,掏出手套戴上,迈步踏上勘察踏板。大钟看庄晓脸色惨白,顿时觉得这丫头真猛,自己总不能比她差吧,也咬了咬牙,跟上去。

因为尸块已被法医带走,现场其实已经好了很多,陈勉一边走,一边跟庄晓说:“庄晓,你要记住你进案发现场的感觉,因为刑警对于现场的第一直觉,第一印象,往往对破案十分重要。看这里,”此时已经走到了阳台上,“凶手把受害者的肠子,扔到了阳台上,一部分在地上,一部分在晾衣架上。”

晾衣架上还有正在晒的衣服,也是血迹斑斑。陈勉的话再配上警务通上的现场照片,让庄晓又想吐了。她强迫自己定了定神,看着陈勉指着的地方,脑子里浮现出一个疑问:“师父,凶手光把肠子扔阳台上了?其他器官呢?”

“凶手虽然碎了尸,但也没有完整掏出多少器官,一部分扔在阳台上,一部分在卫生间里。”

庄晓反应很快,“碎尸地点在卫生间?”

“对,去看看。”陈勉铁了心要训练他这个徒弟,直接带了庄晓到卫生间去。大钟没有跟去,自己到两个卧室去转转。

卫生间里的血迹多,喷溅型血迹却不多,跟外面不一样的是,血迹集中在浴缸附近。庄晓在观察血迹的时候,大钟从后面过来,也对卫生间探头探脑,“陈队,小卧室没有血迹。”

陈勉点点头,“案发时,家里的孩子应该不在卧室中,或者说,他还没机会往自己的房间里跑。”

这个说法让庄晓的心里有些堵,无论如何,灭门案里的孩子都是无辜的被牵连者。她回头:“师傅,我去主卧看看。”陈勉同意了,庄晓掉头往主卧走去,陈勉问大钟:“主卧你看完了?你对这个现场有什么看法?”

大钟抿了抿唇,“凶手对这家的某个人,恨意特别深。”

陈勉有点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某个人?不是某几个人?”

大钟有点不好意思:“进了现场确实感觉到凶手的强烈恨意,不过我也不知道怎么,我总觉得凶手的强烈恨意是针对这家某一个人,而不是对这整家。”

陈勉没接话,他是很认可刑警的第一直觉,不过这种直觉是建立在多年刑侦经验的基础上,像大钟和庄晓这样的新人和半新人,直觉基本是没啥可信度的。两人沉默了一会儿,陈勉开口,“差不多了,叫上庄晓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