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彩票发行销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2月7日 财综〔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降低疫情影响,保障彩票销售场所和人员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彩票发行销售环节的疫情防控。彩票发行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发行销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督促彩票销售机构及其代销者,根据卫生防疫要求和疫情状况,积极主动配合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彩票销售场所工作人员、彩票购买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发行销售彩票。财政部规定的春节休市结束后,彩票发行销售要参照执行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娱乐场所或旅游场所疫情期间营业的规定,严格按地方政府要求确定彩票销售场所的营业时间,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一律不得强制彩票代销者开业销售。

三、妥善做好疫情期间彩票发行销售日常管理。彩票发行机构或管理奖池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实际销售情况,适当调整彩票游戏的开奖时间、兑奖时间、游戏期号、游戏销售时间,并及时对外公告,做好解释工作,切实保障彩票购买者合法权益。彩票销售机构原定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和发行机构业务费,延长至2020年3月15日前上缴。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相关审核征收工作一并顺延。

四、积极支持彩票代销者降低疫情影响。研究通过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等措施,支持彩票代销者疫情防控及降低疫情影响。研究降低一定时期内发行机构业务费、销售机构业务费比例,适当提高代销费比例,帮助彩票代销者渡过难关。

五、有序协调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政策保持一致。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销售机构要加强沟通协作,同类彩票游戏的开兑奖、销售场所营业时段等相关政策应保持一致。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区域内彩票市场监管职责,积极组织所在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共同研究相关政策,保障彩票市场的整体稳定和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