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我们都想成为光芒万丈的人。
A小姐十二岁的时候有个信仰,他高高悬挂在A小姐的心头,是太阳般耀阳的存在。
远在十九世纪之时,我们就给这种白月光统一定了个名称,名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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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小姐开始写文的时候,是在初二,那时候易先生还不是先生,正值青春。
A小姐那会儿还是个犯中二病的年纪,自诩文艺少女,常常趴在桌上想着书里头的角儿名,盼着文笔快点练好,写的文能够被更多人喜欢认可,可就A小姐这性子这脾气,情绪一上头,就忍不住删书自怨自艾。
A小姐第一本书是写给四字男孩的,美名其曰纪念这场注定无疾而终的单恋。
A小姐有点成功绝对是偶然,就同她不小心进入文圈认识了一批写手般是具有戏剧性的,凭她那撒泼的作为,能被稚嫩可爱的读者所拥护,实属不易。
A小姐深深知晓着自己作天作地,矫揉造作,也曾一度想改掉这不好的习惯,但哪有那么容易啊。
A小姐呸的一声,眼泪掉落,又开始难过,初二的暑假A小姐想在回想起来依旧是一片晦暗。
那段日子A小姐一度以为自己患上抑郁症,性子本就卑怯的她望着自己如日中天的毛病,指尖轻触屏幕,敲击出一团乱麻麻的黑字,准备点击发送又怕内里泄露了少女的心事,删删减减只剩下寥寥数语。
眼眶的薄雾化水滑落的那瞬间,A小姐知道她要错过W先生了。
夜晚,瞧见镜子里狼狈的身影,泛红的脸颊,这是第几次扇自己的脸庞了呢。
厌恶感被无力团团包裹,闭上眼睛,低沉的嗓音在耳朵里跳跃。
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
A小姐开始失眠,夜复一夜的书写着故事里的女主角的人生,她以A小姐为原型,赋予热烈的祝愿期望,到不了的远方就由阿笙为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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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小姐说,忘不了她,对她执着只是因为她有自己比之不及的过人之处。
A小姐思前想后还是没弄懂情感和理智要达到什么样的比例才能称之为友情,又是什么样的人碰撞在一起才能像磁铁般紧紧相吸。
A小姐遇见Z小姐的时候已经与C小姐意外的擦肩而过。
Z小姐不知A小姐的过往,但Z小姐对A小姐的处处维护和喜欢A小姐深记于心。
A小姐不能说入圈全是因为四字少年,没有藏有私心。
岁月绵长,A小姐一路走来辜负了许多人,有人背驰而去,有人顺流而上。
A小姐不敢说她是这个圈子里的上流,但A小姐知道,自己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圈子里有了一席之地。
大抵也因为如此,A小姐多了个胜不骄败不馁的烂桃花,回忆里是这么写的,我曾趁着月色借着扶梯快速从教学楼半跑半跳,穿过操场穿过小树林一气呵成的逃回女寝,我曾收到一封Q版字体书写的绝味告白+情话。
A小姐喜欢上了网上冲浪,Q小姐就算不说,A小姐也知道,她喜欢被人喜欢的感觉,她喜欢嘴巴里充斥着糖果组成的化学甜味,十三岁的A小姐不喜欢看漫画但却喜欢从远方邮寄过来的漫画书。
同时,A小姐也不懂,明明昨天还欢颜畅谈的人怎么能一夜之间不见踪影。
歌单里突然爆火的我有一个道姑朋友成了T小姐留给A小姐的唯一纪念。
初三毕业,A小姐隔绝了用网文构建起来的文字世界,但A小姐永远不会忘记一七年的夏天,被崩溃和欢喜交替形成的,属于网文属于文字的青春。
关于文字我想的全是你,想来想去都是晦暗与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