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研究蓝皮书 2016年版
- 赵志刚
- 1386字
- 2020-08-28 07:11:53
前言
随着2009年开始的新一轮医改驶入深水区,医疗模式转型加速,也要求我国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核心”逐步转型为“以患者为核心”,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目前我国药师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为标准的医疗调剂工作尚不能满足临床的药学工作需要;同时,以药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药学服务尚缺乏统一、规范化的标准,药学服务多为非收费的无偿提供,由此产生的后果使我国“重医轻药”现象异常突出,药师的作用未被充分发挥,药师的价值也未被充分体现。
2013年世界药学大会上明确提出:没有付费的药学服务不可能持续(without payment,no sustainability)。一方面,药学服务亟待标准化,要通过建立标准使药学服务规范化、路径化,标准化的药学服务也是收取药学服务费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另一方面,药学服务建设也亟待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
自2014年始,由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中华中医药学会药房管理分会、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药房装备与技术专业委员会等与药学工作相关的学术团体多次组织全国药学专家深入研究和探讨国内外药学服务的项目、服务标准、药学服务收费情况等,针对药事服务费(即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和社会药店药师所提供的药品调剂服务和基本药学服务收取的费用,包含对基本运营成本和药师专业技术服务价值的补偿)的收取展开多项科学研究。同时,就当前新形势下我国药学服务项目、服务的标准、服务收费及收费方式及医改中药学服务面临的挑战及机遇、新形势下药师的价值等问题展开充分调研与研讨并达成共识。
目前我国已有部分地区就相关药学服务收取了一定的药学服务费用,但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尽相同,而且药学服务的标准化不足或缺失。
参与编写《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研究蓝皮书(2016年版)》的专家一致认为,建立规范的药学服务标准是改善目前不同级别、不同地区的药学服务差距较大的重要措施。我国药学服务的标准建立需要结合国内的具体情况,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专家建议应尽快落实国家医改中提出增设药事服务费的措施,明确设立药事服务费,体现药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劳动价值,制定适宜的收费项目,确定药学服务的标准和合理的收费标准,国家医保应对药事服务费用予以报销。
《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研究蓝皮书(2016年版)》收集了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药学服务项目、药学服务标准及药学服务收费的资料,期待它成为中国药学服务项目开展、服务内容标准化及药学服务收费的重要参考依据,成为药师充分发挥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安全用药作用的基石,成为新医改形势下,政府调研、制定《药师法》等法规政策的重要研究基础,进一步促进其成为“十三五”开局之年的药学研究基础之一。
国内外的药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存在动态变化;本书编写时间紧、任务重,有些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有些资料查找不全;在研究中发现许多值得研究的方向和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基于以上原因,《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研究》将持续进行,每1~2年完成一次研究报告,更新内容。
《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研究蓝皮书(2016年版)》集合了全国众多学会、协会的药学专家和学者的心血和汗水,在此一并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也真诚地期望全国的读者对本书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指正。
编 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