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复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报告
- 周谋望
- 1468字
- 2020-08-28 07:24:32
第二节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
现阶段,我国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各组织按照职能的不同,可划分为三个层级(图1-1、图1-2):
图1-1 我国现阶段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图1-2 各级质控中心职责及任务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负责医疗质量管理政策的制定与监督管理,并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及医疗机构开展具体医疗管理活动。其中,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及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行政区域内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
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是指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与控制的机构。与医学会、医师协会等自愿组织成立的行业组织不同,质控中心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于辖区内有关医疗专业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的现实情况和业务需求而遴选的专业机构或行业组织,直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而执行相应专科的具体医疗质量管理及控制工作。从业务角度来看,质控中心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的延伸。
按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的规定,省级质控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①拟定相关专业的质控程序、标准和计划;②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质控工作的实施;③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定期对外发布专业考核方案、质控指标和考核结果;④逐步组建本行政区域相关专业质控网络,指导各市(地)、县级质控机构开展工作;⑤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⑥拟定相关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规划,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⑦对相关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相关技术、设备的应用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⑧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各级各类质控中心参照上述职责内容开展工作。
三、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医疗质量的直接承载体,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医疗质量的提高与持续改进是医疗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医疗机构管理的核心。作为一级独立的责任主体,合理、完善的管理组织是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前提。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院、科两级责任制”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最科学的组织形式。
医疗质量“院级管理”的核心是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主要执行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关于医疗质量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科级管理”的核心是由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领导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以医学专科业务为主要方面,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落实“院、科两级负责制”,一方面要切实从医疗机构法人治理的角度履行本单位全面医疗质量的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也应充分重视不同专业学科质量管理内容的特点,使机构内整体与局部的质量管理活动有机结合、协调统一,共同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根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