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医精神病学的研究内容与任务

法医精神病学的研究对象为活体。其主要研究内容,就是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涉及法律的有关精神障碍的医学问题进行评定,提出客观而科学的鉴定意见或结论,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提供法医学证据和专家证言(expert testimony)。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近年来这一学科的研究范围逐渐扩大,内容也日益丰富。除了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和法定能力外,还涉及精神损伤与伤残、精神科医疗损害及非自愿住院治疗等问题的鉴定(如系法医精神病学,研究范围应该有所扩大,涵盖本书各部分内容)。

按照案件的性质,法医精神病学主要分为刑事司法精神病学和民事司法精神病学。但在实际鉴定工作中,经常存在一些刑事犯罪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两种性质的案件共存。另外,还存在一些无法划入刑事或民事司法精神病学的特殊问题。因此,根据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件的性质,大体也可分为以下三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