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方

桂枝三两 甘草二两 大枣十二枚 生姜三两 牡蛎(43),五两 龙骨四两 蜀漆十二两,洗去腥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伤寒脉浮,病在阳也。太阳与君火相合而主神,心为阳中之太阳。医以火迫劫之亡阳者,亡其君主之阳,非下焦生阳之阳也。心为火迫则神气外浮,起居如惊。重阳必狂,故必惊狂而起卧不安也。用桂枝以保心气;龙骨牡蛎水族而固重者也,因火为邪,以水制之,神气浮越,以重镇之;蜀漆乃常山之苗,山泽通气,取其苗以通泄阳热之气;芍药助阴,亡阳故去之;神气生于中焦水谷之精,故用甘草大枣生姜以资助中焦之气也。病在阳,复以火劫,此为逆也,故名曰救逆。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者。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而愈。

此言内伤形体,脉弱者,亦不可以火攻也。形作伤寒者,乃形身内作之寒,非外感之寒也。寒伤正气,其脉则弦;寒气与阳气相搏,其脉则紧。今正气内虚,非由外来,故不弦紧而弱也,弱者津液不足,故必渴,若被火攻,则愈亡其津液而胃中燥热,必发谵语。弱为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若脉浮,阳气得以外出而不下陷,有欲解之意,此阴阳和,当自汗出而愈也。

此即内伤发热,形似外感,误以外感治之者比比是也,盍(44)三复斯言乎。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45)血,名为火邪。

此言太阳之汗从下焦血液而生,以火熏之,则血液愈(46)伤,故不得汗也。下焦之血液,肾主之,故其人必躁,如经气一周,复到于太阳,不能作汗而解,则火邪下攻,必随经而圊血矣。圊血,便血也。《经》曰阴络伤则便血,此因火为逆,故名曰火邪。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脉浮热甚,阳气实也。陷下则灸之,今阳气实而反以陷下之法灸之,此为实以虚治也。阳因火动必上攻于咽而咽燥,内动其血而唾血矣。

上节以火熏发汗,反动其血,血即汗,汗即血,不出于毛窍而为汗,即出于阴窍(47)而圊血;此节言阳不下陷而反以下陷灸之,以致迫血上行而唾血;下节言经脉虚者,又以火攻散其脉中之血。以见火攻同而致症有上中下之异。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微为虚,数为热,虚热之脉,慎不可灸,灸之则火邪逆于心而为烦逆矣。虚,正虚也;实,邪实也。追其正气之虚,逐其邪气之实,究竟邪不能逐而徒追正气,以致血散于脉中也。火气逐邪虽微,而内攻其正则有力。血者,所以濡养筋骨者也,血散脉中则筋骨无以濡养,焦伤立致,血一散失,难以恢复,火攻之误如此。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本论(48)曰“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故宜以汗解。用火灸之,伤其阴血,无以作汗,故邪无从出,反因火势而加盛,火性炎上,阳气俱从火而上腾,不复下行,故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也。经曰“真气不能周,命曰痹”,此因火为逆,以致气不能周而为痹,非气之为逆,而火之为逆也。欲自解者,欲自汗出而解也。在心为汗,心之血液欲化而为汗,必当先烦,乃能有汗而解也。何以知之?以脉浮,气机仍欲外达,故知汗出而解也。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枝二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