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9号)和《深圳市会计学会关于实施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深会学[2014]20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电脑)考试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科目

从2015年1月1日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财政部新版考试大纲作为考试范围,并统一使用财政部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科目为:《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网上报名

2015年1月4日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直接报考方式(报名网址:https://acc.szfb.gov.cn/),考生须严格按报名流程操作,填写本人信息并报考全部三科科目缴费成功后,直接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流程:考生注册→完善信息→照片维护→考生报考→打印缴费通知书→缴费时限内缴费→打印准考证→安全退出。)

(一)考生注册和完善信息

首次登录会计从业资格报名网址,按照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注册用户,再如实完善相关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请在“完善信息”修改(注意:填报的姓名、有效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证件一致)。有效证件:国内居民使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用“港澳台身份证”、外籍人士用“护照”,现役军人为“军人证”。

(二)考生上传照片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照片维护”中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拍会计考试专用照片(也可上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http://www.rzzx.com.cn/自助上传并认证),待照相馆上传照片后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照相回执》。

(三)考生报考

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考区、考点、考试科目、考场,根据系统提示的允许时间进行报考确定,考生可在规定的报考时间范围内自由选择考试日期。

(四)打印缴费通知单

点击“我要打印缴费通知单”,缴费方式有:

(1)网上平台直接支付;

(2)持缴费通知书到定点银行柜台缴费(定点银行详见缴费通知书)。

报名缴费不接受转账,打印缴费通知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缴费,否则需要重新报考。

缴费完成后即视为本次报考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收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点击“我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横向格式,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报考时填写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使用虚假证件,在后续申办过程验证时会取消其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考试地点、时间和方式

从2015年起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行常态化考试,考点定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红荔考点,每周日至周五常年开考(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报名系统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直接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无需再加盖公章,考试时与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三科连考,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每科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进行下科目考试,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科考试,每科考完后当时显示成绩。每科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文件和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

六、其他事项

(1)考试相关问题可上报考网站阅读报名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报考咨询电话:25578785、83256125。

(2)财政部对2009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考试教材为:《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3)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成绩合格,15个自然日后考生可到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三科合格者,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s://acc.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七、考试大纲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大纲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

(三)会计部门规章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2.会计市场管理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4.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二)会计机构的设置

(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报表

五、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

(二)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

2.内部控制的原则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

4.内部控制的内容

5.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三)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的概念与内容

2.内部审计的特点与作用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三)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的概念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

三、会计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二)交接程序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四、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四)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二)会计专业职务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

(一)行政责任

(二)刑事责任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现金结算

(一)现金结算的概念

(二)现金结算的特点

二、现金结算的渠道

三、现金结算的范围

四、现金使用的限额

第二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与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三)守法合规原则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四、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结算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与种类

(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当事人

(五)票据权利与责任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二)支票的种类

(三)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3.出票的效力

(四)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

2.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1.签发支票的要求

2.兑付支票的要求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1.出票人的确定

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3.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4.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1.承兑的程序

2.承兑的效力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2.支付票款

3.付款的效力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1.保证的当事人

2.保证的格式

3.保证的效力

四、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二)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三)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四)银行汇票申办和兑付的基本规定

五、银行本票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

(二)银行本票的适用范围

(三)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

(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第五节 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

(一)银行卡的概念

(二)银行卡的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一)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二)银行卡的资金来源

(三)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

(四)银行卡申领、注销和挂失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二、委托收款

(一)委托收款的概念

(二)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

(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

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2.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三、托收承付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

(二)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

(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四、国内信用证

(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

(二)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三)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概念

2.税收的作用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分类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

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

4.税目

5.税率

6.计税依据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

11.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的概念

2.增值税的分类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2.应税服务的具体内容

3.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五)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2.低税率

3.零税率

4.征收率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1.营业税税目

2.营业税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三)消费税纳税人

(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

2.消费税税率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5.不得扣除的项目

6.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7.亏损弥补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3.纳税申报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义务人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2.个人所得税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

2.代扣代缴

第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

(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三、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

(二)邮寄申报

(三)数据电文申报

(四)简易申报

(五)其他方式

四、税款征收

(一)查账征收

(二)查定征收

(三)查验征收

(四)定期定额征收

(五)核定征收

(六)代扣代缴

(七)代收代缴

(八)委托征收

(九)其他方式

五、税务代理

六、税务检查

七、税收法律责任

八、税务行政复议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3.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2.各单位的职权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二)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二)预算的审批

(三)预算的执行

(四)预算的调整

六、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政府采购法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功能与执行模式

(一)政府采购的功能

(二)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1.集中采购

2.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

(二)供应商

(三)采购代理机构

五、政府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

(五)询价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督

(三)采购人的内部监督

(四)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政府采购活动的社会监督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三、财政收支的方式

(一)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2.集中汇缴

(二)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

(一)职业道德的概念

(二)职业道德的特征

(三)职业道德的作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岗敬业

(一)爱岗敬业的含义

(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二、诚实守信

(一)诚实守信的含义

(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三、廉洁自律

(一)廉洁自律的含义

(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四、客观公正

(一)客观公正的含义

(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五、坚持准则

(一)坚持准则的含义

(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六、提高技能

(一)提高技能的含义

(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七、参与管理

(一)参与管理的含义

(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八、强化服务

(一)强化服务的含义

(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

(一)接受教育(外在教育)

(二)自我修养(内在教育)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4.其他教育

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一)接受教育的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二)自我修养的途径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二、会计行业的自律

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

四、社会各界的监督与配合

第五节 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一、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的意义

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

1.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会计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与约束

3.激励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