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882政策原理与政策分析考研真题及详解

南开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学  院:115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考试科目:882政策原理与政策分析

专  业:行政管理

注  意:请将所有答案写在专用答题纸上,答在此试题上无效!

一、简述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计划、法律、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答:(1)计划、法律、政策的联系如下:

政策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针对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通过民主政治程序制定和执行的行动方针和行为准则。计划工作是指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计划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件。具有针对性,即计划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目的明确,具有指导意义。还有预见性,即计划是在行动之前制定的,它以实现今后的目标,完成下一步工作和学习任务为目的。这两点上计划和政策是一致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行为规范,一国的法律有机组成法律制度。法律是经过一定时间实践检验的、以相对稳定的形式体现的公共政策。从本质上说来,现代国家的法律与公共政策具有完全的一致性。法律也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针对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由立法机构通过民主政治程序制定,由执法机构执行的行动方针和行为准则。在这种意义上,一方面可以说法律就是政策的一种体现形式,公共政策可以分为法律形式的政策和非法律形式的政策。

(2)同时必须要认识到计划、法律与政策存在的区别,不能将三者等同起来。三者的区别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法律一经建立和执行,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一种社会规范。稳定的法律对于新问题不断出现的现实来说,总要呈现一种滞后性。而与法律相比较,政策和计划将体现出一种超前意识和不稳定的特征。对于新出现的社会公共问题,法律由于受到程序和内容的制约,往往不能适用,因而达不到很快解决问题的目的。这就需要非法律形式的政策和具体过后的计划发挥功能。由于政策和计划总要适应新事物、新问题,这就使政策和计划形成一种必然的超前性和不稳定性。

政策是法律和计划建立和修订的基础。

针对新问题制定的非法律形式的新政策,一方面将成为将来立法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将促进先前有关法律中滞后于现实的内容尽快进行修订。非法律形式的政策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执行之后,用相对稳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就形成了法律。法律一旦建立与执行,将通过规范的法律条文体现出政策的精神。例如,中国的《农业法》源于先前的农业政策,《经济法》源于先前的经济政策。所有的法律都体现着先前的政策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政策是法律建立和修订的基础。计划同样是根据政策而制定的,计划是政策的具体化。

在执行过程中,政策和计划比法律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对社会所有人来说,法律具有同等的约束性和强制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使法律具有“神圣”的特征。虽然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不能使用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变通、灵活执行,但是灵活执行的幅度非常小。法律如果在执行中过于灵活,那将丧失其“神圣”的特征,导致社会管理的混乱。而非法律性的政策在执行中则可以在坚持政策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策的灵活性,辅助于各种有效的策略,创造性地达到政策目标。政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在执行中不断地及时调整和修订。在这一点上,政策比法律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

2.价值偏好在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意义

答:在现代民主多元的社会状态下,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是一系列复合性决策的产物,即由代表不同利益要求、不同价值偏好的决策参与者通过反复的竞争、协商与合作的互动过程而最终达成的共识。政策形成中的政治互动,就是在直接决策者和间接参与者的各自内部与相互之间展开,当一项政策问题被提出之后,围绕着政策制定(包括问题认定、政策规划和政策合法化),将展开多方参与的政治互动,通过政治互动,利益与价值达到一种均衡,多方认可的公共政策得以发布和执行。价值偏好在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价值偏好成功地把“经济人”范式用于大量非商业性的社会领域(如政治领域),价值偏好著作有助于增加”经济人”范式的科学用途。

(2)价值偏好填补了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中最重要的空白之一,即自由主义者过去没有充足的理由来驳斥对手们对公共行动功效的盲目信赖。而且它避开了著名的阿罗定理对整个现代政治思想造成的障碍(阿罗定理的结论是:从逻辑上说,人们不可能建立完全协调一致的集体选择制度;没有一种投票制度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沟通个人和集体,因而十全十美的民主政治是不存在的)。价值偏好在个人行为和集体选择之间重新架起了一座桥梁。

(3)价值偏好最富有创造性的贡献之一,是对国家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合理的解释。价值偏好的这些解释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现代国家规模增长的原因。价值偏好虽然是一种颇有争议的学说,在“经济人”假设和个人主义等方法论上有些走极端,它的一些理论还有待检验和证实,但是它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公共选择活动和政治行为,把经济学和政治学纳入一个统一的逻辑体系,是有积极意义的。

(4)从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入手来研究政治和公共决策问题,为公共政策和政治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新的研究途径;它用方法论个人主义来取代作为传统政治学主导途径的方法论集体主义,是对公共政策研究政治学途径的有益补充或扩展。

(5)公共选择学者丰富了当代政策科学和政治学理论,如它的非市场决策理论、政府失败论、国家与政党理论、投票规则的损益分析、官僚体制与代议制民主的分析,扩展或补充了当代政策科学和政治学的理论研究。

(6)有助于对当代西方国家公共政策过程的本质及其局限性的认识,也加深了对人类公共决策过程及其规律性的认识。

3.CPI及其在政府管理中的意义

答:(1)消费物价指数英文缩写为CPI,是根据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就成了金融市场上被仔细研究的一个热门的经济指标。

(2)CPI在政府管理中的意义

利率方面

通货膨胀影响着每一个人,它决定着消费者花费多少来购买商品和服务,左右着商业经营的成本,极大地破坏着个人或企业的投资,影响着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而且,对通货膨胀的展望有助于设立劳动合同和制定政府的财政政策。CPI物价指数指标十分重要,而且具有启示性,必须慎重把握。因为消费物价指数水平表明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也反映经济的景气状况,如果该指数下跌,反映经济衰退,必然对货币汇率走势不利。但如果消费物价指数上升,汇率也不一定有利,须看消费物价指数“升幅”如何。倘若该指数升幅温和,则表示经济稳定向上,当然对该国货币有利,但如果该指数升幅过大却有不良影响,因为物价指数与购买能力成反比,物价越贵,货币的购买能力越低,必然对该国货币不利。

汇率方面

CPI指标对外汇汇率的影响作用更加复杂。当一国的消费物价指数上升时,表明该国的通货膨胀率上升,亦即是货币的购买力减弱,按照购买力平价理论,该国的货币应走弱。相反,当一国的消费物价指数下降时,表明该国的通货膨胀率下降,亦即是货币的购买力上升,按照购买力平价理论,该国的货币应走强。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均以控制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通货膨胀上升同时亦带来利率上升的机会,因此,反而利好该货币。假如通货膨胀率受到控制而下跌,利率亦同时趋于回落,反而会利淡该地区的货币了。

4.中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

答:在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公众参与是确保政策符合民意及政策合法化的根本途径。无论如何,多数公众被排斥在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进程之外,他们当然要求一种非中央集团的,同民众沟通由民众参与的决策程序。可归纳成以下几点:

(1)建立民意调查制度

政府的重大政策出台前都应该进行民意调查,以保证政策符合民意。通过民意调查,还可以宣传政府的政策,获取国民的理解和支持,掌握民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程度。

(2)信息公开与新闻媒体的介入

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允许公众旁听会议制度,议会辩论日志出版制度,议会活动全程实况转播制度,议会网站制度等。英国议会除了允许传媒对议会报道外,还实行文件公开制度。平民院的各类文件一律向公众公开。其中包括平民院法案,平民院材料,贵族院材料,奉旨呈文。

(3)举行公开听证会

在当代法治国家,法律基本上是公开听证会的产物。许多国家的立法程序规则规定,立法必须经过听证程序。都是实现政策制定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基本制度。

(4)院外集团与游说制度

在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高的国家,院外集团的活动是公开化的。在这些国家,院外游说制度培育出大批职业化的政治游说者队伍。在英国,有大量的政治咨询公司为不同利益集团服务。许多前议员前议会助理人士和前政府官员也都是这些游说公司的成员。

(5)民请愿与公民投票

现代社会的许多政策问题,诸如战争与和平、环境保护、劳工政策、福利发展、教育改革都需要公民通过积极请愿制度和投票制度来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而且在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上,公民请愿达到一定人数时,就须依法进行公民投票。通过请愿活动和公民投票程序,公民和大众可以越来越广泛地直陈意愿,参与国事和政策制定。

(6)协商谈判制度

在当代政策制定过程中形成多种形式的协商谈判制度。其中党派协商制衡制度和规制谈判协商制度最为重要。在民主化法治化程度高的国家,非执政党在政策制定方面的作用表现在对政府的政策始终保持尖锐批评,并及时提出与政府政策相对立的政策。

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有利于加强政策合法化,减少官僚主义和政策腐败现象;也有利于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改善决策体制,集中和反映民意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因此,在任何政策形成之前,应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或者当事人的自主权和想法,强调公众参与,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充分反映民意民智后再制定政策。群众路线业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重要基础,它是我国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

二、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政策评估中的合理性与政治性及其相互关系

答:政策评估评估标准是政策评估的依据,只有参照一定的评估标准,才能对政策进行有效的现实评估。工作量(投入)、绩效(产出、效能和影响)、效率、生产力、充分性、公平性、妥当性、回应程度、执行过程和社会指标等这些都是政策的评估标准,这些都属于在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分析的社会衡量标准。社会衡量标准的增加,说明政策评估活动的观念从合理性向政治性转变。也就是说,政策评估从原初的单纯评价政策效果逐渐发展为包括社会政治分析的综合评判。由此,可以从两个方面概括掌握政策评估标准,即合理性标准和政治性标准。

(1)合理性标准

合理性标准是指应用于政策现实评估的标准,包括绩效、资源投入、效率、工作过程等方面。

绩效标准

绩效一方面指政策执行的成绩与实际效果,另一方面指通过执行政策解决问题的程度是否达到原初的设计要求,即绩效的充分性如何。采用绩效标准主要是为了衡量政策执行的成果,而不考虑资源投入。采用这些指标一方面要说明政策取得的成就,另一方面还要对照原初设计的要求,判定政策成就是否达到了要求。如果一项政策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没有达到原初设计要求,说明政策方案本身或执行环节存在问题。

资源投入标准

资源投入是指政策执行中人、财、物、时间、信息的投入和使用。这一标准主要是为了衡量政策执行中的资源投入和使用是否符合原初设计的规定。具体说来可以包括经费来源与支出、执行人员的配备、工作时间的安排、信息资料的掌握数量和分析使用等。这种标准只衡量资源投入的数量和分配使用情况,而不考虑政策绩效的质量。这一标准一方面用于衡量执行中各种资源投入是否达到原初的规划设计要求,另一方面用于评定投入的资源如何分配和使用。

效率标准

效率般说来是指产出与成本投入的比例关系,即一定成本投入下产出量越大,效率越高,或者可以说,一定产出量下成本投入越少,效率越高。政策评估的效率标准是指政策执行绩效与资源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即每单位的资源使用究竟产生多大绩效,或每单位的绩效最低需要多少资源投入,以及达到一定的绩效能否合理地降低所需成本。效率标准主要是为了衡量产生一定绩效的政策执行情况,资源投入和使用是否达到最佳状态。由于现实中资源的有限和财政的紧张,效率标准已成为政策评估中最重要和最普遍的标准之一。

工作过程标准

工作过程是指政策执行机构和人员执行政策的实际过程。工作过程标准主要是用来衡量执行机构的运作与执行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达到最佳状态,有没有违反政策原则、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以致造成政策执行的扭曲。通过这一标准从执行过程上分析政策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并通过工作过程的评定和控制使政策执行产生较高的绩效和效率。

(2)政治性标准

政治性标准是指根据现实评估结果进行社会分析的评估标准。它可以包括政策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分配的公平性、社会指标及其他一些政策执行涉及的社会因素。采用这些标准进行更深一步的评估分析,主要是为了通过政策评估反映现实社会的状况、探索现实社会问题和求得社会改进。

(3)合理性与政治性的关系

政策评估的合理性标准主要是为了衡量执行中的政策在目标设立上是否科学。它可以包括目标设立的价值反思,即某项政策目标的设立究竟有没有价值和必要性,设立目标依据的假设是否合理,政策失误是目标设立的错误还是执行运作的偏差,以及目标设立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调适对象的价值和社会需要。政治性标准主要用于因政策执行所引起的资源和利益分配情况的衡量,评判政策执行后资源与利益分配的公平程度。如果一项政策完全符合绩效、效率和执行过程标准,但是却造成不公平的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甚至导致强烈贫富差距,这一政策就需要修正和补充。政策评估的合理性与政治性是互为基础,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且缺一不可。二者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相互转化。

2.中国社会保障政策变迁的过程及发展趋势分析

答:(1)中国社会保障政策变迁的历史

在50年代,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企业为单位,基本上采取现收现付的模式,将社会保障成本进行代际转移。这一模式当时之所以是比较有效的,是由于当时的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同时这一模式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支持。

90年代,随着中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人口年龄结构也逐步趋于老化,社会保障问题开始引起关注。1991年6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着手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其基本思路,是逐步建立职工的个人账户,将企业与个人缴费的大部分积累于个人账户,以试图缓解现收现付制度与人口老龄化的矛盾;与此同时,促使职工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成本,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在这一模式框架下,中国的社会保障部门正逐步着手扩大这一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如逐步将私营企业、部分地区的农民等纳入这一框架。

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模式尽管从名义上是个人账户制度,但是其实质依然是现收现付制度,因为现收的记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同时就用作社会保障的支出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只是账面上的;与原来的现收现付模式相比,其差异就是将风险分散单位由企业转变为地方政府,同时中国当前实行的新制度不仅要负担上一代人的保障成本,还要为在职一代积累社会保障资金。因此,中国当前实行的这一模式是一个名义上、账面上的个人账户制,在实质上是一个高标准、高负担的pay-as-you-go模式。

(2)中国社会保障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不能适应中国正在进行的显著的人口年龄结构变迁,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中国当前的人口结构和独生子女政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将在不长的时期内进入老龄化社会。如果不在当前年轻人口较多的阶段及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政府必然会难以承担越来越庞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并且会被迫在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并被迫投入更大的成本来解决这一问题。

当前以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在老龄化社会到来后,会扭曲经济运行中的积极的激励机制。

当前的社会保障模式不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当代科技进步主要体现在生物化工、医疗器械、信息技术等方面,这些领域的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为退休职工扩大消费、改善医疗等创造了更好的条件,这就进一步扩大了事实上用于社会保障的成本。

继续运用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所承担的巨大的社会保障职能必然会成为企业改革的重要障碍。巨大的社会保障成本已经成为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

继续运用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就会增大居民对于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增大其储蓄倾向,这对于当前扩大消费、刺激内需的宏观政策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制约。

现收现付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利于全社会进行储蓄和积累。

从这几个角度出发,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3)发展趋势分析

由于当前中国实施的社会保障模式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障部门为推行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了大量工作,但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模式及其运行状况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高效率的社会保障模式,应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社会安全网的建立;

社会进行储蓄与积累的重要手段;

维持对工作的积极的激励机制;

对所有权结构形成积极的影响;

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体制;

确定适宜的收入分配目标;

解决失业救济及劳动力流动问题等。

三、案例题:(认真阅读以下案例资料,按照要求回答问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案例资料】

2008年3月7日中午时分,上海市奉贤区的一条道路上,一辆车牌为“苏E8J410”的银色奇瑞轿车驶往桑迪修理厂。当时车内坐有两人,一名是司机,为30岁左右男性。被奉贤区公路运输管理处认定为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司机;另一位为30多岁女性,后被搴贤区建设交通委证实为“从事举报的协查人员”。汽车在修理厂口停下后,一群执法人员走出厂门将车团团围住,开始拍打车窗,但车门一直没有打开,车窗也没有摇下。倔持一段时间后,执法人员砸破驾驶座处的车窗玻璃,试图强行打开车门。司机突然拿起放在驾驶仪表盘上的刀具,向女乘客的颈部和胸部连刺两刀。司机随即被奉贤警方控制住。桑迪修理厂的工人朱老伯说,“车子来之前,他们路管所的车子就已经等在这里了。”由于上海郊区黑车(无证营运的市辆)很多,类似的“钓鱼”抓黑车行为也很常见。当天上午执法部门已经在修理厂内布置好人员和车辆,等待协查人员把车辆引入大门。

奉城医院的死亡证明显示,死者名叫陈素军。33岁,身中两刀,正好在要害部位。12点15分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死者是颈前区有一个刀口,应该是锐器刺杀的结果。”奉城医院急诊科医生张荣证明说,陈素军入院时已经设有了生命体征:“当时送米的时候,病人已经是死亡了。我们看到的情况姓,当时呼啦心跳停止,血压是测不出了。”事情发生后,事发汽车厂已经被拖入奉贤公安分局停下场。车辆左前门的车窗玻璃已经完垒破碎,门框上依然留有黑色物体击打后留下的痕迹。副驾驶座左侧座椅和靠背的交界处,一滩手掌大小的红色血迹渗入靠垫,车山物体杂乱堆放着。陈素军的死亡证明上,职业一栏写着“民工”二字,也有相关人士表示,她其实是一位到各处打零工的人员,并无固定职业。但可以肯定的是,事发前死者正在帮助奉贤贤去交通执法部门搜集黑车营运的证据,奉贤区建设交通委魏主任接受先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死亡的陈素军是“一名从枣举报的协查人员”。

如何打击黑车,是交通执法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据上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多数情况下,在整治“黑车”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往往会遭遇执法难、取证难、处罚难的状况。按照相关法规,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载客的情况下才能被查处。因此,稽查人员在上路检查的时候,往往明知道该车辆属于“黑车”。但由于查处时司机没有载客,于是,稽查人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车”开走。有的时候,“黑车”明明是载客营运,但由于乘客不配合,稽查人员也只能束手无策。“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在黑车载客的过程中把他们抓住,事后的举报由于没有证据,很难查处。”一位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查处黑车载客根据事后举报处很难奏效,于是很多地方都采用执法人员主动出击的方式,主动乘坐黑车收集证据。有的地区为了鼓励更多的乘客收集黑车营运证据,还提出了举报查处车辆给予一定金额现金奖励的措施,这就催生了一批以“举报协查”为业的人员,这些举措从客观上确实起到了打击黑车的作用。

然而,在具体“举报协查”中,执法部门布下诱饵,将对方引入设好的“套”中的执法方式,即“钓鱼执法”,对很多人来说难以接受。曾有一些“黑车”司机表示,在过去每次被抓,都是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乘客引诱,直接带到了执法人员面前。“他们引诱我们违法难道就不违法了吗?”也有法律界人士赞同司机的这种质疑,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表示,如果协查人员在事先知晓执法人员、执法时间及地点的情况下,故意搭乘黑车,并将司机“带入布控区域”,那么他们实际上是故意引诱司机从事违法行径。而执法人员如果事前也知晓该协查人员的目的及行动,并等待其带人“入套”,那么这种执法手段显然也不合法。此外,也商媒体在调查中发现,在这种“协查”中,部分并非黑屯的车主“蒙冤”。一些白认为出于好心免费搭载乘客,或者拼车的车主,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举报为“黑车”,承受巨额罚款。

【根据案例资料解答下列问题】

1.“钓鱼”执法的合理性分析(15分)

答:(1)黑车的社会危害

俗称的“黑车”是未经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其行为依法属于非法营运。黑车对社会秩序、民众权益等都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

“黑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逃避了税费等,其运营成本低,往往以低价的方式招揽生意,损害了合法经营业户的经济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价格秩序。

黑车由于逃避监管,多数“黑车”驾驶员甚至是无证驾驶,车辆本身多不进行定期维护和技术性能检测,再加上非法营运,逃避检查,或者逃避执法,事故频发,不利于民众合法权益的保护。

黑车缺乏统一管理,缺乏服务意识,容易出现宰客等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现象,而且乘客利益受损,往往找不到责任主体。

黑车往往得不到国家法律允许和国家政策,所以缺乏相关责任保险等配套制度,不利于旅客利益,运输市场制度和社会稳定,而且还容易引起社会治安等其他事件。

(2)黑车整治难

既然黑车有如此多的危害,执法部门为何对黑车整治效果不佳呢?

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足、执法手段有限。

法营运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流动性和跨地域性。

“取证难”导致“处罚难”,整治“黑车”过程中乘客的配合并依法做的笔录是查处黑车最重要的证据,但现实中乘客多不愿意或不敢作证,必然导致涉嫌非法营运的案件难以定性与查处。

(3)钓鱼执法的合理性

因为执法手段原因,纸面上的法律规定无法得到落实,法律就失去尊严。实践表明,整治黑车行政执法中的诱惑行政的行政调查有利于“非法营运”证据的取得和固定,有利于黑车整治和法制权威的维护。可见,对一些特殊行政案件,行政主体使用诱惑方式的行政调查有利于对违法行为的查证和处理,具有现实性基础和必要性。

2.对案例资料中下划线的内容提出分析观点(15分)

答:(1)执法中不能适用诱惑调查的主要理由是:

机关的调查主体、权限、程序步骤做了详细规定,并无诱惑方式进行行政调查的法律明确授权,所以行政执法中的诱惑调查缺乏法律依据;

使用欺骗手段产生危害性和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权衡利弊,更容易为法律所容忍。行政案件不具有刑事案件那样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隐蔽性,所以行政执法活动不能适用诱惑调查;

调查取证的目的同样也是为了查处和惩治违法行为,而不是人为地引诱、制造违法行为,其调查取证的前提必须存在违法事实,这也是立案的条件。行政调查的诱惑活动与行政机关预防违法行为,防范违法活动的职能和目的相违背,因此诱惑调查是错误的。

(2)我的观点如下:

赋予行政执法中的诱惑调查的合法性

我国法律、法规缺乏此类行为的明确规定,根据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依据缺失的诱惑调查确实违法。问题是,缺乏法律规定是对现行行政执法行为、性质的影响,并非不允许通过立法将诱惑调查合法化和制度化。立法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行政立法既要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行政机关职权行使,任何偏颇都会影响正常社会秩序。黑车整治实践表明,行政执法中诱惑调查的特殊查证手段具有现实性基础和必要。立法回应执法现实需求,而非回避它。

政执法中的诱惑调查的具有正当性

行政违法与犯罪的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违法程度、行为后果等都存在质的差异,但并不意味行政案件的隐蔽性一定逊于刑事犯罪。设计某种诱发行政违法的情境,或者给有行政违法倾向的人提供其实施违法行为的条件和机会,行政机关使用欺骗性手段来调查取证,确实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因为其诱惑行为的结果行政违法行为而非刑事犯罪,因此其欺骗性手段本身的社会危害性应低于刑事诱惑侦查手段的危害性。而且,大量隐蔽性的行政违法行为因为证据难以获得而不能被预防、惩戒的话,民众不能接受对社会的秩序的破坏,行政机关就会受到执法不严的质疑,甚至引发其他严重的社会公共事件。

行政法中的诱惑调查符合行政目的性。

a.违法行为的查处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防范损害民众合法权益事件之发生,如果相关执法主体因为取证难等原因造成执法不力,反而背离行政目的。

b.执法中的诱惑调查是为了发现和惩罚行政违法行为,并非是制造案件。诱惑调查是针对正在实施或者实施倾向的人,行政机关提供的诱惑性环境、条件和机会在现实生活中本身就存在着,无论行政机关是否诱惑,违法行为人在适合环境和条件下总会寻找别的目标实施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社会秩序都是一种破坏。

c.惑调查的程序来看,行政违法案件的立案条件是有证据线索而非确定的违法事实,违法事实确定与否应当是调查取证后认定的结果。

可见,违法案件的诱惑调查有利于行政权力行使的实效,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目的,规范化的程序和要件也不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法律依据的缺失正是立法者需要关注和回应的,立法上应建立和完善诱惑调查的相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