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重逢之时,人应该怎么做?
拥抱?喜极而泣?或者是淡淡的一笑,道一声:好久不见?
陈新雨是想跑,那种一溜烟就跑的没影的跑。
傍晚的时候,她刚把晚饭做好就收到了一条老板通知她需要立即加班的短信,饭也顾不上吃一口,她又再次回到了公司。
其实也没有多么重要的任务需要当天完成,只是她的一个同事故意刁难她罢了。
一个月前,她和丽莎竞争一家公司的案子,谁做出的方案让客户满意谁就能拿到一笔很高的提成,她和丽莎都铆足了劲儿去竞争。
最后,她赢了,而丽莎记恨上她了。
偏偏她们公司的这个老板体型微胖,耳根子最是软,完全招架不住丽莎的撒娇,这一个月来没少听丽莎的话给她制造麻烦。
等她忙完从公司里出来都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夜晚总是会让人觉得孤独,尤其是当身处于一个繁华的都市里,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孤身一人的陈新雨走在热闹的人群中倍感心酸,上天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孤独,又特意把顾征送到了她的面前。
那天的S市依旧没有什么星星,月光也很淡,只有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把城市点缀的闪耀非凡。
百货商场门口,顾征穿着一套黑色西装顺着旋转门走出,他一手提着一个礼袋,一手拿着手机在讲电话。
周围经过的几位女士频频回头看他,不仅是因为他身上的那套西装价值不菲,也不止是因为他提着的那个礼袋是奢侈品的包装,还因为他的那张脸。
可以说,顾征是帅大的,自小就是人见人爱的宝贝疙瘩,特别是一双眼睛,有着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魅力。
可在陈新雨看来,那就是勾魂的凶器!
那时候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如织的人群,熙熙攘攘,陈新雨站在红绿灯下一眼就看见了那双眼的主人。
真的很奇妙,明明多年没见了,顾征的气质打扮也都变了,但她还是立马就认了出来。
柔和的灯光打在顾征的脸上,在喧闹的夜景下就像是影院里的男主角一样。
可陈新雨并不觉得自己是女主角,至少此刻她担不起。
对视的那一秒,世界都好像被定格了,顾征似乎有些怔愣,晦暗不明的目光直直的投射向陈新雨。
像是电影在倒放,过往的画面一帧一帧的闪过陈新雨的脑海,最后停在了她在加拿大机场狠心说分手的那个场景。
陈新雨当即落荒而逃。
那速度,绝对超过了她当年跑800米的记录。
只是速度快了自然就没什么淑女形象了,一路上人们纷纷回头看她,羞的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再次遇到顾征,也没有想过会在顾征的目光中如此难看的逃跑。
时隔6年再见,顾征变得更加闪耀了,而她竟狼狈至此。
她蹲在街角,脸色煞白,大口大口的喘气。
在她身后的一条街对面,顾征握着方向盘的手加大了力气,阴沉的脸上似乎覆盖了一层厚厚的乌云。
光与影将这条街撕裂开来,狼狈不堪的陈新雨在黑暗中像个瘦弱的猫咪,和顾征记忆中的陈新雨判若两人。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几年的时间抹去了陈新雨的朝气,也让陈新雨避他如猛兽。
额头上似有青筋暴起,顾征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帮我查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