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灵魂

秦典华译

第一卷

【1】我们认为所有知识都是高尚而有价值的。就知识的确切性而言,或就知识对象的崇高和精美而言,有的知识更富有价值。就这两方面来说,我们有理由把研究灵魂的学问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而且这门研究似乎对全部真理的认识,特别是对自然的研究大有裨益;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灵魂就是生命的本原。所以我们首先来寻求解释和研究灵魂的本性和实质,然后研究灵魂的属性[1]。有些似乎是灵魂特有的性质一,另些似乎属于拥有灵魂的生物[2]。但是要获得有关这方面的任何确实知识乃是一件最为艰难困苦的工作。这门研究,我是指涉及灵魂的实质与“所以是的是”的研究,与许多其他研究是共同的,而且可能有人认为,存在着某种可以运用到所有其实质正是我们所希望认识的事物之上的单一方法,正如论证可以应用到它所有的属性上一样。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必须找到这种方法;如果并不存在某种发现事物本性的共同方法,我们的工作就会变得更加艰难。因此我们必须在每个个别的领域找到合适的方法,即使我们清楚了正确的方法,或者是论证,或者是划分,或者其他方法,但我们应从什么事情上开始着手研究,仍然有许多困难和疑惑;因为问题不同,其出发点也不同;例如,算术与平面几何。

也许我们有必要首先来确定灵魂隶属于哪一个种以及它是什么,我的意思是说,它是某个东西和实体呢,还是性质或数量或我们所指出过的某一别的范畴呢?此外,还要进一步确定灵魂是潜在的还是现实的。这种区分十分重要。其次,我们必须考察灵魂是有部分还是没有部分,所有灵魂是同类还是不同类;如果不同类,其区别是在属上还是在种上。迄今为止,那些谈论灵魂的人及其研究者似乎只是将灵魂局限在人的范围内。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灵魂是不是只有一个定义,就像生物的定义一样,或每一个别的事物都有不同的定义呢?如马、狗、人、神的定义。作为共项的生物或者什么都不是,或者是在后的东西,这也同样适合于作为共项的其他名称。而且,如果除了灵魂拥有多个部分外并不存在多种灵魂,我是先研究作为整体的灵魂,还是灵魂的多个部分?此外,问题的困难还在于,何以灵魂的不同部分在本性上不同,以及我是先研究灵魂的各个部分,还是灵魂各部分的功能,例如,是先研究思维还是先研究理智,是先研究感觉还是先研究进行感觉的部分。相对于灵魂的其他部分也是这样。如果先研究灵魂的功能,问题本身就会进一步提出,在考察各部分之前是否应当考察与它们相应的对象呢?例如,感觉者所感觉的东西,理智所思维的东西。认识了一事物是什么会有助于认识实体偶性的原因,如在数学中,知道了直和曲以及线段和平面的本质就有助于认识两直角等于三角形内角之和。反之亦然,认识了事物的偶性也能有效地促进我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我们一旦能够详尽地说明我们面前事物的全部偶性或多数偶性,我们也就能完全说明该事物的本质。因此,一切证明的出发点都是事物的本质定义,那种无助于认识事物的偶性,甚至无助于对它们加以推论的定义,完全是徒托空言、于事无补的。

关于灵魂的属性还有这样的疑难,所有属性是为灵魂所有者共有呢,抑或任一属性都为灵魂自身所独有?这个问题是不可回避的,但解决却非易事。在多数情况下,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属性似乎都不能脱离躯体而存在,例如忿怒、勇敢、欲望以及一般的感觉。思维有可能例外,但如若它也是一种想象,或者至少它依赖于想象,那么它也不能脱离躯体而存在。如果灵魂的功能或属性中有某种独特的东西,它就能与躯体分离而存在,但如若对灵魂来说并没有什么独特的东西,那它就不能脱离躯体而存在。这就像作为直的直有许多偶性,例如,一直线在某点上与一铜球相切,如若它们是分离的,那么直线就无法和圆球相切。只要它和某一物体始终相联结,分离就不可能。灵魂的所有属性似乎都和躯体相联结,忿怒、温和、恐惧、怜悯、勇敢、喜悦,还有友爱和憎恨;当这些现象出现时躯体就要受到影响。有事实可以证明,有时,虽然某种事情强烈地发生,人们并没有感到激动或恐惧,但有时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使人受到极大刺激,身体变得和紧张、发怒时一样。以下的事例更加显然:任何可怕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人们却有受惊的感觉。如果是这样,那么很显然,这说明灵魂的属性依存于质料。所以它们的定义必定会与此吻合,例如,忿怒是某个身体的运动,或者是某个部分的运动,或者是由于某种原因和目的所造成的某种状态下的身体的功能。由于这个原因,研究灵魂,无论是研究所有灵魂还是某一类灵魂,乃是自然哲学家的事情。自然哲学家和辩证学家们所下的定义完全不同,如,忿怒是什么,后者认为忿怒是对于报复的欲望抑或诸如此类的事情,而前者则把忿怒看作是血液的沸腾,或心脏周围温度的升高。一个回答的是质料,一个回答的是形式和原理。如果事物存在着原理,那么它一定是存在于相应的质料中,例如将房屋定义为免遭风吹雨淋日晒的掩体;而另一种则将房屋说成是石头、砖块和木料;还有的用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并存在于这些质料中的形式来定义。自然哲学家属于哪一种人呢?是只关心质料而忽略定义的人,还是只关心定义的人?抑或两者兼而有之呢?其他的又是什么人呢?的确并不存在这样的人,只关心质料的属性的不可与质料分离性,或把属性看作是不能与质料分离的。自然哲学家所研究的是这种躯体或这类质料的所有功能和属性,其他属性,则是别人的研究范围。有些是技师的对象,也许是木匠,也许是医生。有一些属性本来是不可分离的,通过抽象而被当作不属于个别物体了,这是数学家的领域,第一哲学则研究那些被完全当作分离的东西的属性。

但我们必须回到正题上来。我们说过,灵魂的属性和生物的自然质料不能分离,它们的本性即存在于质料之中,如忿怒和恐惧就是如此,就像直线和平面一样是不可分离的。

【2】在我们论及灵魂的研究中,我们必须要提出那些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将自己的理论和前人的意见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以便吸收那些较好的说法,而对那些不能令人满意的东西予以驳斥。我们的研究应当从那些在本性上似乎最确实属于灵魂的东西开始。有灵魂的和无灵魂的东西似乎有两个最大的差别,这就是运动和感觉。我们实际上已经从前人那里接受了关于灵魂的这两个特点的说法。有些人说,运动是灵魂最显著的第一的特点,他们相信自身不能运动的东西绝不可能产生运动,所以他们认为灵魂是某种能运动的东西。德谟克里特据此说灵魂是某种火和热;由于形状和原子是无限的,他便说球形的原子是火和灵魂,它们就像空中浮动的尘埃,在穿越窗户的阳光照射下被显现出来,他就把这种微粒的集合体叫做整个自然物所由以构成的元素。留基波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们把这种球形的原子叫做灵魂,因为这种形状最容易穿过任何物体,并且由于它们自身的运动而引起他物运动,他们认为是灵魂将运动赋予生物的。他们还认为呼吸是生命最本质的东西,因为四周的空气对躯体施加压力,挤压出在生物中产生运动的原子,因为它们自身从来就没有静止过,当其他同样的原子进入呼吸时,所引起的不足就从外面得到补充;通过阻止周围空气的凝固和僵化,它们防止了存在于肉体中的原子的溢出;动物有了这种能力就能生存。毕达戈拉斯学派所阐述的理论似乎比这种说法更详细,因为他们有些人声称灵魂与空气中的尘埃是同一的,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灵魂是使尘埃运动的东西。于是这些微粒便在这一理论中找到了它们的位置,因为即使在空气完全寂静时我们仍然能看到它们处在不断的运动之中。那些认为灵魂能自我运动的人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因为他们似乎全都认为,运动是灵魂的显著特点,而且所有其他事物的运动都是由于灵魂,这种运动出于自身,而自身不能运动的东西也不能产生运动。

同样,阿那克萨戈拉说灵魂是产生运动的东西(其他认为心灵[3]引起所有事物运动的人也是如此),虽然他所说的和德谟克里特所说的很不相同。因为阿那克萨戈拉实际上把灵魂和心灵等同起来了,他认为真理是主观的。所以他认为荷马把赫克托尔的神魂颠倒描写成“躺在那里胡思乱想”乃是极为精确的。他并没有用“心灵”这个词表示相关于真理的能力,而认为灵魂和心灵是同一的。

阿那克萨戈拉在谈论这个问题时不太确切,在很多情况下他都说理智掌管着正确与错误,但有时又说这是灵魂的事情。他认为理智存在于一切生物中,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无论是高贵的还是卑微的。但是在思维[4]的意义上心灵或理智似乎并不为所有同类的生物所拥有,甚至也不为所有的人拥有。

那些在运动的意义上解释灵魂的人,认为灵魂是最能产生运动的东西;而那些在认识和感觉的意义上来解释灵魂的人则认为灵魂是事物的本原,有些人认为这本原是众多的,有些人则认为是单一的。例如恩培多克勒认为灵魂是由所有元素构成的,甚至每种元素都是某一灵魂,他说:

通过土我们看见土,通过水而认识水,

通过气认识神圣的气,通过火认识毁灭一切的火,

通过友爱认识友爱,通过争吵认识争吵。

同样柏拉图在《蒂迈欧》中也提出灵魂是由元素构成,因为我们是通过“同”而认识“同”,事物是由这些本原构成的。他还在《论哲学》一文中下过同样的定义,认为生物是从“一”的理念和最初的长宽高衍化而来,其他事物也同样如此。但他还有另一种说明,即理智是一,知识是二(因为两点之间只有一条直线),而平面的数目是意见,立体的数目是感觉[5];因为他认为那些数目、形式和本原是同一的,它们都是由元素构成的。感性事物有时是通过理智来认识的,有时是通过知识,有时是通过意见,有时是通过感觉;而这些数目就是感性事物的形式。

由于灵魂似乎能产生运动和知识,故而有些人认为灵魂是由这两者构成的,把灵魂解释为自身运动的数。但是关于事物的本原,无论是就它们的本性还是就它们的数量来说,人们的看法大相径庭,特别是认为本原是物质性的人和认为本原是非物质的人,其观点完全不同,而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并把本原说成是两者的混合物的人和上述两类人的观点又不相同。另外他们对数目的观点也不一样,有些人认为只有一,有些人则认为存在多,他们对灵魂所作的说明都是从结论中得出来的。认为本性上能运动的事物乃是第一实在,这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因此有些人认为灵魂是火;因为火是最完美的,最接近于非物质性的元素,它的首要特点就是运动并使他物运动。德谟克里特在解释它们每一种的原因时说得更为确切,他认为灵魂和心灵是同一的,它是最初的不可分割的物体,由于微小的部分和形状而运动,他认为这种球形乃是最容易运动的形状,而心灵和火就是这个样子。

如前所说阿那克萨戈拉似乎认为灵魂和心灵不同,但他宣称这两者是一种自然物,此外他认为心灵是所有事物的最根本的本原,说它是唯一简单的未被混合的纯粹的存在。他把认识能力和运动能力这两者都归结到同一本原上,并认为心灵使得所有事物运动。根据记载,泰勒士似乎认为灵魂是能运动的东西,因为他说磁铁有灵魂,它能使铁运动。第欧根尼和其他一些人认为灵魂是气,气是最完美的事物,它是本原;由于这个原因灵魂能进行认识并引起运动,灵魂是作为第一的东西,其他一切都是从灵魂而来,作为最精细的东西它能进行认识并产生运动。赫拉克利特也说过灵魂是本原,认为它是一种热散发,其他事物都是由此而来;它是最无物质性的东西而且总是不断地变化着;而且运动只能通过运动来认识;所有的存在物都处在运动之中。阿尔克迈翁关于灵魂的看法似乎和这些观点有些相似,因为他说,由于灵魂类似不朽的事物,所以它是永恒的,它具有这个特性是因为它永远在运动着;所有神圣的事物,月亮、太阳、星辰,以及整个天体都在不停地运动着。还有些人说得不够确切,如希波,认为灵魂是水。这种观点似乎是根源于这样的事实:所有的种子都是湿润的;他反驳了那些认为灵魂是血液的人,种子并不是血液;种子乃是第一灵魂。其他认为灵魂是血液的人,如克利底亚斯,认为感觉是最类似于灵魂的,而感觉的产生便是由于血液的本性。除了土以外,所有的元素都被用来解释过灵魂,谁也没有提议过用土,虽然有人[6]曾说过灵魂是由所有元素构成并和所有元素同一的。

几乎所有的人都用运动、感觉和非物质性这三个特点来限定灵魂;它们每一个特点都是和本原相关的。那些用认识能力来说明灵魂的人认为灵魂是元素或由元素构成,并和有的人[7]争论(某些相同的观点除外);因为他们说过我们是通过“同”而认识“同”;由于所有事物都是通过灵魂来认识,所以他们认为灵魂是由所有的本原构成。那些声称只存在一种原因和元素的人,把灵魂也变成了一种元素,如火或气;而那些认为本原是众多的人认为灵魂也是众多的。阿那克萨戈拉是唯一认为心灵是不能承受作用的人,它和其他任何东西毫无共同之处。但是,作为被构成的东西,心灵是怎样进行认识的,以及是因为什么原因,他都没有加以解释,而且他的观点也表述得不清楚。认为相反者双方存在于它们的本原之中的人也认为灵魂是由相反者双方构成;认为本原是相反者中的某一方的人,如热,或者冷,或其他诸如此类的事物,同样也认为灵魂是相反者中的某一方。所以他们也求助于辞源学,那些把灵魂和热等同起来的人认为“生命”一词是从“沸腾”[8]一词变化而来,那些把灵魂和冷等同起来的人则认为“灵魂”这个词的写法和与呼吸相关的“冷却”[9]一词的写法相近。这些就是过去人们有关灵魂的观点以及用来说明它们的理由。

【3】我们必须首先来研究有关运动的问题;这也许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即灵魂的本质正如那些人所描述的,灵魂能运动或自身生成运动;但是把运动看作是灵魂的特点则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以前说过,能够产生运动的东西并不一定自身运动。所有的运动是在两种意义上说的(或由于他物或由于自身,所谓由于他物的运动我们是说,事物的运动是由于处在某一运动着的事物之中,如船上的乘客;因为他们运动和船的运动并不是在同一个意义上说的;船的运动是由于自身,而人的运动则只是因为处在运动着的事物中。我们来看看身体各部分的运动就会更清楚;腿的运动是行走,它是人的运动,而船上的乘客并没有展示这类运动),所以说运动具有两种不同的意义,我们现在要研究的是,灵魂是否具有由于自身的运动以及分有运动。

运动有四种,位置的变化,状态的改变,消灭和生成。灵魂的运动或者是其中之一,或者是其中的几种,或者是其全部。如果灵魂的运动不是由于偶性,那么它一定是自身即具有运动,如果是这样,它就会在某个地方;因为所说到的所有运动都存在于某个地方。如果灵魂的本质是自身运动,那么灵魂就不会是在偶性的意义上具有运动;如白或三肘长就是偶性;因为这些事物易于被运动,但它们是在偶性的意义上,而且这仅仅是因为它们所属于的身体被运动。因此它们并不存在于某个位置上。如果灵魂在本性上即分有运动的话,就应当有空间位置。

而且如果灵魂的运动是出自本性,那么它也能够凭借外力而运动;如果它能凭借外力而运动,它也能在本性上运动。相对于静止也同样如此;因为在本性上被运动的东西同时在本性上也能静止;同样,由于外力而运动的事物同时也能凭借外力而静止。但是关于灵魂的这种被迫的运动和被迫的静止,即使我们绞尽脑汁也难解释清楚。而且如果灵魂是向上运动,它就会是火,如果向下运动,那就会是土;因为这两种运动正是属于这两种物体,同样的定义也可以应用到中间运动[10]

既然灵魂使物体运动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就有理由认为灵魂将它自身所具有的同样的运动传递给了肉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反过来说灵魂有同肉体一样的运动也是正确的。肉体的运动是一种位置变化,那么灵魂也应当用和肉体同样的方式改变着位置,或者是整个改变,或者是部分改变。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灵魂就有可能离开一个肉体再进入另一个肉体;这样就会得出已死的动物还可能再次复活的结论。

偶性的运动可能是由其他事物的运动所引起,生物可能会由于外力而被推动。作为在灵魂的本性中即具有自身运动的东西,不应该会被任何别的东西所推动,除非是由于偶然。正如自身为善或由于自身而为善的事物不会因为他物或由于别的目的而成为善的。如果灵魂是被推动的,那么它最可能的是被感觉对象所推动。

而且,如果灵魂是自身运动,那么它自身也会被推动,这样,如果所有的运动都是被运动的东西作为被运动东西的一种位移的话,那么灵魂就一定背离它的本性;如果灵魂自身的运动并不是由于偶性,那么运动就会是出自于它自身的本性。

有人说,灵魂推动着肉体正如它自身被推动一样,例如德谟克里特,他的话和喜剧作家菲力普的口气十分相似,他说,代达罗斯[11]通过灌注水银而使木制的阿芙洛狄忒[12]活动起来。德谟克里特也说过相同口气的话,他说,球形的原子拖拽着整个物体运动,原子运动是因为它们的本性即是永无静止。我们将要询问,这同样的原子是否也能生成静止呢?它们又怎么能够这样呢?所以很难这样说,甚至不可能这样说。总的说来生物似乎并不是由灵魂来推动,而是由于某种意志和心灵。

同样,柏拉图在《蒂迈欧》中也对灵魂推动肉体的问题作了一个自然式的说明;他认为,由于灵魂和肉体具有内在的相互联系,所以灵魂通过自身的运动而使肉体运动;造物主首先用全部元素来塑造它,并根据和谐的数目对它加以分割,以使其对和谐具有内在的感觉,而且宇宙万物都是伴随着和谐的运动而运动;然后他将直线弯曲成圆形,把圆分割成两部分,这样就会有两个交点,然后再将其中的一部分分为七段。这样柏拉图就把灵魂的运动和天体的空间变化等同起来了。

首先,说灵魂具有广延是不正确的;因为他所说的“万物之灵魂”很显然是指某种类似所谓心灵的东西;它既不同于感觉能力,也不同于欲望能力;因为它的运动并不是循环的。但是心灵是单一的连续的,如同思维一样;思维包含了多个思想,但思想的结合则是连续的,正如数目的结合一样。相反,广延的联结并不是连续的。除非心灵或者没有部分,或者作为广延是不连续的,否则心灵在这种意义上也是不连续的。如果理智有广延,那它又如何思维呢?它又如何用它的任何一个毫不相关的部分来思想呢?这些部分要么被看作是广延,要么被看作是点,如果可以把点也叫做部分的话。如果是点,它们就会是无限的,那么很显然心灵就不能穷尽它们,如果是广延,心灵就会多次或无数次思维同一思想。但是心灵显然也能在仅有的一次思维某一思想。其次,如果它满足于和它的任何一个部分接触的话,它为什么要做圆周运动呢?抑或为什么要有广延呢?但如果心灵必须和整个圆周相接触时才能思维,那么它的各部分的接触又意味着什么呢?再次,它如何用没有部分的东西去思维有部分的东西,或用有部分的东西去思维没有部分的东西呢?心灵必须和这个圆是同一的;因为心灵的运动是思维,圆的运动是循环。如果思维也是循环,其循环属于这一类的圆必然是心灵,那么理智总是在思维着的东西又是什么呢?因为如果这种循环是永恒不息的,就一定会存在这种东西。所有现实的思想都是有限的(因为它总是在思考某一对象),思辨也是有所限制的,就像用来表达它的语句一样。所有的语句或是定义,或是论证。论证不仅要有一个出发点,还要有一个结尾,即推论结果或结论。即使没有得出结论,也不必再回到出发点,而是依靠增加的中词一直向前推。但循环一定会再退回到它的出发点。所有定义都是有限的。另外,如果同一循环多次重复,心灵也一定会多次思维同一对象。再次,与其说心灵像运动,还不如说它更像静止或踌躇不前的状态。对于演绎推理也是如此。再次,自身难以运动而又被迫运动的事物是不会幸福的;如果灵魂的运动是非本质的,它将会以不自然的方式被推动。再次,灵魂与肉体无法逃避的联系将会是令人厌恶的;如果就像时常所说的并且被广泛接受的观点那样,灵魂脱离肉体更好,那么这种观点便会被摈弃。最后,天体做圆周运动的原因并不清楚;因为灵魂的本质并不是圆周运动的原因——它只是偶然地作这种运动;肉体也不是原因;相反灵魂是引起肉体运动的原因。没有任何迹象说明这种圆周运动更好;然而,因为这个原因神确实应当让灵魂做圆周运动,而且这种运动也因此而比静止好,同时也比其他运动要好。但是,更确切地说,这种探索属于其他的研究范围,所以我们现在就撇开这个话题吧。

但无论是在这个论证中还是在大多数有关灵魂的论证中,都存在着一种荒谬的观点;人们把灵魂和肉体联系起来,并把它放进肉体里,但不去说明这是由于什么原因,以及肉体是如何受到制约的;然而这看起来又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正是通过这种联系,一个作用,另一个被作用,一个运动,另一个被运动;这种相互关系并不是在一个任意的联合体中发生的。但是,这些思想家们只想解释灵魂的本质是什么,而对于接受灵魂的肉体却只字未提;甚至这也是可能的:任何灵魂都可以随意进入任一肉体,如毕达戈拉斯学派所编造的故事那样;这简直是荒唐可笑的。因为任何肉体显然都有着它自身独特的形状或形式。这种说法就好像说木工技术也可以使它自身在长笛中得到体现;每一行业的手艺人都必须有他们各自的工具,每一灵魂也都具有并使用自己特有的躯体。

【4】关于灵魂还存在着另一种说法,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流行的说法中最可信的一种,而且它已经得到公众意见的赞许。他们把灵魂说成是某种和谐;因为和谐是各相反者的混合,而且肉体是由相反者混合而成的。

但是,首先,和谐是一种确定的比例或混杂成分的混合,而灵魂两者都不是。其次,和谐并不能引起运动,然而,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灵魂最基本的特征。再次,把和谐与健康联系起来或和身体好的状况相联系,要比把和谐与灵魂联系起来更为合适,如果有人把灵魂的属性和功能归属到某种和谐上,这就会变得十分明显,因为人们难以使它们相互吻合。再次,和谐是在两种意义上被述说的,最严格的意义是在广延上指那些具有运动和位置的事物的紧密结合,它们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任何同质的东西也不可能插入进来;在引申的意义上是指各种构成成分相混合的比例。

以上关于灵魂意义的说法没有一种是有道理的。认为灵魂是肉体各部分的结合的观点也不值一驳,因为这样就会有许多结合的部分和多种被混合的东西。哪一部分是结合的呢,是心灵,还是感觉能力抑或欲望能力呢?又怎样来实现这种结合呢?认为灵魂是混合物的比例也一样是荒唐的。因为那些产生肌肉的混合元素与那些产生骨头的混合元素,其比率是不同的,这将得出,有多个灵魂布遍了整个肉体,因为它的所有部分都是由这种元素混合而成的,每一种混合物的比率都是和谐和灵魂。有人也许会对恩培多克勒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他说过,肉体的每一个部分,其特有本质都是由于其混合物的比率,既然如此,那么这种比率是不是灵魂呢?或者这种灵魂会不会是某种在各部分中生长起来的别的东西呢?再有,他的“友爱”是任意混合物的原因呢,还是按照比率的混合物的原因?“友爱”是这种比率呢,还是某种不同于这种比率的其他东西?这些问题乃是这些说法所面临的难题;如果灵魂不同于混合物,那它为什么会和构成肌肉的东西以及生物的其他部分同时被毁灭呢?此外,如果每一个部分都没有灵魂的话,如果灵魂并不是混合物的比率,那么在灵魂离开肉体之后,那消失了的东西又是什么呢?

根据我们所说的,灵魂显然不是和谐,也不可能做圆周运动。但如前所述,它可能偶然被运动,甚至也能自身运动,例如灵魂存在于其中的东西被运动,而这物体则被灵魂所运动;但灵魂不可能作位置移动。

以下意见对灵魂运动说提出了更为合理的批评。我们说,灵魂有悲哀、喜悦、勇敢、恐惧,而且还能产生忿怒、感觉和思维,这一切似乎都是运动。所以有人也许会认为灵魂被运动;但这个结论并不是必然推出的。我们先姑且承认悲哀、喜悦以及思维都是运动,而且每一个都被运动,接下来我们进一步承认被运动是由灵魂所引起,例如忿怒、恐惧是心脏的特殊运动,而思维是这种或其他器官的运动(这些运动或是由于某些部分的位置变化,或是由于性质的改变,至于部分的特殊本性和变化的特殊方式现在则没有必要加以考虑)。然而,说灵魂在忿怒正如说灵魂在编织罗网或建筑房子一样荒唐可笑。也许这样说更为恰当,并非灵魂怜悯或学习或思维,而毋宁说人们在做这些时要仰仗于灵魂。运动并非发生在灵魂中,但有时会直达灵魂,有时又是从灵魂出发。例如,感觉就是从个别对象出发并抵达灵魂,回忆则是从灵魂出发而延伸到运动或感官上的那些不动的点。

但心灵或理智似乎是生成于我们之中的独立实体,而且是不灭的。如果它会消亡最大的可能便是由于年老虚弱,事实上,感官也发生着同样的事情;如果一位老人重新获得明亮的眼睛,他也会同青年人的视力一样好。所以老年人的无能并不是由于灵魂的影响,而是由于受到灵魂所依存的事物的影响,正如在醉酒和疾病时的情况一样。所以思维和思辨能力的衰微乃是因为内部某些别的东西腐败了,而它自身并没有受到影响。思维、爱、恨并不是心灵的表现,而是拥有心灵的个别事物的表现,一旦这事物消亡了,记忆和爱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它们并不属于心灵,而是属于整个已经消亡了的事物。心灵无疑是某种更为神圣的事物,而且它不会承受作用。由此可见,灵魂不可能被运动;如果它根本不能被运动,它显然也不会被它自身所推动。

最为荒谬的是声称灵魂是自身运动的数,这一理论包含着内在的不可能性,首先它把灵魂看作是被运动的,其次,特别不可能的是把灵魂称为数;因为,首先,人们怎样去思维运动着的一呢?是什么导致它运动呢?运动又如何被归附到没有部分没有差别性的东西上去呢?如果一既运动又被运动,那它就应当存在差别。其次,既然他们说运动着的线生成面,运动着的点生成线,那么一的运动就一定是线,因为点不过是有位置的一;照此灵魂的数就会在某处并且有位置。再次,如果有人从一个数里减去某个数或一,还会剩下另一个数。而植物和许多动物能够在被切断后继续生存,这些残体似乎仍具有和以前一样的灵魂。说一或说微小的物体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如果德谟克里特的球形原子变成了点,而且除了它们量的性质外别无所有,那么在它们每一个中都将存在着运动物和被运动物,正如在连续性事物中的情况一样。因为我们已提到过的东西与原子的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具有数量的特性。所以,一定存在着将运动给予一的某物。如果在动物中产生运动的是灵魂,那么它也是相对于数目是这样,所以,灵魂不可能既是生成运动的东西又是被运动的东西,而只是生成运动的东西。但这又怎么可能是一呢?这样的一必定在本性上不同于其他一。那么作为点的一和另外的一除了位置的差别外又能显示出什么不同来呢?如果内在于肉体的心灵的一与肉体的点不同,一与点将都处于同样位置,因为它们都占据着点的位置。如果两个一能处于同一位置,为什么就不能存在一个无限数呢?因为占据一个不可分割位置的东西,自身也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如果肉体的点与灵魂数目的那些一是同一的,或者说,如果肉体点的数目是灵魂,那为什么并非所有肉体都有灵魂呢?因为在它们所有之中似乎存在着无数的点。再者,如果线不能被分割成点的话,这些点又怎么可能游离于肉体之外并使它们和肉体分离呢?

【5】事实上,正如我们所说,这一说法和把灵魂看作是精细物体的观点是一致的,正如德谟克里特所说的肉体是由灵魂所推动,都是极其荒谬的。因为如果灵魂存在于所有有感觉能力的肉体之中,那就一定会在同一处存在着两个肉体,如果灵魂便是肉体的话。说灵魂是数目的那些人一定会相信,在一个点上存在着多个点,或者所有肉体都有灵魂,除非灵魂是一种和依存于肉体的点完全不同的其他的数目。我们还可以由此推出另一个结论,动物是由数目所推动,正如我们已说过的,德谟克里特也是这样说明动物运动的,因为无论是我们把它们叫做小球体,还是叫做大的一,抑或是一般的运动的一,那又有什么不同呢?因为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我们都只能用这些微粒的运动来说明动物的运动。

把运动和数目结合起来的观点存在着这些困难和许多别的困难。因为这种结合不仅不是灵魂的定义,而且也不可能是灵魂的属性。如果他试图对这种理论从灵魂的属性和功能上进行解释,这就会显得很清楚,诸如计算、感觉、快乐、痛苦以及其他属性;如前所说,要在这两方面假设某种解释并不是很容易的。

这就是以前人们定义灵魂的三种方法。有些人认为灵魂是最具有运动特性的,因为它能够自身运动;另外的人则认为灵魂是最精细的物体,或者说是最没有物质性的东西。我们已经详尽地列举了这两种定义所面临的难题和矛盾。现在剩下要做的是考察这种说法是什么意思,即灵魂是由元素构成的。这一说法是想说明灵魂为什么能感觉并且能认识所存在的一切事物,但这种说法必然包含了多种不可能性。他们假定,同只能通过同来认识,似乎他们要把灵魂和灵魂所认识的事物等同起来;但是这些元素并不是唯一的,还存在着许多其他事物,更确切地说,存在着无数由元素构成的事物。即使灵魂能认识并感觉到一切事物所由以构成的元素,然而,灵魂是依靠什么来感觉并认识整个组合物的呢?例如,神、人、肌肉、骨骼是什么呢?对于其他的整个复合物也是如此;因为这样的整体并不是由单纯的元素所构成,而是按照一定比率结合而成,正如恩培多克勒谈论骨头时所说的那样:

在宽阔环抱的空谷中温和的土得到了八分之二的清净的水和四份火,于是白色的骨头就生成了。

认为元素存在于灵魂之中也是无用的,除非元素的比率和结合原则也存在于灵魂之中;因为每一种元素都认识它的同类,但是在灵魂中绝没有什么东西能认识骨骼或人,除非骨骼和人也存在于灵魂之中。我们毫无必要去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又有谁会去询问灵魂中是否存在着石头和人呢?同样的论证也可以应用于善和非善。相对其他事物也是如此。

再者,“存在”一词有多种意义(它可以表示实体[13]、数量、性质,或我们曾作过区分的其他一些范畴)。那么灵魂是不是由它们全部来构成的呢?这些范畴似乎不可能有共同的元素,那么灵魂是不是仅仅由那些构成实体的元素构成呢?那它又如何去认识其他范畴呢?他们是不是坚持认为,所有的种都具有独特的元素和本原,而且灵魂是由它们结合而成的呢?这样灵魂就将是数量、性质,以及实体。但是由数量元素所构成的事物不可能只是实体而非数量。那些说灵魂是由所有这些元素构成的人面临着这样的和其他类似的难题。这些说法都是毫无道理的,即,一方面说同不能被同所作用,另一方面又说,通过同而感觉同,通过同而认识同。但是他们认为感觉是被作用和被运动,而且对于思维和认识也是如此。

这种言论还有许多晦暗不明之处和疑难,如恩培多克勒,他认为每一种事物只能通过其物质元素才能被认识,而且只与相同的事物有关,这个新论证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因为在所有动物的躯体中,那些由土简单构成的部分,诸如骨骼、筋、肉、头发,似乎根本就没有感觉,所以就不可能感觉到它们的相同物;可他们就是这么认为的。再有,在每一本原中,更多的将是无知而非理解;因为每一个都知道一事物,而对多数却是一无所知,按照恩培多克勒的观点,至少可以推出,神必定是最无知的;因为有一种元素他不知道,即“斗争”;而有死的生物则知道所有一切;因为一切个别物都是由全部元素构成的。总之,是什么原因不让所有存在物都有灵魂呢?既然所有事物都是某一元素,或者是由一种元素、或者由多种元素、或者由全部元素结合而成,它们每一种都必然知道某一事物或一些事物或全部事物。有人可能要问,将元素和灵魂联结起来的东西是什么呢?因为元素是与质料符合一致的,无论把元素联结起来的力量是什么,它都会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不可能任何东西都先于并且制约着灵魂,对于理智则更不可能;因为理智本性上就是最原初的而且具有支配力量,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但他们说,元素是一切存在物中最先的东西。

所有认为灵魂是由元素结合而成的人(因为元素能认识和感觉存在物),和所有声称灵魂是最能运动的事物的人,都无法对所有灵魂进行说明。因为并非所有有感觉的事物都能运动,例如有些生物显然在空间位置上是不动的,然而,这又似乎是灵魂能给予生物的唯一运动。那些认为心灵和感觉能力是由元素构成的人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因为植物显然没有位移和感觉而拥有生命,而且许多动物都没有思维能力。但是,即使我们对这种观点置之不理,假定心灵就是灵魂的部分,而相对于感觉能力也一样,他们也仍然无法对所有灵魂、或一个灵魂的整体作出恰当的说明。在奥菲斯诗歌中所表达的观点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因为这种理论宣称,灵魂为风所生,当动物呼吸时,灵魂便从宇宙进入到动物体内。这对于植物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对于有些动物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根本不呼吸;这一点却没有被那些支持这一说法的人所注意到。如果我们要用元素来构造灵魂,并没有必要用所有元素;在一对相反者中的一方就足以使它认识元素自身和它的相反者。通过直线我们既可以认识直线自身,也可以认识曲线。木匠的曲尺可以对两者进行检验。但是曲线却无法帮助我们认识它自身和直线。有些人认为,灵魂弥漫于整个宇宙,由此我们可以看看泰勒士的观点,他认为,宇宙万物都充满了神。但这种说法有一些困难;因为当灵魂在气中或在火中时,它为什么不变成一个动物呢?而只是在它进入元素的混合物中时才这样呢?虽然在前一种情况下灵魂似乎存在于更纯净的形式之中。有人可能还会问,为什么在气中的灵魂要比在生物体中的灵魂更纯净更永久呢?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其结论都是荒谬的、不合理的;因为把火或气描绘成生物乃是极为不合理的,然而,如果在火和气中存在着灵魂,而又不把它们叫做生物,那也是荒谬的。认为元素之中有灵魂的观点似乎源于这样一种观点,即整体必须与其部分是同类的;如果动物有灵魂是因为周围的气被隔断并被关在动物体内,那他们就不得不说,灵魂也是与其部分同类的。如果被吸入的气是同类的,而灵魂不同类,很显然,虽然灵魂的某部分将存在于这气之中,但另一部分并不存在于其中。所以,灵魂或者是同样的一些部分,或者灵魂并不存在于宇宙的任何部分之中。

由此可见,认识能力并不属于灵魂,因为它是由元素结合而成。说灵魂被运动既不正确也不实在。但是,既然认识、感觉、意见,以及欲求、愿望和一般的欲念,是属于灵魂,还有,既然动物的位移、生长、成熟、衰老都是由灵魂产生,那么我们一定要问,它们各自是否在整体上属于灵魂呢?即,是否仰仗着整个灵魂,我们才思想、感觉、并对其他所有事物作用或被作用呢?它们是否属于不同的部分呢?相对于生命也是如此;它是依赖于灵魂的某一部分,还是依赖于多个部分或全部呢?或者还是具有某种完全不同的原因呢?有些人说,灵魂有部分,某一部分进行思维,某一部分产生欲望,如果是这样,如果灵魂生来就是由部分所构成,那么把它们结合起来的东西又是什么呢?当然不可能是肉体;相反,似乎更应当是灵魂将肉体结合在一起的,无论如何,只要灵魂一旦完结,肉体就会在空气中消散并腐败。如果是别的什么使得灵魂联结在一起,这只可能是灵魂。但我们还必须进一步询问,它是单一的还是有着多个部分呢?如果它是单一的,那为什么不直接说灵魂是单一呢?如果它有部分,论证仍然要求我们知道结合原则是什么,这样我们就会导致无穷后退。关于灵魂的部分可能还存在着某些令人疑惑不解的地方,如肉体中某一部分的功能是什么?因为如果整个灵魂将肉体整个地结合在一起,很自然地就会推出,它是由灵魂的每一个部分将肉体的每一部分结合在一起。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心灵将什么部分结合在一起,或者如何结合,这都是难以想象的事情。而且,植物在被分割成段后显然仍然活着,有些昆虫也是这样,这意味着在每一段残体里都有着一个在种上相同的灵魂,虽然在数目上并不相同;因为每一段残体在一定时间里都有感觉并能进行位移,即使它们不能这样做也毫无奇怪之处;因为它们没有必要的器官来维护它们的自然状态。但是,灵魂的所有部分仍然存在于每一段残体中,而且这些灵魂在相互间以及和整体都是同类的;这就意味着,虽然灵魂的各部分无法相互分离,但整体的灵魂可以被分割。植物的本原似乎也是某种灵魂,因为这种本原对于动物和植物都是共同的。它能够不依赖于感觉本原而存在,而任何东西却不能没有它而具有感觉。


注释

[1] pathee,原义指由于承受作用而表现出来的东西,在本文中主要译为“属性”,有时根据前后文也译作“现象”、“影响”、“遭受”等。

[2] 即灵魂与躯体的结合物。

[3] nous,在其他语境中,在作为思想功能时,均译“理智”。在泛指两个方面时,译作“心灵”或“理智”。

[4] phronesis,在伦理学的应用上译为“明智”。

[5] 平面的数目指3,立体的数目指4。

[6] 指恩培多克勒。

[7] 指阿那克萨戈拉。

[8] “生命”和“沸腾”两个词分别是zeen和zein。

[9] “灵魂”和“冷却”两个词分别为psukhee和katapsuksis。

[10] 即指在向上和向下之间的运动。

[11] 代达罗斯(Daedalus),希腊传说中的建筑师和艺术家,相传为细木工技艺、刨子、吊线和胶水的发明者。

[12] 阿芙洛狄忒(Aphroditee),希腊神话中宙斯与大海神女之一的狄俄涅之女,爱与美的女神,因生成于aphros(海上泡沫)而得名。

[13] to tode ti,意即“这个”,指某一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