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政治定位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政治定位是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村指行政村)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

第一,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内涵十分丰富。一是全面领导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二是全面领导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民生等各项工作。

第二,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主心骨和坚强战斗堡垒。”“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别要建强基层党支部。”“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正是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思想。

第三,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体现了党章的要求。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体现了党章的这些要求。

第四,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是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这种性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和对农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性,决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这是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的内在根据。

第五,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有法律依据。宪法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的法律依据。

第六,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使命决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完成领导农村改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