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东林党议
一 引言
在明朝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时伏时起,但总的趋势是愈演愈烈,到了后期,就以公开党争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党争,一方是东林党人;另一方在万历年间是浙、齐、楚、宣、昆等党,在天启年间则是阉党。“东林党议”就体现了这两方面政治势力的斗争。
东林党议在明朝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首先因为它延续的时间长,开始于万历中期,历经四朝(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共有半个多世纪,直到明朝灭亡余波尚未平息。其次因为它涉及面很广,牵涉到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对当时社会影响很大。因此,研究这一课题,有助于加深对明后期社会的认识。
东林党议在史学研究中也历来为人们所注目。明末清初,一些抗清志士及学者对明朝覆亡发故国故君之幽思,开始探讨其原因,于是评价东林党议也就不可避免地提到日程上来。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是夏允彝提出的。他在《幸存录》里写道:
夏允彝,字彝仲,松江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早年与同里陈子龙等组织“几社”,崇祯十年(1637)举进士,任长乐知县。明朝灭亡,谋议抗清复明,后兵败自杀。所以他的看法对后人影响较大。又因清初统治者为了防止本朝党争,对前朝两党往往采取所谓不偏不倚的态度,因此终清之世,这种观点比较流行。颜元、梁启超等基本上因袭了这种观点[2]。另一种看法是黄宗羲提出的。他不同意夏允彝的观点,并针锋相对地写了《汰存录》一书。黄氏认为,明朝“不用东林以致败,而责备东林以筹边制寇”[3],是是非倒置,仍不公允。黄宗羲,字太冲,浙江余姚人。其父黄尊素为东林党人,天启时被阉党杀害。黄宗羲又是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他的看法对后世也有影响。昭梿、魏源等人则继承了这种看法[4]。但黄氏为此也常常受到人们的责难,说他门户之见太深。总之,两种看法各持一说。
近几十年,东林党议的研究不断深入,不仅国内学术界写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论文,即使国外,如日本、美国的学者也发表了不少有关文章。但是,并未取得趋向一致的意见,甚至还有较大的分歧。这些分歧是:
(1)党议双方各代表哪个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他们作为一种政治势力是怎样产生的?
(2)党议双方有没有是非之分、功过可言?他们在明后期历史上各起什么作用?
(3)应该怎样历史地、全面地、科学地评价东林党人?
不同观点、不同学派的研究成果对笔者都有启迪之功。本书的目的就是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辨是非,核功过,对上述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东林党议基本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万历期,是东林党议酝酿、产生和发展的时期。第二阶段为泰昌、天启朝,是东林党议的决战时期。这两个阶段是本书讨论的重点。第三阶段为崇祯和南明政权时期,是党议的尾声和余波。第三阶段的党议有这样三个特点。
(1)国内斗争形势有了变化。这一阶段,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有所发展。崇祯年间,明末农民战争已经全面展开,封建地主阶级与农民的矛盾极为尖锐,极其突出。党议双方都极端仇视农民起义。这种情况只有在1644年清兵入关、民族矛盾上升的情况下,才有所改变。
(2)东林党的领袖、骨干大多被阉党所迫害,如高攀龙、赵南星、李三才、杨涟等;或在抗清斗争中牺牲,如孙承宗等,作为一种政治势力已经缺乏生气和力量了。
(3)万历、天启年间,党议双方各自以所在集团相标榜,而崇祯定逆案后,东林“直声闻朝野”,各种势力都企图厕身东林,东林党的组成发生变化。同时,江南地区还有复社、几社等组织的兴起。
因此,崇祯以后的东林党议又当与复社、几社等问题一起另作专题研究了。
二 万历、天启朝纵横观
我们研究东林党议,同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一样,都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范围,不能不首先对当时的社会状况进行考察。因为东林党议发生在万历、天启年间不是偶然的,它是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各种矛盾交织的产物。从纵的方面考察,这一时期一首一尾有两个事件很突出,很能说明这一时期的特征。发生在党议开始前的事件是万历初年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自上而下的改革。张居正,字叔大,湖北江陵人。他历仕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于隆庆元年(1567)入阁,明神宗即位后升为首辅。张居正的改革曾使当时上层建筑得到一些改善,生产关系也多少有所调整,社会比较安定,政府收入增加。张居正事功显著,如果说他的改革对明王朝有所振兴,恐怕并不过分。发生在这一时期结尾的事件是天启七年(1627)陕西白水王二率领饥民冲进澄城县,杀死县官张斗耀,揭开了明末农民战争的序幕。从此,农民战争的烈火蔓延全国,终于埋葬了朱明王朝。从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去世算起,到天启七年,仅仅四十五年。四十五年中,明王朝由振兴到衰微,进而趋于崩溃,国势急骤转变。东林党人顾允成在万历时已称“天崩地陷”的时期已经到来[5]。清朝史家说到明朝兴亡时,也往往认为“明之亡,实亡于神宗”[6]。可见这一时期是攸关明代存亡的重要时刻。
为什么明朝到万历、天启时期会出现江河日下、大厦将倾的局面呢?从横的方面考察,这一时期有四大社会问题在起作用。这四个问题是:
(一)大地主集团大搞土地兼并,使大土地所有制恶性发展,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不仅地主阶级和农民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而且地主阶级内部上层与中下层矛盾也不断加深。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7]中国封建社会正是这样,不仅地主与农民属于“不同的等级”,而且在地主阶级内部也十分清楚地显现出“各种特殊的等第”。前者就是通常说的“阶级”,后者是指同一阶级内部的不同阶层。在明代,地主阶级就其经济地位来讲,可划分为大、中、小三个阶层。大地主阶层包括皇族地主集团(由皇帝、宗室、勋戚、宦官等组成)、豪绅地主集团(由权臣和各地官绅组成)和占地在七顷以上的庶民大地主。大地主阶层有两个特征,其一是占有大量土地,其二是拥有特权。这两个特征紧密联系,正像恩格斯所说:“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中,也是这样,在这里政治权力地位是按地产来排列的。”[8]明朝皇室拥有绝对权力,他们不仅通过赋税剥削农民,而且直接占有土地。永乐时,皇室仅有宛平一处庄田。洪熙时,设有仁寿、清宁和未央等宫庄。正德时,皇庄增至三十多处,连前占地达三万多顷[9]。到了万历时期,皇庄已经不仅局限于京畿和北方,而且向南方扩展,南直隶、长江沿岸也都皇庄密布[10]。这些皇庄每年都要征收大量子粒银,供皇室享用。万历时,王府庄田数字也超过前代。潞王在湖广、河南八府占田四万顷,年租银四万两。明神宗的三子福王最初赐田四万顷,由于朝野士人反对,多次递减,最后仍占田近两万顷,但年租银却达五万两[11]。蜀王朱至澍在四川有庄园三百多个,“王膳日供一庄,以故富而无与比”[12]。万历九年(1581),明神宗一次赐给寿阳长公主庄田二千三百九十五顷[13]。神宗爱女寿宁公主在顺天府也有庄田二千五百九十顷[14]。天启时,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公主占田,也动以万计[15]。勋戚占田,在嘉靖时已是“多者数百千顷,占据膏腴,跨连郡县”[16]。到万历时,他们占田更加严重。孝定李太后之父李伟有赐田七百顷[17],郑贵妃之弟郑国泰一次得到赐田三百顷[18]。黔国公沐昌祚“田自钦赐外,多至八千余顷”[19],永平伯王朝辅也一次得到赐田五百顷[20]。万历、天启时的宦官权势超过了前代,在经济上也是暴发户。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三次得到赐田共二千顷,从孙魏云翼也有赐田七百顷,总计魏忠贤家族“封公侯伯之田土,拣选膏腴,不下万顷”[21]。皇族地主集团大量占有庄田,民田数字越来越少,如四川成都府,“王室庄田占有十七,军屯十二,民间仅十一而已”[22]。所以《明史》上说:“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23]
豪绅地主集团是明王朝的重要支柱。他们从明初就享有免役特权,嘉靖二十四年(1545)又享有部分免赋权。这个集团在万历、天启年间土地兼并趋势也很凶猛。王世贞曾说:“今宗藩之巨者,不过以财自娱,如江南一富室。”[24]这就是说江南豪绅大地主的财力,包括土地,可与皇族大地主相匹敌。致仕大学士徐阶“有田二十四万亩,子弟官奴横暴闾里,一方病之,如坐水火”[25]。另一大学士王锡爵“田逾万顷”,“奴仆千余”[26]。致仕礼部尚书董其昌在松江“占田万顷,输税不过三分”[27]。有人弹劾大学士朱赓,“奴凡几千人”,又把山阴(今绍兴)地区的良田美宅全部侵占[28]。崇祯初年,大学士钱士升说:“江南富室占田,少者数百亩,多者数千亩,乃至数万亩。”[29]钱士升的话是在为江南豪绅辩护时说的,因此也要打折扣,实际上豪绅占地大大超过了这个数字。
庶民大地主在权势上不如皇族大地主和豪绅大地主,但也占有大量的土地,同时又以种种借口逃避赋役。于是国家的赋役、加派、火耗等等首先转嫁到贫苦农民的身上。据万历三十九年(1611)《无锡县均田碑》所记:
广大农民的生活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全国布满干柴,正如东林党人顾宪成所说:“时局种种可忧,真如抱薪于郁火之上,特未及燃耳。”[31]
其次,中小地主也身受其害。万历二十七年(1599)十月,吏部尚书李戴等说:“臣观天下赋税比二十年前十增其四,天下殷实之户比二十年前十减其五。”又说:“至于富民,需求不遂,立见倾家荡产,无地可容,有天难诉。”[32]这里所说破产的“殷实之户”“富民”,就是指中小地主。中小地主与大地主的区别主要在占有土地的数量不同。在明代,占有土地百亩之上,七顷以下,自己不劳动,靠剥削为生,就算中小地主。那些占地不多,优免有限的官吏和生员,一般也属于这个阶层。中小地主一方面对农民是剥削者,榨取农民的地租和杂役;另一方面,由于自己利益受到损害,也反对大地主集团的倒行逆施,要求限制他们的种种特权。他们与大地主阶层的矛盾有时超出本阶级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东林党议就是发生在这样错综复杂的阶级关系基础之上的。
(二)在明初经济恢复的基础上,从16世纪起,国内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在局部地区出现。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刺激着地主阶级对货帀的追求。在这种形势下,大地主阶层特别是皇族地主集团变得更加贪婪。他们掠夺商业,破坏城市手工业,从而激化了与城市新兴市民阶层的矛盾。
皇族地主集团对城市工商业的破坏主要有两个途径。第一是自身兼营工商业。皇帝不仅有皇庄,还开设皇店、皇盐、皇窑。藩王在各地开设瓷窑、客店、盐店……如万历时福王在京师崇文门外有二百多间店房,“兜揽客货,且停且发”,而且规定:“各项客商杂货,俱入官店出卖,不许附近私店擅行停宿。”当他就藩河南之后,“又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中州旧食河东盐,以改食淮盐故,禁非王肆所出不得鬻,河东引遏不行”[33]。在北京还有宦官、勋戚开设的店铺典当。明朝人认为,京师民贫财尽有两大害,其中之一就是“贵戚铺行,侵夺民利”[34]。在武昌,“通衢诸绸布店,俱系宗室。间有三吴携负至彼开铺者,亦必借王府名色”[35]。所以皇帝、宗室、宦官和勋戚所经营的工商业实际上是对工商业的垄断和破坏。第二个途径是明神宗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开始,派宦官作为矿税监到全国各地进行经济掠夺。所谓“矿监”,并非完全开矿或以矿征税,往往以开矿为名,妄指良田美宅之下有矿脉,肆意勒索。所谓“税监”,是指在全国重要城镇、关冲、路口设立税卡,对工商业重征税科。正如《明史》上说:“内臣务为劫夺,以应上求。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公私骚然,脂膏殚竭。”[36]矿税之扰波及面很广,北到辽东、南及滇粤、东至沿海、西抵陕西,以至于“天下在在有之”。其危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皇室直接从民间掠夺大量金银财物。下面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至三十四年(1606)矿税监进奉内库金银等物统计表[37]。
表中数字还不包括装进宦官及其爪牙私囊的在内。如天津税监马堂被揭发每年抽取税银不下十五六万两,而所进才七万八千两,七年之中私隐税银一百三十万两[38];税监丘乘云入四川,“岁出税银三万两,及其委官渔猎者岁且五万”[39];凤阳巡抚李三才在万历三十二年(1604)九月揭报山东税监陈增爪牙程守训等吞没税银四十余万两[40];陕西巡抚余懋衡一次查出税监梁永侵吞税银有皮包十三包、销银九抬、重杠三十三杠之多[41]。所以实际从民间掠夺的财物大大超过了表中数字。
(2)破坏了城市商业和手工业。商业遭受破坏的情况,据万历三十年(1602)九月户部尚书赵世卿《关税亏税疏》中记载:
手工业遭受破坏的情况,以苏州丝织业为例可见一斑。据万历二十九年(1601)七月巡抚应天右佥都御史曹时聘的奏疏记载:
(3)激化了封建国家与新兴市民阶层的矛盾,酿成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反矿税监的斗争。对封建大地主集团来说,这是他们掠夺工商业所导致的最大危害和危机。这里所说的新兴市民阶层主要是指城市的下层,包括自由的雇佣工人、小手工业者、小商人和城市贫民在内的人民群众,而新兴市民阶层又与城居的中小地主,包括一部分知识分子(如生员),合称为“士民”。中国封建社会的城市和农村一样,都是直接受到封建国家的压迫。其所以称之为新兴市民阶层,是与当时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和资本主萌芽的基础上,商人和手工业工人已经有一定程度摆脱封建国家束缚的历史的总趋势分不开的[44]。下面是万历时期全国各地反矿税监的一般情况:
表中所列多数是新兴市民掀起的斗争,即织工、瓷工、窑工、矿工、小商贩、小手工业者所领导和组织的斗争。这就说明在这些斗争中,也包含着新生事物的萌芽,或者说它们是新生事物萌芽的反映,受到其影响。恩格斯曾经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45]。全国城市居民大规模反对矿税监的斗争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出现。它之所以发生和发展,当然也有政治原因,但归根结底是由于当时正在发展中的商品经济和资本生义萌芽要突破封建统治者的压迫和摧残。新兴市民阶层的斗争代表着历史前进的潮流,如何对待明神宗的开矿征商,如何对待新兴的市民运动,是东林党议的一个重要课题,无疑它是一股判定谁更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思潮。
(三)万历、天启时期,封建的上层建筑日益腐朽,地主阶级国家机器的各个环节已经隳坏,其政治统治极端黑暗。
首先,明神宗朱翊钧、明熹宗朱由校是两个昏庸的皇帝。明神宗亲政后第一件事就是籍没张居正家财,废除张居正的改革措施。万历二十年(1592)以后,他晏处深宫,溺志货财,留中章奏,不问国事。万历后期,内阁大学士方从哲擅权,浙、齐、楚三党鼎峙,国家机构近于瘫痪。《明史》记载:
明熹宗更是不问朝政,《明史》记载:
魏忠贤专权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皇族地主集团与豪绅地主集团密切勾结的产物。以暴发户魏忠贤出面,使统治更具有残酷性,因此把明王朝推向了绝境。
其次是吏治腐败。张居正死后,万历初年的吏治整顿也成泡影。东林党人钱一本曾说:“以远臣为近臣府库,又合远近之臣以为内阁府库,开门受贿自执政始。”[48]从内阁权臣、京官到地方官吏,都利用职权,上下通同,巧取豪夺,贪污受贿已成为一种风气。大学士赵志皋动辄受千金之贿[49];大学士张位“黩货如蝇……每次讨缺不下数十,多者千金,少者数百金”[50]。另一大学士沈一贯以纳贿闻名,据记载他曾接受楚王贿赂黄金一千两,白银一万两[51]。而大学士朱赓“富至八百万”,也大都为纳贿所得[52]。上行下效,内阁如此,京官和地方官贪污掠取就更是肆无忌惮。东林党人赵南星曾说:“谚云:‘署印如打劫。’此语似太过,今则成真实语矣。”[53]吏治腐败在任何时代都是政治上十分敏感的问题。所以他非常感慨地说:“今有司之贪,固已成风……贪则多酷,既朘其脂膏,又加毒痛,民安得不乱……国家之败由官邪也!”[54]
总之,对万历、天启朝腐败的上层建筑和国家机器是因循守旧还是迫切求变,这又是东林党议中一项重要的内容。
(四)万历、天启时期国内民族矛盾日益尖锐。其突出表现是努尔哈赤在建州崛起,并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西老城)建立后金政权。从此,明与后金开始了旷日持久的战争。
在明朝中、后期的皇帝中,明穆宗朱载垕较有作为。他制定了“华夷一家”“胡越一体”“并包兼育”的民族政策[55],并依靠高拱、张居正等人,因势利导,妥善地解决了与蒙古各部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问题,换来了“边境晏然”的局面。万历中期以后,民族矛盾又逐步尖锐起来,前有播州(今遵义)杨应龙、宁夏哱拜之乱,后有建州脱明独立。原因有二,一是明朝政府加重了对少数民族的压迫;二是少数民族上层利用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情绪以及明政府的腐败,发动对中央政府的分裂和反叛。从这两种意义上讲,明朝与后金之间的战争是双方统治者挑起的。辽东战事首先加深了满、汉之间民族对立,其次使明王朝的政治危机更加严重,明政府为了应付战争,加重了对内地人民的剥削。下表是万历四十七年(1619)至天启七年(1627)辽饷实收额数。
表(单位:两)[56]
天启时,人口统计总数为五千一百六十五万五千四百五十九,其中一部分人由于优免或搞分洒而不负担赋役,所以九年中,那些纳赋者平均每人要负担约一两银的辽饷加派。正像《明季北略》作者计六奇所说:“自辽左失陷以来,边事日急矣。边事急,不得不增戍,戍增则饷多,而加派之事起,民由是乎贫矣。且频年动众,而兵之逃溃者但啸于山林,此乱之所由始也。”[57]民族矛盾反过来又加深了阶级矛盾。此外,辽战也影响到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东林党与浙、齐等党在辽东战事的许多重大问题上都存在着分歧,最后阉党对东林党人的残酷镇压也是以“封疆案”作为借口。因此,辽东战事也是东林党议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
上面我们对万历、天启两朝做了纵、横两方面的考察,所谓东林党议,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
三 东林党议的性质
在东林党议研究中,史学界分歧最大的问题是党议的性质。其中有五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1)东林党“带有中等阶级反对派的性质”。
(2)东林党代表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益。
(3)东林党“已经不完全是一个封建性的政治集团,而是江南中小地主与城市反封建的中等阶级趋向的联盟”。
(4)东林党代表“东南沿海,特别是江浙地区非身分性地主与商人阶级的利益”。
(5)东林党是“富商”“富民”利益的代表[58]。
我们的看法是,东林党议属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范畴。一般说来,东林党代表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益,而浙、齐、楚、昆、宣等党则代表大地主阶层的利益。这个看法是在分析双方组成以及对明后期若干重大问题不同态度的基础上得出的。下面分别加以论证。
先看东林党。“党”在封建社会中不是一个好的字眼。孔子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59]。“党”都是反对派攻击对方的称谓。所以黄宗羲说,东林党这个名称“亦小人者加之名目而已矣”[60]。现存有关东林党人的名单有很多,如《天鉴录》《东林点将录》《东林朋党录》《盗柄东林伙》《伙坏封疆录》等[61]。这些都是阉党制造的黑名单。据《明熹宗实录》记载:
可见这些名单在天启年间也不是公开的。而今存《东林党人榜》则是一个公开名单。据《明熹宗实录》记载:
今存《东林党人榜》载东林三百零九人姓名。由于辗转传抄,这个名单在排列和个别人物上,有着明显的窜改迹象,但既是公开名单,改动就必然有限,可作为我们研究的依据。
东林党中大多数人是通过科举取得身份,从而进入仕途的。下面是他们进入仕途时出身情况统计表[64]。
其中取得进士出身的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六。明朝重视科举,进士出身尤为士人所重,名为甲科,举人出身称为乙科。顾炎武说:“有明一代最重进士,凡京朝官清要之职,举人皆不得与,即同一外选也,繁要之缺,必待甲科。”[65]因此,他们进则在朝为官,渐升可至政府要员,具有明显的封建性,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一翼。他们的家庭身世,又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中小官吏出身(明朝一般称正一品到从四品的官员为大僚。四品以下为庶官,也就是中小官员)。如赵南星,高邑人,曾祖父做过县丞(正八品),祖父和父亲都做知县(正七品)[66]。叶向高,福清人,先世“举不过孝廉,官不过邑令”[67]。丁元荐,长兴人,其父曾做江西佥事(正五品)[68]。冯从吾,长安(今西安市)人,其父官保定同知(正五品)[69]。蔡毅中,光山人,其父官临洮同知(正五品)[70]。
第二类是中小地主出身。这部分人在东林党中比重最大。如顾宪成,无锡人,他的父亲顾学留给他兄弟的遗产是三百余亩土地[71]。高攀龙是顾宪成的同乡,祖父时家中有田三百亩,养父高材“负郭田五十亩,早作夜息……卒之日积千余金,攀龙不能务什一,尽以买田”[72]。叶茂才、刘元珍也都是无锡人。刘“少苦贫”,叶“所居老屋数椽,薄田两顷”[73]。邹元标是江西吉水人,“中乡试时,方食贫”[74]。魏大中是嘉善人,“家故不甚腴”,后“里徭破家,田庐服物,朝夕鬻尽”。二十九岁时,才赎回卖掉的七十亩地。天启时遇难,“家无百金之产”[75]。缪昌期是江阴人,“世业原不及中人”,其父、二伯和外舅由于里豪之祸被系,“膏腴既废,斥卤仅存”,甚至连公车之费也是朋友资助[76]。李应升也是江阴人,他在临终给父亲的信中说,家中“一岁二百亩之入,不为多也”[77]。顾大章是常熟人,幼年“家贫不能雇乳媪”[78]。杨涟是应山人,祖父时破家,父亲早丧,“躬自相地,劳瘁得疾几殆”[79]。周顺昌是吴县人,祖父即“不治家人生产”,父亲和伯父靠卖田生活,年轻时“家酷贫”,到他被逮时,“问糊口之产,仅半顷之污涞;问栖身之所,仅数椽之陋室”[80]。欧阳东凤是潜江人,中举后,“县令悯其贫,遗以田二百亩,谢不受”[81]。刘宗周是山阴人,其父为诸生早丧,“家酷贫,携之育外家”[82]。金士衡,长洲(今属吴县)人,家产“不逾中人”[83]。姚希孟也是长洲人,“家故赤贫”[84]。夏嘉遇是华亭人,“家贫甚”,晚年“赁一园为居,四壁萧然。卒之夕,箧无殓衣”[85]。陈道亨是新建人,“举于乡,甑无储粟”[86]。应该指出的是,上引材料中的“贫”和贫苦农民的“贫”是两回事,只说明他们是地主阶级的下层。
第三类情况是出身名门望族。如于孔兼是“金坛望族”[87]。王象春是新城人,“嘉靖以来,其门第最盛,祖父诸兄皆为显官”[88]。刘一燝是南昌人,其父曾做过陕西布政使(从二品)[89]。韩爌是蒲州人,其父做过誊黄右通政等官(正四品)[90]。周宗建是吴江人,曾祖做过吏部尚书(正二品)[91]。还有孙承宗是高阳人,“家世丰产”[92]。朱国桢是乌程人,家中有田二千二百零三亩[93]。
上述第一种情况,由于居官不显,优免有限,如果再为官比较清廉,其经济地位与第二种相似。如冯从吾的父亲也只有一百亩土地[94]。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是极少数,有些人也会因各种原因使经济地位发生某些起伏。如孙承宗,到他父亲时,“倾家以应徭役,产益落”[95]。韩爌的父亲由于长期落职家居,不得不“躬自耕牧”[96]。周宗建曾祖居尚书仅半年而卒,经三世六十多年,也只有“百亩之传,不为多也”[97]。总之,这部分人在取得进士功名以前,家境不断下降。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也有个别人由于在某些具体问题上政见相同,或由于钻营而依附东林。因此,总的看,应该说东林党人主要来自中小地主。
当然东林党中有些人与工商业也有联系。如李三才,原籍陕西,后迁居北直通州(今通县)。据沈鲤《次泉李公合葬神道碑铭》记:“李三才父名某,字德闰,次泉其别号也。生不好算,初业儒,不就,乃弃去业贾。然非其所好也。尝入市市布,四得八,归知其人误也,不及饭走还之。又道拾遗金五,悬之门以待遗者,毫无所隐。是时公正贫,尤人所难云。”[98]可见李三才的父亲是一个诚实的小布商。缪昌期之父名炷,善于“治生”,“不耐牙筹龌龊,又不屑米盐琐尾”,惟与其妻务折节为勤俭,“计一岁中污邪之所入,以时消息……卒以此稍致温饱,无乏绝”[99]。顾宪成的父亲不仅有土地,还“己试为酒人、豆人、饴人、染人,渐能自衣食”,又“再迁泾僦廛而市”[100]。高攀龙的生父高梦龙“一意治生。公所谓治生,第取交质什一……家以是起”[101]。因此,东林党人又往往比较注意商人、手工业工人和手工业者的要求。李三才在反对矿税监开矿征商中,“力制权寺,身卫商民,江南北实赖之”[102],不能不说家庭身世对他有一定的影响。
说东林党代表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益,主要还是由他们的政治立场来判定。东林党人的活动中,很突出的一点是他们反对大地主集团侵田占土,横行乡里。王国在万历初年曾以御史身份巡视畿辅屯田,清査出成国公朱允祯侵占土地九千六百余顷。周嘉谟在巡抚云南时曾劾治黔国公沐昌祚侵占民田。余懋衡在巡按陕西时曾弹劾宦官梁永等占田。福王占田征租,东林党人叶向高、李邦华、孙慎行、胡忻、翁正春、马孟祯、姜志礼等或在京师,或在地方,都上疏坚决反对。其中姜志礼等遭到贬斥。赵南星则激烈地抨击乡官之害。他说:“乡官之中多大于守令者,是以乡官往往凌虐贫民,肆行吞噬。有司稍稍禁戢,则明辱暗害,无所不至。”[103]李应升针对大地主集团优免差役,指出“东南粮役,中人倾家,富室诡逃,贵则例免”[104]。高攀龙在《解头问》中明确指出,差役应由“上富户主办,次富户贴钱,不及下富户”[105]。“富户”是—个含糊不清的概念,在明代史料中,有时是指整个地主阶级,有时指地主阶级的上层,有时又指中下层。高攀龙在这里把它分为上中下三个阶层,概念比较清楚,显然是站在中小地主阶层的立场说话。
此外,还有不少东林党人在地方上搞均平赋役,如蒋允仪在嘉兴,朱国桢在湖州。以湖州为例,即可说明东林党人的政治态度。万历二十九年(1601)朱国桢家居养病,曾以《均田定役以救民命》的揭帖具呈浙江巡按刘元震、按察使马从聘。在揭帖中,他针对乡官和豪强地主兼并土地、不纳粮当差,反而把赋役分推到小户头上的做法,提出:“参酌优免,以重儒绅,均派余田,以恤编户。”这就是说乡绅身份只能享有官方规定的优免,不能享有规定以外的权益。至于乡官的子弟、亲戚和庶民大地主都要担负赋役。朱国桢的建议得到马从聘的赞同,更受到当地中小地主和自耕农的热烈拥护。当马从聘自嘉兴至湖州时,“众往迎,大刻‘均田便民’四字粘于道旁,处处皆遍,因随按台舟自平望至郡城一百二十里布满,极目不见首尾,愈近愈多,呼号投水者往往而是”。乡官和豪强大地主则反对朱国桢的建议,“诸巨室广有阡陌者不便,切齿大哗”。有的准备到南浔镇焚烧朱国桢的居所,有的分布郡城要抓朱国桢。朱国桢受到当地中小地主的保护才得以免难[106]。朱国桢的活动不是孤立的,得到当地东林党人丁元荐等人的支持。《启祯野乘》记云:
其他地区的东林党人也同情支持朱国桢。叶向高称赞他们“请画田任赋,贫富适均,当路行其说,湖民大利”[108]。高攀龙亲自写信加以称赞,他说:“年丈以地方役事,冒群讥众讪,毅然为小民造命,此大丈夫所为。”[109]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东林党人代表了中小地主阶层的利益。
此外,从东林党人的籍贯分析,兹列表如下[110]: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明朝南直隶是指直隶于南京的地区,相当于今天江苏、安徽两省。而近代“江南”这一概念又专指今江苏省长江以南与浙江省。上表统计南直隶七十七人中,属今安徽省的有二十一人,属江苏省长江以南的四十六人,属江苏省其他地方的十人。所以属近代江南地区的东林党人共七十人,占《东林党人榜》可考籍贯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四点八。他们在野家居时曾为地方兴利除弊提出过一些积极建议,这是应该肯定,同时也是很正常的。但还不能据此说明东林党是江南地主集团的代表,因为表中所列分布情况毕竟与全国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其中陕西等省的数字或超过浙江省,或与之相近。另外,从东林党的核心人物看,所谓“东林三君”(指顾宪成、邹元标、赵南星)、“东林四大君子”(指顾宪成、高攀龙、钱一本、冯从吾)也不尽是江南籍贯。他们的活动也绝不是单一地代表江南整个地主集团。如果说东林党是江南地主的代表,那么他们的反对派,如浙党、昆党等又是哪一个地区的代表呢?所以,我们说东林党是代表中小地主阶层利益的一种全国性的政治势力。
再看浙、齐、楚、宣、昆等党,这些集团是以首领的籍贯来命名的。浙党之名始于沈一贯,成于方从哲,两人都是浙江人[111]。齐党以亓诗教、韩浚、周永春辈山东籍贯得名。楚党以官应震、吴亮嗣湖广籍贯得名。宣党以汤宾尹宣城籍贯得名。昆党以顾天峻昆山籍贯得名。其中浙党声势最大,是核心,因为沈一贯、方从哲先后出任内阁首辅,本身就是当权的人物。这些党人,有相当一部分与首领籍贯相同,但也不尽然,如依附于浙、齐党的赵兴邦,在万历后期和天启年间是个很活跃的人物,却是北直高邑人。浙党中的骨干钱梦皋、张似渠是四川人,康丕扬是山东人,郑继芳是京师人。陕西的王绍徽、浙江的韩敬又都是宣党。所以《万历野获编》上说“自以声气相引重,非关桑梓”[112]。这些党中的大部分成员在天启年间与宦官魏忠贤的势力相勾结,成为阉党。浙、齐、楚、宣、昆等党人名单散见于史书,至于今存《天鉴录》中不附东林的名单,因在当时就不是公开的,也只能作为参考。而阉党名单今有崇祯二年(1629)三月颁示的《钦定逆案》可为依据[113]。从浙党等到阉党,这股政治势力的组成比较庞杂。一是宦官势力,如魏忠贤,是皇族地主集团的代表。二是权臣,如沈一贯、朱赓、方从哲、顾秉谦、冯铨等,是豪绅地主集团的代表。这两种势力的经济地位前面已有涉及,此处不再赘言。三是出身于达官显贵。如田尔耕,任丘人,祖父曾做兵部尚书(正二品),靠祖荫起官,“富过公侯”[114]。许志吉是歙县人,祖父是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从一品)[115]。许显纯是定兴人,他的祖父是驸马都尉,姨母为孝定皇后[116]。王绍徽,咸宁人,他的祖父是礼部尚书(正二品)[117]。四是出身于中小官吏和中小地主。这部分人与东林党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依附于前两种政治势力,是大地主集团的卫道士。伍袁萃《林居漫录》中有一段记载,对他们的刻画入木三分。现抄录如下:
其中有的人由于官场上的飞黄腾达,经济地位也迅速发生变化。如汤宾尹,“家世孤寒”,靠“父笔耕,母绩爨”为生,一朝显贵,“门多长者车,食客满坐,俨然富豪也”[119]。由这四种势力结合而形成的各党,其阶级属性当然应该由前两种势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态度也很鲜明,在万历朝,只知曲意逢迎明神宗,对其种种倒行逆施千方百计地加以维护。在天启朝,则拜倒在魏忠贤门下,蝇营蚊附,依媚取容,甚至达到了寡廉鲜耻的地步。据统计,内阁称颂魏忠贤的奏章共二十八本,而票拟谀旨赞颂过当者不胜枚举。如顾秉谦,昆山人,天启三年(1623)入阁,“曲奉(魏)忠贤,若奴役然”。据《三朝野记》卷二记:
魏广微是南乐人。其父魏允贞在万历时与赵南星、邹元标等为莫逆之交,但父子不同途,他与顾秉谦同时入阁,以书札交通魏忠贤,自称侄儿,每答函必曰:“内阁家报。”[121]冯铨是涿州(今涿州市)人。天启初,魏忠贤去涿州进香,“时(冯)铨被劾家居,跪谒路次,逆迎供张之盛,倾动一时”。入阁后,他为魏忠贤祝寿,进《长律一百韵》,称“同瞻乡月皎,共仰客星芒”,以同乡自许,极尽阿谀之能事。就是他首先教唆魏忠贤“行廷杖,兴大狱”,残酷迫害东林党人[122]。崔呈秀是蓟州(今蓟县)人,他在做巡按淮扬御史时,“淮扬士民无不谓自来巡方御史,未尝有如(崔呈)秀之贪污者”。他后来乞求做魏忠贤养子,因得为兵部尚书,“握兵权宪纪,出入烜赫,势倾朝野”[123]。王绍徽,咸宁人,因上疏称颂魏忠贤,并为魏良卿奏请封伯,官至吏部尚书,时人称之为魏忠贤的“王媳妇”[124]。周应秋,金坛人,“父事忠贤,先后颂忠贤至三十九本”,后官至吏部尚书,称官索价,都门号之“周日万”。据说,一日魏忠贤与语曰:“尔江南人好粥?”应秋误听以为“竹”也,于是寄书其子,将园竹尽砍,“以为魏上公不欲江南人好竹耳”[125]。更有甚者,浙江巡抚潘汝桢为魏忠贤请建生祠,诏赐名“普德”。其后各地效尤,全国共建四十多所。每一祠之费,多者数十万,少者数万,剥民财,侵公帑,伐树木无算,仅开封之建祠,至毁民舍两千余间。“威权劫海内,为害遍环宇”。对魏忠贤这样一个宦官的尊崇,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达到空前绝后的地步,参与这场颂阉大合唱的还有楚王华奎、博平侯郭振明、保定侯梁世勋、武清侯李诚铭、灵璧侯汤国祚等。他们“以藩王之尊,戚畹之贵,亦献谄希恩,祝厘恐后”[126]。这种现象绝非偶然,说明魏忠贤不是孤立的一个人,而是被腐败的大地主集团推出来的代表。正如《明史》所说:“明代阉宦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127]由此,我们得出结论,从浙党等到阉党都是大地主集团利益的代表。
四 东林党议与张居正改革
在明朝当政的一百六十四个内阁大学士中,张居正的事功是最突出、最出色的。《明史》上说他“勇敢任事,豪杰自许”,又说他的改革“启衰振隳”[128]。从隆庆六年(1572)到万历十年(1582)之中,张居正控制了政局。在此之前的数十年,明朝政局是混乱的,以后的数十年,政局还是混乱的。只有这十年,明朝国事在稳定中进展。然而这样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在他死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却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他的形象被颠倒着,他的业绩被歪曲着。一些东林党人刚刚步入仕途,就遇上张居正毁誉交替的现实。怎样对待张居正及其改革,也就成为东林党议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我国学术界传统看法认为,东林党人是反对张居正的,根据是:万历五年(1577),邹元标等人反对张居正不奔父丧,“夺情”视事;万历八年(1580),顾宪成等人组成的“三元会”以“评骘时事”闻名朝廷;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去世后,更有不少后来成为东林党人的官吏发表了攻击张居正专擅的言论。这一看法在日本学者中也很有影响[129]。近几年,有的同志更进一步认为“东林党势力倒确实是从反对张居正改革中发端”,因此,“无疑地起了反动作用”[130]。所以,东林党与张居正的关系更有必要加以探讨。
(一)张居正改革和东林党人的态度
张居正说:“观古今兴亡之故,曾有官清民安,田赋均平而致乱者乎?”又说:“夫民之亡且乱者,咸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131]因此,他在内政方面的改革主要集中到两点:第一是整饬吏治,第二是抑止兼并和均平赋役。张居正十分注重吏治,他说:“国之安危,在于所任。”[132]在整饬吏治中,他一方面针对当时政以贿成,吏朘民膏以媚权门的现象,约已敦素,杜绝贿门,痛惩贪墨;另一方面又针对当时的姑息之政,查刷宿弊,提出了考成法。在抑止兼并中,他不顾大地主集团的反对,在万历八年(1580)十一月下令各省清丈田粮。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又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把一部分差役转移到地亩之中,多少减轻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负担,而赋役和差役的合编,也使官吏和豪强地主不易通同作奸。除此之外,张居正面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还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措施,如农商相通。他说:“余以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133]总之,这些改革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有利于国计民生,应该予以肯定。
但是,张居正在改革的同时,有两项政策也引起了社会上较大的震动。一是万历七年(1579)正月下令毁天下书院。明朝在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方面超过了前代,它以程朱理学作为统治思想,不符合这一思想的就是离经叛道。嘉靖以后,王(守仁)学得到推广和传播。又后,泰州学派如王艮、颜钧、罗汝芳、何心隐、李贽等人不仅批评程朱理学,而且对君主专制和封建伦理提出挑战。他们比较接近群众,四处讲学,被统治阶级视为“异端”。对此,明朝政府历来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立足于禁,如嘉靖十六年(1537)、十七年(1538)毁书院;另一种是用兴理学或讲王学的方法来抵制所谓的“异端”,如大学士徐阶执政时期就采用这种办法。张居正则主张禁,目的是维护思想统治。二是万历三年(1575)四、五月间,张居正提出整饬学政。明朝的学制,南、北两京设国子监,各府、州、县有府学、州学、县学。洪武年间规定,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称为廪膳生员。宣德以后又陆续添加增广生员、附学生员。生员都有免役特权,其中一些人还可以通过科举取得举人、进士出身,走上仕途。张居正在整饬学政中规定:“大府不得过二十人,大州、县不得过十五人,如地方乏才,即四五名亦不为少。”[134]但是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督学官奉行太过,童生入学,有一州县仅录一人者”[135]。这里固然有张居正严肃吏治和整饬士风的因素,但也因此堵塞了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通过入学取得某些封建特权,进入仕途的道路。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张居正的各项措施深入各个领域,触及了社会上的各个阶层,因此,也就出现了不同的反对派。首先,“清丈之议,在小民实被其惠,而于官豪诸家殊为不便”。所以“豪猾率怨(张)居正”[136]。张居正本身属于大地主阶层中的一员,他的改革也只能在—定程度上限制这个阶层的利益,但这个阶层内部的大多数人却以极端顽固的态度反对改革。其次,张居正还受到泰州学派的批评。泰州学派不反对张居正改革,但反对他禁止所谓的“异端”。如李贽一方面尊崇张居正,称之为“宰相之杰”,“胆大如天”;张居正死后遭到清算,他也感到愤愤不平。另一方面,李贽又谴责杀害何心隐“以媚张相(指张居正)者之为非人”,并热情地歌颂了由杀害何心隐而引起的武昌民变[137]。再有,张居正还受到当时主张兴道学的一些人的批评。这部分人中,有不少是后来的东林党人。他们和张居正一样是维护程朱理学的,但是主张通过讲学扩大思想阵地,反对毁书院的做法。最后,张居正也受到一部分中小官吏和下层知识分子的诘责。他们感到张居正改革仍然不能使他们的地位上升,以厕身于统治集团,因而对他发泄一些不满情绪。
那么,后来的东林党人属于哪一种情况呢?
东林党人大多数出身于中小地主,居官后是中小官吏。他们希望能有所作为,能为巩固地主阶级的封建政权服务。因此一般说来,他们不反对张居正改革,相反我们却从东林党人的活动中依稀看到了张居正改革的影响。李三才在给明神宗的奏疏中有这样一段话:
这里虽未提张居正之名,但人们一看便知这是对张居正业绩的高度赞许。东林党人为了挽救明朝政治危机,和张居正一样是从吏治问题入手的。对此,我们后面还要专门论述。而前面所述东林党人反对大地主阶层侵田占土,在各自范围内搞均田均役等活动,恰恰是与张居正抑制兼并,均平赋役一脉相承的。在东林党中,确实有人对一条鞭法提出过批评,其中又以赵南星最为尖锐。但从时间上讲,赵南星的批评是万历后期,距万历初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已经过了近三十年。赵南星认为“里甲之为条鞭不必革也”,他的批评主要针对的是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结果“不肖有司,缘以为利,征收日重,而小民比屋悬磐矣”[139]。因此,东林党人对一条鞭的批评,主要是针对赋役征收中的吏治问题,并不涉及改革本身。天启元年(1621)十二月,东林党人甄淑又进一步提出“摊丁入亩”的建议。他说:
这无疑是对张居正赋役改革的推进。
至于东林党人对工商业的重视应该说超过了张居正。赵南星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又说:“农之服田,工之饬材,商贾之牵车牛而四方,其本业然也。”[141]李应升也主张“为商为国”要“曲体商人”[142]。明代商人也有大、中、小之分。前期大商人的人数不多,中期以后显著增加。他们中“藏镪有至百万者”[143]。大商人勾结官府,依托势要,逃避商税,遍累中小商人,谋取暴利。他们虽与封建官府时而有利害冲突,但基本上是维护大地主阶层统治的,属于城市的上层。中等商人没有大商人那样雄厚的经济实力,明后期的佥派、召买往往落在他们的身上,使之经济破产。小商人即通常所谓商贩之类,他们“以微资觅微利”,处境最苦,比中等商人“受害更倍”[144]。东林党不代表富商大贾的利益,同情的是中小商人。万历三十一至三十二年(1603-1604)间,浒墅关税棍白昼杀死泾里小商人赵焕,顾宪成“心胆如裂,怒发上指”,要求官府“为匹夫匹妇报此不共之仇,为三吴百姓生灵除此莫大之蠹”[145]。这是为中小商人鸣不平。王元翰等更对佥商中官吏受贿,开脱富商,另佥中小商人十分愤慨,因此每每上疏抨击[146]。天启初年,高攀龙看到巡抚李懋明奏疏内有复征商税一款,顿足叹息,立即上《罢商税揭》。他说:“商税之失人心倍蓰于加派。加派之害以岁计,商税之害以日计。……商税一事,言之痛心。”[147]总之,东林党人为发展工商业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
从张居正提出“农商相通”,到赵南星提出“士农工商,生人之本”,再到清初黄宗羲引申为:“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148]不难看出其中的因袭与继承关系。这在明清之际思想界是引人夺目的异彩。
东林党与张居正都主张强化思想统治,都把泰州学派视为“异端”,张居正默许了杀害何心隐事件,一些东林党人参与了浙党对李贽的迫害,这些都是应该批判的。但二者也有不同,东林党更主张兴道学,以讲学的方式重新巩固程朱理学的地位,这就决定了他们反对张居正毁书院的做法。所以,张居正一死,顾宪成、邹元标、郭正域等就在京师演象所讲学[149]。同样,东林党人也反对张居正限制入学人数的做法。因此,在评价东林党与张居正的关系时,首先要看主要方面。其次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笼统而言之,一概斥为反对改革。
(二)反夺情和三元会的性质
万历五年(1577)九月,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明朝制度规定:凡亲父母丧事,大臣应自闻丧之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个月,期满起复。张居正“恐一旦去,他人且谋起”,于是由所善同年户部侍郎李幼滋提出“夺情”之说。所谓夺情,就是指在二十七个月中,由皇帝特别批准,不解去职事。这种情况通常少见。因此,当时朝廷里出现了“夺情”与“反夺情”的一场争论。反夺情官员的背景复杂,不排除其中有反对张居正改革的人乘此兴风作浪。但从事件的始末看,有下面五种情况值得注意:
第一,支持张居正改革,但反对夺情。如吏部尚书张瀚、侍郎何维柏等。张瀚是张居正破格起用的大臣,曾以“附居正”而备受攻击。但在“夺情”的问题上,他拒绝与张居正合作[150]。何维柏也是支持张居正的。万历四年(1576),张居正受到御史刘台的攻击,被迫乞休,何维柏曾倡议九卿挽留张居正。但对反夺情一事,他却坚决地说:“天经地义,何可废也。”[151]结果,张瀚被勒令致仕,何维柏被罚俸三月。
第二,反对夺情而遭到排斥,却依然称赞张居正的功业。如南京刑部尚书赵锦,因反对张居正夺情,被迫乞休,张居正死后,才官复原职。当明神宗查抄张居正家财时,他却上疏赞扬张居正“翊戴冲圣,夙夜勤劳,中外宁谧,功亦有不容泯者”[152]。
第三,支持夺情,但在张居正死后,却改变其政治主张。如大学士张四维、申时行。张四维是由张居正推荐入阁的,及“代柄,务倾江陵(即张居正)以自见,尽反其所为,所裁冗官秕政一切复之”。他还从内廷获悉明神宗已厌弃与张居正相结的司礼监太监冯保,于是唆使其门人御史李植对张居正首先发难。所以谈迁评价说:“彼蒲州者(指张四维),诚江陵之罪人也。”[153]申时行是张居正夺情后入阁的。他在以后任首辅时,却进一步“罢(张)居正时所行考成法”,甚至废止讲筵,留中章奏,限制言路,开门纳贿。万历十八年(1590)冬,南京吏部主事蔡时鼎弹劾申时行说,张居正“持法任事,犹足有补于国”,而申时行“徒思邀福一身,不顾国祸,若而人者,尚可俾相天下哉!”[154]
第四,反夺情的官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后来东林党人的对立面,如王锡爵、张位、赵志皋、许国、沈一贯、朱赓等。这些人在张居正去世后先后进入内阁。《皇明从信录》卷三六收有王锡爵的一篇奏草,道破了他们起家的天机。奏草中说:“臣窃伏自念,臣之进用,原与在阁二臣(指申时行等)不同,虽拔擢自天,荐举由众,而推本虚名所自,则以先年张居正事起(指夺情事)徂击言官。臣于其时,号能出诮居正,回护言者。以此居正败而臣得进用。”王锡爵等人一方面以反对张居正相标榜,取得言路的支持;另一方面,进入内阁后,迅速与申时行等人相结合,取媚于明神宗,成为皇族地主集团的维护者。正如黄尊素所说:“申、王继起,转相拥护;久而不败,议者比之传钵沙门。”[155]
第五,因反夺情受到处罚,在张居正死后却予公正评价。在反夺情官员中最有影响的是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和邹元标。吴中行、赵用贤是张居正的门生。他们有的主张张居正奔丧归葬,“丧毕还朝”;有的主张张居正回籍守制。在他们看来,反夺情之举,“事系万古纲常,四方视听”[156]。由于他们坚持张居正应该奔丧,结果受到廷杖。五人中邹元标是后来东林党的首领之一。天启年间,他为左都御史,一次进侍经筵,几乎跌倒下去。明熹宗问其原因,大学士朱国祚说,这是当年反对张居正夺情受廷杖而留下的残疾。就是这位深受张居正迫害的东林党人,却在张居正死后出以公心,不念旧恶。据《三朝野记》记载,张居正死后,群喙交攻。邹元标认为:张居正“功在天下,绝不以一己之嫌怨参也”。他后来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当(张)居正败时,露章者何止数百人,其间不无望风匿影之徒。臣有疏云:‘昔称伊(尹)、吕(望),今异类唾之矣;昔称恩师,今仇敌视之矣!当时臣独无只字发其隐。’”[157]可见,反对张居正最凶的人,恰恰是当年最称颂他的人,而不是东林党人。
根据上面五种情况,我们认为夺情与反夺情的斗争,背景虽然复杂,但基本上属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礼纪纲常之争。万历时的沈德符说得好,“今上五年,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之纠首揆张江陵,则以为夺情大事有关纲常,且就事论事,未尝及它云”[158]。这一评价是客观的。此外明神宗与张居正个人恩怨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在封建社会,皇帝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张居正的案是明神宗亲定,因此“终万历之世,无敢白居正者”[159]。当时官吏自然倒向神宗,纷纷指斥张居正“神奸鬼计”,“忘亲贪位”等等,这是可以理解的。问题的关键是参与反夺情的人此后走的是截然相反的两条道路:在位的申时行之流与反夺情的王锡爵、沈一贯等相勾结,取媚于神宗,成为政治上的主流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浙党;反夺情中的另一部分人与一些中小官吏成为非主流派,即后来的东林党。前者废弃了张居正的改革措施,而后者继承了张居正的事业。因此不能据反夺情一事说东林党人反对改革。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切切不可因肯定某人是改革家,或在历史上有重大贡献,就把对他的一切批评都视为反对改革,反对进步。
所谓“三元会”是指顾宪成、魏允中和刘廷兰。魏、刘都不是后来的东林党人。有关他们活动的材料,现保存在顾宪成《小心斋札记》中。三元会议论的中心是张居正,议题主要有三个:
首先是反对夺情。这点前面已经谈到。我们知道,明朝对官员的考察有京察和外察两种。京察是考察京官的制度,六年一行,在巳、亥之岁。因明代实行两京制度,故又分南察、北察。外察是考察地方官的制度,三年一行,在辰、戌、丑、未之年。如不在京察、外察规定的时间内考察官吏,就称为闰察。万历五年(1577),本不是京察的时间,由于发生了反对夺情的事件,张居正利用星象变化,在年底突然搞了一次闰察,对反对夺情的人加以排斥。顾宪成等反对由此而来的“告讦之风”,“株连蔓引”。
其次是针对张居正政策中影响中小地主阶层利益的一些措施,如限制府、州、县生员人数。对此,谈迁评价说:“江陵综核名实,力矫夙玩,千虑一失,在汰郡县诸生。彼万室之邑,弦诵相闻,仅录其一。青青子衿遂贾怨于天下。”[160]这个评价很有些道理。
最后是反对日益增长的阿谀之风。顾宪成认为“中外留书动称大臣(指张居正)功德比于舜、禹,章奏之中陡入谀语”,是一种不好的风气。他指出,造成这种风气的原因是“士大夫相慕效,皆欲保爵禄,顾子孙,买田宅,为逸乐之计”。这是腐朽的表现。所以,当张居正寝疾,朝官纷纷为之祈祷,顾宪成等就拒绝参加[161]。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对给张居正的评价加以补充,即张居正事功显著,但他毕竟是权臣。他在加强内阁权势的同时,后期越来越专横跋扈也是事实。但说三元会是反对改革的小组织也是言过其实。
(三)东林党人积极为张居正平反
东林党人对张居正的评价也是在不断变化的。随着明王朝政治危机的日益加深,他们对张居正的评价愈来愈高,着眼点也侧重于他的事功。万历后期,东林党人梅之焕首先指出:“使今日能有综名实、振纪纲如江陵者,訾之徒敢若此耶?”[162]顾宪成生前鉴于“时议葛藤,时情荆棘”,对此顾虑重重,不敢贸然表态。明神宗去世后,东林党人开始为张居正恢复名誉。泰昌元年(1620)十一月,侍御史方震孺(东林党人)上疏称赞:“皇祖(明神宗)之初政,事事严明,江陵之相业,事事综核。”[163]天启元年(1621)十二月,周宗建针对浙党败坏封疆,极赞“张居正留心边事,然后有隆(庆)、万(历)五十余年之款贡”[164]。天启二年(1622),首先主持为张居正请谥的恰恰是邹元标。后来,吴应箕记载此事时说:
赵南星也称赞为张居正平反:“皇祖初年,中国乂安,四夷宾服。”“今公论照明,共称其功在社稷。”[166]当时还有人向东林党人建议效法张居正,孙承宗表示:“时政废弛,此言诚救时之良药。”[167]而反对、阻拦为张居正平反的恰恰主要是阉党。他们攻击东林为张居正平反“无是非之心”[168]。东林党人与张居正是相通的,挽明王朝大厦于既倒的共同目标使他们完全合拍了。因此,可以说东林党人是张居正改革事业主要方面的继承者。
五 东林党议的是非
东林党议包括的内容很多。《明史》上说:“凡救(李)三才者,争辛亥京察者,卫国本者,发韩敬科场案者,请行勘熊廷弼者,最后争移宫、红丸者,忤魏忠贤者,率指目为东林,抨击无虚日。”[169]事实上,有争议的问题远远不止这些。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把党议概括为四大问题加以分析。这四个问题是:党议与市民斗争、党议与吏治、党议与辽东战局、党议与晚明三案。至于其他问题,则附于四个问题之后。目的在于说明东林党议的是非功过。
(一)党议和市民斗争
明朝后期,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下,不仅农民反对地主阶级、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日益激化,而且推动着城市新兴市民阶层的斗争。市民斗争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万历朝,它是由明神宗派出矿税监引起的。因此,这一阶段的市民斗争以反对矿税监的经济掠夺为主要内容。第二阶段为天启朝,它是由阉党对东林党人的残酷镇压引起的。反对阉党的残暴统治,声援东林党人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在第一阶段,东林党人揭露了皇族地主集团的贪欲,抨击了矿税监的暴行,同情市民运动,其中一部分东林党人还投身于市民运动之中。因此,对矿税监及由此引起的市民斗争的态度是东林党及其反对派分野的一个重要标志。下面我们把党议双方在这一问题上有代表性的言论,列举加以对比。
明神宗对派出矿税监多次诏谕:“朕以连年征伐,库藏匮竭,且殿工典礼方殷,若非设处财用,安忍加派小民”;“开矿税,原为裕国爱民”[170]。浙党紧随明神宗,亦步亦趋。沈一贯在奏疏中每每附和说:“今国计告绌,皇上不忍加派小民,而欲取足商税,诚不得已之心也”;“臣惟自矿税出,而天下举疑皇上为好货,皇上圣明天纵,岂为区区货利乎?……皇上盖为万年无穷计矣”[171]。东林党人和一般官吏的态度则不同。李三才慷慨陈词,尖锐地揭露说:“一人之心,万人之心也。皇上欲金银高于北斗,而不使百姓有升斗糠秕之储;皇上欲为子孙千万年之计,而不使百姓有一夕之计。试观往籍,朝廷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乱者哉!”[172]
明神宗反对停派矿税监的态度始终顽固不变。《明史》上说:“神宗宠爱诸税监……廷臣谏者不下百余疏,悉寝不报,而诸税监有所纠劾,朝上夕下,辄遭重谴,以故诸税监益骄。”又说:“四方采榷者,帝实纵之,故贪残肆虐,民心愤怒,寻致祸乱云。”[173]沈一贯为了平息众怒,提出了一个换汤不换药的方案,即不罢除矿税监,把掠夺的金银财物“责成抚按有司包征解进”[174]。对此,东林党人王元翰针锋相对地指出:“皇上榷税之使遍天下,民间转壑炊骨、卖子市妻以供无底之溪壑……善政之行犹必数年一更,况虐政可坚行不变乎!”[175]李三才则更进一步要求:“乞亟下明诏,停罢矿税,尽撤内使。其掘墓杀人,事有显迹者,擒拿正法。”[176]
矿税监之害的祸首是明神宗。什么“连年征伐”“殿工典礼方殷”,都是借口。至于“裕国爱民”,正像当时人揭露的,是“涂民耳目”。从明神宗中期开始,国家财政困难的主要症结是皇室的挥霍浪费。万历三大征的军费,宁夏是一百八十万,朝鲜是七百八十万,播州是二百余万。而皇长子及诸王册封,冠婚用银九百三十万,袍服之费二百七十万,仅这几项费用就超过了三大征军费[177]。万历三十年(1602)七月,福王婚礼刻期举行,分配工部的银子无从筹措,只得移文南京工部凑解二万五千两,浙江一万二千两,江西八千两,福建九千两,广东八千两,湖广八千两,四川四千两,山东六千两,山西三千两,陕西四千两,广西六千两,云南三千两,贵州二千两[178]。权臣和浙党对此视而不见。沈一贯甚至在《谏变法征利揭帖》中掩饰皇室的挥霍。他说:“臣睹宫中费用甚俭,无滥赏,无妄施,窃计一岁所节当不下数十万,此盛德也。”[179]因此,他对派出矿税监始则支持,而当市民斗争风起云涌,朝议纷然,迫于压力,才时而上疏言及矿税之害,但是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充其量不过是批评一下宦官,始终不敢触动皇室。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沈一贯在处理广东新会民变时也曾抨击税监李凤“委实太虐,不可以一朝居”。但其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派另一税监李敬取代,目的是确保皇室“收征采之益”[180]。又据《明史》记载:
这段记录,实在是沈一贯“持禄苟容”“伴食大官”的一幅惟妙画像,甚至为有正义感的宦官所不齿。东林党人则旗帜鲜明。他们不仅反对矿税监的胡作非为,而且要求限制皇室的贪欲。前面所列李三才等人对明神宗溺志财货的揭露,今天读起来仍然使人感到痛快淋漓。
敢不敢批评、限制皇帝,这是东林党和它的反对派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东林党人政治思想的一个特色。李三才曾说:“夫天佑下民作之君,君固民之主也,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则民又君之主也。”[182]天启朝,东林党人在反对阉党的斗争中,进一步提出了以“国法”“国是”限制皇帝。杨涟说,“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法度者,祖宗之法度,皇帝亦在法度之中,即欲私喜一人,私怒一人不可得也”[183]。缪昌期认为,“国是”出“于群心之自然,而成于群喙之同然,则人主不得操之而廷臣操之,廷臣不得操之而天下匹夫匹妇操之。匹夫匹妇之所是,主与臣不得矫之以为非;匹夫匹妇之所非,主与臣不得矫之以为是。汇真是真非以成一是,故总谓之是”,“国是而佐人主之不及也”[184]。清初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激烈地抨击专制主义,提出多种方式限制皇权,其思想渊源盖出于此。这些都是我国封建社会民主思想的精华。
东林党中反对矿税监的人数众多,仅就《明神宗实录》《明史》《东林列传》统计,就有数十人。其中有的不仅上疏奏请,而且有实际行动,这点也是浙党等不能同日而语的。李三才足智多谋,制裁了山东税监陈增的参随程守训,被称之“东南一带长城”[185]。而沈一贯却被揭发受程守训三万之贿[186]。陕西巡按余懋衡、咸阳知县满朝荐直接参与了陕西反税监梁永的斗争,受到市民的拥护。为此,满朝荐被逮治,下诏狱长系达六年之久[187]。襄阳推官何栋如(东林党人)与湖广佥事冯应京等支持参与潮广地区市民反税监陈奉的斗争,因此二人也下诏狱长系。两人被逮时,都激起了民变[188]。冯应京虽然《东林党人榜》上无名,但他与东林关系至密。赴任前,曹于汴曾致书嘱托秉公处事。下狱后,冯琦为他鸣冤。他与许多东林党人都有交往,未上《党人榜》的原因可能与他出狱不久死去有关。浙党在湖广市民斗争中,则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湖广巡抚支可大和他的继任赵可怀都是浙党。税监陈奉在湖广水陆重征,剧劫行旅,恣行威虐,惨毒备至,而支可大曲为蒙蔽。因此,愤怒的市民在包围陈奉公署的同时,焚烧了支可大的辕门[189]。赵可怀先“以家居占人田宅,不容于乡”,后靠重贿沈一贯才得官。他代支可大为巡抚,出自沈一贯的意图,到任后,又对陈奉百般保护,大失民心。当时武昌市民认为“可大、可怀无一可者”。万历三十二年(1604)九月,武昌市民利用“楚宗之变”,将赵可怀殴杀[190]。苏州织工反税监孙隆的斗争曾得到应天巡抚曹时聘的同情。为此,顾宪成对他十分尊敬。织工领袖葛成出狱后病死,文震孟为他写碑文,朱国桢为他志铭。而藏匿孙隆凡二日的恰恰是当年东林党的反对派致仕大学士申时行[191]。后孙隆乘小船逃到杭州,再不敢来苏州。周顺昌在福建反对税监高寀也非常坚决。高寀“居闽十余年,广肆毒害”。当时地方官到任,需先拜内监。周为福州推官,“即片刺亦不投珰”。他与巡抚袁一骥谋策“翦恶先翦其翼”,于是秘密擒拿高寀的爪牙马仕麒。由于有周顺昌撑腰,万历四十二年(1614)四月十一日,福州地方铺行匠作诸色人等在高寀门前告讨久欠价银。当时“军民千万为群拥,肩摩衽接,道不得行”。高寀穷凶极恶,挟劲弩,操利刃,镇压市民,并放火烧毁民居。第二天又劫持巡抚袁一骥。面对税监的嚣张气焰,东林党与反对派的态度迥然不同。周顺昌一方面抚恤百姓;另一方面“榜列珰之罪于通衢”,拿获行凶税棍三人。而后来列名阉党的屯道李思诚、兵道吕纯如则公开指责市民。《烈皇小识》还记民变后,吕纯如与高寀“携手同步,扬扬市廛,万口唾骂”。高寀虽不久撤回,但周顺昌也被迫挂印乞归。周顺昌临行时,“士民扳留者数万人,环绕刑署,夜以继日,自府门达刑署后堂,露宿皆满”[192]。市民阶层对周顺昌的爱戴,正说明东林党人坚决反对矿税监的立场符合新兴市民阶层的要求。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正是由于东林党人在万历年间激烈地反对矿税监,支持市民,所以他们取信于市民阶层,得到了市民的拥护。天启朝,当东林党受到阉党镇压时,这个阶层对东林党人表现了极大的热情。他们的斗争也由侧重经济而提高到反对阉党黑暗统治的政治斗争。阉党曾两次兴大狱镇压东林党人。第一次是天启五年(1625)乙丑诏狱,魏忠贤派锦衣卫官旗逮治杨涟、左光斗、袁化中、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六人,下镇抚司狱。六人在酷刑下相继毙命[193]。史称杨、左等为“六君子”。同时,被遣戍的还有赵南星等人。市民阶层对杨、左等人的同情,史书中留下不少生动的记录。《杨大洪(即杨涟)先生忠烈实录》说:
《颂天胪笔》卷五《左公(即左光斗)纪实》说:
魏大中被逮时,“雷电交作,风吼水立,士民拥之泣送者数万人,郡邑长咸涕下,氓隶莫不掩面”[196]。赵南星“经讯之日,投牒者数千人,冤声沸内外”[197]。其他人被逮也都出现了这样可歌可泣的场面。
第二次是天启六年(1626)丙寅诏狱。这年二月,魏忠贤矫旨派遣缇骑逮周起元、周顺昌、周宗建、缪昌期、李应升、高攀龙、黄尊素七人。高攀龙于逮前“止水”。周起元等六人下镇抚司诏狱,相继死于非刑。史称为“七君子”。如果说乙丑诏狱,市民对杨涟等人生死未卜,没有采取激烈行动,到丙寅诏狱,就爆发了对抗性的民变。其中苏州、常州民变声势最大。天启六年三月十八日,市民万余人聚雨中,以颜佩韦(商人之子)、周文元(轿夫)、杨念如(鬻衣者)、马杰(有力人)和沈杨(牙侩)五人为首,击毙缇骑二人,声称为周顺昌申冤。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开读之变”。据姚希孟《开读本末》记载:
活跃于事变始末的还有吴时信、刘应文、丁奎、季卯孙、许成、邹应贞、戴镛、杨芳等人。他们都属于市民下层[199]。市民还为周顺昌捐资,据随周顺昌北上的朱完天记载:“乃有吾苏铁贾张全伦,晋人也。彼未尝沐公之恩,而第感公之知吾,公之逮,亦捐助十金。”[200]同时,往浙江逮治黄尊素的缇骑在苏州城下也受到了冲击:
当时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据《人变述略》记:
在常州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
在开读之变后,苏州市民为了抗议天启无道,机匠“不行机织”,“负担者息肩,列肆者罢市”,“互戒天启钱不用。各府州县皆和其说……凡私禁十阅月”[204]。这是一场声势多么浩大的反阉党斗争啊!颜佩书等就义前挺然曰:“我为清官死,死有余荣。”[205]可见东林党人深得市民之心。相反阉党却遭到市民的唾弃。巡抚毛一鹭,原是阉党,苏州市民对他恨之入骨,曾夜粘对联于军门鼓楼之上,曰:“拔一毛一毛不肯,杀一鹭一路太平。”[206]天启七年(1627)三月,工部主事吕下问(阉党)在徽州遍地行索,激起歙县民变。市民一夕聚万人,“将察院内下间新造楼屋折烧”[207]。崇祯即位后,驱逐魏忠贤归第,“长安(指北京)一时欢声雷动”[208]。顾秉谦被削籍后,“昆山民积怨秉谦,聚众焚掠其家”[209]。户部尚书张我续(阉党)被勘回籍,“百姓恨极,群邀会齐,欲拦其轿而毁其面”[210]。汤宾尹“闻(魏)忠贤死,即狂悖失志,狼狈而死。死后为被害者破其冢”[211]。曹钦程“罢归,遂不为乡人所容。江州南康所至争唾其面。乃买宅湖口县,湖口士人相与屏逐之”[212]。这就是阉党的下场。鲁迅先生论及此事时说:“诚然,老百姓虽然不读诗书,不明史法,不解在瑜中求瑕,屎里觅道,但能从大概上看,明黑白,辨是非,往往有决非清高通达的士大夫所可几及之处的。”[213]因此,下层市民,包括那些手工业工人、小手工业者、小商人和城市贫民,是东林党议最公正的评论员。在这里党议是非洞若观火,昭然若揭。
(二)党议和吏治
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由君主专制制度和官僚制度相结合而构成的,并由皇帝和各级官吏组成国家机器,行使国家职能。这种职能一方面表现为要用暴力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实行阶级压迫,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善于运用缓和手段,“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214]。所谓吏治,就是指官吏能否执行这两种职能,特别是后面一种职能。所谓清官,就是指重视封建国家的整体利益,把剥削和压迫限制在封建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较好地执行国家缓和阶级冲突职能的官吏。而贪官污吏,就是指只顾自己和集团的私利,不顾封建国家之“公”,加重对人民的压迫和剥削,不断激化阶级矛盾的一些官吏。前者是少数,后者是大多数。今天在历史研究中,借用“清官”与“贪官”两个传统的概念,说明封建官吏在执行国家职能中的不同表现,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当然也不会起掩饰官吏本质的作用。在封建社会中,吏治清是相对的,不清是绝对的。这是由封建国家政权的性质,以及官吏的阶级属性所决定。我们通常说张居正时期吏治较好,就是与他改革前和改革失败后相比较而言。实际上,张居正没能也不可能使吏治彻底澄清。正如他自己所说:“近来因行考成之法,有司官惧于降罚,遂不分缓急,一概严刑追并,其甚者又以资贪吏之囊橐,以致百姓嗷嗷,愁叹盈闾。”[215]至于张居正死后,明王朝陷入政治危机,吏治就更不堪言了。
东林党是地主阶级内部一部分头脑比较清醒的人士,懂得吏治清明与否,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是否安定的大事。高攀龙曾指出,官吏“屹屹焉朝夕之所望,与其父母妻子所以望之者,不过多得金钱。至去其官也,不以墨即以老疾。即去,其橐中装已可耀示妻儿,了无悔憾。而民之视其去也,如豺狼蛇蝎之驱出其里,亟须臾以为快”[216]。吏治解决不好,就会引起人民反抗,威胁地主阶级国家整体。因此整顿吏治就成为东林党人活动的两项重要内容。他们第一希望皇帝亲政,重振纪纲。赵南星说:“纪纲者,总领人群之名也。故曰:一引其纲,万目皆张,一引其纪,万目皆起。”[217]第二要求大臣做出表率。邹元标说:“民生不遂,由官纪不清。小臣不廉,由大臣不法。”[218]周宗建也说:“臣惟大臣者,小臣之表也。大臣公则小臣自不敢以私见,大臣正则小臣自不敢以私干,大臣刚决自任则小臣自不敢优游取适,大臣高尚自矢则小臣自不敢耽恋求容。”[219]这里所谓的大臣,主要是指内阁首辅。第三主张任用干济之才。如万历三十七年(1609),顾宪成等推荐李三才入阁。同年四月,孙丕扬任吏部尚书,先后推毂沈鲤、郭正域、吕坤、邹元标、顾宪成、赵南星、高攀龙、冯从吾等人。第四加强监察,重纠察之令。东林党人认为,当时吏治如“沉醉之后,非冷水沃之不醒”。而重纠察,首先要严肃京察,因为“长安(指京师)之贿风不戢,则外吏之盗行难除”[220]。殊不知万历以后的皇帝恰恰是吏治腐败的根子。东林党人要求皇帝亲政的呼声越高,反而越遭排斥。他们多次推荐人才,却受到浙党的攻击,李三才不仅未能入阁,甚至连凤阳巡抚的位子也没有保住。孙丕扬虽身为吏部之首,职在用人,但一切推除均被停搁,最后只得以老病求去,挂冠出都。对此,杨涟十分感慨地说:“嗟夫,于今时势似不可为矣。凡实实做得事与实实济得用,实实肯做事以济得用者,多出不得头,结不得果。此世途之舛错,亦人贤之劫运也。”[221]最后东林党只得争京察,而浙党为保持自己集团的利益,也拼命抓京察,于是京察成为党议的焦点和双方势力消长的机会。
万历(不包括张居正执政时期)、天启朝共有七次京察,即万历十五年(1587)丁亥大计、万历二十一年(1593)癸巳大计、万历二十七年(1599)己亥大计、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大计、万历三十九年(1611)辛亥大计、万历四十五年(1617)丁巳大计、天启三年(1623)癸亥大计。争论的第一个问题是哪一方主持京察,为此吏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吏部考功司郎中、吏科都给事中、河南道掌道御史等负责京察的职位就成为双方追逐的目标。所以当时人称“门户所争者坐位,坐位所争者要路”[222]。另一个争论的问题是处分哪些官吏。明朝制度规定,京察处分官员分四等:年老有疾者致仕,疲软无为及平素行为不谨者冠带闲住,浮躁浅露才力不及者酌量调用,贪酷者革职为民。《明史》评价这几次京察时说:“党局既成,互相报复。”后来史家亦多以此为定论。我们认为这个结论还是有可商榷的地方。综合分析七次京察,可以看出东林党一方有如下三个特点,现分别证明之。
通常的说法,东林党形成于万历三十二年(1604)。因为在这一年,顾宪成、高攀龙等人为了通过讲学,激励人心,有益世道,建议常州知府欧阳东凤、无锡知县林宰修复了宋朝杨时创建的东林书院。但这只是东林党一名的由来。它作为—个政治集团的出现,却可以追溯到更早一些时候。万历十五年丁亥京察是东林党人在整饬吏治中初露头角。在北察中,顾宪成支持左都御史辛自修。在南察中,顾允成、彭遵古、诸寿贤支持了南京右都御史海瑞。由于辛自修、海瑞都希望借京察的机会澄清吏治,所以受到顾氏兄弟等人的尊敬,如他们称赞海瑞为“当代伟人,万代瞻仰,真有望之如天上人不可及者”[223]。这次京察由于大学士申时行的阻挠,最后失败。顾允成等被夺冠带,顾宪成被降三级调外任。他们虽然受到权臣的压抑,但却为以后东林党人的斗争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即继承海瑞的优良传统,以海瑞的斗争精神矫正明王朝倾危的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讲,东林党人整饬吏治的斗争可以说是上承海瑞。
万历二十一年癸巳京察的斗争比丁亥京察更为激烈。这次京察由吏部尚书孙鑨、左都御史李世达和考功司郎中赵南星主计。根据明朝的制度,考核官吏是吏部和都察院的职掌。但中期以后,内阁的权势日益增大。张居正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推行考成法,通过内阁控制六科,又通过六科控制六部。这样吏部和都察院一部分权力被内阁侵夺。从此留下了后遗症,内阁与六部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上孙鑨以前的吏部尚书如杨巍等,因循苟且,多听阁臣指挥。“内外大计,铨部必先禀白,谓之请教,所爱者虽不肖必留,所憎者虽贤必去,成故事久矣。”[224]万历十五年丁亥京察就是因此而失败。孙鑨、赵南星等锐意澄清吏治,“一意奉公,不以情庇,不以势挠”[225],于是铨部和内阁处于势不两立的地位。《明通鉴》云:
结果,赵南星以“抑扬太过”被贬三级,孙鑨以不引罪夺俸。这就理所当然地激起朝中有正义感的官吏的不平,纷纷为赵南星申冤。他们认为,赵南星等敢于触动权臣,严于要津,“国论大快,谓之二百年计典绝调”[227]。最后赵南星仍被革职为民,为赵南星申冤的官吏也被一一谪遣。七月,孙鑨被迫乞归。十一月,行人司行人高攀龙为被贬斥的官员辩白被谪,不久回籍。第二年,顾宪成也因会推王家屏、孙鑨、李世达等人被斥为民。这些有正义感的官吏为澄清吏治先后被驱逐出明政府。吴应箕在评价此事时说:“自是之后,高邑(赵南星)白首林居,而诸君子以高邑废者,虽死不悔,于是而曰党。”[228]赵翼也说:“赵南星由考功郎罢归,名益高,与(邹)元标、(顾)宪成,海内拟之三君,其名行声气足以奔走天下,天下清流之士群相应和,遂总目为东林。”[229]这些评论都反映出东林党人是在整饬吏治中集合起来的。它也说明万历二十一年癸巳京察是促成东林党形成的发端事件。从此,共同的目标把这些人结合起来。顾宪成回籍后,与高攀龙、薛敷教、叶茂才、顾允成、刘元珍、安希范、钱一本在东林书院讲学,时称“东林八君子”。其中又以顾宪成、高攀龙、钱一本最有影响,有“东林三先生”之谓。他们标榜“进则行其道于天下,退则明其道于此”[230]。据《明史》:
与此前后,冯从吾在关中,邹元标在江右,余懋衡在徽州也开始了讲学活动。当时有“四大书院”之称。四大书院之间联系密切,彼此支持,相互声援,与在朝的李三才、孙丕扬等遥相应呼,形成了一股政治势力。而大地主集团的攻击也“由东林而蔓衍海内,由顾宪成而波及多贤”[232]。因此,在党议过程中,东林党这一概念已经不仅是参与东林书院讲学的人,而是包括四大书院在内的全国性政治势力。正像钱人麟在《东林别乘》中所说:“梁溪(高攀龙)倡始于前,而东林之名始立。吉水(邹元标)、高邑(赵南星)应和于远,而东林之局以成。”[233]
一般说来,东林党人居官比较清廉。这是由于他们认识到只有严于自身,吏治清明,才能稳定封建秩序。顾宪成说:“善驭民者,不专求诸民也,当从驭吏始”,“善驭吏者,不专求诸吏也,当从驭身始”[234]。他在做地方官时,就从驭身开始,公廉寡欲,被推为天下司理第一。东林党人把这种认识进一步推广到历次京察中。所以赵南星说:“能自察者而后可以察人……察人者而即以自察。”[235]他们企图以自身的廉洁奉公给当时的官吏起个带头作用,从而促成整个吏治的改变。万历二十一年癸巳京察一开始,孙鑨就罢黜了自己的外甥、吏部员外郎吕胤昌,赵南星斥退了亲家、给事中王三余,割情捐爱,不徇私情。万历三十三年乙巳京察的主计人是吏部侍郎杨时乔,“即署部事,绝请谒,谢交游,止宿公署,苞苴不及门”。后来,杨时乔死于任上,身边无长物,“箧余一弊裘,同列赙襚以殓”[236]。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京察的主计人是孙丕扬,“挺劲不挠,百僚无敢私干者”[237]。另外如掌河南道御史汤兆京等人,“居官清正,虽屡遭排击,卒无能一言污之者”[238]。正是由于这些东林党人严于自身,所以在他们主持的京察中,才不畏权贵,敢于惩贪。
东林党人严于自身,还表现在京察中对同党的严格要求。万历三十九年辛亥北察是浙、齐、楚等党以及后来阉党攻击最厉害的一次。实际情况怎样呢?孙丕扬于三月初二奉命考察京官,当即宣布“不必管门户分合,只照六年官评定其去留”。从现存大计名单看,基本符合这一精神。被查的不仅有浙、齐、楚各党成员,也有不少东林党人,如少卿彭遵古、刑部检校王元翰、博士李腾芳等[239]。以王元翰为例可见一斑。王元翰,云南宁州籍,南直隶凤阳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累官至工科右给事中。他敢于陈谏矿税之害,“摩主阙,拄贵近,世服其敢言”[240]。同淮抚李三才一样,他也是被浙党攻击最烈的人物之一。辛亥京察前,浙党诬他“奸赃数十万”。但“攻者十一,救者十九”[241],公论不在浙党一边。王元翰“乃尽出筐箧,舁置国门,纵吏士简括,恸哭辞朝而去”。吏部坐擅离职守,谪刑部检校。京察时,孙丕扬知他有冤屈,但因他意气用事,仍以浮躁浅露列入大计中,贬湖广按察司知事[242]。可见辛亥京察对东林党人也突出了一个“严”字。
为了扭转吏浊政秕的局面,东林党人在京察中主张重纠察之令。赵南星指出,惩贪是察吏第一义[243]。万历二十一年癸巳京察被计的官员,除内阁大学士的亲属和庸员外,主要是贪吏。如少卿徐泰时、都给事中杨文举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徐泰时在工部为官时管理陵工,交结内侍,干没金钱百万,又专供同乡政府盒酒,都中有“相国行厨”之号[244]。杨文举在经理荒政时,大肆贪污,为汤显祖所揭发,“简其归装,金花、币、帛、杯、盘约八千金,干折等可六千余金,古玩器皿约两千余金”。结果由于王锡爵等人包庇,汤显祖反被贬边方杂用[245]。尽管徐泰时和杨文举两人的后台很硬,赵南星等人还是坚决罢黜了他们,故当时人称赵南星为“铁面”。
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京察也是这样,被察的主要对象是万历三十三年乙巳京察时被沈一贯包庇下来的贪官污吏。其次是各党骨干,如汤宾尹、顾天峻等。考察这些骨干主要也是依据他们的政绩。如汤宾尹,不仅操纵朝政,而且是宣城一霸。由于他横行乡里,曾激起宣城民变。汤宾尹在遁迹西湖的窘境中曾接受韩敬馈赠。万历三十八年(1610)庚戌会试,汤宾尹于落卷中取韩敬本房第一。当时科场一案虽未公开,但大计汤宾尹不谨,则主要依据此案[246]。御史郑继芳是浙党成员,也是对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京察进行攻击的主要人物之一。即使在他的奏疏中也不得不承认“今岁京察于权相之渠魁,奸党之元恶,并物议夙腾久应逐者,俱一旦去之,不可谓不公”[247]。当时,浙、齐、楚等党借口不公的只有三四个人。除汤宾尹外,还有御史徐大化、康丕扬等。这些人不仅贪残,而且天启时都投靠魏氏门下,为虎作伥,是阉党的骨干。可见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京察的主流是惩贪,是澄清吏治。
天启三年癸亥京察与以往几次不同,它是在东林党一度参政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它又是东林党在天启初年整饬吏治的一个组成部分。东林党人之所以在天启初年能够参政,其原因是明神宗去世,明光宗、明熹宗相继践阼,东林党人在万历年间曾支持过当时的太子光宗。其次是由于浙党名声很臭,特别是萨尔浒战役后,“朝野方恶(方)从哲”。另外,浙、齐、楚三党关系也出现了裂痕。这是大地主集团内部争夺利益的结果,但也与东林党人汪文言“多方设奇用间”有关[248]。参政后,东林党人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整饬吏治,并且希望以此“干济倾危,以成中兴大烈”[249]。吏部尚书周嘉谟唯才是举;同时根据吏治弊坏责成巡抚、巡按和各省监察机构。他提出以(职)守、才(能)、心(术)、政(绩)等定官评,要求考察官吏要注意实政[250]。赵南星再次出仕,年过七旬,慨然以整齐天下为己任,锐意不减当年。他以左都御史身份主计天启三年癸亥京察,不顾非议,著《四凶论》,罢斥了万历后期扰乱政局的亓诗教、赵兴邦、官应震、吴亮嗣,而对其他贪官污吏的处置“一如为考功时”,吏治为之一振[251]。接着他从都察院开始整顿,废止了御史出巡提荐的惯例,使御史巡按地方,不敢胡作为非。不久他又出任吏部尚书,调理铨政。《明史》上说:
赵南星还提出追赃助饷的方案,试图解决由辽饷加派而日益激化的阶级矛盾。他在《革乞恩穵选恤困穷疏》中说:“夫自辽左用兵以来,司计者所笼括之术至穵选而极矣。臣等以为不若追贪官之赃为便。今世道衰颓,士风浊秽,贪官甚多,有一人赃至数十万者,何不追之以助军饷。”他认为这样做有三点好处:第一,“民贫彻骨,以此而省加派”;第二,“民之怨此辈极矣,以此而泄公怒”;第三,“士风吏治或由此而稍变”[253]。这一方案虽未来得及实行,却无疑表明东林党人惩治贪吏,振刷纪纲的决心。所以,吴应箕对赵南星的评价很高,他说:“自万历以来,凡气节文章著者,惟(赵)南星称全云。”[254]赵翼也说:“万历废弛之后,赖此数年稍支倾颓。”[255]天启初年,一个短暂的“中外欣欣望治”局面的出现,应该说是东林党人努力的结果。
浙、齐、楚等党在京察中的表现与东林党人相反,显然是为个人和集团的私利。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在东林党主持的京察中,他们包庇同党,阻挠京察。如万历三十三年乙巳京察,沈一贯首先策划阻止吏部左侍郎杨时乔主持计典(自万历三十一年冬至三十七年四月,吏部不置尚书,杨时乔以侍郎署部事)。此计不成,又生二计,密言明神宗,留察疏长期不下,目的是包庇赃私狼藉的于永清、钱梦皋和钟兆斗等[256]。这些人都是浙党。又如万历三十九年辛亥北察,浙、齐、楚等党的策略是“欲去福清(叶向高),先去富平(孙丕扬),欲去富平,先去耀州兄弟(王图、王国)”。他们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以吏部左侍郎身份参加注考的王图(东林党人),这一策略的策划人是汤宾尹、王绍徽。他们一会儿攻击王图之子宝坻知县王淑汴“赃私钜万”;一会儿又传王图与王国有矛盾,王图欲以拾遗斥去王国;一会儿又伪造王淑汴劾王国疏,播之邸抄。总之想搞垮耀州兄弟,打开缺口[257]。只是由于大学士叶向高“大体持之”,察典才勉强进行下去。
第二,在他们主持的京察中,全部排斥东林党人。如万历三十九年辛亥南察的主计人是吏部右侍郎史继偕等,属于齐、楚、浙人之党。与孙丕扬主持的北察相反,完全是以李三才划线,凡支持李三才入阁的人都被列入察中。为了说明这一问题的是非,有必要对李三才其人加以讨论。李三才是东林党议中十分重要的人物。在《东林党人榜》上,他名列第一。阉党捏造的黑名单《东林同志录》《盗柄东林伙》《东林点将录》上,也都有他的名字。《东林点将录》还称他为东林的“开山之帅”。在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京察之前,从万历三十七年(1609)十二月到三十九年(1611)二月,党议围绕李三才问题争论了一年零三个月。浙党攻击他“大奸似忠,大诈似直,而为贪、险、假、横之人”。他们认为“攻淮(指李三才)则东林必救,可布一网打尽之局”[258]。东林党则对他推崇备至,并企图推荐他入阁。顾宪成称他是“大才”“卓识”“全副精神”[259]。叶向高说他是“任社稷臣者”[260]。高攀龙更赞扬他“直声振朝野”,“颂声遍海宇”,并认为李三才“受毁之最深也,正以天下人望之最切也”[261]。马孟祯则“至死时犹曰:‘谓修吾(李三才)贪,吾不瞑目。’”[262]那么究竟应该如何评价李三才?我们认为,一看政绩。李三才政绩十分突出,特别是他在总督漕运、巡抚凤阳任上,以百折不挠的意志反对矿税监,很有影响。这点前面《党议和市民斗争》一节中已经谈到。二看人民的态度。万历三十九年(1611)二月,李三才被迫离职,在“去淮之日,彼其老幼提携,填街塞巷,拥舆不得行。已而相与顶舆号泣,一步一吁。及抵舟,又挟两岸号泣,夺缆不得行。……其去淮之后,彼其聚众而为之祠,摩肩接踵,熙熙之来,不日而成。遂聚族而为之肖像其中,朝夕走拜于其下不绝”[263]。二十年后,夏允彝曾到当地调查李三才的情况,他虽指责李三才“负才而守不洁”,但也无法否认“去已二十年矣,民犹歌思不忘”[264]。可见李三才深得民心。三看大多数官吏的态度。《明神宗实录》是阉党所修,倾向性非常鲜明。邵辅忠、徐兆魁、徐绍吉、钱策、王绍徽等人攻击李三才的奏疏大多收入,而为李三才辩诬的奏疏基本未收。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攻击者的言论中找到蛛丝马迹。户科给事中徐绍吉(浙党)说:“李三才被论半载,参者十一,保者十九。”[265]这段话很重要,说明攻击李三才的是浙、齐、楚党中的一小撮,而大多数官员是同情李三才的。四看事情的起因。《明神宗实录》记载:“是时,三才需次总宪(即都御史),未有与为难者,而(邵)辅忠首发之。”[266]邵辅忠是浙党成员,沈一贯的姻娅,天启中成为阉党骨干。由此可知,阻止李三才入阁是浙党的一个大阴谋。李三才致仕后,在通州建双鹤书院讲学。御史孙居相(东林党人)等曾谋划李三才起复,但以失败告终。浙党恐其东山再起,给他捏造了许多罪名,使其怀才不遇,于天启三年(1623)愤愤而死。死后,“柳木棺一具,牛车载出,一效张汤故事。圹无志,墓无碑”[267]。总之,李三才是一个应该肯定的人物。因此,万历三十九年辛亥南察以李三才划线,是很明显的党同伐异。
万历四十五年丁巳京察也是这样。主计人是吏部尚书郑继之(楚党)和刑部尚书署都察院事李志(浙党)。根据这次大计、拾遗、年例的名单来看,被察人员大体分为四类。一是报复辛亥京察的主持人和支持者,如王图、曹于汴、丁元荐等人。二是打击争福王之国和争梃击一案的官吏,如王士琦、王之寀、孙慎行等人。三是惩处揭发韩敬科场案、力争行勘熊廷弼一案的官吏,如孙居相、麻僖、孙玮、荆养乔、王时熙等。四是排斥对浙、齐、楚三党“稍持异议”的官吏,如李朴、贺烺、沈正宗等[268]。这里面大多数是东林党人,也有虽非东林但同情东林的官吏。万历四十五年丁巳京察巩固了大地主集团的统治:明朝内外各种矛盾的公开激化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三)党议和辽东战局
明朝在东北的统治中心是辽东地区。这一地区边墙近两千里,城镇一百二十余处,与女真、蒙古等部相毗连,军事防务至为重要。当时有“京师左臂”之称。从明初到隆庆、万历初年,辽东局势基本上是稳定的。万历中期以后,努尔哈赤在建州崛起,逐渐统一了女真各都。此后,他脱离明朝独立,并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率先进攻明朝的抚顺,开始了明、金之间的战争。历史上称为“辽战”。万历、天启年间,辽东几次关键性的战役是:万历四十七年(1619)的萨尔浒之战、天启元年(1621)的辽沈之战、天启二年(1622)的广宁之战、天启六年(1626)的宁远之战和天启七年(1627)的锦宁之战。辽战总的形势为后金步步进逼,明军节节败绩。天启五年(1625),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后金与明朝对峙的局面形成。明朝失去辽东的原因很多,就其内因来说,主要是明王朝的腐败。而这一时期发生的东林党议,无疑也影响着辽东战局。我们认为,辽东战事主要断送在大地主阶层之手,浙、齐、楚等党和后来的阉党应负主要责任,而东林党人则多少起了一些稳定时局、挽救危亡的作用。现结合主要战役说明之。
1.萨尔浒之败,浙党应负主要责任
万历中期,明朝统治集团内部比较有远见的人士就已从建州努尔哈赤的崛起中觉察出辽东潜在危机。如万历三十七年(1609)十一月,东林党人叶向高指出:“今日边疆之事,惟建夷最为可忧。度其事势,必至叛乱。而今九边空虚,亦惟辽左最甚。”[269]李三才也上疏直言:“辽左阽危,必难永保。”他希望明神宗“奋发有为,与天下更始”[270]。万历三十八年(1610)二月,兵部覆辽东巡按熊廷弼疏中更明确指出:“努儿哈赤方包藏祸心,狡焉思逞,情况已著,变态已彰。”[271]同年八月,熊廷弼再上《辽蔽已极等事疏》,提出了“以守为战”,“修边筑堡”,主张加强辽东的军事防御[272]。但是叶向高、李三才、熊廷弼等人的建议并没有引起最高统治者的重视,明神宗置若罔闻,昏聩如故。万历四十五年(1617)丁巳京察后,浙、齐、楚三党鼎足,内阁长期控制在浙党手中。当时是“方从哲独居政府,亓诗教、赵兴邦分布要津,凡疆圉重臣,边方大帅皆出此辈”[273]。明神宗的昏庸、浙党的专权,不仅对辽东形势无丝毫补救,反而使危机日益加深。
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月,后金攻陷抚顺,明朝最高统治集团为之一惊。方从哲急忙推荐杨镐为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经略辽东。杨镐与浙党关系密切。《明史纪事本末补遗》上说:“(杨)镐本庸才,万历二十五年援朝鲜,未见敌奔溃。辅臣沈一贯掩其败状,以捷闻。至是益老且懦,识者知其必败。”[274]当时,大地主集团制定的战略是:“大彰挞伐,以振国威。”[275]这个战略一方面反映出他们错误地估计了形势,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力量,过低地估计了后金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表明浙党希望速战速胜,以巩固其在朝的地位。当时一些有实际作战经验的将领都不同意这个策略。出关前,总兵刘綎就指出,庙堂战守方针还有待商定,战争的部署、士兵的训练、武器的配备还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反对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轻发偾事”[276]。但是,杨镐抵达辽东后,方从哲不断去信督促进兵,兵科给事中赵兴邦更是多次发红旗催战。萨尔浒战役前夕,杜松、刘綎再一次对明军的战略提出异议。《明季北略》说:
《明史纪事本末补遗》上也说:
从上面两条记载中可以看出,战前明军内部围绕战守方略斗争得多么激烈。由于杨镐顽固地推行浙党策略,压制杜松、刘綎的正确主张,最后终于导致萨尔浒战役四路出师、三路败北的惨局。
萨尔浒之败是以明神宗、方从哲为代表的大地主阶层腐败无能在战争策略上的表现。理所当然地受到东林党人和一切有正义感官吏的抨击。当时,礼部主事夏嘉遇、张新诏,给事中祝耀祖,御史杨鹤等交章弹劾方从哲和赵兴邦,认为“辽事之错……不谙进止,马上催战,误在辅臣”;“祖宗二百年金瓯坏(方)从哲手”[279]。这些揭露刺到了浙党的痛处,浙、齐、楚等党为了保护自己的政治地位,以“借事发端,党邪害正”,攻击东林党人。结果方从哲仍居首辅,赵兴邦反而迁升太常少卿。萨尔浒之战反过来又激化了党争。
2.辽、沈之败,浙党仍负主要责任
萨尔浒战役后,方从哲主张继续用杨镐为辽东经略。只是由于浙党声名狼藉,“朝野方恶丛哲”,未能实现。最后经过廷议,起用熊廷弼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经略辽东。熊廷弼是江夏(武昌)人,初为楚党。在熊(廷弼)、荆(养乔)分袒事件中,一部分东林党人曾主张行勘熊廷弼[280],《明史》也说:“廷弼为御史时,(刘)国缙、(姚)宗文(浙党)同在言路,意气相得,并以排东林,攻道学为事。”[281]那么浙党又为什么百般阻挠熊廷弼为辽东经略呢?原因是熊廷弼在万历三十七年(1609)曾出任辽东巡按,反对浙党和李成梁放弃宽甸六堡[282]。在辽东用兵问题上,他一贯主张“以守为上”,也与浙党速战速胜的策略大相径庭。所以熊氏虽熟悉辽东,素有“有胆知兵”之称,但也不为浙党所用。
熊廷弼被任命筹辽后,决心很大,表示“洒一腔之血于朝廷,付七尺之躯于边塞”[283]。在辽东,他令严法行,“督军士造战车,治火器,浚濠缮城,为守御计”;同时又审时度势,分布战守,“集兵十八万,分布叆阳、清河、抚顺、柴河、三岔儿、镇江诸要口,首尾相应,小警自为堵御,大敌互为应援。更挑精悍者为游徼,乘间掠零骑,扰耕牧,更番迭出,使敌疲于奔命,然后相击进剿”。经过熊廷弼一年的整饬,努尔哈赤不敢轻举妄动,辽东“人心复固”[284]。后来谈迁评价此事说:“(熊)廷弼在辽,诘戎固圉,残疆为之起色,建虏再入,皆不得逞,其所措置,犹有方略可观,余人不能及也。”[285]说明熊氏治辽是有成效的。但是,浙党并投有从萨尔浒失败中吸取教训,方从哲“不欲矫前失,行之如旧”。而熊廷弼“当时无一介赂遗当路,以此失权贵心”[286]。在方从哲的支持下,姚宗文、顾慥、冯三元等对熊廷弼大肆攻击。攻击的内容无外乎“出关业已逾年,漫无定策”,“健儿不以御侮而以浚濠,行伍不以习击而以执土”等等[287],主张再勘熊廷弼。熊廷弼忍无可忍,只得一疏再疏,辩解自明。他在《奉旨交代疏》中说,萨尔浒战败后,方从哲、姚宗文等“各愀然禁口,不敢道一战字,比见臣收拾才定,而愀然者又复哄然,急急责战矣,毕竟矮人观场,有何真见!”[288]这时,给熊氏以支持的恰恰是东林党人。杨涟上疏指出:“经略熊廷弼或能力抗强虏,保全孤城,亦未可知。万一以积怯之势当方张之虏,屡被人言,方寸且乱,将士骄顽,威令难行……斯时精锐既尽,心胆俱寒,一路备御全空,手足莫措,谁为皇上共守此封疆者!”[289]因此,他们反对浙党阅视辽东,又勘熊廷弼。值得提出的是辽阳人民的态度。当兵科给事中朱童蒙阅视辽东时,“辽阳官民士庶垂泣而思,遮道而代之鸣,谓数万生灵皆(熊)廷弼一城之所留”[290]。可见东林党人对熊廷弼的支持是符合民心的。在熊廷弼解职后,御史周宗建上疏直斥方从哲,他说:“始宜设奇抚顺,而以马上督战败……既宜坚用熊廷弼,而阅视一遣,复乱人志,则皆宰臣之无识……至于今日新臣(指袁应泰)受事,惟有固其胆志,密其防御,守廷弼已效之规……此又今日不易之定著也。”[291]左光斗在《天意未尝亡辽疏》中也指出:“如臣之言,幸而辽阳能守,腹里无虞。二三年间,休养生聚,再图挞伐,社稷之灵也。”[292]这一切表明,东林党人之所以支持熊廷弼,是从辽东实际战局出发,支持他的筹辽策略。从此,共同的见地也使熊廷弼和东林党人结合了起来。
继熊廷弼之后,袁应泰任经略。袁应泰完全迎合浙党的政治需要,一反熊氏治辽已有成效之规。熊氏“持法严,部伍整肃”,袁应泰“以宽矫之,多所更易”;熊氏“为守御计”,袁应泰“遂谋进取”[293]。正是由于袁应泰执行浙党的错误战略,最终导致了沈阳、辽阳的失守,自己也在辽阳城破后自杀,成为浙党的牺牲品。熊廷弼一年多的艰辛经营,就这样被浙党断送了。辽、沈之败,使明与后金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明史》说:“论者谓明之亡,神宗基之,而从哲其罪首也。”[294]这个评价不无道理。
3.“经抚不和”,“是”在熊廷弼,“非”在王化贞
天启初年,东林党人曾一度参政。他们参政后比较重视辽东问题,并开始为扭转辽东败局而努力。在选择经略的问题上,大多数东林党人主张再次起用熊廷弼。大学士刘一燝说:“庙谟之胜,只在用舍得人。即如熊廷弼守辽一年,奴酋未得大志,不知何故首倡驱除。……今日急着,非经略熊廷弼不能办事。”[295]御史江秉谦也力陈熊廷弼守危辽之功。他说:“曩时杨镐失律丧师,开、铁沦没,境无坚城,人无固志,当日情形之危急诚有百倍于此时者。乃熊廷弼受命田间,仓皇赴召,四方之征调未集,士卒之胆未定,甲马器械无一可恃。而廷弼出万死不顾一生,单骑从数千弱卒出关,犹复收拾余烬,城守经年,令奴贼终不能得志。如今之躏入者,何前垂危之辽城,贼反不知其所攻,今此坚备之沈镇,我反失其所守。则廷弼之才识胆略有大过人者,使廷弼得安其位,而展其雄抱,定不致败坏若此。”后来,杨时齐也多次上疏指出,“辽事之不可无廷弼也”[296]。可以看出,东林党中的大多数人,在民族矛盾尖锐、辽东危急的形势下,能以国事为重,不抱门户之见,出以公心。天启元年(1621)六月,熊廷弼在东林党人的支持下,以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身份再次经略辽东。
熊廷弼提出了一套较完整的恢复辽东的计划,即“三方布置策”,所谓“三方布置策”,包括:(一)广宁用马步军列垒河上,阻止后金的正面进攻;(二)天津、登莱并设抚镇,督水师,不断袭扰辽东半岛沿海地区,动摇后金人心,伺机收复辽阳;(三)山海关适中之地,设经略,节制三方,以一事权[297]。辽、沈失陷后,广宁成为明与后金双方必争之地,战略上十分重要。三方布置策目的在于海陆配合,确保广宁。在当时,这是切实可行的。然而,熊廷弼却遇到更大的阻力。当时,东林党虽在党议中暂时取得优势,但浙、齐、楚等党正在与宦官势力结合为阉党,伺机反扑。此外,熊氏只以五千兵守右屯,而巡抚王化贞拥兵十三万据广宁,辽东实际兵权已掌握在王化贞手中,熊廷弼“徒拥经略虚号而已”。所谓“经抚不和”,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了。经、抚在筹辽问题上的分歧是:熊廷弼主守。“守”是建立在熊氏权衡后金与明双方力量的基础上,也是对萨尔浒、辽沈失败教训的总结。“守”还来源于熊廷弼的实际调查,他再次调查了兵马、火炮、战车、人心、军心和将心等情况,认为“实未有可以进,与不可不进之机”[298]。他在给熹宗的奏疏中说:“自臣往回河上,会监军、道臣、镇将,皆言不能战,平日诸将中摩拳擦掌〔者〕,亦言不能……终日言战、想战,实不成其为战也。”[299]而王化贞“绝口不言守”[300]。他错误地估计形势,认为“奴猜忌淫虐,有必溃之理,左瞻右倾,有可乘之机。河东之民倒悬望解,甚于水火,吊民伐罪,时不可失。此臣区区主战之见。……今臣事已粗备,兵亦足用,又冰坚可渡,臣请兵六万进战,一举荡平”[301]。王化贞主战,出自兵部尚书张鹤鸣(阉党)的意图。张鹤鸣指示说:“辽阳之失,起于不战而溃。今日广宁鼓舞士气,镇定人心,全在战之一字。”[302]刑部员外郎徐大化(阉党)更攻击熊廷弼“受国厚恩,不思〔与〕虏战,而日日与庙堂舌战笔战”[303]。王化贞在阉党支持下的主战策略,实际上依然是当年浙党方从哲速战论的继续。天启二年(1622)正月,王化贞出战失败,广宁失守。
广宁失陷后,熊廷弼成为阉党的众矢之的。有的弹劾他“失地丧师,例应正法”,有的主张“经抚同罪”。正当熊氏处于孤掌难鸣之际,又是东林党人站出来为他辩诬,主持公道。姚希孟为熊廷弼被诬“扼腕不平”。《启祯野乘》记载:
杨涟等议:“廷弼奉守关之旨,不可谓逃,又不可与化贞同例。”[305]周朝瑞、惠世扬、侯震旸、刘弘化、熊得阳、江秉谦等进一步上疏弹劾张鹤鸣力主骤战,“党庇王化贞……令之不受经略节制,雠熊廷弼而不与关上兵,且挠其三方布置,封疆破坏”[306]。周嘉谟也参张鹤鸣“主战误国”[307]。在三法司会审时,顾大章更力排众议,指出广宁失陷,“难尽诿廷弼之掣肘,尽抹廷弼之先见”[308]。周宗建则针对圣谕“经抚同罪”,指出经抚之间有是非之分,“譬之适两歧之路者,一人指东,一人指西,骛东而堕坑堑者,反执指西者而病诟之,其人能心服否?”[309]当阉党欲株连刘一燝时,刘一燝从容对所亲说:“彼以封疆杀我,则与经略骈首持忠入地,亦复何憾!”[310]由于东林党人的支持,封疆一案才暂时被搁置。天启五年(1625),阉党借熊廷弼事件为口实,残酷镇压东林党人。熊廷弼与杨涟等人先后被害。熊氏临刑时,神情自若,甚至“手书遗疏,犹为上言边事”[311]。像熊廷弼这样一个在辽战中颇有作为、与阉党斗争甚有风节的人物,却落了个“传首九边”的下场。而王化贞却由于阉党包庇,到崇祯五年(1632)才得正法。熊氏三入辽东,在辽战中两起两落的过程,也是他由楚党,排斥东林,进而转向东林的过程,最后与东林党人同难,所以熊廷弼应该算做东林党人。事实上,阉党也把他作为东林党人列入《东林党人榜》,榜示天下。熊廷弼在辽东战事中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应该肯定的。
4.东林党人对辽东危局的补救
广宁失陷后,明王朝虚弱的本质被戳穿了。大地主集团内部更加惊慌失措。当时是“大小臣工惟思避难,甚且托故移家”[312]。这种惊慌失措反映在军事上则是萨尔浒战役以来,力主“大张挞伐”,反对“以守为主”,而一变为放弃辽东,退缩山海关。兵部尚书、辽东经略王在晋就是这种主张的代表。他认为:“东事一坏于清(河)、抚(顺),再坏于开(原)、铁(岭),三坏于辽(阳)、沈(阳),四坏于广宁。初坏为危局,再坏为败局,三坏为残局,至于四坏则弃全辽而无局,退缩山海,再无可退。”[313]因此,主张在山海关外八里铺修筑重关。王在晋的主张,得到视事尚书张鹤鸣的支持。张称赞王在晋“铁骨赤心,雄才远略,识见如照烛观火”[314]。这是大地主集团在战略上的又一极端反映。针对这些情况,东林党人为挽救辽东危机继续努力。他们一方面力图稳定人心,另一方面直接抓辽东军事。
在稳定人心方面,值得提出的是天启二年(1622)十一月,邹元标、冯从吾等在京师创立首善书院,进行讲学活动。据《东林书院志》所记:
可见,东林党人在京师的讲学活动是与辽东的军事形势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虽然在学术上尊奉程朱理学,但又不是坐讲心性,为讲学而讲学。他们讲学的目的是为了“提醒人心,激发忠义”[316]。这不仅在当时对稳定人心、鼓舞士气起了积极的作用,而且随着民族矛盾的发展,对后来的抗清斗争也发生了较深远的影响。
在抓军事方面,最值得称道的是孙承宗。孙承宗“晓畅虏情,通知边事本末”,是辽战中最有所作为的。广宁失陷后,他以阁臣掌兵部事。在巡视辽东的过程中,孙承宗便衣策马,亲历宁远、觉华,相度形势,支持了袁崇焕等中下级将领“守关外,以捍关内”的建议,痛斥王在晋等人的弃辽主张。他说:“今不为恢复计,画关而守,将尽撤藩篱,日哄堂奥,畿东其有宁宇乎?”[317]不久,王在晋调离,他自请督师。孙承宗督师辽东四年,成绩炳然。据《高阳文集》卷一《督理事宜序》所记:
孙承宗认为“关城东,前屯与宁远为两大城,可屯聚,而宁远当先据以良将,统重兵”[319]。于是他任命了“有胆有识”的袁崇焕出守宁远(今兴城县)。正是孙承宗采取了积极的防御措施,威灵丕振,努尔哈赤才不敢大举兴师,辽东战局有了转机,收复辽、沈也已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了。
正当恢复辽东的计划稳步进行,明朝政局却急遽恶化,宦官魏忠贤逐渐盗柄窃权。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的猖獗,是大地主集团进一步反动的集中表现。他们根本提不出任何积极建议,在魏忠贤的支持下,刑部主事谭谦益(阉党)甚至推荐妖人宋明时,“书符作法,请玉帝之敕旨,调天阙之神兵”,以收复辽左失地[320]。其荒唐程度可见一斑。魏忠贤也曾试图拉拢孙承宗归附,但遭到拒绝。天启四年(1624)六月,东林党与阉党的矛盾公开激化。不久魏忠贤尽逐东林党人,孙承宗欲入朝面奏,辩论东林与阉党的是非。魏广微造谣说:“承宗拥兵数万,将清君侧。”[321]魏忠贤也在熹宗面前痛哭不已。作为阉党骨干的李藩、崔呈秀、徐大化等更是连连上疏诋毁。天启五年(1625)十月,孙承宗被撤职。这件事对辽东战机影响很大,努尔哈赤“知经略易与,天启六年(1626)正月,举大兵西渡辽河”[322]。安定四年之久的辽战又一度形势紧张了。
接替孙承宗经略辽东的是阉党分子高第,随军赞画是阉党骨干田吉。高第与王在晋相比,是一个更彻底的弃辽派,他“大反(孙)承宗政务”,认为“关外必不可守”,主张“尽撤锦右诸城守具,移其将士于关内”[323]。实际上是王在晋放弃关外主张的重演。
在这存辽、弃辽的关键时刻,以明熹宗为代表的大地主集团几乎全部主张弃辽,而支撑危局、进行抗战的是中级官僚袁崇焕。袁崇焕是藤县人,虽非东林党人,但其擢用、建功及崇祯年间遇害又无不与东林党相联系,是一个深受东林党影响的杰出抗后金将领。孙承宗对袁崇焕十分器重,称赞他“英发贴实,绰有担当”,并曾赠诗道:“与尔筹边再阅年,东西烽火尚依然。……知君定发黄公略,自昔王师贵万全。”[324]袁崇焕也没有辜负孙承宗的鼓励、教诲和期望,面对高第的强令,大义凛然地说:“我宁前道也,官此当死此,我必不去!”最后击败后金兵,取得宁远大捷。这与“闻警,兵部尚书王永光大集廷臣议战守,经略(高)第、总兵(童)麒并拥兵关上,不救”的丑态,恰成鲜明对照[325]。天启七年(1627)五月,刚刚即位不久的后金汗皇太极以报父仇为借口,率十三万大军包围锦州,并袭击宁远。结果后金再次受挫退回,当时人称之为“锦宁大捷”。宁远和锦宁两次大捷,既表明袁崇焕矢心奋勇,敢打敢拼的精神,也说明孙承宗经营辽东是有功效的。袁崇焕说:“关门向因枢辅(孙承宗)一手握定而存。”[326]与孙承宗在辽东共事四年的鹿善继也说:“即宁锦战守,折长胜之锋,夺寻仇之气,饮水思源,城是谁所修,火器谁所教,道将谁所用,岂不明明具在!”[327]建功受嫉,无功受禄。天启七年(1627)七月,袁崇焕也在阉党的猜忌之下,被迫引病辞职。孙承宗、袁崇焕和辽东军民浴血战斗换来的捷报,却成为阉党弹冠相庆、升官晋级的资本。魏忠贤从孙魏鹏翼年仅四岁,被封为安平伯,“文武增秩赐荫者数百人”[328]。辽东刚刚复兴的局面又一次有被阉党断送的危险。
总之,历史事实说明,由于东林党人与阉党的斗争,延缓了后金占领整个辽东。两者在辽战问题上的态度和行动泾渭分明,不可同日而语。
(四)党议和晚明“三案”
所谓晚明“三案”,是指“梃击案”“红丸案”和“移宫案”。梃击案发生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四日,有个壮年男子叫张差,手持木梃,打进皇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直到前殿檐下,才被内官执获。巡视皇城御史刘廷元(浙党)审问后奏称:“按其迹,若涉疯癫。”后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寀(东林党人)揭发张差“不癫不狂,有心有胆”,其主使人是郑贵妃宫中太监庞保、刘成。方从哲亦主疯癫说,责斥王之寀之言为谬妄。此案由明神宗亲自调理,处决张差,秘密处死庞保、刘成了事[329]。红丸案发生在泰昌元年(1620)九月。这年八月,明神宗去世,朱常洛即位,是为明光宗。光宗登极后,郑贵妃进献女乐,不几天光宗就病魔缠身。郑贵妃又指使内监崔文升进药,接着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两粒,光宗服药身死。方从哲拟旨赏李可灼银五十两,廷臣大哗。东林党人认为红丸为郑贵妃的阴谋,“张差之棍不中,则投以丽色之剑;崔文升之药不速,复促以李可灼之丸”。而方从哲颁赏李可灼是“塞外庭之议论”[330]。紧接红丸案又发生了移宫案。明光宗去世后,他的妃子李选侍占据乾清宫,控制皇太子(即明熹宗),邀封皇太后。杨涟、左光斗、刘一燝等认为,李选侍非皇后,又曾请求晋封郑贵妃为皇太后,应该移住哕鸾宫。在东林党人的压力下,李选侍被迫移宫,熹宗即位[331]。乍看起来,“三案”是宫闱琐事,但实际上却成为东林党议中的重大问题。明神宗自万历二十年(1592)以后,不管国内发生天大的事情,从来是不上朝的。但梃击案发生后,却匆匆忙忙来到慈庆宫,接见朝臣,亲自消弭影响。天启时,阉党顾秉谦、黄立极、冯铨等仅用五个月的时间,就编纂成《三朝要典》,急忙要定“三案”的是非,钳制朝野人士之口。东林党人的眼睛也盯着“三案”,杨涟被逮后,仍然念念不忘“三案”,在他看来,这关乎“国家大是非,大安危”[332]。直到南明弘光时期的福王、潞王之争,也与“三案”不无联系。正像谢国桢先生所说:“宫廷里闹家务,似乎没有什么注意的价值。但历代的政治,因皇帝的家里—点小事,可以引起社会上极大的纠纷,这种纠纷在那个时代是极有关系——因为专制时代皇帝家私事与朝章大政是分不开的,而且一切事实都有时代性的问题。在现在看来是一件重要的事,但后二、三百年看来,反不足轻重,这样的事很多——所以我们不能不加以注意。”[333]“三案”问题正是这样,它与朝章大政紧密相关,所以我们不可不加以注意。
首先,“三案”不是孤立的事件。它是万历十四年(1586)以来,围绕皇位继承问题长期斗争的继续。因此,三案又是国本之争的余波。所谓“争国本”,就是指立太子,封建社会把立太子视为国之根本。《明史》云:“东宫,国之大本,所以继圣体而承天位也。”[334]明神宗王皇后无子,王恭妃于万历十年(1582)八月生皇长子朱常洛。据《明史》记:
郑贵妃于万历十四年(1586)生子朱常洵,即后来的福王。但神宗宠爱郑贵妃,欲立常洵,于是迁延不立太子,廷臣多次请早定国本,都被神宗拒绝。因此,国本之议从万历十四年(1586)至二十九年(1601),长达十五年之久。其间内阁首辅申时行虚与委蛇,“阳附群臣之议以立,而阴缓其事以内交”。另一大学士王锡爵曾进“三王并封”之说。所谓三王并封,就是把皇长子朱常洛、皇三子朱常洵、皇五子朱常浩,一并封王,俟后择其善者立为太子,实际上是迎合神宗不立太子。顾宪成、于孔兼、姜应麟、薛敷教、钱一本等东林党人,在当时主张立太子,并抨击申时行“恐失主眷,不能匡救”,王锡爵“负国误君”。《明史》略云:
这段记录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光宗得立太子,除廷臣屡谏外,李太后也起了重要的作用;第二,神宗迁延不定国本的原因,还由于光宗生母出身低下,不如郑贵妃显贵。郑氏家族与宦官、权臣乃至边方大帅勾通,来往频繁,地位显赫,“即中宫与太后家亦谨避其锋”[337]。东林党人支持光宗,希望早定国本,一方面由于当时的皇位承袭制度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另一方面是他们同情光宗的处境。《明史纪事本末》云:
东林党要力争国本,同情光宗,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大多数为统治阶级内部的中小官吏,其中许多人还处居林野,政治上需要一顶黄罗伞,而光宗在宫廷内孤立无援,也极需外廷的支持。东林党与东宫的这种必然结合,很遭反对派的攻击,所以对东宫有“大东”之称,东林有“小东”之谓。
万历二十九年(1601),朱常洛被立为太子,朱常洵同时封为福王,但常洛地位并不巩固。其母王恭妃直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皇元孙生,才进封贵妃,晚于郑贵妃二十年。她死时的状况也很凄惨。《明史》记:
光宗册立前后,又有“忧危竑议”和“续忧危竑议”事件的发生。《明史》记:
由于政治上的分歧,浙党欲借妖书一案谋兴大狱,顷陷沈鲤、郭正域,瓜连蔓引,“为一网打尽之计也”[341]。矛头指向东林党人。这时太子朱常洛亲自派遣阉宦至内阁对沈一贯说:“先生每容得我,将就容郭侍郎罢。”浙党为此敛手,才借刻书匠皦生光了结此案[342]。这里可以看出东林与东宫关系密切,也说明党议与皇族内部的斗争是萦绕在一起的。
东林党为安国本,又争福王之国。因为福王在京,内有郑贵妃支持,对皇太子是巨大的威胁。福王从被封到就国,中间长达十三年。阻挠福王就国的借口,始之以“王邸未就”。福王宫邸建成后,又提出要给足四万顷庄田。叶向高等在福王就国的问题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据《东林列传》所记:
东林党人在这件事上也得到李太后的支持。《明史》又记:
明朝制度规定,亲王成年后要到封国去,没有皇帝的宣召不能回京。因此,浙、齐,楚等一般不公开反对福王之国,但态度不如东林党人积极。在福王占田的问题上,他们很暧昧。据《明神宗实录》记载,楚党官应震虽也上言“福王庄田屡厪明旨四万,势难取盈”,但他主张“俟分茅之后,渐次查清,以足原额”。浙党姚宗文更提出“多弘赐予,使福王不费经营,坐享富贵之实”。福王之国后不久,方从哲为内阁首辅,浙、齐、楚党当政,使缓和下来的皇族内部之争又尖锐起来。这就先后发生了所谓的“三案”。
总之,万历时期皇族内部斗争,一方是东宫,在朝得到东林党人的支持,在宫中得到李太后的同情;另一方是郑贵妃和福王,在朝得到浙、齐等党的支持,并且有明神宗做后盾。党议双方为了取胜,常常借助皇族内部斗争。因此,我们在看宫闱斗争的时候,不可不注意郑贵妃和东宫背后两种势力的政治目的。
其次,我们还应考虑到皇族内部的安定与否对政治形势和社会安定有极大的影响。朱明王朝皇族内部斗争一直很激烈,前有靖难之役、高煦之叛、夺门之变、宸濠之乱和大礼仪之争。这些事件,或造成社会动乱,或影响政治清明。为此,是激化这种矛盾,还是消弭这种矛盾,也是有是非之分的。浙、齐、楚等党是在加剧这种矛盾。妖书事件发生在沈一贯为首辅时,梃击案发生在方从哲为首辅时,他们都利用这些事件激怒神宗,排斥东林党人,使政治日趋混乱。东林党人则不同,他们希望皇族内部稳定,如王日乾事件就是一例。万历四十一年(1613)六月,武弁王日乾上疏,告孔学等谋不利于东宫,词连郑贵妃宫监庞保、刘成。当时,神宗震怒,人情畏惧,谓其祸倍于往年妖书[345]。但是叶向高巧为周旋,调剂群情,辑合异同,使这场风波很快平息下来。所以梃击案发生后,明神宗十分感慨地说:“叶向高在,事不至此。”[346]可见,在处理皇族内部矛盾方面,东林党也要比浙党高明。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东林党人争三案有着明显的政治目的。《三朝要典》上说:“大东、小东之言出,而真情并露矣。然则诸人所以借题生事者,不过以张东林之帜耳。”[347]这确实道破了东林党支持东宫的要害。天启初年,东林党议围绕三案达到白热化程度。赵翼说:“迭胜迭负,三案遂为战场。”[348]当时,首发梃击案的是刑部主事王之寀,首发红丸案的是礼部尚书孙慎行,首发移宫案的是兵科给事中杨涟。附和的东林党人还有高攀龙、邹元标、王纪、李希孔、左光斗、汪应蛟、魏大中等。他们争三案的第一个目的是要澄清三案的真相,表白自己忠于光宗,翊戴熹宗。今存陆梦龙《陆忠烈梃击实录》、姚宗典《存是录》、顾苓《三朝大议录》、朱国桢《皇明大事记》、张泼《庚申纪事》、文秉《先拨志始》、陆圻《纤言》、李逊之《三朝实录》和《三朝野纪》等书,都于三案记述详瞻。其中陆梦龙(非东林党人)曾以刑部山东司员外郎身份参与梃击一案的刑鞠,故其书记事详而可信。而《存是录》后附有《会审隐匿失载招词》,又可为陆氏一书的佐证。张泼(非东林党人)在万历四十八年(1620)时,官居御史。他目击时事,恐传闻失真,因记之以备史馆采择。所以其《庚申纪事》于红丸、移宫始末,言之深切著明。根据这些记载,可以看出东林党人所揭示三案真相是比较可信的。所以清代纂修《明史》,于王之寀、杨涟、孙慎行等人传中都采用同情东林的说法。三案中的关键是梃击案。有明一代,持木梃打入皇宫者,此前有之,虽也涉及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但未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其实梃击案的情况十分明晰。《明史》记:
张差的供词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张差确如王之寀所说,“不癫不狂”;第二,万历四十一年(1613)六月王日乾告变,即词连庞保、刘成,现在又牵扯两人,不能不说事出有因,谋逆有据。《明史》又记:
从表面上看,这是由明神宗主演的一幕父子无间、亲密和谐的活剧,但从幕后看,宫闱斗争的真相究竟如何呢?史惇《恸余杂记》所记最为真切:
可见朱常洛与东林党看法一致,都认为梃击事必有主使之人,但碍于神宗,只能息事宁人。所以孙承宗说:“事关东宫,不可不问;事连贵妃,不可深问。庞保、刘成而下,不可不问也;庞保、刘成而上,不可深问也。”[352]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不言而喻。梃击案实际与红封教有关。明代后期,白莲教等民间秘密结社非常盛行,红封教是白莲教在京畿地区的一个派别,教主有高一奎、马三道等人。郑贵妃是大兴县人,其家与红封教有秘密往来。红封教中也有不少贫苦农民加入,张差就是贫苦农民。他为了得到三十五亩土地,受骗上当,被郑贵妃宫监刘成领入宫中,结果白白送了性命[353]。至于红丸案,值得注意的是东林党人事前已有警觉。《明史》记:
杨涟以小臣(兵科给事中)参与顾命,绝非偶然,说明他的奏疏说中光宗的病源。至于红丸究系何物,何以第一粒服下,安然无恙,第二粒服下,猝然而亡,不能不说是千古之谜。而方从哲偏偏在此时颁赏,赐给李可灼银两,无疑是起了推波助澜,激化矛盾的作用。鉴于梃击案、红丸案先后发生,东林党人为了促成熹宗早日登极,又催促李选侍移宫,防患于未然,这从当时维护正常封建秩序上讲,也是顺理成章,不无道理。
东林党人争三案的第二个目的是针对浙党专权,攻击的目标是方从哲。天启二年(1622)二月,王之寀上《复仇疏》,直指“方从哲之罪不在(李)可灼、(崔)文升下”[355]。汪应蛟主张“斥方从哲为编氓”[356]。王纪认为“不削夺从哲官阶荫禄,无以泄天地神人之愤”[357]。孙慎行、邹元标在追论红丸的同时,指责他“罔上行私,纵情蔑法”,且对萨尔浒战役的失败负有重要责任[358]。高攀龙更认定追论方从哲和红丸一案,才能削弱外戚、勋贵和中官势力,根除祸本,所以他“持论益凿凿,不少顾忌”[359]。由此可见,天启年间的三案之争是东林党在政治上反对大地主集团专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封建社会中,“忠君”是官吏立朝的根本。东林党人作为一个政治集团要改良政治,却一次次地遭到排斥,其阶级性决定他们虽然同情市民,但不能与市民结合,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皇帝。明神宗不行了,他们自然把着眼点放在明光宗身上。质言之,争国本、争三案就是争皇帝,争取一个支持他们改革的皇帝。他们先争到光宗,但光宗不争气,很快死了。他们又借移宫案争明熹宗,明熹宗刚刚争到手,半路上又杀出了一个魏忠贤,熹宗成为阉党的傀儡。所以,东林党争取皇帝的失败,说明大地主集团的腐败,要在这里打开缺口是完全不可能的。天启四年(1624),阉党实行恐怖手段,炮制了《三朝要典》,给东林党人扣上“诬皇祖”“负先帝”等等帽子,就是要从是否忠君的角度搞臭东林党,从而予以镇压。
总之,我们纵观三案的全过程,透过现象,抓住党议双方的政治背景,其是非也是不难分清的。
(五)党议是非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1.东林党人在经济上的作用问题
有的研究者认为,东林党人在经济上一无所为。我们不同意这种看法,并认为东林党人关心国计民生,比较重视社会经济。这个问题不仅表现为他们反对大地主阶层侵田占土,反对明神宗开矿征商等方面,还表现为他们重视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还是他们为改变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积极发展北方经济的活动。如京东水利建设就是一例。
关于发展京东水利建设,万历、天启年间一直有争议。万历十三年(1585),尚宝司少卿徐贞明曾以监察御史身份领垦田事。他在京东,遍历诸河,穷原竟委,准备在京东开发水田。但是大地主阶层极力反对,“奄人、勋戚之占闲田为业者,恐水田兴而己失其利也,争言不便,为蜚语于帝”[360]。万历十四年(1586),明神宗召见内阁大学士申时行洽商此事,终以“人情甚称不便”,宣布停止。[361]万历二十六年(1598),东林党人汪应蛟为天津巡抚,见“葛沽、白塘诸田尽为汙莱,询之土人,咸言斥卤不可耕。应蛟念地无水则碱,得水则润,若营作水田,当必有利。乃募民垦田五千亩,为水田者十之四,亩收至四五石,田力大兴”[362]。此后,他调任保定巡抚,又条画垦田七千顷。徐光启所撰《农政全书》,全文收录汪氏《上海滨屯田疏》,可见他在京东水利建设和北方农业发展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又后,另一东林党人孙玮为保定巡抚,“田日垦,遂免加派”[363]。万历末年,左光斗出理屯田,躬自揽辔,巡行陇亩,提倡兴修水利,并引进南方水稻。《明史》上说:“水利大兴,北人始知艺稻。”[364]天启初年,邹元标入京,见到这种情景,感慨之余称赞说:“三十年前,京辅不识稻藁,比来荐草西地,左沧屿(即左光斗)之力也。”[365]左光斗曾经上《足饷无过屯田疏》[366]。这个奏疏是开发水利资源,发展北方经济的一个完整而周密的计划。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三因(因天之时、因地之利、因人之情)和十四议(议浚川、流渠、引流、设坝、建闸、设陂、相地、池塘、招徕、力用之科、富民拜爵、择人、择将、兵屯)。实行的办法是由点到面,由畿辅而九边,由关内而关外,逐步扩大。左氏的计划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就是在今天,仍不失为借鉴。天启初,董应举出理天津至山海关屯田,东林党人给予他很大支持,李应升还专门写信鼓励他“开荒劝农”,认为这是“以纾国计之乏,此灭奴第一根本计也”,因此“屯利益兴”[367]。但是,随着东林党在党议中的失败,阉党也把董应举调离,不久落职闲住,京东水利和垦田事业也成为泡影。所以,我们认为,不分党议是非而责备东林党在经济上的一无所为是不合适的。
2.党议双方对待西学的态度如何
万历时期,利玛窦等西方传教士先后来中国传教。他们是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者,也是最早把西学介绍来中国的学者。当时明朝许多官员都与他们有过接触。东林党人冯琦、叶向高、曹于汴以及冯应京等也与之交游,质疑问难。叶向高在《赠诸国西子》诗中写道:“天地信无垠,小智安足拟。爰有西方人,来自八万里。言慕中华风,深契吾儒理。著书多格言,结交皆贤士。淑诡良不矜,熙攘乃所鄙。圣化被九埏,殊良表同轨。于儒徒管窥,达观自一视。我亦与之游,泠然得深旨。”[368]但东林党并不主张奉行天主教,并认为中国的儒学远远胜过西方的宗教。邹元标在给利玛窦的信中说:“足下二三兄弟欲以天主学行中国,此其意良厚。仆尝窥其奥,与吾国圣人语不异。吾国圣人及诸儒发挥更详尽无余。”[369]东林党人之所以与西方传教士接触,是因为他们重视西学,钦佩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不盲目排外。如曹于汴曾为《泰西水法》作序,对徐光启介绍的泰西水器及水车之法,极为称赞[370]。叶向高则在《西学十诫初解序》和《职方外纪序》中,对西方的地图测绘和制作技艺等给予很高评价[371]。翁正春更以历法失验,推荐徐光启、李之藻与西人庞迪我、熊三拔合作,以西法修治[372]。萨尔浒战后,徐光启上疏自陈,练兵自效。他被超擢少詹事,在通州练兵。他还通过李之藻派遣张焘至澳门购买西洋火炮,得四位。但由于浙党所阻,徐光启被罢官,此事也即作罢。天启初,东林党参政后,徐光启才得以复职。天启元年(1621)五月,他和李之藻再次上疏言制火炮,建炮台,引进西方技术。这一建议得到东林党人,特别是邹元标的赞许。因此,张焘所购四门大炮才得以辗转运到北京。天启六年(1626)正月,袁崇焕守宁远城所用红夷大炮,即是其中的“第二位”[373]。
相反,阉党对西学和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则采取盲目排斥的态度。内阁大学士沈是浙党成员,万历四十八年(1620)八月,由方从哲推荐入阁。天启时,他是内阁中最早勾结魏忠贤的辅臣。《南宫署牍》一书收有他先后三次反对西方传教士的奏疏。他指责西方传教士“不祭祖”“私习历法、天文”等等,说明他们排斥西学,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保守性[374]。东林党在党议中被镇压,也使徐光启、李之藻的改历活动受到阻碍,志不得展。天启五年(1625),贵州道御史智铤(阉党)弹劾徐光启“骗官盗饷”,“以朝廷数万之金钱,供一己逍遥之儿戏,越俎代庖其罪小,而误国欺君其罪大”[375]。结果,徐光启落职闲住,而李之藻不仅落职,名字还上了《盗柄东林伙》的黑名单。总之,在明朝后期,地主阶级内部凡重视科学,或在科学文化方面有所作为的人,都往往与东林党关系密切。除徐光启外,还有徐弘祖。徐弘祖与东林党人黄道周为莫逆之交,他在考察我国地理风貌和撰写科学巨著《徐霞客游记》一书的过程中,也得到黄道周的支持[376]。这些都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
3.如何看待东林党人的骨气
东林党人在反阉党的斗争中是很有骨气的。天启四年(1624)六月以后,“内外大权一归(魏)忠贤”。当时,自宫廷、内阁、六部以及四方督抚都遍置死党,在死党中又有“五虎”“五彪”“十孩儿”“四十孙”的名目。只要查一下《明史·阉党传》,就可以看出这些死党都是声名狼藉的贪官污吏,是当时封建统治集团中最腐败的一群,是紧密地依附在大地主阶层周围的一伙。因此,阉党的统治是明代近三百年历史中最黑暗的时代。《玉镜新谭》卷一记录了当时的情况:
在这样的恐怖政治下,阉党大兴诏狱,捏造罪名,陷害东林党人,前面提到的乙丑、丙寅诏狱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而东林党人面对阉党的淫威,横眉冷对,百折不回。“丹心留在天壤间,没没之生不如死。”[378]显示了高风亮节。
最早受阉党迫害至死的东林党人是工部郎中万燝。他受廷杖后不久死去。临终前留下遗诗一首,表现了与阉党誓不两立的决心。其诗曰:“自古忠臣冷铁肠,寒生六月可飞霜。漫言沥胆多台谏,自讦批鳞一部郎。欲为朝堂扶日月,先从君侧逐豺狼。愿将一缕苌弘血,直上天门诉玉皇。”[379]杨涟曾上弹劾魏忠贤二十四罪疏,因此在乙丑诏狱中首当其冲。被逮后,他在《祷岳武穆王文》中表示,“涟一身一家其何足道,而国家大体大势所伤实多”[380]。临终前,他在狱中写下血书,“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与我何有哉!”[381]充分显示了蔑视权阉,视死如归的精神。在此之前,另一东林党人汪文言“幽囚拷掠,五毒备至,但卒不诬正人一言”。他在楚痛中醒来,怒视狱官许显纯,大声说:“勿得妄书招辞,吾后当与(尔)面质。”[382]言罢愤恨死去。魏大中在刑讯之日,昂首怒目,直指问刑之明心堂为“昧心堂”[383]。顾大章“每被拷掠,切齿不发一声”。遇难前数日,他右手只存食指、大指,仍奋笔作书:“吾以五十死,犹胜死耆寿而无子者;吾以不祥死,犹胜死牖下而无闻者。吾诗有‘故作风波翻世界,长留日月照人心’之句,可以为吾祠堂中对。”[384]周顺昌本不至于牵连诏狱,在魏大中被逮时,他不避个人安危,“周旋累日,临行涕泗,即以女许配其孙”。缇骑语侵顺昌,他张目叱之曰:“若不知世间有不畏死男子耶?尔曹归语(魏)忠贤,吾即吏部周顺昌也!”因而激怒魏忠贤,被下诏狱。在狱中,许显纯拷比倍酷,他身无完肤,骂不绝口,无一语哀乞[385]。其他东林党人也都表现出铮铮硬骨。高攀龙曾说:“削夺但足以损国威,高士节,不足辱也。即使刀锯,益足以损国威,高士节,不足异也。”此时,他以大臣不可辱,未赴诏狱。“忽传有缇骑消息,存之微笑曰:‘……吾视死如归耳’……”当晚即止水而死。死前留下遗书表示“愿效屈平之遗则”[386]。体现了与阉党薰莸不同器,邪正不两立的气节。更可贵的是他们死前还关心着国家的命运。《方苞集》卷九《左忠毅公逸事》记载十分真切:
以后史可法在抗清斗争中宁死不屈、大义凛然的种种表现,无疑是东林党人硬骨头精神的发扬光大。中华民族历来有重视骨气的优良传统。东林党人也非常重视“骨气”“气骨”“气性”。今天,我们对待历史上的骨气问题,要坚持历史主义态度。一切反对阶级压迫,反对民族压迫和反抗黑暗统治的骨气都应该肯定。东林党人在反抗阉党斗争中所表现的骨气也属于这个范畴。董必武同志在参观东林书院时,曾经题诗:“东林讲学继龟山,高顾声名旧史传。景仰昔贤风节著,瞻楹履阈学弥坚。”[388]这里所说的“风节”,就是指东林党人的骨气。
六 东林党人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
东林党人在党议中毕竟失败了。以“干济倾危,襄成中兴大烈”为目标的东林党人,最后恰恰被一群腐朽的官吏所击败。这是历史的悲剧。而这场悲剧自始至终又为他们所处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所规定。其具体表现是:
第一,东林党人把改革的希望过分地寄托在皇帝身上。他们虽然也批评皇帝的某些政策,要求用种种方法限制皇帝的为所欲为,但是从根本上讲,他们不反对皇权,并且希望用加强皇权的办法来推行他们的改革。左光斗说:“皇上(指神宗)御朝则天下安,不御朝则天下危,早御朝则救天下之全,迟御朝救天下之半,若终不御朝,则天下终无救而已矣。”[389]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的核心是君主专制,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君主专制更加强了。抓皇帝当然十分重要,何况从中国历史看,任何重大政治改革离开皇帝的支持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以吏治而言,就整个明朝来说,洪武时期较好,就明后期而论,万历初年较有章法。洪武时期是由于朱元璋亲自抓吏治,“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390]。明朝中期以后,宦官和内阁交替擅权,宦官是皇帝在内廷的代表,内阁是皇帝在外廷的代表。这一状况表明,除皇帝外,这两方面是否支持对于改革也很重要。张居正整饬吏治时,皇帝年幼,他取得两宫的信任,内廷有司礼监太监冯保支持,自己又身为内阁首辅,大权在握,因此收到较好的功效。东林党所处的时代则不同,明朝末期的皇室,已经成为一个恶性的毒瘤,不仅不会产生“中兴之主”,而且还毒害着明王朝的整个机体。因此,东林党依靠皇帝推行改革的愿望只能落空。由于他们力争抓到一个支持他们的皇帝或接班人,所以热衷于皇族内部斗争。这不仅在当时被阉党利用,制成《三朝要典》,把他们推向血泊中,而且在今天看来,他们把精力过多地集中在这里,也使改革为之减色。
第二,东林党人失败还在于他们只注意王朝腐败的表象,而没有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比如,他们反对矿税监开矿征商和阉党的黑暗统治是十分坚决的,但是不反对专制主义派生出来的宦官制度。万历末年,于玉立、黄正宾曾派汪文言到京师活动,与东宫太监王安联系,争取东宫。天启初,他们又企图利用王安牵制魏忠贤势力,结果王安被魏忠贤杀害,汪文言谳狱,成为乙丑诏狱的导火线。乙丑诏狱后,黄尊素想效法正德时杨一清借助宦官张永除掉刘瑾的事例,清除魏忠贤,于是不避形迹,与苏杭织造太监李实往来。结果不仅没有争取到李实,而且李实为了避免魏忠贤的猜疑,上疏弹劾周宗建等人,演成丙寅诏狱,黄尊素也同时罹难[391]。又如,他们在整饬吏治中,严于自身,敢于惩贪,但是却不能触动当时腐败的政治制度,不能对这种制度所根植的经济关系提出有效的调整。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内,单一的吏治整顿只能起局部的暂时的作用,不可能解决全局问题。在封建王朝上升阶段,比较彻底的吏治整顿尚能起粉饰太平的作用,但是到了封建王朝末期,统治阶级与人民的矛盾处于极端尖锐的情况下,靠澄清吏治,动小手术,只能头碰南墙。天启初年,高攀龙在给友人的信中说:“弟在此只以安民为主,访循良吏表之,贪酷吏除之。”他认为做到这些就可以说:“其于治理思过半矣。”[392]这就是东林党整饬吏治的主要内容。他们以为表彰几个清官,除掉几个贪官,吏治就可澄清,天下即可太平。殊不知去掉一个贪官,同时又有更多的贪官产生。癸亥(天启三年)京察除掉了“四凶”,但不久又产生了“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辈。最后,澄清吏治的人反被贪官污吏所击败。所以,李应升感叹地说:“清苦之节反蒙遣逐,然后知廉吏不可为也。”[393]就连赵南星这样一个在整饬吏治中百折不回的人,也感到:“如率罢牛而行荆棘泥潭中,亦苦极矣。”[394]这是他们对现实无能为力的反映,也是吏治整饬失败后的深刻反省。
第三,东林党人失败还由于他们在关键时常常出现分歧,内部矛盾使他们不能步调一致,从而给反对派以可乘之机。东林党作为一个政治集团,其内部联系和前代政治集团相比有较大的加强。如东林书院每年或春或秋举办一次大会,每月举行一次小会(寒暑暂停)。集会时,还有门籍制度,规定“一以稽赴会之疏密,验现在之勤惰;一以稽赴会之人,他日何所究竟,作将来之法戒也”[395]。另外,东林党人之间的联系也相当密切,“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其中于玉立、余懋衡等在沟通四大书院关系上很有作用。但是,东林党还不是一个稳定的政治集团,由于受封建的地方观念、师生关系、同年关系的影响,以及自身利益的左右,常常闹不团结,更无组织可言。可见封建社会所说的“党”与资产阶级政党已大不相同,更不用说与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了。如赵南星在整饬吏治中起用邹维琏为稽勋司主事就是一例。邹维琏是江西人。由于事前未与东林党中江西籍的成员商议,所以江西派亦“上疏刺之”。对此,赵南星很为难,他在《寄蒋公泽垒(允仪)书》中说:“云中(即傅樾,阉党骨干)自是一种意见,鲁斋(即章允儒,东林党人)、岵月(即陈良训,东林党人)吾辈人也,乃愤愤生疑,中细人之挑激,至使两正人,无端蒙其毒,阋墙召侮,岂不可为痛哭哉!”[396]又如李腾芳与昆党顾天峻至好,在东林与昆党的矛盾中,他的步调也不与东林一致[397]。梅之焕是东林中的楚籍,在熊、荆分袒中,也和东林采取了相反的态度[398]。万历末年,由杨涟、左光斗主谋,汪文言在京师奔走活动,分裂浙、齐、楚的联盟,其中楚党有“归正”的趋势。如梅之焕提出为张居正平反,官应震就大力支持[399]。因此争取楚党,集中打击以方从哲为代表的浙党,在策略上十分必要。但天启初,赵南星疾恶如仇,致使楚党与浙、齐党分而复合,并投靠魏忠贤门下,贻害无穷。更重要的分歧是在辽东战事和魏忠贤的问题上。天启初,大多数东林党人支持熊廷弼再次经略辽东,熊廷弼也开始转向东林,但少数东林党人,如魏大中、孙玮、王元翰则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这时,阉党就利用了东林党内部的不一致加以挑拨。叶向高原来很器重熊廷弼。当熊廷弼巡按辽东时,叶向高对其筹辽措施赞赏备至。熊、荆分袒事件发生后,他曾致书熊廷弼说:“门下用世之才,会当有展设处,毋自阻也。”[400]对熊氏表示极大的同情。但此时,叶向高却为个人权力欲左右,中阉党挑激,一反过去的看法。据李逊之《三朝野纪》所记:
所以叶向高在经、抚问题上,没有和大多数东林党人采取—致意见,大力支持熊廷弼。当广宁失陷后,他十分内疚,但悔之晚矣。在魏忠贤问题上,杨涟上弹劾魏忠贤二十四罪疏,引起极大反响,“举朝响应,参疏盈廷”。据统计,上疏论列凡七十余章。国子监“合监师生千余人,无不鼓掌称庆”[402]。这时本可以形成反对阉党的契机,但叶向高则主张“以让为主”,具本奏称“(魏)忠贤勤劳”,企图感化[403]。高攀龙也主张“法用和婉”,依靠“内阁诸公居中劝化”[404]。结果击珰之局,草草而败。黄景昉在评价此事时说:“昔云:与狐谋裘,与羊谋羞者,其谓是欤?”[405]这是很深刻的。东林党人在上述两个关键问题的分歧,也与他们天启初年参政后,一部分人的地位上升而且在看法上迅速发生变化有关。正是这部分人妥协退让,削弱了斗争的力量,作茧自缚,把自己置于阉党的屠刀之下。最后,面对阉党的镇压,他们束手无策,坐以待毙。
第四,东林党人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不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东林党在反对大地主集团侵田占土,反对神宗派矿税监开矿征商,以及反对阉党的斗争中,都曾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但是两者的出发点和基础是根本不同的。前者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集团的斗争,后者则是阶级的对立。如李三才激烈地抨击朝政,是担心横征暴敛的结果会“驱之(百姓)使乱,逼之令反”,发生像赵古元之类的农民暴动[406]。黄尊素尖锐地指出吏治腐败,“上之人如以蝇取血,不尽不止”,是恐惧下之人,“小则为刘六、刘七之徒煽摇中原,大则为黄巢、王仙芝之党倾翻海内”[407]。李应升则敏感地感觉到陕西将是矛盾的突破口。他说:“今秦何时哉,塞外之虏情叵测,边镇之庚癸频呼,征调即生草泽之心,加派复剜哀黎之肉,妖民屡见,乱形渐萌。”如果不认真解决吏治问题,徐鸿儒式的事件将不可避免[408]。赵南星更明确指出:“天下最可患者,莫甚于民之作乱。”[409]基于这些认识,他们认为对皇帝不能“止效妇寺之忠”,当“悦皇帝”和“悦社稷”发生矛盾时,要“悦社稷,自不得悦皇上”[410]。这就是说,他们更注重封建国家的整体利益,维护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他们对皇帝的批评和对市民的同情,始终没有超越封建秩序许可的范畴,当人民要跨越这个界线时,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加以阻止。万历时期,东林党人参与或支持的市民斗争,都没有超出封建秩序的限度,只有云南杀税监杨荣、武昌杀巡抚赵可怀超出了限度,但这两次都未发现东林党人直接参加,而后者又长期为皇族宗室之争所掩盖。天启年间,城市市民的斗争激愤如雷,有如异军突起,很为东林党人反阉党的斗争壮色生威。这种斗争在当时有突破封建秩序的迹象。因此,他们宁可寄希望于皇帝“转天回日”,即使自己去死,也表示“愿结来生”,而不愿看到人民起来暴动。杨涟身带刑具,面对震怒的市民,“叩乞父老勿噪……然后得解”[411]。左光斗被捕时,县民倡议纷传,纷纷声讨魏忠贤,“中丞闻而哀恳,亲知委曲,譬以利害乃止”[412]。李应升被捕时,面对填街塞巷、奋臂大呼的市民,“下马拜求,众方解散”[413]。这无疑给方兴未艾的市民运动泼了一盆冷水。随着明末阶级斗争大风暴的到来,市民阶层逐渐认识到东林党并不是他们利益的真正代表,从此他们把热情倾注于农民军。如凤阳商民不堪忍受明王朝的苛刻掠夺,在崇祯八年(1635)赶走巡按吴振缨,焚烧守备太监杨泽公署,集队执香往迎农民军[414]。又如开封手工业工人,在李自成兵临城下时,冒着生命危险,“私造铁箭镞数百,怀之出城”。他们虽被守城明军抓获,却表现了宁死不屈的革命精神[415]。东林党更加孤立了。为什么崇祯朝东林党人没有万历、天启时那么有生气,其因盖出于此。
第五,东林党人失败还由于他们用以救世的思想武器是陈旧的。处于“天崩地解”时代的东林党人,从思想上讲,有许多矛盾的地方。一方面,他们适应时代潮流,有积极、进步的因素。如他们提出“士农工商,生人之本”“惠商便民”,要求用“国法”“国是”限制皇权,以及主张经世致用等等。他们把学术和当时的政治经济结合起来,可以说是明末实学思潮的倡导者。然而,另一方面,从整个思想体系上讲,他们尊崇的仍然是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他们和同时代的进步思想家李贽相比,则相形见绌。顾宪成虽然欣赏李贽对假道学的批判,并认为“吾不得以其人废之”,但是,从总的方面却认为李贽“是人之非,非人之是”,是“涂炭学术”[416]。至于高攀龙、丁元荐、张问达、冯琦等人则对这种思想全盘否定。高攀龙入仕不久,就针对四川佥事张世则诋毁程朱,抗疏力驳其谬[417]。丁元荐闻知“有以‘六经乱天下’语入乡试策问者,家居不胜愤,复驰疏阙下,极诋乱政之叛高皇,邪说之叛孔子者”[418]。冯琦指责“近来学者,不但非毁宋儒,至诋讥孔子,扫灭是非”[419]。张问达则认为李贽的书“狂诞悖戾,未易枚举,大都剌谬不经,不可不毁”。他还参与了浙党沈一贯对李贽的迫害[420]。又如他们对历史上改革派的评价。叶向高评价商鞅说:“秦之帝由商鞅也,其亡不尽由鞅也。……其人不足道,然其法不尽非也。”[421]顾宪成认为北宋的王安石,“操行文章种种过人,同时诸君子并相推重”。王安石的改革措施除个别地方似涉琐屑,总的方面都应该肯定,但是王安石所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绝对不能苟同的。他觉得这是王安石不小心之过[422]。因此顾宪成在讲学中十分推崇“小心”,并以此命名他的书斋。总之,东林党人对历史上改革派的评价与他们对张居正的评价相吻合,即肯定他们的政绩,批评他们的道德。东林党人从历史和当代改革派那里汲取了营养,推动了自身的政治改良活动。但是由于时代推进,他们又不能跳出封建传统思想的框框,其改良成果就远远不能与历史上的商鞅、王安石,以及同时代的张居正相比。
七 结语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东林党议的是非昭然若著。历史常常有这样一种规律性的现象,即一个封建王朝尽管行将崩溃,其统治阶级处于极端腐败没落的情况下,也不排除这个阶级内部,特别是它的中下层,有个别集团、个别人物会发出振兴的呼声和行动,从而对历史,对人民做出贡献。鲁迅先生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423]东林党人正是这种埋头苦干、拼命硬干、为民请命和舍身求法的官吏。万历、天启年间的党议表明:东林党是中小地主阶层的代表,他们继承了张居正改革的积极方面,在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都有所作为。他们的活动与当时时代的进步潮流相适应,有较广泛的人民性。因此,他们可以称为明朝后期的改良派,他们的活动也应该充分得到肯定。而浙、齐、楚、宣、昆等以及后来的阉党,则是大地主阶层的代表,他们只顾个人或集团的私利,排斥异己,置国计民生于不顾,从而加速了明朝的灭亡。明王朝的崩溃,他们应负主要责任。前面《引言》中黄宗羲对东林党议的评价,虽有门户之嫌,但从总的方面来说,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的。这就是我们对东林党议是非的基本评价。东林党人的失败说明了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即明王朝腐朽不堪,统治阶级内部的自救已经无济于事,张居正不行,东林党就更不行。阉党对东林党人的镇压,还说明明朝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更小了。列宁说:
东林党议的出现,无疑标志着明末革命形势的形成。因此,一场风起云涌的农民革命战争就不可避免地提到历史日程上来。历史真正的主人登台了,东林党议也退居到历史的次要地位。
附录
(一)东林党人榜(三百零九人)
李三才 叶向高 顾宪成 邹元标 赵南星 高攀龙 杨涟
左光斗 魏大中 周朝瑞 袁化中 顾大章 汪文言 周顺昌
缪昌期 周宗建 黄尊素 丁乾学 吴裕中 万燝 吴怀贤
刘铎 周起元 夏之令 李应升 熊廷弼 鹿善继 吕维祺
孙承宗 贺逢圣 汪乔年 范景文 焦源溥 侯震旸 贺烺
蔡懋德 惠世扬 李亥 顾宗孟 魏光绪 练国事 蒋允仪
解学龙 刘懋 赵洪范 吴尔成 刘宗周 万言扬 陈于廷
朱国桢 孙鑨 王纪 黄公辅 涂世业 李希孔 汤兆京
章嘉桢 王象春 孙居相 孙鼎相 乔允升 钱谦益 曹于汴
黄正宾 邹维琏 孙慎行 房可壮 曾樱 丁元荐 游士任
王元雅 崔景荣 刘宪宠 程正己 涂一榛 方震孺 王允成
徐宪卿 陈必谦 冯从吾 郑三俊 文震孟 郑鄤 毛士龙
李邦华 史记事 夏嘉遇 甄淑 李炳恭 刘思诲 许誉卿
熊雷渭 郝士膏 章允儒 熊德阳 欧阳调律 刘璞 张慎言
马鸣起 江秉谦 李日宣 乔可聘 刘芳 薛敷教 沈思孝
顾允成 徐石麟 周嘉谟 刘一燝 翟学程 韩爌 杨惟休
蔡毅中 宋槃 张拱宸 沈正宗 王洽 王心一* 李宗延
倪思辉 张鹏云 程注 赵时用 方员度 沈惟炳 朱钦相
姚思仁 胡良机 杨姜 萧基 李遇知 霍守典 汪应蛟
杨维新 薛大中 姚希孟 胡永顺 麻僖 魏应嘉 王时熙
陈士元 杨建烈 宋师襄 乔承诏 潘云翼 吴良辅 李乔崙
翁正春 朱大典 陈奇瑜 吴弘业 孙绍统 洪如钟 杜三策
朱国弼 欧阳东凤 林汝翥 杨栋朝 王振奇 赵彦 唐绍尧
周洪谟 陈道亨 岳元声 张问达 周汝弼 张继孟 刘廷佐
*史永安 田珍 段然 方逢年 李继贞 顾锡畴 董承业
李若星 帅众 毕佐舟 李承恩 王之寀 邓渼 何栋如
吴用先 孟淑孔 许念敬 熊明遇 何士晋 黄龙光 杨时乔
卢化鳌 徐良彦 钱士晋 施天德 王图 翟凤翀 陈一元
陈长祚 毕懋康 李腾芳 赵运昌 彭遵古 程国祥 朱光祚
徐如珂 钟羽正 蒋正阳 林枝桥 韩策 汪先岸 郭正域
孙丕扬 胡忻 王元翰 王宗贤 余懋衡 孙玮 李孔度
李仙品 周道登 朱世守 杨一鹏 陆完学 陈良训 陈言
李玄 王祚昌 霍锳 杨新期 谈自省 马孟祯 韩万象
方有度 金世俊 米万钟 王继谟 *李思诚 方大任 陶朗先
陈熙昌 张国纯 何如宠 戴忠 冯琦 刘元珍 姜志礼
于孔兼 耿如杞 区大伦 梅之焕 姜习孔 金士衡 侯恪
韩琳 易应昌 江东之 宋焘 钱龙锡 姜逢元 陈一教
刘策 陈子壮 黄道周 王淑汴 满朝荐 *沈演 刘鸿训
成基命 王国兴 张国纪 杨嘉祚 汪康谣 史孟麟 安希范
李复阳 林宰 张永祯 刘起肤 陈新之 朱灏 刘宪章
韩钟勋 周孔教 黄毓祺 贺王醇 赵德遴 孟称光 刘斯陛
戴埙 陈仁锡 刘弘化 吴道坤 张道濬 李守俊 刘之凤
王钟庞 公鼐 吴弘济 刘士章 张经世 徐遵阳 侯恂
徐缙芳 萧近高 彭汝楠 沈应时 薛文周 陈邦瞻 赵清衡
何吾驺
[按]文中有*者,非东林党人,有的是逆案中人。参见朱倓《东林党人榜考证》(载《明季党社研究》,第6-11页)。
(二)明末万历、天启朝东林党议纪事年表(附崇祯定逆案)
(三)《晚明东林党议》许大龄先生序
明朝的历史,包括从太祖洪武到思宗崇祯共二百七十六年间的历史,举凡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各方面,这些年来,在国内从事研究者并不算多。当然,其中的发展也不平衡,经济史和政治史,特别是政治史中的农民战争史,研究很有成绩,对许多的杰出历史人物,如明太祖朱元璋、郑和、于谦、王守仁、戚继光、张居正、袁崇焕,还有李贽、汤显祖、徐光启、宋应星等,也都分别有专著或论文,所取得的成就是出色的,也是可喜的。但还有许多领域没有开辟,许多历史人物和事件没有涉及,有些搞不清的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和剖析。顾后瞻前,任务十分艰巨。
明朝史的分期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可以有两分法、三分法、四分法或更多的分法。明朝中叶后的一些地主文士往往从地方上社会生活风俗的变化分期,成化弘治以前为一期,嘉靖隆庆为一期,万历为一期,以正德前后分期的也颇不乏人。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所引《歙县风土论》,采用春夏秋冬四分法,认为明弘治以前,“诈伪未萌,讦争未起,纷华未染、靡汰未臻”,“此正冬至以后春分以前之时也”。到正德末嘉靖初,则“商贾既多,土田不重”,“诈争起矣,纷华染矣”,“此正春分以后夏至以前之时也”。至于嘉靖末隆庆间,“末富居多,本富益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此正夏至以后秋分以前之时也”。及万历中,“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以至“戈矛则连兵矣,波流则襄陵矣,丘壑则陆沉矣”,“此正秋分以后冬至以前之时也”。这些分析,对我们不但有参考价值,而且富启发性。似他们依据的事实还只限于农业、商业、土地兼并、贫富分化等。我拟从较全面的角度出发,根据事物发展的规律,分明朝为四期,分别阐述如下。
第一期为开创期,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到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元末农民战争沉重地打击了蒙古统治者和汉族地主的黑暗统治,明太祖把元朝皇帝赶出大都,统一的和比较安定的政治局势出现了,农民重新被束缚在土地上,垦田开地,种桑植棉,社会生产有了恢复和发展,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有相对的缓和。太祖为了巩固统一,加强中央集权,制造了胡惟庸案、蓝玉案、郭桓案、空印案等,不断成批地杀戮功臣、官吏,提拔候补的新人,调整统治机构,几十年后,形成了重用内阁和以宦官控制内阁的政治格局。同时,又为了维护朱明王朝“长治久安”的统治,防御北方蒙古的南下,采用了分封诸王的制度,导致了争夺皇位的靖难之役和高煦之叛。新的地主阶级政权的建成和完善,不是短时期可能奏效的,需要一个复苏的过程和阶段,等到运河修成,北京鼎建,统一才渐渐稳定了,故这一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一直是主要矛盾。
第二期为腐化期,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至武宗正德十六年(1521)。明朝的统治阶级,主要是大地主阶级,终于分为皇族和豪绅两大集团,他们大肆兼并土地,皇室地主横征暴敛在前,豪绅地主肆虐乡里于后,政治上出现了宦官和权臣迭相专政的局面。这时主要是宦官专政,清正的官吏受排斥,碌碌无为者保禄位。占地迅猛主要表现在北方的皇庄和宦官勋戚庄田的扩大。赋税庞杂,差役增多,新添有金花银、均徭、加派等名目,人民逃亡日众。起义风起云涌,从各省边区到平原,从二三省到六七省。武宗正德时,除刘六、刘七起义外,还有江西和四川的起义,统治者惊恐万状,调动了京营、边兵和土兵全力镇压。阶级斗争激化,阶级矛盾已成为主要的社会矛盾。
第三期为整顿期,从武宗正德十六年(1521)至神宗万历十年(1582)。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商品货币经济的继续发展,在封建社会内部,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社会制度和风俗也相对起了些变化。大地主集团更加腐朽,宦官势力较弱,内阁大学士之间为了争夺首辅而钩心斗角,势同水火。这时在国内,北方少数民族鞑靼首领俺答汗日益强大,不时率兵南下骚扰,在东南沿海,倭寇也不断入侵,所谓“南倭北虏”的局面已经形成。葡萄牙欲据我双屿、浯屿,不果,又据澳门不走。地主阶级内部一小部分有识之士,从长远的统治利益出发,主张政治改革。首先是整顿边防,嘉靖末击败倭寇,隆庆时与俺答言和并注意边防。其次是整顿赋役,从局部到普遍施行一条鞭法。再次是整顿工商业,征收轮班银,准贩东西二洋,设水饷、陆饷、加征饷、船引银。这些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还有整顿吏治,至张居正当政时较有效果。这一时期,在诸般矛盾中,显然以民族矛盾最为突出严重,也是处理得最好的。国内各民族进一步融合的趋势正在形成。
第四期为衰敝期,从神宗万历十年(1582)至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商品货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继续缓慢发展,旧的生产关系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桎梏。大地主集团贪婪无止境,生活糜烂,疯狂地对农村和城市的贫苦居民进行残酷的掠夺和剥削。贫富极端分化,土地高度集中。在农村,农民出谷、佃农抗租、奴婢索契以及各种秘密结社活动,已形成一股股的潜流和浪潮;在城镇,士兵哗变、商人罢市、手工业工人齐行叫歇,也并非罕见。由于皇帝派宦官四处开矿征商,引起了一场以新兴市民阶层(即自由雇佣工人、小商人和城市贫民)为主干的此伏彼起的反矿税监的斗争,并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达到一个高峰。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它标志和预示着更大规模的农民革命风暴必将到来。为时不久,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明末农民起义,经过无数的艰苦磨难,终于推翻了明王朝的腐朽统治。这说明当时阶级矛盾的全面激化和加速,已明显地制约和影响了其他矛盾的发展。
这一时期在哲学、文学领域中出现了反封建正统礼教的进步思想。在科学领域,也因某些西方传教士的东来而传入西方的科学技术,并被少部分士大夫所接受,大多数人则格格不入。统治阶级内部的党争也日益激化,其中主要是东林党与非东林党、阉党的矛盾。东林党一度代表着地主阶级中的前进势力,阉党则是极端反动的。天启时阉党乱政的事件在历史上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这时,国内东北少数民族建州女真统治者逐步兴起,不仅背叛明朝,起兵威胁着明朝的统治,而且还杀掠广大汉族人民,民族矛盾也有上升的趋势。
明朝的党争是属于统治阶级内部的问题,前已言及。因为明末党争的主要方面是东林党,故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一书中,将其概括为一个题目,叫“东林党议”,其内容与蒋平阶《东林始末》一书同。古人对党字是忌讳用的,一般很少称自己为某某党人,党字多为对方所加,东林党如此,其他各党也如此。当然东林党也有被尊称为“君”或“君子”的。
“东林党议”在明末一直延续了半个世纪,大致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明神宗万历中至熹宗天启初年,这是党争的形成阶段,主要的是东林党和非东林党之争。什么是东林党?东林党包括哪些人?这有各种说法。万历二十二年(1594)吏部文选司郎中顾宪成因争国本(争立太子)被革职后十年,即万历三十二年(1604),在他家乡无锡东门东林书院和他的志同道合者高攀龙、安希范、刘元珍、钱一本、薛敷教、叶茂才以及他的兄弟顾允成等共八人聚众讲举,被尊称为东林八君子。他们大都是在野的官吏,不仅讲学,而且议论朝政,品评人物,并主张治学要重在经世致用。他们反对明神宗长期不问朝政,宠信外戚和郑贵妃,又长期不立太子;反对神宗派宦官四出搜括矿税。鉴于有的首辅态度暧昧,依违转圜其间,他们又提出要争京察以整饬吏治,争李三才为相以加强内阁,其目的是为了挽救明朝垂危的统治。因他们坚决反对大地主阶级当政,反对大肆兼并田土,故代表了中小地主的利益,因他们坚决支持新兴市民阶层反对矿税监,故在一定程度上又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的要求。最初,称东林者多限于前面所说的无锡讲学之人,以后在江右书院讲学的邹元标、在徽州书院讲学的余懋衡、在关中书院讲学的冯从吾以及他们的同好等都被包括在东林之内,顾宪成、赵南星(高邑人)、邹元标号称“东林三君”,顾宪成、高攀龙、钱一本加上冯从吾,又号为“东林四大君子”,并一概谓之为“论道而不论地”。雪球越滚越大,至于那些遥相应和的争国本、议三案、反对郑贵妃、拥护李三才的人,在非东林党人看来,也就一概成为东林党人了。非东林党是指以东林为非之党,并不包括中间派,他们中有的人虽是中小地主,但却维护和代表了大地主阶级的利益。非东林党指的是浙党,如沈一贯、姚宗文;齐党,如亓诗教;楚党,如官应震;昆党,如顾天峻;宣党,如汤宾尹等,反东林最起劲者为浙党,其中当权的首辅即有沈一贯和方从哲。做过数年首辅的叶向高虽曾被人称为东林党,但他的作为极小,是一个使“东林君子”们失望的人。
第二阶段是在明熹宗天启后期,这是东林党的全盛阶段,也是东林党与阉党进行激烈斗争阶段,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这时,宦官魏忠贤勾结天启帝乳母客氏乱政,很多非东林党投靠了他们成为阉党。据以后逆案获罪统计,阉党的成员至三百二十余人(或谓二百五十余人)。魏忠贤原不知东林在何地,东林又是何人,当天启四年(1624)正月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之后,他逢人便说“东林杀我!”足见彼此仇恨之深。阉党对付东林党人的罪恶活动很多,一是毁书院,不仅毁掉地方上讲学与政局有联系的书院,连在北京以鼓励民族气节为主而讲学的首善书院也一并拆毁。二是开黑名单,著名的有《东林点将录》一百零八人,《东林同志录》三百十九人,《盗柄东林伙》三百九十三人。天启五年(1625)十二月初一日向各省颁布的一个包括三百零九人在内的东林党人榜,凡榜上有名者生者削籍,死者夺官,许多人因此被迫害。在考定哪些人是东林党时,我们一般多以东林榜为根据,尽管《熹宗天启实录》和吴应箕《两朝剥复录》皆载有颁行榜文之事,而人名却较晚地见于清初编辑的《酌中志余》中,且有个别人是后来增改的,而这些人的主要言行却又都是反税监、反阉党以及反对当时的黑暗势力的。三是陷害东林党人,逮入锦衣卫狱中折磨致死。天启五年(1625),阉党派缇骑赴福建、湖广、南直隶等地逮捕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袁化中;六年(1626)又继逮周起元、高攀龙、周宗建、缪昌期、周顺昌、黄尊素、李应升等7人,其中高攀龙是在无锡止水抗命的,其他皆惨死狱中。他们就道时曾激起成千上万市民的愤慨,有的甚至起来反抗,他们本人也都表现出视死如归的凛然正气,给明朝的历史增添了不少的光彩。
东林党人活动的第三阶段是在思宗崇祯年间,这是东林党人与阉党余孽继续斗争时期,也是东林党的没落时期。这十七八年,明末农民战争似波涛洄漩汹涌,滚滚向前。东林党人由于他们的阶级性,绝大部分成为农民战争的镇压者和敌对力量,如陈奇瑜、蔡懋德、吕维祺、朱大典、梅之焕、侯恪、汪乔年等。值得注意的还有复社的兴起。复社及其人物多是东林末流,阉党叫他们“东林余孽”,他们则自称为“小东林”或“东林余韵”,称阉党之余孽为“干儿义子重新用,绝不了魏家种”(《桃花扇·骂筵》)。复社与东林不同。其一,东林只限于被罢职的官吏,或在朝的一部分官吏,最多不过如东林榜所述的三百余人。复社成员则不然,他们大多是年轻人,包括大量的各类生员,他们领袖是张溥、张采,知名者有吴应箕、陈于廷子陈贞慧、黄尊素子黄宗羲、顾宪成子顾杲、文震孟子文乘、周顺昌子周茂兰等,又有陈贞慧、冒襄(辟疆)、方以智(密之)、侯方域等四公子之说。复社人品复杂,阉党之流对之亦列有名单,如《蝗蝻录》《蝇蚋录》和《续蝇蚋录》,名额多至二千二百五十五人。其二,东林是讲程朱理学的组织,复社则研讨八股文章,以文会友,因要恢复古文,以加深对八股的揣摩,故名复社。复社是由几个文社合并而成的,创建于崇祯二年(1629),此前有吴江尹山大会(1628),后有金陵大会(1630)、虎丘大会(1633),每会多至千人之众,崇祯十五年(1642)又有第二次虎丘之会,据说集众至万人,会众几遍全国。其三,在政治上,明朝早已陷入崩溃的局面,复社虽欲仿效东林,反对在朝的黑暗统治,但已根本不能有任何作为,这从反阮大铖的《留都防乱公揭》和企图推荐周延儒为相两事,可概见一斑。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防乱公揭中,有“目今闯、献作乱,万一伏间于内,酿祸萧墙,天下事尚未可知,此不可不急为予防也”之语,已表现留都士子间一派慌乱和他们对起义的敌对态度,当然得不到人民的支持。尽管慷慨激昂,但却苍白无力。而十四年(1641)九月周延儒入阁,十六年五月则罢,更是从政几如儿戏。这种形势只有在国内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时,才为之一变。
王天有同志《晚明东林党议》一书,凡十余万言,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其中有的篇章早已撰写成文,并在一些刊物上发表,有些还是新作。我有机会能先睹为快,感到确实具有特点,值得向读者做些介绍。
第一,长期以来,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空白很多,一方面是由于“四人帮”篡党夺权,在学术领域内大搞影射史学,很多同志一谈东林党,随时都有受迫害或受批判的可能。另一方面,“东林党议”本身即头绪纷繁,不易讲清。像这样一本比较全面系统的著述,能做到解疑辨惑,深入浅出,1949年后在国内还算是第一部。
第二,东林党议有很丰富的内容,有议国本,议矿税,议京察,议李三才,议三案(即梃击、红丸、移宫),议福王之国,议韩敬科场,还有议妖书,议楚宗和议封疆。这些大小事件都错综复杂,前后交织,作者把它们分为几项阐述,一是党议与张居正改革,二是党议与市民斗争,三是党议与吏治,四是党议与辽东战局,五是党议与三案。条分缕析,一目了然,前面概括为万历天启朝纵横观,重点抓住斗争最为频繁的万历天启时期,上连海瑞,下连复社,更使人无杂冗和拖泥带水之感。
第三,本书对党议进行了层层的解剖,力图做到具体史实具体分析。就治史人应有的责任说,显见作者并不只满足于史料的考订和说明,还要求自己能够进一步做到指出历史事件的实质,并找寻和探索其发展倾向和规律。明朝在万历后绝非腐败得毫不可收拾,党局也非乱斗一阵,既无倾向,又无是非,本书在这些方面交代得很清楚,充分突出和肯定了东林党人在辽战或反矿税监活动的各种论点和事功。其实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中,谈到东林党议时,就曾经坚决反对那种以门户之争一锅煮,看来“中立”但却暧昧的立场。王天有同志显然是经常从这些前辈的指导中得到教益,他对鲁迅先生的这些看法是颇为赞同和别具心得的。此外,在论述东林党人与新兴市民阶层的关系上,作者以周顺昌为例,谈到此人过去在福州支持过商民反税监高寀的斗争,所以在他被阉党逮捕时苏州人民也同情他,甚至如周文元等五人者,奋起杀校尉而置生命于不顾。王天有同志在本书中引用《玉镜新谭》卷一李实劾周顺昌疏“布散流言,簧惑机匠,闭门逃躲,不行机织”之句,“簧惑”当然是诬蔑之辞,但也有力地指出了新兴市民阶层与东林党人之间的联系,说明了天启六年的苏州民变是新兴市民阶层反税监运动的继续,这种说法我是同意的。写历史更必须要做好论史结合,这也是我们应有的基本态度。即便现在做得不好,做得不成熟,将来也一定要力争做好。
最后还应看到,东林党议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王天有同志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以便于进一步开展百家争鸣,这是难能可贵的。但这些看法是否有所偏颇,所引用资料是否翔实贴切,还需要深入讨论,多吸收专家同志们的意见,特别是多听取不同意见,以求得正确的结论,这也是我们所殷切盼望的。
许大龄
198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