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方诠释学史(精装)
- 潘德荣
- 4482字
- 2020-07-09 19:50:10
第一节 语言与修辞
斐洛认为,当心灵受到激励与引导时,便会从自身运动中、或者从外部经历获得的各种印记中孕育并分娩出思想。思想乃属于心灵自身的领域,它留在黑暗之中,无人得见,直到被光所照耀,才能显明出来。这光就是基于语言的表达,它属于所有人。“表达”就是发出声音、说出话语,解释我们的思想;不仅如此,它还出来与心灵的推论会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话语是心灵的兄弟(注:参见斐洛:“论恶人攻击善人”,见斐洛:《论凝思的生活》,石敏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76—77页。)。正如斐洛擅长于用隐喻解释方式诠释经典一样,他也习惯于用同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兄弟”乃是对话语(logos)与心灵密切的亲缘关系之形容,心灵分娩思想的说法亦是如此。然这种比喻却道出了斐洛的一个重要观点:话语先于思想。或更确切地说,话语是思想的助产士:“这样说是极为贴切的,话语出来迎接思想,甚至大步奔向它们,急不可待地要领会它们,诠释它们。”(注:参见同上书,第77页。)话语就其本性而言便是表达,并力图表达出来,因此斐洛言其大步迎向思想。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具有同等的表达能力,也不是某一特定的人在叙述任何对象上都具有同等的表达能力。某些人——斐洛称其为夸夸其谈者——说话絮絮叨叨,既无聊又冗长,枯燥乏味,毫无生气,人们惟恐避之不及;而另有一些人的表达清晰准确,流畅自然,为人们所喜闻乐见。但是,如果我们将这种表达上的差别仅仅视为言说者驾驭语言的能力上的差别,就依然没有真正明了语言的本质及其与被言说对象的关系。论及这一问题,以下三点不可不察:
(1)清晰的表达基于清晰的认识。只有先对心里的概念进行认真的反思,并对所要叙述的事物有了全面的了解,或者经过努力完全领会了所要表达的思想,才能生动、恰当、有效地将主旨阐述清楚。反之,人们的表达就会磕磕巴巴,词不达意;或者,其表达虽然流利、滔滔不绝,但言之无物,全然是不知所云的无病呻吟。言者支支吾吾,语焉不详;听者“耳朵发痛,心生厌烦”。(注:参见同上书,第77—78页。)
(2)言说者的品格与所表达对象有某种内在的关联。斐洛这样说道:“一个卑鄙之人的话语,根本不会去尝试诠释神圣诫命。他本人的败坏会损坏它们的美,反过来,一个高贵人的口里绝不可以说出卑鄙而淫秽的思想,神圣、洁净的话语只能永远表达圣洁的事。据说有一个管理得非常出色的城邑流行以下这种风俗。如果某个生活放荡、不受尊敬的人想要向元老院或民众提建议,他不能自己做这样的事,只能按行政官员的要求把他的动议的主旨传授给某个纯洁无瑕的人。然后,由这个人站起来把说给他听的建议复述出来。”(注:见斐洛:“论恶人攻击善人”,见斐洛:《论凝思的生活》,石敏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78页。)
(3)语言与表达的界限是上帝。如上所述,表达的前提是对于被表达的对象之认识,而上帝是不可知的,他处于幽暗之中(注:《旧约·创世记》20:21。),即便当摩西蒙恩得以亲耳聆听上帝教诲时,也不得见面。当摩西求告上帝,使他能认识上帝,上帝说:“看哪,在我这里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我的荣耀经过的时候,我必将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过去;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注:《旧约·创世记》33:21—23。)上帝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凡是看见上帝的面的都不能存活(注:参见《旧约·创世记》33:20。)。在斐洛看来,这就等于上帝自己宣告了他是不可知的,人们甚至不知道上帝的名字,对此,斐洛写道:“当万物的这位最高也是最老的祖先之圣言本身没有我们能够使用的名时,不要以为他不可描述乃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冷酷说法。确实,如果他是不可描述的,他也就不可想象,不可理解。”(注:斐洛:《论名称的变化》15。转引自罗纳尔德·威尔逊(Ronald Williamson):《希腊化世界中的犹太人》,徐开来、林庆华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85页。
不过,斐洛声称上帝无名常为后人所病诟,也与《圣经》所记载相矛盾。在《圣经·诗篇》83:18就记载了这样话:“使他们知道,惟独你,名为耶和华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圣经·以赛亚书》42:8也明确地说,“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这些都是出自《旧约》的篇章,斐洛应当非常熟悉这些话,可能是为了阐发他自己的哲学,使《圣经》与柏拉图柏拉图哲学相容不悖,斐洛对类似的表达都视而不见了。这在非斐洛哲学信徒的基督徒看来也是有悖于《圣经》教导的,正是斐洛极力推崇的摩西在谈到上帝的律法时明确地说:“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的命令。”(《圣经·申命记》4:2)因此他们认为,斐洛对经义的诠释、发挥,或“删减”,或许是出于寻求真正的神旨之愿望,但在实际上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由于他任意揣测《圣经》中的神意,使得原本清晰的东西变得模糊不清了,妨碍人们理解神的旨意。)上帝的本质不可知晓,他本是难以名状的。最幸运的人也只能见其背影,无缘得见其面。事实上,“上帝远离所有受造物,对他的理解与人类一切思维能力相距非常遥远”。(注:参见罗纳尔德·威尔逊(Ronald Williamson):《希腊化世界中的犹太人》,徐开来、林庆华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38页。)此即意味着,上帝是话语的界限,是人类知识的界限。其深层的原因是:“因为按照希伯来人或犹太人的观念,一个名称所表示的,是被称谓的那个物或人的最内在的本质。然而,上帝乃是人类思想想象不到,人类的语言表达不出的某种东西。”(注:参见同上书,第38页。)因此,斐洛坚持认为上帝必定是无名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其名称必然不示于人,我们只是知道他存在着(就像摩西从上帝隐隐约约的“背影”直觉到上帝的存在是一个确定的事实,但永远无法通过论证来证明),却无从得知这种存在是什么。换言之,假如有某个人能认识上帝的本质,那么他就与上帝一样的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此即意味着他与上帝已处于同等的地位。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圣经》中关于上帝的一切描述都是类比的说法,是一种隐喻,而“紧跟在神后面的一切东西都是善人所能领会的,惟有他本身是不能领会的,也就是说,是不能沿着直线直接达到的,否则,他的性质也就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加以领会了。人所能领会的只是跟随他、看护着他的各种权能,而从他所成就的事业来看,这些显然不是他的本质(essence),只是他的实存。”(注:斐洛:“论该隐的后裔并他的流放”,见《论凝思的生活》,第129页。)
从斐洛对言语与表达的上述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他在语言运用上的双重标准:在日常的生活的表达范围内,他主张通过对被表达对象的全面认识来清晰、恰当的阐述对象;在论及神圣的领域时,他主张依据对上帝的创造物之“直觉”来间接地领悟上帝之圣言,即《圣经》,因为在人身上没有赖以“注视”上帝的任何器官。这就不难理解斐洛为何拒斥修辞学了,显而易见,无论从上述的哪个标准出发,修辞学都是华而不实的装饰物,尤其是在人们谈论上帝时,其作用更是负面的。
从诠释学史的角度看,斐洛显然继承了柏拉图柏拉图的反修辞学传统,他的诠释思想与柏拉图柏拉图同属一脉,其基本观点是“智慧”、“美德美德”、“行”胜于“知识”、“言”、“论辩技艺”:“一旦自我启示启示的智慧之光在我们没有预见也没有期盼的情形下突然照在我们身上,当那种智慧开启了灵魂灵魂里关闭的眼睛,使我们不再只是听、知、识,更是面对面地看见知识,使我们的心灵拥有最敏捷的感觉即视觉,取代较为迟缓的听觉,到了那个时候,耳朵和词汇的应用就不再有益了。”(注:斐洛:“论亚伯的出生及亚伯与他的兄弟该隐的献祭”,见斐洛:《论凝思的生活》,第26页。)因此,人们固然应当研读圣贤著述,探究关于古人的知识,他们的风俗习惯、箴言和故事,但是在我们从自我启示启示中获得了智慧后,就必须立即将所有这一切由教训而来的知识废除,这些知识本身也必定会自动衰弱、消退。获得智慧的人是无法忍受他人的指导的(注:参见同上书,第27页。)。
摩西在斐洛那里被置于一种典范性的地位,斐洛融合希腊哲学与犹太《圣经》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他将摩西视为“达到了哲学的最高峰”之人(注:参见罗伯特·M.塞尔茨:《犹太的思想》,第209页。)。在斐洛看来,摩西直接由启示启示把握了智慧,而“智慧”,依据《旧约》所述乃是上帝最初创造的东西(注:“在那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之前,我已被立。”(《圣经·箴言》8:22—23)《箴言》第8节的标题为“智慧颂”,这里的“我”所指的是“智慧”。),即上帝之“长子”,通过他,上帝的活动显现于世界之中。摩西没有演讲的天赋与辩才,他尝说,“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也是这样,我本是拙口笨舌的。”(注:《圣经·出埃及记》4:10。)上帝指示摩西找他的兄弟亚伦(他受过论辩的全面训练),让亚伦替他向百姓说话,上帝对摩西说,“你要以他当作口,他要以你当作神”(注:《圣经·出埃及记》4:16。)。亚伦能言善辩,被当作摩西的“口”;摩西的心里刻写着真正的智慧,因此被当作亚伦的“神”。“口”与“神”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如斐洛所言:“心灵就是话语的源泉,话语则是心灵的流溢。心里所有的思想,就像从源泉里流出来的溪流,涌上来,借着话语说出来,叫众人知道;话语就是把悟性在自己的议院里所形成的计划表达出来。而且,话语就是神谕的代言人和先知,而悟性则在深不可测、难以企及的深处不停地说着神谕。”(注:斐洛:“论恶人攻击善人”,见斐洛:《论凝思的生活》,第54—55页。)
语言以及使用语言的人与演说技艺,都是表达被领悟到的神谕之工具。而在此处最为关键与重要的是对神谕的领悟,领悟神谕靠的是智慧之光,是敏锐的心灵。摩西凭借神的启示启示把握了智慧,在此智慧中直观到真理亦即神谕,因此,对他而言,语言的解说是多余的,只有在将他所领悟的神谕传达给信徒时,才需要“口才”,因为他人不具有与他同样高的智慧或悟性。摩西拥有了智慧以及由之而来的所有美德美德,而智慧与美德美德远胜于任何雄辩。按照斐洛的看法,“如果一个人心灵里武装了全部的美德美德,虽然没有受过修辞上的任何训练,但只要他静静地一言不发,就可以稳操胜券,不需要任何风险就可赢得奖牌。……同样的道理,那些对美德美德孜孜以求,在生活中身体力行的人往往拙于表达,而那些在演讲技艺上受过全面训练的人往往不能把所学的高深教训在内心里沉淀下来。如果我们发现这些人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表现出一种傲慢、放肆的姿态,那是一点儿也不奇怪的。然而,他们只是表明了自己的无知和愚蠢而已,他们的学习过程中一直就伴随着这样的无知”(注:见斐洛:“论恶人攻击善人”,见斐洛:《论凝思的生活》,第55页。)。
斐洛事实上将语言置于一种从属于心灵与神谕的地位,与柏拉图柏拉图一样,他也常常在否定的意义上来理解语言以及修辞学——即运用语言的技巧。他将修辞视为“诡辩的把戏和骗局”,并宣称:“其实所谓的辩才不过是对看似可能之事的似是而非的推测而已。”(注:参见同上书,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