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真善美的“错位”

那位教授信奉的,就是“美是生活”(真)的学说,来自俄国人车尔尼雪夫斯基1860年的大学毕业论文,而我前面所说的则是美是情感,根据就是康德的审美价值论。我之所以选择了它,是因为前者太机械了,把真看成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绝对的价值。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按康德的学说,价值应该有三种:真、善、美。这一点,下面再说。

康德没有解决的是,在艺术中,并不是一切情感都是美的。什么样的情感才是审美的呢?是特殊的、不可重复的情感,又是深刻的、藏在深层的潜意识里的,甚至是以智性为底蕴的。我们的古典文论说得更准确:一方面是陆机的《文赋》说“诗缘情”,一方面是更经典的《诗大序》:“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关键在于用什么方法来表现。用的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而是象征的、假定的形式。鲁迅翻译日本厨川白村的书,叫做《苦闷的象征》,也就是说,美是苦闷的想象。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说,美是真的观念是不完全的。美是艺术家情志通过假定、想象的自由,超越现实、意蕴发生变异的,但是,美和真并不绝对矛盾,而是交叉的。这就是说,美和真二者之间的关系,用我的话来说,就是“错位”,并不是一个半径不同的同心圆,而是圆心有距离的;真善美,是三个偏心圆的交错。这是我的理论基础,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参阅我的著作《美的结构》(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审美价值和情感逻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我的意思是,三者既不是统一的,又不是绝对分裂的,有部分的重合。如果是无限错位分裂,就可能成为诲淫诲盗;如果完全统一,就可能成为抽象观念的图解。我们通常说,真善美的统一,有一种“自动化”的倾向,说这样的话就是不动脑筋了。其实,只要拿艺术作品来核对一下,不但真和美是不统一的,而且和善也是不统一的,真善美三者是“错位”的。(注:参阅孙绍振:《文学性演讲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5—65页。)

审美与科学认识活动还有一个区别,就是它的非功利性,这一点是康德说的(注:参见康德:《判断力批判》,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39页。)。前面我们批评那位教授,说他有一种狭隘的功利观念,就是凡是有诗意的,一定有教育意义,因而“二月春风似剪刀”,其教育意义就是鼓舞读者进行“创造性劳动”。善,最初级的意思就是有用或者实用。实用的目的是固定的,而情感是自由的,所以实用是压抑情感的,如果拘于实用,就没有情感了。在这一点上,许多理论家搞得很乱,就是鲁迅有时也有些混乱,他在《门外文谈》中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想,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注:《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96页。)

鲁迅说得很生动,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混淆了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真劳动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实用,喊出“杭育杭育”的声音,目的是了协调动作,是为了省力,这就不是艺术。只有劳动之后,大家聚集在河滩上,回想当时劳动的情景,假假地劳动,装得很像的样子,“杭育杭育”地喊,这才是艺术。在假定的劳动情景之中,情感超越了实用理性,才能自由,才可能达到艺术的境界。所以德国的莱辛在他的《汉堡剧评》中,开宗明义就宣称:艺术乃是“逼真的幻觉”。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古典诗话比他早差不多一个世纪就觉悟到了,黄生在《一木堂诗麈》卷一中提出诗乃“以无为有,以虚为实,以假为真”,这里的“无”和“有”、“虚”和“实”、“假”和“真”的对立统一和转化,可比莱辛彻底多了,“虚”者、“无”者、“假”者,都是“幻觉”,但是并不一定要“逼真”。

当然,人类不能光有情感的自由。人在共同的社会里获得生活资料,但不太充分,总是不够,那怎么办?我的情感(欲望)发作了,就去偷去抢?这样的自由,不行。因为你妨碍别人的自由。所以要有法律、道德。你不能一味地任情率性。你的情感虽然很好,但你不能妨碍别人拥有自己东西的自由。你自己有了孩子和老婆,不能再自由地去恋爱。不然,法律要惩罚你,那是强制性的;你要有一种自觉,自己把自己管束住,这属于道德范畴。你的自由的情感如果不受道德理性管束,你这个人就是坏人,就是恶人了;如果你自己把自己管束住了,你就是好人,就是有道德的人了。有道德叫善,没有道德叫恶。善的价值,也是一种实用的价值,也是理性的。但是,道德是一种功利,目的理性化了,想象就不自由了,和审美自由就有矛盾了。鲁迅在《诗歌之敌》里对此讲得非常清楚、生动。他说科学家和艺术家的眼光是不一样的。一切的花,都很美好、有诗意,但从功能来说,就是植物的生殖器官,不管披着多么美丽的外衣,也就是为了一个实用目的,就是受精。(注:参见《鲁迅全集》第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5页。)在中国古典诗歌里,菊花的地位是很高的,陶渊明写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表现了一种非常飘逸、清高、潇洒的境界。梅花呢,林和靖写它的形象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表现文人品格的高洁。如果完全从实用的眼光来看,植物的生殖器官跟诗意有什么关系呢?但用花来象征爱情,象征知识分子的品格,还是有它的价值。有时,还是独立的,并不一定依附于实用理性,艺术有艺术本身的价值,给它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审美价值。

林黛玉哭得那么有诗意,眼泪有什么用处吗?没有。不但没有价值,而且有负价值,哭多了,把身体搞坏了。你想,她有肺结核,又有胃溃疡,又失眠,神经衰弱很严重,本该平静一点,有利于恢复精神和躯体的机能,增强爱情的竞争力,可她觉得那不重要,情感最重要,比生命还重要。她就伤心啊,哭啊,越哭身体越不健康,在爱情上越没有竞争力。她哭得一点功利价值都没有,但审美价值就是这样哭出来的,审美价值大大的。(众笑)薛宝钗不会为潜在的爱情而哭,因而很健康,但是,审美价值就小小的。(众笑)

传统的文艺理论只承认两种价值,就是认识理性和道德理性。对于审美价值,不是不承认就是说用理性认识和功利价值包含了。但是,无数的事实证明,真、善、美是三种价值,三种不同的价值。这一点是康德提出的。在我们中国,首先把康德的学说介绍进来的是王国维,他在1906年就在《论教育之宗旨》中说:

人之能力,分内外二者:一曰身体之能力,一曰精神之能力……精神之能力中,又分为三部,知力、情感及意志是也。对此三者,而有真善美之理想,真者,知力之理想;美者,情感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完全之人物,不能不具备真美善之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亦分为三部:知育、德育(即意志)、美育(即情育)是也。(注:王国维:《论教育之宗旨》,《教育世界》1906年第1期,第56页。)

但是,可能是太超前了,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过了二十多年,把这个观念说得通俗而透彻的是朱光潜先生。他在《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中这样说过:

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说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心习,你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心习,我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他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的苍翠的颜色,它的盘屈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2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第448—449页。)

传统的文学理论中,有一个决定一切的价值准则,那就是真和假,非真即假。但是,面对朱光潜先生的这三种知觉(实际上是康德的真善美三种价值),按唯一的真假之分,这个裁判员是很难当的。是木材商错了吗?可对材质的鉴定,也是一门科学,是有客观标准的。是植物学家的知觉不真吗?好像更不敢这样说。那就只能说画家的知觉不真了。如果这样,就等于取消了文学艺术。其实,这种困境一度是主流的美学思想的局限。在这种文学理论中,只有一种价值准则,那就是美就是真,假即是丑。此外还有“真情实感”论,属于主体表现论,不同于美是生活的机械唯物论的客体反映论,然而在强调真假的一元化方面则是异曲同工的。和客观真实唯一的标准一样,主体感知也是非真即假,非美即丑。然而,在这三种态度中,画家的肯定是最不符合松树的真实性却最符合艺术想象的,最超越科学的真和实用的善的,因而,也是最美的。

三种价值——真、善、美是相互“错位”的。这一点本来是非甚明,但是,由于机械唯物论和狭隘功利论非常强大,到了具体分析作品的时候,就产生了硬把“创造性劳动”强加给贺知章的笑话。真与善的关系、实用价值和审美价值的错位,不弄明白,就可能连最常见的经典文本都难以作起码的阐释。例如《诗经·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这么简单的几句诗,为什么成为经典,至今还能选入课本呢?关键就在于,这里表现出情感价值超越了实用价值。木瓜、木桃、木李是比较通常的瓜果,是一次性消费的,而琼琚、琼瑶、琼玖在那个时代则不但是异常珍贵的,而且是特别高雅的、不朽的。从实用价值来说,二者是不等的。故诗反复曰“匪报也”,不是报答,不是等价交换,而是表现情感价值,是永恒的(永以为好也),高于、超越于实用价值,这就叫做美。

欧·亨利有一篇著名的小说《麦琪的礼物》最能说明这个问题。

小说写一对夫妻,在圣诞节把自己仅存的最好的、最贵的财宝变卖了,买了礼物,奉献给自己的爱人。在一般情况下,所送的东西应该是最有用的,才会成为对方最珍惜的。如果小说按这样的思路,双方拿到对方的赠品,非常合用,一起欢喜不尽,这就不但没有《麦琪的礼物》这样的格调,而且连一般小说的水平都没有了。为什么呢?因为,物质的满足淹没了精神和情感,就会失去审美价值。我国古典小说“三言”、“二拍”中一些劝善惩恶的故事,之所以煞风景,就是因为把实用价值和情感价值等同了,完全没有距离。当然,如果拉开距离到分裂的程度,比如欧·亨利换一种写法,夫妻双买了礼物,根本就不实用,两个人都生了气,甚至吵了架,这样写,会不会更好呢?当然不会。因为,从价值观来看,完全分裂了,也是物质压抑了情感。

这篇小说的情节却是:妻子把自己最值得骄傲的金色的头发卖了,为丈夫唯一值得自豪的怀表购买了表链,以为是对对方最有价值的东西,而丈夫为了给妻子美丽的头发购买发夹把自己的怀表卖了,双方所买的,对于对方来说都是最没用的东西,表面上看来是“愚蠢”的。但最后作者站出来说,这恰恰是“最聪明”的,而且用《圣经》上东方三贤人给刚刚诞生的小耶稣送的礼物来比喻。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显示了,如果丈夫的表没有卖掉,表链当然是很有价值的,如果妻子的头发没有卖掉,发夹当然也是很有价值的,二者都是有价值的,价值就在实用性上。但是,小说情节提出的问题是,表链和发夹均失去了实用价值,是不是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呢?小说所强调的是: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还另一种价值,那就是情感的价值,充分显示了深厚的爱情,是比实用价值更高的价值。小说让我们看到情感价值的特点,它可以超越实用功利;没有用的东西,可以成为很有情感价值的载体。审美价值是不实用的,正是因为超越了实用价值才更为强烈,更为自由,更为生动。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实用价值占着优势,它是压抑着、统治着情感的,情感是不自由的,而在文学想象中,情感却可以从实用功利中获得解脱,让心灵深处的情感获得自由。

由此可见,情感价值的超越和自由,或者说二者错位的幅度,与艺术感染力成正比。

《麦琪的礼物》的作者是现代美国人,《卫风·木瓜》的作者是古代中国人,虽然文化背景不同,但在审美价值观念上却如此相通。可以说,其间有着某种规律性。

《儒林外史》中为什么只有《范进中举》脍炙人口呢?它的审美价值何在?我们拿它和原始素材对比一下,真与善(实用)的价值“错位”可能就一目了然了。原始文献是这样说的:江南有一个秀才,可能是无锡一带,也可能是南京,这个秀才中了举人,就狂笑不已,笑得停不下来。家里人很着急。听说高邮有一个姓袁的医生是个“神医”,就把秀才送到那里去医治。袁医生把脉后说这个病很危险,可能只有十几天的时间了,赶紧回家准备后事吧。秀才和他的家人吓得面如土色。袁医生又说,但是也还有一线希望,你们回江南的时候经过镇江,那里有一个姓何的医生是我的朋友,我写一封信给你带去,你们去那里试试。秀才的家人赶到镇江何医生家里,秀才的病已经好了。家人拿出袁医生的信,何医生见信上这样说:此人中举后,狂笑不止,心窍开张,不能回缩,吾乃懼之以死,经此一吓,可使得心窍闭合,及至你处,病盖可愈矣。何医生把书信给秀才看了看,秀才感激莫名,向北拜了两拜而去。(注:原文载清朝刘献廷《广阳杂记》卷四:“明末高邮有袁体庵者,神医也。有举子举于乡,喜极发狂,笑不止。求体庵诊之。惊曰:‘疾不可为矣!不以旬数矣!子宜急归,迟恐不及也。若道过镇江,必更求何氏诊之。’遂以一书寄何。其人至镇江而疾已愈,以书致何,何以书示其人,曰:‘某公喜极而狂。喜则心窍开张而不可复合,非药石之所能治也。故动以危苦之心,惧之以死,令其忧愁抑郁,则心窍闭。至镇江当已愈矣。’其人见之,北面再拜而去。吁!亦神矣。”(李汉秋编:《儒林外史研究资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70页。))

到了《儒林外史》里的《范进中举》,就有了很大改变。改变在于何处?在于价值观念。原本是说医生很高明,他发现秀才的病不是一般的生理毛病,而是心理的毛病,不能用生理药方医治,而要给以心理的打击。如果把这个故事情节照搬到《儒林外史》里面,仍然是实用价值,只能说明医生的医术高超,属于实用理性价值。到了《儒林外史》里,人物的关系变了,根本就没有医生,却增加了范进的丈人——胡屠夫,他本来根本就瞧不起他的女婿,范进中了秀才后,胡屠夫态度略有改变,拿了两挂猪大肠前去祝贺,他的祝贺词竟一点喜庆的话都没有,完全是一味数落、羞辱范进,说自己女儿嫁给他以后几年也吃不到几两油……范进想去考举人,没有盘缠,想向胡屠夫借一点,结果反被其大骂一顿,胡屠夫说范进也不撒泼尿照照自己的尊容——尖嘴猴腮,城里的举人老爷都是方面大耳的,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把范进骂了个狗血淋头。等到范进中举了,疯了,这就等于人废了。在此紧急关头,有人提议说找一个范进害怕的人打一耳光,说是根本就没有中举,一吓,就能好。让胡屠夫去打,他却不敢了,后来硬着头皮打了范进一巴掌,范进醒了。胡屠夫觉得自己打了文曲星,菩萨怪罪下来了,觉得自己的手有些疼痛,手指都弯不过来了,就跟人讨了膏药贴上。这就不再是医生的医术高明,而是人心荒诞,以喜剧性的荒诞来表现人的情感的奇观。对同一个女婿,胡屠户从物质的优越感、自豪感变成了精神的自卑感。不从实用理性中超越出来,进行自由的想象,就没有这样的喜剧性的美。

由于观念的混乱,不但一般读者不会享受经典的审美,而且一些专家也对审美价值麻木了。比如,认为范进中举仅仅是批判了、讽刺了封建科举制度等等,完全忽略了它以喜剧性的荒谬调侃了人性的一种扭曲。人性扭曲到何种程度呢?女婿还是这个女婿,中了举人后,丈人就怕他了,以至于他的手在打了范进后竟有疼痛之感,并且弯不过来了:疼痛可能是生理上的,但弯不过来却是心理的恐惧造成的。这是非常喜剧性的,居然连很有学问的专家都感觉不到这种喜剧性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