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乐喜以“不贪”为宝

乐喜,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人,宋平公时任司城(另称司空,为六卿之一),他为政有方,不骄,不贪。

宋平公十二年(前564年),乐喜以司城而执掌国政。一次,乐喜在自己的府邸接待楚国聘使。楚使见他家的南墙不直,西邻家里的污水绕他家流过,楚使大惑不解,问他堂堂国家执政为何连自己家都弄不好。乐喜解释说:南邻“工人也”,从事鞋帮生产已经三代,如逼他家迁徙,一来宋国的买鞋者不知去何处找他,二来这户工人的生活也将没了着落,所以就没逼他走。至于西边的邻居,是因为他家所处地势高,我家的房子地基偏低,污水自高而下流经我家是自然之事,如若禁止,亦属不近情理。一番话,使楚使大为叹服,他回到楚国,立即上殿谏阻楚王:“不可以攻打宋国。因为宋君贤,且有仁相乐喜,很得人心,攻宋定会无功而返。”正因为宋国君臣同心同德,故宋国南面的楚国、北面的晋国、东面的齐国三个大国,都不敢轻易对宋发动战争。

乐喜经常规劝宋君节制奢欲,关心百姓疾苦。宋国出现饥荒,他力主拿出国库储粮救济灾民,同时动员贵族向食不果腹的饥民出借粮食。他本人则在出借粮食时不写契约,以示不求归还。有一次,宋国有人获得了一块美玉,出于对乐喜的尊敬,拿来献给乐喜。乐喜谢而不受。献玉者以为乐喜不相信是宝玉,便说:“已请治玉的行家做过鉴定,确是稀世美玉。”乐喜淡然一笑,说:“我以不贪婪的品行为宝,你是以美玉为宝。我若接受了你的宝玉,咱们双方就都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献玉者又说怀揣宝玉不便赶路,一旦遇上歹人就难免遭劫丧宝。乐喜又指点他把宝玉卖了,使献玉者得以富归故里。而乐喜则以“不贪”为宝的品质,受到历代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