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胡质胡威父子清廉

胡质(?—250年),字文德,三国曹魏淮南寿春(今安徽寿县西南)人。魏文帝时屡官至常山太守、荆州刺史,加振威将军,赐爵关内侯。其子胡威(?—280年),字伯虎,一名貔,晋武帝时官至前将军、青州刺史。父子二人均以清廉著称于世,故《三国志》《晋书》都为之立传。

在曹魏正式建国(220年)之前,胡质只是一名普通的小官吏。曹操逐步掌握大权位居丞相时,他需要一名通晓事理、掌管各项事务的官员,于是谋士蒋济就推荐了胡质,曹操以为不错,就任命胡质为顿丘令。胡质到任以后,秉公执法,严谨断案,为百姓所称道。他通过详细调查研究,仔细观察案犯的表现,明判不少案件,使不少人的冤情得以平反。此后没多长时间,胡质就被任命为丞相东曹议令史和治中。魏文帝曹丕在位时(220年—226年),胡质官拜东莞太守。他任职九年之久,官吏们信服,百姓安居乐业。每每因军功受到朝廷赐赏,他从不据为己囊,统统按功劳大小分给将士们。不久,胡质又升迁征东将军和假节都督青、徐诸军事,他严整军队,凿通了通往周围郡域的运河,造船通航,操练军事,无日不防犯外乱,边境一直平安。

胡威自幼就受到家庭的熏陶。一次胡威去荆州看望父亲。因家中贫穷,没有车马与随从,自己骑了一头小驴前往。每到旅舍,亲自放驴,自己做饭。他在荆州只停留了十几日就向父亲辞别。父亲送他一匹绢,胡威说:“您一向清廉,这匹绢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他父亲赶忙解释说:“是我从俸禄中节省下来的,给你做生活费用。”胡威这才收下。胡质部下的一位都督在胡威未出发之前就谎称请假回家,却在一百里以外等候胡威,约他为伴,在路上总是资助胡威。走了几百里以后,胡威产生了怀疑,经套问,才知道都督的本意。胡威把父亲给他的那匹绢送给了这位都督作为他资助自己的补偿,并打发他返回住所。之后胡威在信中向父亲说了这件事,胡质于是就责备了那个都督。

嘉平二年(250年),胡质年高病逝,在收拾遗物时,除了赏赐的东西和书籍以外,就再没有发现别的财物。过了四年,朝廷追思清节之士时,胡质与徐邈、田豫等人均以清廉爱民而赐“谷二千斛,钱三十万,布告天下”。

胡威多次升迁,曾任侍御史、安丰太守、徐州刺史。他勤政爱民,推行良好风尚。晋武帝大为推崇他父亲的政绩,问胡威:“与你父亲相比你俩谁更清节?”胡威谦逊地答道:“臣不如我父亲。”武帝又问:“你父亲为什么超过你?”回答说:“臣的父亲清廉恐怕别人知道,臣的清节却怕人不知,所以臣是远远比不上臣父亲的。”晋武帝十分赞赏他,后来胡威多次升迁,任监豫州诸军事、右将军、豫州刺史,入为尚书,加奉平都尉。

胡威发扬其父清廉之志,还敢于犯颜面谏。晋武帝时执法不严,纵容朝中大臣,尚书郎以上官员犯法都不治罪,朝纲混乱,却对下级官员厉以严罚。胡威多次抗旨不遵,当面进谏皇帝:要想政治清明,百姓守节,在大臣们中起到表率作用,必须严肃治纪,赏惩分明,这样才能使臣民心悦诚服,治理好国家。太康元年(280年)胡威去世,皇帝念其清政奉公,追赠胡威为使持节、都督青州诸军事、镇东将军,谥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