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朋友买房和道德风险

老张的同事小李在年初的时候高兴地跟老张说,相处了3年的女朋友答应了自己的求婚,两人打算在2016年“十一”结婚,但是女朋友的妈妈要求小李在结婚前把房子买好,没有新房,二手房也行,总之必须有房才能结婚。

小李非常理解准岳母的要求,而他自己也早就想在北京买房了,自己的积蓄加上爸妈的资助也够付首付的了。于是,小李就很痛快地答应了买房的要求。确定了买房之后,小李一算日子,发现买新房已经来不及了,就想买个二手房。可是,二手房他也不懂啊,他平时和老张关系比较好,于是就拉上老张当参谋。

可是老张比他也强不了多少,但人家既然提出来了,老张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从年初就开始陪着小李在选定的区域看市场上那些要出售的二手房。直到最近,他和小李才确定了一套位于西边的两居室,位置、价格、户型都不错,小李的女朋友看了之后也觉得挺满意的。

这两天,小李盘算着找个时间和房主见个面,交钱签合同,把房子的事定下来。他把这个想法告诉老张,问老张还有没有别的意见。老张听他想交钱了,就告诉他:“别的都没什么,就是虽然我们都觉得那套房子不错,但毕竟我们所掌握的信息没有人家房主多,如果房子有哪些隐蔽的毛病,我们也看不出来。一旦交了钱签了合同,以后房子出现什么问题了,你也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所以,我想你在和房主签购房协议的时候,能不能在里面写上,如果房子以后发现了隐蔽的质量问题,那么房主要对你作出相应的赔偿,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比如修缮的费用。这样,购房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就由房主承担了,你就不用承担了。”

小李听老张这么说,觉得自己请的这个参谋还真是挺高明的,而且能真正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于是,小李很真诚地感谢了老张。后来,小李在和房主签购房协议的时候就把老张所提的问题提了出来,没想到房主也挺通情达理的,他表示理解小李的想法。于是,他们就在购房协议中加入了老张所提的那些条款。而事实证明房主是个讲诚信的人,那套房子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虽然这样,小李还是很感谢老张。

【每天学点经济常识:道德风险】

故事中提到的道德风险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所提出的一个属于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具体来说,就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比如,有些二手房的房主为了尽快出售房子而故意隐瞒房子存在的一些隐蔽的问题,会向买方口头承诺房子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有问题的话会对买方作出赔偿,然而如果买方住进来之后真的发现了房子的质量问题而去找房主的时候,房主却会说自己并没有做过那样的承诺,从而让买方承担房子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风险。又比如,房主和购房者签订协议后,房主在向购房者交房之前的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拿到钱了,房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不用再爱护这房子了,于是就在房子里乱拉电线,结果引起一场小火灾,对房子造成了损害,而这些损失都是由购房者来承担的。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房主行为的变化导致购房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再比如,荣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里茨在对保险市场进行研究时所发现的一个经典案例:在美国的一所大学里,学生的自行车失窃率大约为10%,当时有几个具有经营头脑的学生灵机一动,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他们发起了一个针对自行车的保险,保费为保险标准的15%。

按照常理来说,这几个学生应该能得到5%左右的利润。但是,经营了一段时间之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己不但赚不到钱,反而还赔了钱。因为学生们在将自行车投保后,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对自行车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就明显减少了,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自行车的被盗率从原来的10%迅速提高到了15%以上,这样一来,这几个发起保险的学生就赔钱了。

在上面这个案例中,学生们所采取的防盗方面的不作为行为,就是道德风险。可以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是不可避免的。

道德风险通常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比如二手房的买方所掌握的房子信息当然没有卖方所掌握的信息多,这就是一种信息不对称。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规避道德风险呢?只有尽量地完备信息,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才能有效地规避道德风险。

比如,老张让小李在和房主签订购房协议时,在其中加入了有关道德风险的条款,规定道德风险由房主承担。这就最大限度地克服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因为如果房子真的存在质量问题的话,那么大多数房主是不会愿意加入相关条款的。

按照这个方法,美国大学的那几个学生在接受学生的投保时,就可以在保险协议中规定,签订协议后投保人要对自己的自行车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尤其是不能故意不上锁,如果有这种情况,自行车丢失时,投保人将不会得到赔偿。

再比如,银行在向个人提供贷款时,特别乐于向信用记录良好的借款人贷款,这就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弥补信息不对称而采取的一种对策。另外,对贷款设置担保也是一种克服信息不对称、规避道德风险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