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律师与当事人卷
- 法律应用研究中心
- 527字
- 2020-08-27 16:53:49
1.异议书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用)
异议书
异议人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异议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将××××人民法院 (××××)……号…… (写明案件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移送××××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和理由:
…… (写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和理由)。此致
××××人民法院
异议人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 明】
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制定,供当事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