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空调坠楼亡 雇主担责应赔偿

经典案例

2010年7月17日下午,陆某带着小苏和小马在新苑小区×栋×单元302室安装空调。为了安装空调室外机,三人在墙上打了几个通外墙的孔,之后三人就从里面往外穿胶管。穿到中间胶管卡住了,陆某就从窗户翻到外面拽卡住的胶管,突然房主惊叫:“人掉下去了。”小马飞奔下楼,只见陆某满头是血趴在地上,众人赶紧将其送往医院,但因伤势太重,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就赔偿事宜,陆某家属找到安装空调的户主,户主认为自己是购买空调的消费者,在该消费中,安装是销售方的义务,因此自己不该承担任何责任。而销售方某音响店认为其只负责销售,将安装交给了郭某个体修理店,所以自己也不承担责任。而郭某个体修理店则认为陆某在安装时未注意安全,事故应由其自己担责。

法槌定音

法院审理此案后,查明陆某生前受雇于郭某个体修理店,该空调的安装的确系该店负责。最终法院认为陆某生前与郭某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在雇佣工作期间,坠楼死亡,责任应当由雇主郭某承担。陆某与消费者及销售商没有形成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他们均不是本案的赔偿主体。陆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高空作业存在的危险性,应当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在此事件中其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即承担20%的责任。2010年10月,法院判决安装方赔偿死者家属231106.49元。

法律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买方、卖方、安装方三方谁该为陆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陆某生前受雇于郭某,与郭某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与买方和卖方没有形成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故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7条,《侵权责任法》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