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复辟派领袖罗萨斯[1]浑身是汗水,眼睛睁得很大,跳下床,站在冰凉的瓷砖地上,双臂像鸭子一样晃悠着,抖动了几下。他光着脚,身穿睡衣。原本十分白净的被单,由于他在噩梦中的扭动而纠缠成一团;那是他铜床上唯一的被子,铜床则是他午睡用的小卧室里唯一的家具。他拿起被单擦了擦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残存的恐惧让他感到心脏快要破裂了。但是,感官迟钝的迷雾已经开始消散。他迈出一步,接着又是一步,整个足尖支撑在地上,渴望得到站稳的新鲜感。他走近窗户,用指尖拉开窗帘。院子里没有人,只有棕榈树和铅一样沉重的太阳,一片死寂。罗萨斯回到床边,但没再躺下;他思考片刻,坐在地上,双腿伸开,挺胸抬头。光着屁股能感觉到瓷砖的冰凉,感受到些许快感的冲击。他收回双腿,准备做锻炼腹部的运动。双手放在脑后,运动量可以再大些。起初,有些费力;后来,仰卧起坐的动作加快,反抗着地球的引力,同时他也在思考。顺着思路,他做了一百个动作,每十个为一组,时刻都在思考。他一点一滴重新回想噩梦中的细节,像是一种自我惩罚。腹部运动的舒适感驱散了记忆中的恐惧。或者准确点说,没有驱散恐惧,而是可以控制住恐惧,使体育锻炼又多了一项成绩。在午睡时刻光顾他大脑的这些幽灵总感觉还没溜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那些目不识丁的野蛮人,以为这是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行的影子落在了良心上,这想法是多么荒谬啊!那等于是倒着数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他的敌人之所以会这样认为,是因为反对的立场会让人从对立面看一切问题。真正让罗萨斯感兴趣的是那些他从未犯下的罪行,对此他感到非常遗憾。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过去,他心太软了,太讲规矩了。他们说他是魔鬼,可他后悔在途中某个节点上失去了真正当魔鬼的机会。他后悔自己无法成为自己的对立面,那样的话,他就能描绘出自己的两种形象,就像一张精巧的双面绣。一、二、三、四……他一向缺乏想象力,而没有想象力,残忍的计划就不能完全变成现实。五、六、七、八……有人在那些自由派的小报上刊登针对他的指控,先是有一篇叫《呐喊》,后来又有《枪毙罗萨斯》(多么愚蠢的名字),他梦中的形象却与这些莫名其妙的指控恰好相反。世界颠倒了。除了文学一无所有。解开他梦之谜的钥匙正是眼看生命流逝的遗憾。他缺少真正的创作才能,缺少充满诗意的灵活。九……通过与自己这样坦率地对话,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感到失落。可是到底在哪里、哪里、哪里才能找到必要的本领,以便将蒙得维的亚那些雇佣文人笔下疯狂的幻想转化为现实、生活以及真正具有阿根廷特色的东西呢?十,一百。

办公室里,秘书在写字,罗萨斯喝掉半斤掺了冰水的杜松子酒。秘书写完一行字,他喝一小杯酒,不算太多。看着别人写字,让他欢喜。他认为这是为数不多的有内在价值的活动,对观众几乎没什么要求,除了一点点耐心,可他已经很有耐心啦,太多了,让他觉得身体里面再也装不进别的东西了。他得等一会儿,口头表达的内容才能变成一页书写漂亮的文字。因此,他特别重视工整。似乎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是罗萨斯能看到两人之间正在进行的信息转换。在昏暗的办公室中,他依稀看到一个幽灵的轮廓。人的动作总会创造出一个观察事物的角度,如果是写字的动作,就更是如此。手动,眼动,笔动,好似一个装满幽灵的皮囊膨胀开来。幽灵就是想把自己变成他者。罗萨斯透过一层发光的薄雾看着这一切,好像周围所有的东西都笼罩在一片瑰丽的亮光中。这是因为他在炎热的下午喝了酒的缘故,当然环境本身也有原因。他经常说,他发现杜松子酒加冰水是防暑降温最有效的办法;可他没说,实际上他并不怕热。总之,在热天里制造出对凉爽的迫切需求(或与之相反),也许会让话语更有现实感,这办法出奇地有效。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具体来说是英国人,总能在谈话中赋予天气特殊的意义。那是世界中的世界的缘故,不是做戏,而需要去认真对待,相信它。或许这让正在准备的酒水有了意义——冰水是为了降温的,杜松子酒是为了增色的,没有它两者就无法真正融合,或者就看不出融合的迹象。一切问题都是在从一种状态向另外一种状态、从一种实体向另外一种实体、从一种可能向另外一种可能的转变中解决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是他,而非别人成了复辟派。他就是如此,因为……因为什么?不对,原因刚想起来,又以闪电般的速度从他大脑中溜走了。他耸了耸肩膀。理解的那一刻一晃就过去了。罗萨斯像木乃伊似的怔怔地站了好长一段时间,脑中一片空白。他唯一的动作就是举杯喝酒。忽然,秘书把写好的那页文字递给他,那些文字就是书写工整的样本。笔在另一只手上,秘书请他签字。

一天的工作刚结束——工作很轻松,到了近于无的程度——罗萨斯就去马努埃丽塔为他煮马黛茶的草棚下坐下来。这是与家人共度的亲密时刻,他用来思考。他在思考,自相矛盾的是,大脑里却一片空白。这看上去不可能,但某人自视甚高,认为自己的大脑可以毫不费力地思考。好大一群鸟在唱歌,三四条狗在做游戏的孩子们腿边窜来跑去。在他身后,半圈柠檬树在净化着空气;正对着他的,是一棵垂柳,枝条拔地而起,似乎是一朵野外的鲜花,有人故意放在那里,讨他的欢心。葡萄藤下是夯实的土地,为了迎接他的到来,有人在地面上洒了水。有时,在他什么也没想的时候,甚至以为自己是地球上唯一的男子,唯一真正活着的人。空气中没有一丝风,但是热得并不过分。马努埃丽塔是个丑丫头,脸色苍白,她从厨房到放椅子的地方来来回回地送着马黛茶。她这位亲爱的老爹,每次来这里坐一坐,才喝掉六碗马黛茶,因此不必在户外安放茶炉。他小口品茶,发出吧唧声,她就站在一旁伺候。这位主张复辟君主制的领袖罗萨斯,并不觉得自己的宝贝女儿秀丽、聪明,他倒是相信女儿有点傻。又傻又笨,还很势利。是的,马努埃丽塔就是这样。更糟糕的是,她缺乏朴实劲,没有可加分的因素。她就是个没心眼的木偶。他对朋友们说出这样的心里话:“她是我的坏习惯之一。”他喜欢这丫头,但不知道为什么。两人之间有些误会,这可以看出来,却没法弄明白。她坚信老爹喜欢自己。他常常纳闷,自己怎么会生出这么个女儿来?幸亏父亲经常是不确定因素,母亲的因素则是确定无疑的。望着马努埃丽塔的样子,罗萨斯觉得自己是个女人,是母亲。多年来,他一直琢磨着要把女儿嫁给艾乌塞比奥,一个疯子。这是他的秘密心事,为不可能实现而暗自窃喜。不过,众所周知,不可能之事往往是最先成真的。因此,后来有一天,当他看到那些野蛮人在漫画讽刺诗里谈到这个嫁女儿的想法时,他困惑不已。事实上,关于这件事情,他从来没跟人吐露过半个字。那些人不仅这么写出来,而且按照他们由来已久的习惯,都有图画配上文字。那些肮脏的野蛮人,当然会像所有的反对派那样,只能在《组合数字》杂志上运作,根据一些零星的线索妄加猜测,这样看来,他们会得出“女儿加疯子”的结论,也就毫不奇怪了。话虽如此,罗萨斯还是感到万分惊愕,正如他所想的:我们能认清别人的误解吗?可是关起门来说,管他什么自己还是别人的误解呢!胡思乱想往往从两个极端开始——从过分和缺乏制造日常生活所形成的误解开始。阿根廷政治统一派人士也许将罗萨斯嫁女儿的这个想法理解成了某种寓言:这个主张复辟君主制的家伙用一个装满臭屁的白痴充当猎枪,去“捕猎”国家政权。这里,罗萨斯由于正字法知识不扎实,始终想不明白;但是也没什么要紧,因为对那些人来说是寓言,在他看来却是事实。为此,误解就登上了星座,登上了宇宙,登上了万有引力的高度。实际上,有一天他看到艾乌塞比奥因为病痛濒临死亡时,突然有了将女儿嫁给他的想法。假如那时候把丫头嫁给那个垂死的疯子,倒是很理想的事,因为既能避免现实中的诸多麻烦,又可以保留出嫁的全部价值。老早以前,马努埃丽塔就长着一张寡妇脸。这位复辟派常常在梦中叫道:“我的小寡妇啊……”听见这句话的人猜不出,这是指马努埃丽塔?女英雄?泛指的女人?艾乌塞比奥?祖国?还是他自己?

罗萨斯下午有两次接见,分别是一位上了年纪的黑人妇女和一个英国人。黑人妇女为一件小事而来,一件无足轻重的个人伤心事。但是,罗萨斯有个规矩,一定要接见他非常喜爱的黑人,在他们面前当个大学问家,那些人都怀着无限崇敬的心情等待他接见。罗萨斯的看法是,再过一段时间,阿根廷会成为黑人的国家,如果他好好活着,说不定能看见那个时代的来临。因此,他努力让他们稳居上层社会,成为受宪法和司法保护的得天独厚的权贵。这不费什么力气,在某种程度上,他热爱贫穷和愚昧的宿命论,它能把黑人国家变成一个社会虚构的故事。今天的这名黑人妇女带着两个已成年的女儿参加接见。她长得好可怕,应该还不到四十岁,看起来却像六十岁,一副饱经沧桑的模样。她开始诉说,伴有哭喊声,吓人得很。接见的地点是在家中的长廊上,这个钟点那里有阴凉。在围观的人群中(有虐待狂心理),赫然站着马努埃丽塔,她发髻上系了条血红的丝带,一副假慈悲的神情。可怜的丫头,真是个蹩脚的女演员。她本来就没有自然朴实的样子!罗萨斯坐在硬木扶手椅上,一边板着面孔听着,一边端起盛着杜松子酒的杯子。黑女人这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没办法解决的。这个女人在葬礼上充当哭丧妇,丈夫跟她过了三十年的夫妻生活之后,跟别的女人跑了。这事毫无解决的办法。从她的哭诉中可以推断出那小子跟大大小小的女儿,在场的和不在场的,犯有乱伦罪。但随后,这仍然无法满足他的性欲,他觉得没有什么指望,就离家出走了。这种事,谁都能明白。从这里开始,这位被抛弃的女性的控诉就变成纯粹的怨天尤人了。板着面孔的罗萨斯(人称“铁石心肠”)发现此女的抱怨达到绝对高度后处于静态,让他可以趁机想一想。讲道理没用,似乎永远不可能有进展了。她想要我做什么?难道让我派人把她丈夫给阉了?这很容易,非常容易。但是,她本人应该知道,这是行不通的。马努埃丽塔流下了假惺惺的眼泪。黑妇人的女儿们在研究马努埃丽塔下午穿的便服,打算模仿这个样式;黑妇人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位所罗门式的大学问家;罗萨斯本人则早已登上自己幻想的航船,去考察这名女子身体衰老的程度。这条思路(可以归纳成一个问题:一个女人已经没有了明显的优势,她还能提供什么呢?)把他带到一个意外的方向,突然之间,灵机一动,他有了主意,可以让这位妇人留住丈夫。他有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无懈可击而且好用,保证能成功。真是奇怪,她自己怎么事先没想到呢!可是既然如此,那所有的女人都应该想得到的,包括那个情妇,但这样的话,就完全起不到作用了。这主意是罗萨斯想出来的,恰恰是他啊,虽然想把那个男人留在床上的人并不是他。最奇怪的是,他还不能说出来,不能把这个解决办法告诉她这个当事人,他必须保持沉默,按兵不动。不是因为他害怕荒唐的事情(远远不止荒唐),而是因为有一道逻辑上的命令——必须保持沉默,像从前一样,不用说话。他看看黑女人,后者看看他……出现了僵局。她在为自己捞到可以从屠宰场上拿下水的好处之后,就不声不响地撤了。这结果超出了她的要求,她自然高兴地走了。丈夫怎么办?权做失踪处理。这一点没有任何结论。或者有结论?那要问罗萨斯是怎么想的。

至于那个英国人,他是在下午最令人愉快的时刻之前来的,陪同他前来的是英国领事,两人好像是亲戚。接见的地点是在走廊上,额外再加上两把椅子。这个钟点的好处是没人围观。这位英国客人看上去大约三十五岁,肤色黑,头发更黑。他不像是英国人,虽说这里也有过这样的英国人;他的样子更像是印第安人,甚至更典型。罗萨斯早就发现了,因为他本人就像另外一种英国人,金发碧眼,面色红润。罗萨斯起初觉得这位英国客人相貌丑陋,个子不高,像是东方人。等到对方开口说话,才发现他的西班牙语说得很地道,这为他增添了些许魅力,虽然是一种非常严肃、正式的风格。两人先说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那英国人叫克拉克,是著名科学家达尔文的亲戚,他转达了达尔文对罗萨斯的问候。接着,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天气、旅行等琐事。此时此刻,重要的是向客人传达时间、地点的氛围,据罗萨斯说,正是这些因素产生了强大的政治影响。一天的工作到了这个钟点,宫廷内的服务人员全部到齐,都在一定范围内为马努埃丽塔的需求奔忙。在马努埃丽塔看来,正派人分两类,“表姐妹”和“少爷”,仅此而已。那英国人说了他的打算,是要去阿根廷内地旅行,一旦准备工作完成就出发。这个问题属于无须多说的议题之一,因此就没再继续讨论。两人都认为自己已经对对方有所了解。就在前一天,罗萨斯手下的警官确认这个自称克拉克的人身份属实,在智利的瓦尔帕莱索港登陆,是一名为大英帝国效力的自然科学家,并无异常之处。当然啦,倘若这个克拉克此行另有目的,整个情况会更有意思,或许的确有这种可能。警察做事有局限性。罗萨斯遗憾的是,礼貌教养妨碍了自己直白地询问对方的真实意图。他想,他需要一种新的待人接物的方式。

他好像刚从昏睡中醒来,说道:“朋友啊,我要让您看看,我会骑马做直立旋转的动作。请您告诉我,马术在大不列颠是不是真的那么先进?”

英国人点点头,准备看看罗萨斯的骑术。艾乌塞比奥那张面孔突然就出现在他眼前,吓了他一跳。这是个一米高的侏儒,但是仅头部就有大约四十厘米。他是听到罗萨斯一声口哨而跑过来的,这声音很轻,别人听不到,只是在说话停顿间发出来的。侏儒对自己范围内的事一定十分关注,所以说他才是个魔鬼嘛。主人命令他准备好马,也不用重复马的名字,那匹马就叫“重复”。

于是,罗萨斯露了一手,他很少亲自表演骑术给欧洲客人观看。“重复”是匹杂交小马,不是阿拉伯种,也不是本地种;它体瘦毛长,四个蹄子像铁丝猫,腰身死板,脑袋小,双眼无神。两个英国人把椅子转了个方向,朝向充当马道的开阔地。罗萨斯手下的朝臣们出于礼貌,都暂时停止了交谈。马努埃丽塔整理了一下血红的丝带,脸上残存着一丝傻笑;她相信,在上层社会的社交活动中,这样的表演再常见不过了。这位顶级骑手,也就是阿根廷马术联合会天王级的人物,先溜达了几圈,待坐骑热身完毕。此时此刻,热身其实没多大必要,不过就是几个半旋转腾跃和几个跳高的动作。“重复”已经像穿堂风一样迅速活动起来了。罗萨斯身形好,臀部线条优美、和谐,不像是久坐之人。骑手抬腿后踢,踝骨交叉,超越了臀部的高度,动作优美自然。他继续后踢,加快了速度。在下一个动作里,骑手举起双脚,两手置于头部两边,双臂撑在马鞍上,仿佛自空中落下。第一次掌声四起。第三个动作,骑手面对走廊,双脚与马耳朵平行;第四个动作是全身平衡运动。接着,骑手从坐骑腹部下方兜了一整圈,然后单腿站在马鞍上——金鸡独立;接着下跪,向后仰身,用双脚勾住缰绳;再用牙齿叼住缰绳,双掌拍打靴底。所有旋转动作不疾不徐,技巧娴熟,坐骑不断喘着粗气。骑手的速度逐渐加快,而马儿也同样加快速度,直到高潮来临,一系列急速旋转腾挪,在震耳欲聋的喝彩声中结束。在这样的骑术表演中通常有两类动作:一种动作本身较为简单,但会让人眼花缭乱;另一种动作较难,看起来却似乎平淡无奇。这两种动作罗萨斯都能熟练运用,就看观众是不是懂行了。不过由于罗萨斯并不能提前预判观众的水平,毕竟围观者总是鱼龙混杂,所以他早就练就了一套将两种动作结合起来的功夫,既能化难为易,又能变易为难。

两个英国人骑着马,沿着路下行,按照英国人通常的做法,静静地走在田野上,偶尔聊上几句,一路回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了。旷野很宁静,他俩说话无须高声,但是坐骑偶尔会因躲避水洼而离开正路。他俩看见有只惊慌的南美叫鸟像关节脱臼了一样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仿佛在给自己做杂技表演。两人不约而同地在想罗萨斯这个复辟派人物。一群肥硕的鸽子稀里哗啦地把它们栖息的一棵胡椒树弄下来许多枝叶。显然,它们不得不勉强度过这个漫漫长夜。两人的左侧是一条棕色的河,水面平静得像是湖泊,只是河水冲到河沿时才撞击出一些微澜,需要特别注意才能看见。那位英国领事对这里的风景非常熟悉,因此没兴趣去欣赏,而是在思考政治问题,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去想身边这位客人,实际上也的确用不着操心。他属于老派外交官,并不认为给自己的同胞当旅游向导是领事职责所在。在对自己同胞的礼节上,他严格划定了一条底线,认为此次出访阿根廷最吸引人的人物居然是一个独裁者,这是超越了底线的。除此之外,还有两件事:第一件,克拉克如果真的要去阿根廷内地观光,他自己就可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解决手续问题;第二件,他需要大量的时间思考政治,每天的二十四小时都不够用。因此,英国领事摆脱一切干扰,专心致志地思考起来。另外那个英国人则信马由缰,跑到前面去了。他看看大地,又看看天空,天上展开了一片紫红色的云彩,再往上看,是天蓝色和沉重的玫瑰色。天热得令人窒息,空气里充满了湿气。昆虫们发出窸窣声,在一片寂静中回荡……领事一抬头,发现克拉克的神态很是奇怪,后者松开了缰绳,双手在肚脐上方做着什么动作。由于克拉克背对着他,领事看不到是什么动作。于是他加快速度,一面绕到一旁,想解开疑惑。克拉克太专注了,没有觉察出领事的动作。他左手张开,托着一个金属盒子,右手在忙活着什么。领事认出了那个仪器,是色谱仪。它有一排带各种颜色的金属环,克拉克把小针熟练地插入环中。领事没再继续靠拢,他觉得这个物件不仅无用,还不吉利,如同在黄昏柔和的色彩上穿针。

几天过去了,前往内地旅行的准备工作快结束了。自然科学家克拉克沿着同一方向做了一次旅行,但路途较远,目的地是一位著名画家居住的城北村庄。这一次他要单独行动。克拉克清早出发,十一点在途中一家快餐店吃饭,然后在一棵柳树下睡了午觉。他继续前进,速度很慢,像乌龟在爬行。出发时就慢,骑马越来越困难,不知道马儿是停是走。他希望那位闻名遐迩的画家已经睡醒。克拉克知道无论多么小心,由于这种热带天气的缘故,在计算午休时间上总是少算。他在途中遇到一辆马车,驾车人是个身穿绿色衣服的黑人,那绿色闪着光亮,像鹦鹉的毛。一个四五岁的男孩跑到车前面,驱赶着鸽子群,它们在车辙里觅食,距离车轮只有几厘米。牛拉车的场面真是壮观:两头雪白的孪生公牛,由于没阉割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似乎已有几百岁了),外形改变得厉害,很像是日本斗牛,脊背上白皮肤的皱褶惨不忍睹,仿佛披上了一层大理石做的床单,让人想起罗马城里贝尔尼尼[2]的作品。双方相遇,互相有礼貌地打招呼。刹那间,克拉克觉得那个黑人戴着眼镜,但随后怀疑自己看错了。稍稍走过一些,海岸变成了斜坡,急剧下沉,他看到一群小动物聚在一起,从远处看,还以为是螃蟹,但实际上是刺猬,四肢伸展着在晒太阳。怪事发生了。刺猬生性都特别胆小,它们看见克拉克的一瞬间,他也正好看见了它们;然而,刺猬们并非是集体做出反应,而是有先有后,但连续不断,速度奇快,一个接着一个地逃走,这就让他看到了每一只刺猬逃窜的经过。不过这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逃窜,刺猬行走的速度一般极慢,但是,假如受到了惊吓,它们会瞬间跑个精光。克拉克看着那些刺猬缩成一团,浑身奓着刺,一路顺着斜坡滚下去,消失在水中。这样一来,不等英国人眨下眼睛,一只刺猬也没剩下。

画家普里利迪阿诺这一天的午睡没有像往常那样拖得很长,但是跟往日一样,梦中不乏幻觉。这纯粹是习惯使然,跟小孩子差不多。此人在阿根廷历史上,在他那个世纪里,非常重要,却孩子气十足。他长得胖墩墩的,面色红润,办事不谨慎,胆子不小,喜欢跟着激情走,整天疯想。他发明过一种恐怖喜剧,经常在他自己带果园的乡间别墅里上演,别墅位于圣伊西多罗市的村庄高地上;不过那仅限于太阳高照的时候,因为太阳处于地平线以下的每个小时他总在沉睡,都不带做梦的。他独身一人,没有近亲,也没有很多用人,因为他只信任法贡达·洛佩斯,也就是他过去的厨娘,如今兼任女佣、女管家、女园丁、女马倌。法贡达全能全职,她四十岁左右,性爱技能无师自通,把主人牢牢地捏在手心里。她已经完全地、永久地把画家掌控在手里了。法贡达自言自语、高声发话时,再也不是亲热、温柔的典型了。她给画家起了个绰号叫“重复”,因为画家做爱时总是千篇一律,毫无花样可言,而且每天都要做,像个孩子似的不知厌倦。画家总是在法贡达午睡翻身时出现在她眼前,她看他一眼,然后装睡;接着他突然发起进攻,总是如此,都是老一套。几个月前,普里利迪阿诺开始画一幅画,说是自己欣赏用的,这是他第一幅不经委托人做中介的作品。留作自用,不卖。这件事让他有些疑惑。起初,他不确定在这样的动机下会画出什么样的作品。他用自己惯常的方法作画(属于过分精细的风格),看到人物逐渐在画布上成形,如同别的形象一样。总而言之,这大概就是艺术吧。这幅作品画得特别慢,因为是在空闲时间画的。最初的想法是要画法贡达午睡时的裸体肖像。当然,这幅画现在是,也永远都是他的秘密。但恰恰是为了不浪费这一丁点的秘密(那比画布有价值得多),他打算再画一次法贡达就寝的样子,就选在第一次画出来的裸体旁边。他做事一向欠考虑,没能意识到这样一来就画了两个女子,而不是分两次画了同一个女子。当他发现这个问题时,为时已晚。他心中充满了困惑,不知所措。他是天才,可天才身上也会发生这种事啊。至少他已经汲取了教训。既然他被叫作“重复”,那午睡时就不断地重复学习吧,日复一日地学下去。

来乡间别墅做客的人很少,虽然也并非总是如此。下午的时光刚过半,那个英国客人就来了。主人和女管家依然还在半睡状态。法贡达出来拦住马头,问对方是何许人也,有何贵干。克拉克做了回答,却发现对方执意追问他是否真的想见画家。回答是当然真想见。是想见面?还是想画像?如果想画像,恐怕要有些耐心了。您可是选了世界上动作最慢的画家。克拉克听到这番劝告感觉颇为不快,他不等女管家邀请,一头扎进客厅,坐了下来。一分钟后,画家出现了。克拉克还以为这人是画家的儿子,然而并不是,就是他本人。克拉克绝对想不到来人会是这样一个壮实的小伙子,他肤色很黑,虽然没人会觉得他超过二十五岁,但已经微微谢顶,眼睛不对称,眼神显得憨头憨脑,双眼眯缝着。这画家没什么风度可言,但英国人认为风度是两个人的事。他说,是房东的姨妈给了他地址;接着,他谨慎地夸奖了画家的作品。普里利迪阿诺第一次听到像是批评的夸赞。他认为说得都有道理,态度真诚得令人无言以对。似乎已永远离去的法贡达这时再次出现了,手里拿着一瓶冰镇红葡萄酒和两个酒杯。二人转眼间就干掉了半瓶。对英国人逐渐有了信任感后,画家说打算马上去欧洲旅行,去稍微学点知识。克拉克劝他打消这个念头,话说得有些分量。阿根廷拥有可供发展的一切条件,而欧洲的艺术舞台气数已尽,旧大陆的画家们马上就要移民到新大陆来了。画家问:“技巧方面怎么样?”“技巧方面,您绰绰有余啊!”“那些老的艺术大师呢?”英国人说:“坦白讲,他们没用啦。”对话就这样又持续了一会儿。画家抱歉地说,家里没有现成的作品可以拿出来给这位热情的艺术爱好者看。倒是有一幅画,法贡达的裸体画,可还没画完,也不适合拿出来展览。不管怎样,他邀请英国人欣赏一下装饰客厅墙壁的小品。克拉克很有礼貌地起身。所谓小品,就是些织锦画,马努埃丽塔·罗萨斯用羊毛和针茅叶编织的图画,是人家送的礼品。英国人瞅了一眼,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些垃圾看上去挺吓人。最近几天里,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港口的艺术沙龙里见过普里利迪阿诺署名的画像,有六七十幅之多。在他看来,雷诺兹[3]和庚斯博罗[4]两人加起来也不及这个水平。普里利迪阿诺不仅善于捕捉绘画对象的心理活动和幻想(这方面他是高手),而且能细致描绘其外部特征。在这一点上,他无可匹敌。他有一种干净利落、纯净无瑕的艺术风格,具有纯粹的可观赏性,而且能吸引你从一处外观转到另外一处,让你目不暇接,不知不觉来到早就期盼的华丽艺术面前。这样的成功,可不只是才智和学识带来的结果。而马努埃丽塔的手工滑稽编织画则表现了完全相反的艺术效果。天才艺术家把编织画挂在客厅展览,是不是出于讽刺呢?英国人一时无法确定。

绘画的话题说完了,二人回到座位上,开始谈起客人的计划。克拉克是自然科学家,打算去阿根廷外省采集些动物标本,其中有一种动物,欧洲的某些科研所很感兴趣。

普里利迪阿诺轻声说道:“好吧。如果您能带上一个好的防腐师,估计可以带回来漂亮的标本。”

不,这根本不是英国人的目的。他说,使用防腐技术是他最后才会考虑的办法。他的工作不是为了采集标本,恰恰相反。他详细解释道,有一种新理论,据说一些动物是另外一些动物的后代,因此用不着把动物以某种固定的形态保存起来,也根本无须把它们搬来搬去。因为有另外一种理论补充说,在远古时期,所有的大陆板块是连在一起的……画家脑海里一片混乱,听过之后,感觉身处云山雾罩之中,似乎对方说的是中文。他宁可换换话题,这时刚好想起来一件事,他问:

“这么说,您是要去……沙漠啦?”

“是的。”

“那边不是有印第安人吗?”

“是呀,很好啊。”

“可是,我的朋友,他们一旦发现,就会杀了您的。”

“我希望能有机会采取防范措施。”

画家不再坚持,因为他那反复无常的头脑又开始逆向思维了。那个一些动物来源于另外一些动物的理论,他觉得荒谬,不过倒是联想到或许可以借此解开法贡达午睡裸体画的难题,这至少证明,一些想法是来源于另外一些想法的。但他没有止步于此(他总是对自己说,之后可以重新捡起这些想法来仔细研究)。印第安人是否杀害游客并不重要,总之,这是个运气问题,总会有发生的可能,如同许多意外一样。这个问题需要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来考虑。旅途怎么会愉快呢?不正好相反吗?旅途艰险啊!画家去欧洲留学的计划,多年以来一再拖延,因为他无法想象过一种与当下不一样的生活,而且是每个细节都不同。与此同时,他特别在意愉快的生活,不觉得非要出国去寻找幸福。绘画和爱情要么随处可见,要么无处可寻。直觉一闪念,在他那颗不切实际、反复无常的大脑里,他一下子就跳进了达尔文主义的深渊,将它翻了个底朝天。任何变化都是在循环中逐步完成的。永恒本身就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就是现时性的,就是幸福的形象,上述这番言论可以互为表里。

“我很乐意陪您旅行,”画家意外地前言不搭后语,“可是又不行。我要做的事情太多啦!”

克拉克在去沙漠之前,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访问了巴勒莫市。他要向罗萨斯辞行,感谢他提供了一个名叫高纳的高乔人向导。周六下午一个圣灵显现的时刻,他登门拜访了罗萨斯。按照风俗习惯,他赞美马努埃丽塔之后,二人闭门会谈,地点在这位复辟派领袖的办公室里。像往常一样,罗萨斯神态放松且不修边幅,满面通红,因为此前和省长们在大型烤肉宴会上喝了很多红酒,浑身散发着烤肉和红酒的气味。关于这个英国人的所有活动,他都了然于胸。这就是拥有秘密警察的好处,虽然对谁来说这都不是秘密,他知道别人的事,别人也知道他的事,因为要掌控警察队伍,首先必须是公众人物。因此,他俩没涉及实际问题,否则谈话可能会很冗长。二人谈到了语言问题。作为一个外国人,克拉克的西班牙语显得很好了,他谦虚地将其归功于自己能快速学习外语的天赋。罗萨斯认为自己也有天赋,而且天赋极高。他没有实践过,也没这个必要,因为他确信自己有天赋,没必要证实。他说,借助类似的才干,他倒愿意试一试英法以外的语言,因为英语和法语太普通了,应该试试真正难以掌握的外语,比如黑人的方言。他随时可以开始学习,或许还会写一部班图语语法书。英国人听了点头称赞。

罗萨斯说:“您别以为我这样做是为了打发时间,其实我要做的事情很多。这不单单是指政治,我有一大堆家务事需要解决。远的不说,您瞧瞧这人!”一个男孩,是罗萨斯那些非婚生子中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进了办公室,正站在一把扶手椅上看着他俩。“最近他又多了一个毛病——总是眯着眼睛。我真怕一阵风吹来,他的眼睛就再也睁不开了。我知道这从生理学上来说讲不通,可是我忍不住这样想。他本来是可以避免养成这种坏习惯的,可是他好像知道这会惹我生气,因此才执意这么干。”这个男孩很漂亮,不爱说话,看看这个,瞅瞅那个,目光敏锐精确,或许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眯眼睛。“虽然我在他这个年龄也有过同样的毛病,这个我承认,可我不会甘心说‘我也有过七岁的时候’,我不是那种父亲。”

克拉克仅仅是点了点头,心想罗萨斯真是个天才,即便他没有学外语的天赋,但是很会“闲聊天”。其余的一切就是个圈套——调查一下他对印第安社会了解多少。克拉克认为自己还没那么愚蠢,他当然知道眯着眼睛在印第安人中间意味着什么。此外,在他们那个年代里,他算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用某种美洲语言解释这一现象的欧洲人之一。不过,这话他没跟罗萨斯说,也不想用这个来填补谈话的空白。

罗萨斯问:“那您是希望能发现什么秘密啦?”

克拉克回答说,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他提到的这个雷西布莱里阿纳种野兔,虽说不是他此次远征的唯一目的,毕竟是最主要的目的,而这种兔子本身并不是秘密。假如是秘密,他孤身一人、迷失在那广袤无垠的荒原上,只有一些可怜的手段,怎么能指望找到它呢?但同时这又理应是个秘密,如此一来他的劳神费力才有意义。总结起来问题就是:什么东西藏得如此之深,非要把地球翻个底朝天才能找到?与此同时,它又是显而易见的,随便一找就容易发现,那会是什么呢?按照这个说法,这个东西应该随处可见,只要去找,或许在这个办公室里就能找到。

罗萨斯假装看了看办公桌底下,说道:“可是这里没有啊!”

“因为这个说法本身就是拐弯抹角的,因为任何定义都只是被冠以某个名字,而……”

罗萨斯一直以全部注意力倾听着对方的讲话,即便如此,他几乎从一开始就走神了,尤其是在猜到对方的主要想法之后。这个故事里有马努埃丽塔的气味。无论这种野兔是多么闻名遐迩,他女儿同样是无人不知啊。她的名气都是他一手捧起来的。他早就把这个傻姑娘变成他政治活动中充分可见的因素,但是又不给出任何说明,这就使整件事更加显眼了。达尔文也曾经瞄准过同一个方向,但是胆子太小,结果令人惋惜;他那时不得不依靠罗萨斯最不需要的东西——信仰。与往常一样,一个阿根廷人已经先迈出了一步。罗萨斯欢天喜地,马上做出了几个关键性决定,这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一是委托布埃宜雷东[5]之子、画家布里利迪阿诺给马努埃丽塔画全身像;二是把绰号“重复”的坐骑借给这位英国人,让他去旅行;三是答应画家的小学徒卡洛斯·阿尔萨卡·比奥尔之母的要求,把卡洛斯推荐给英国人克拉克,请他带上这个小学徒去旅行。一切恰到好处,一切都是制度的一部分……在欣赏自己伟大荣光的这一刻时,他自己都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