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子欲养而亲不待

沈梦昔非常想跟着孟繁江去山上打猎,但是谁都不准。

“你就别去了,走不了半小时,还得要人背你!你没看小东都没去吗?”大娘李爱华毫不留情地揭露。

“我不要人背,我能自己走!”

没人信,谁也不理她。

四叔也想去的样子,但他没有开口,反而安慰沈梦昔和孟繁安:“咱们不适合去打猎,去了会给他们添麻烦,这样他们可以速战速决,早点回来,你们就可以早点吃到肉了,对不对呀?”

“对。”孟繁安老老实实地回答。

沈梦昔翻了个白眼。

孟繁江带着一杆猎枪和一把长刀出发了,他和村里的两个猎户结伴而行。这次他们不会进山太深,大约傍晚就会回来。

刘三妮给他准备了干粮和水,再三嘱咐要加小心,打不到不要紧,不行就赶紧回来。

孟繁江手一摆,出发了,完全没有留意到母亲的担忧。

沈梦昔只被准许送到山下的路口,她看着三个人阔步朝山林走去,心里充满了憧憬和羡慕。

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老村长,他叹着气告诉刘三妮,村东那个陈寡妇死了。

“死了?咋死的?”刘三妮吓了一跳。

“今天一早,邻居见她家烟囱没冒烟,过去一看,吊死了,人已经硬了。唉。”村长叹口气,走了。“算了,我还得去看看,这一到十冬腊月的,人都挨着排的走啊。”

“死了,死了好啊。”刘三妮嘀咕着,拉着沈梦昔朝家走去。

陈寡妇的儿子三岁的时候被山上的狼叼走了,全村出动了去找,找到时候,孩子已经死了,肚子被狼掏了,惨不忍睹,陈寡妇那时候还不是寡妇,见了嗷的叫了一声就晕过去了,醒来一直有点疯疯癫癫,有时也会清醒。雪上加霜,没两年,她男人也得了急病死了,陈寡妇病得更重了,还落了个命硬克夫克子的名声,她的娘家哥哥也在双河村,时常照顾着她,但这两年家家日子都不好过,她哥嫂因为她也没少吵架。

将沈梦昔送回家,刘三妮还是拿了些烧纸去陈寡妇家祭奠一下,结果到了陈寡妇家发现并没有搭灵棚,她嫂子正在整理遗物,翻得盆朝天碗朝地,“啥玩意儿也没有!我还得搭钱给她操办,老天哪,我咋这么命苦哇!”陈寡妇的嫂子一屁股坐到院子里,拍着大腿哭了起来。刘三妮进去看了一眼,陈寡妇脸上盖了块布,横躺在炕上,房梁上还挂着一根麻绳。

刘三妮掉了几滴眼泪,摇摇头,放下烧纸走了。

天傍黑的时候,孟繁江回来了,枪头挂着一只野鸡,神气地跟沈梦昔说:“看哥给你打了个啥!”

沈梦昔喜笑颜开,冲着孟繁江竖起大拇指:“你也太厉害了!点赞!”

“啥玩意儿点赞不点赞的!”孟繁江哈哈一笑,忽撸了一下沈梦昔的头发。

晚上,全家喝了一顿鸡汤,没有为老人守孝吃素的说法,这个年头,人都要饿死了,没人提这种封建思想。

李爱华和刘三妮另外把鸡肉制成了肉干,准备让孟庆勇和孟繁东他们带回去,好歹是家乡的山货。

“四叔,你们别嫌少,实在是这两年山里的野物都给打光了,今天好歹打了两只野鸡,老张叔知道咱家你们回来了,特意分了一整只给我,他们两家分了一只。”孟繁江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跟孟庆勇说。

“不会,我们吃到就可以了,不必带回去,还是那句话,我们都有供应,上海的物资也丰富一些,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带走的!”孟庆勇说得非常坚决。

“我们也不要,你们自己留着吃吧,这几天家里都吃空了。”孟繁东也推辞。

“还是拿着吧,大江亲手打的,是个心意,你们不吃,家里不是还有怀着孩子的吗?就算是当哥哥的给弟弟们的了。”刘三妮笑着说。

李爱华也附和着说:“拿着拿着,现在大江可能耐了,比他大哥都强,晃常就进山打猎。”

孟庆勇眼见着说不过两个嫂子,只好同意收下,孟繁东见四叔收了,他也同意收下了,轻轻地嘘出一口气。

孟庆勇给孟繁安换衣服的时候,沈梦昔发现他的皮箱里有一本《庄子》。

“咦!你喜欢《庄子》?”沈梦昔脱口而出。

“你知道庄子?孟庆信惊奇地问。

“听说过。”

“你现在要不要读读看,庄子可是个奇人。”孟庆信递过书。从他的目光,沈梦昔看出他渴望有个人能和他聊聊庄子,哪怕是个孩子,他的眼神泄露了他的孤独。

沈梦昔接过书,慢慢地翻着,书是竖版的,繁体,无译文。但页面空白处有钢笔写的注释和感想。想来是孟庆勇写的。在“人间世“一篇中,那句”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旁边,似乎是新写的一句,“子欲养而亲不待”。

“好看吗?”孟庆勇问。

“看不懂。”沈梦昔合上书。

“你看得很认真,明明是看进去了。”孟庆勇笑着说。

“我是在看你写的啊,四叔你的字真漂亮!”沈梦昔连四叔都叫出口了,心里确实是慌了。

“我喜欢这个词。”沈梦昔指着“御风而行”说。

孟庆勇看着沈梦昔,很认真地说:“小西,你一定有一颗自由的心。长大了一定要读读这本书,四叔现在把它送给你,请你收下。”

沈梦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不不不,我不能要你的书。”

“拿着!”

“好吧。”

沈梦昔把书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的花书包里,花书包是刘三妮给缝的,当时回齐市没有带着,一是因为奶奶怕孟繁西发觉,二是老太太觉得到了齐市,书本都得换新的,干脆就什么都不带了。

这次,沈梦昔却决定带着这个蓝花书包,并且在奶奶的遗物里,拿了一件她常穿的灰布大褂,留作纪念。

说到遗物,大娘李爱华这几天一直颇有怨言,一直不特定对象地质问,老太太的遗物里只有几件旧衣服,破被子,针头线脑,所有吃的和钱票都没有了。

“这老太太真有意思,好东西一样不给孙子留,也不知道都给谁了你说!”

“妈,你少说两句吧,我奶人都不在了。”孟繁松劝说着。

“咋?我说的不对吗?你看看你全身上下,你奶给你啥了?”

“我这么大了,为啥非得要一个老太太的东西?妈,你别说了,我奶一手把我带大就比什么都强。”

“你丧良心啊你,你奶一手带大你?你可真敢说,我是你妈,我生了你,我养了你,你说是你奶把你带大?”

孟繁松无力地蹲到地上,他的印象里,童年就是牵着奶奶的手长大的,奶奶晚上拍着他睡觉,吃饭时把自己碗里的好吃的挑给他。

“妈你先别说了,要让我四叔他们听见了多不好。”孟繁松站起来把李爱华扶到炕上坐下。

“我怕啥?谁爱听谁听?我怕啥?”

孟繁松焦头烂额,“妈,你咋这样呢,我奶一走,你咋跟换了个人儿似的呢!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咋地!你奶奶压了我一辈子,现在她死了,我还不行直直腰吗?你看小西她现在多老实,你奶一走,没人撑腰了,你看她现在啥毛病都没有了!”

孟繁松决定不说话,他在屋里转了几圈,推门出去了。

“松啊,你可不行啥都听你媳妇儿的,这女人惯啥毛病是啥毛病!谁不生孩子啊,我那会儿生你啥活儿不干?上地,挑水,做饭,啥都干,我跟你讲,我坐月子你奶一共就给我吃了八十个鸡蛋。。。。。。”

孟繁松忍无可忍,摔门出去了。

这娘俩的话是在奶奶的房间里说的,所以隔墙的沈梦昔和刘三妮听了个七七八八。刘三妮对沈梦昔说:“西,你别听她胡咧咧,这几天,她有点不着调了,你奶一走,她就不知道咋得瑟了。”

沈梦昔倒没有太大感触,她的记忆里并没有奶奶苛待儿媳的印象,倒不明白这李爱华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反应。但她多少理解,一个女人,早早没了丈夫,没有安全感倒是真的,在婆婆手下熬着,终于有一天,翻身做了主,情绪高昂一下是可能的。

她装不来小孩子,也不会挑食哭闹什么的,这在旁人眼里,大概就是撑腰的奶奶没了,孩子就学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