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方浩卿

张阳在准备把自己绑到铁索围墙上时被白色雾状气体带到了空中。

当白色雾状气体接触张阳身体时,便像有了生命一般,拼了命的往张阳体内渗入。

张阳瞬时感觉奇痒无比,就好像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被蚂蚁啃噬一般。随着白色雾状气体越来越深入张阳体内,疼痛来的越是剧烈。

只见张阳全身血管凸起,血红一片,仔细看便会发现,那是全身每寸肌肤都在往外渗血,活脱脱的像只闷熟的大虾。

终于张阳忍不住疼痛,昏迷了过去。身体便被白色雾状气体带着进入了光门。当张阳身体到达光门时,光门处已空荡荡无一人,只见白色雾状气体带着张阳的身体孤零零地飞向远处。

......

赵郡、安化城境内。

张阳迷迷糊糊地睁开了双眼。一分钟后,他发现自己除了眼珠能转动,嘴巴能出声,头部轻微移动以外,全身其余部分都难动分毫。

张阳轻微移动头部,转动眼睛艰难的观察着四周。由于面目朝上,视野局限在上半空中,眼光余角可以略微观察左右。

一刻钟后,张阳可以确定自己身处一土木混合建筑中。房间内颇有些东方古代建筑内部装饰的味道,屏风、壁画装饰,佩剑应有尽有。

自己躺在一普通木床上,至于是什么木他就不知道了,毕竟他的见识本就一般,不过味道到是挺好闻的。

房间面积估计也就二十个平方的样子,一床、一八仙桌,四角有放置照明的灯柱,其他的张阳也观察不到了。

张阳心里嘀咕着,不会是被怪风吹着穿越了吧,等会有人来了,自己是装傻,还是先来一套哲学三连问?语言要是不通怎么办?只能装傻充愣?

正当张阳胡思乱想之际,有脚步声从门外传来。半分钟后,一身穿淡青色古装青年进入张阳的视野,只见那青年面目英俊,双眼炯炯有神,并不时有精光闪过。从面相上看,就不是奸诈阴险之人。

英俊青年见到张阳睁着眼睛,很是规整的把双手并在一起。向张阳拱了拱手,同时身体前倾做弯腰状,很像张阳过春节时大家拜年的社交礼仪。

英俊青年施完礼数后,向张阳微微一笑道:

“道友的伤虽然看起来很严重,不过都是些皮外伤罢了。以咱们修士的身体素质就算只是静养一段时日也会彻底康复,不会影响道友仙途的。

况且在救治道友的时候,我就已经为道友用了凡俗上好的外伤药,无需几日,道友便可活动自由,不足月便可完全康复,道友请放心。”

英俊青年好似看到张阳眼中担忧之色,很是对张阳宽解一番。

只不过张阳目前处于极度震惊之中,对英俊青年话里话外的意思也感到十分费解。

第一,英俊青年的装扮完全是宽衣大袍,有点类似张阳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汉服。

第二,英俊青年面色温润如玉,颇有几分仙家之气。张阳在现实中可没见过如此相貌之人。

第三,英俊青年说的话,张阳听懂是可以听懂,这让张阳很是大出了一口气。但是修士是什么职业称呼?皮外伤不应该挂外科吗?为什么不送自己进医院?

第四,英俊青年张口道友,闭口兄台的很是给张阳格格不入的怪异感觉。张阳回一句“哥们”是不是有点掉份。

第五,也是最让张阳迷惑的。据英俊青年话里的意思,自己是被他所救,但是看英俊青年的言行举止为什么对自己如此客气,甚至到了讨好的地步。

这让张阳脑海中跳过一个念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或者自己穿越到了哪位大人物的身上了?

一时间,张阳心思急转,脑中想法更是百转千回。

最后思考不出任何结果的张阳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脆生生的开口道:“多谢兄台,救命之恩小弟无以回报。如若兄台有何派遣,小弟上刀山,下火海定不推辞。”

英俊青年听完张阳的回话,面色一喜,一时间竟没有注意张阳怪异的口音。开口说道:

“多谢兄台理解,在下确实有一件事需要兄台帮忙。不过这都需要兄台身体完全康复后才行。”

说完英俊青年又向躺着的张阳躬身行了个大礼,礼毕后说道:

“兄台请放心,我方家在整个安化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筑基家族。在下方浩卿也勉强算是家族的后起之秀,一定不会让兄台白白帮忙的。

在下可以让兄台的家族迁入我方家领地,受我家族修士庇护。兄台家族有修仙资格的英才也可入我方家灵脉之地修行”

名叫方浩卿的英俊青年好似许下了天大的好处,完全不担心张阳不接受自己的条件。

张阳在听到方浩卿的许诺后则在暗暗咧嘴。只说帮助自己的家人,对正主却没有任何的补偿。这分明是不认为自己还能活着完成任务啊。

并且方浩卿连询问自己姓名的意思都没有,这分明是害怕和自己沾染因果后对他道途不利啊。

想明白这一切的张阳虽暗恨的牙痒痒,但是想到自己的性命都是对方所救,目前还需要对方医治自己的外伤。说句不好听的自己的性命就捏在他的手上,可是万万不敢得罪。

最后还是略有斟酌地对方浩卿说道:“兄台严重了,帮助兄台是小弟义不容辞的。另外小弟的家族也无其他人。”

说道这里,张阳想起了被自己用铁锁围着的家人,也不知道家人获救了没?自己虽险境还生,但又遇如此绝境,是生是死还未可知呢。想到此处张阳不由心中一悲,眼泪直流。

方浩卿看到自己救下的人如此悲痛,不仅感同身受,心中一软就要另做他法。

可是转念一想,短短时间内自己又上哪去想两全其美之策。

如果不让眼前之人去做那份危险至极的工作,难道让自己的亲妹妹去做?让自己去做?难道要搭上自己的黄金十年,错过这十年的话,自己的道途就再无寸进的可能了。

说到底那件事还是自己引起的,是万般不能轮到妹妹去给自己受这份罪,也不能浪费自己的黄金十年,只能让眼前之人去了。

如果自己救下的这小子识趣,自己当然亏带不了他;如果不识趣,也别怪自己心狠手辣使些见不得人的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