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所谓“金匮之诏”的可疑

建隆二年六月二日,杜太后于其临终之顷,命赵普写下遗嘱,藏之宫中,这就是所谓“金匮之诏”的故事。这件事情,载于正史,见于传说,莫不以为的的可凭;但我将此事彻底地考究一番之后,觉得它实在有使人难于置信的地方。“金匮之诏”事之见于记载,以李焘所称的《新录》及《正史》[34]二书为最早,属于官方的材料,惟其书今已不存;其次则有司马光的《涑水记闻》,可以说是当时社会最有力量的一种传说;再到李焘的《长编》,则利用以上材料及《太宗实录》,大加删修,消除了史实本身的矛盾,虽整齐归一,最为圆备,然而却大大改变了原始史料的面容。至于成书略早于《长编》的《东都事略》及元代修成的《宋史》,他们记载此事似皆以《三朝国史》为最基本的蓝本,惟其间亦有添改的痕迹,已不全是《国史》的原态。现取《涑水记闻》与《长编》两书所载之文,比照其异同之点如下:

李焘《长编》记述此事后,下附《考异》,对其拣择材料,有所说明,是一段极为重要的文字。他在这里告诉我们,《旧录》根本未载此事;《正史》及《新录》载有此事,但称太宗亦同受顾命。他认为“太宗入受顾命”与后来赵普上章自诉之事,显有抵触,因此遂以“《正史》《新录》容有润色”为辞,而于太宗入受顾命一事,加以排斥。《涑水记闻》未言太宗入受顾命,他表示赞从;但《记闻》的传位二弟说,他又明白给予否定的意见。这样一来,自然解救了原始史实的矛盾,修饰得圆润无漏,然而史实的真相,是否如焘所想,倒大有商量的余地。因为李焘先确定了一个前提,以为赵普口中道出的“金匮之诏”一事,绝对真实可信;及见别方面所传与此不合,便随便断定为失实非正。李焘在此种任情去取的态度之下,拼凑成功了他的《长编》所载的情形。他在表面上固然齐一了分歧,把有疑化为无疑;但他用以齐一分歧的根据既然异常薄弱,则其自视以为无疑者,我们仍然觉得有疑尚在,实际上并未得到解决。

李焘同前人之相信“金匮之诏”,其根据完全建立在赵普的自诉上。我们可以想象,假使没有赵普的自诉,宋代史上恐怕便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一个故事。以此,所谓“金匮之诏”的有无,实系乎赵普自诉之言的真实与否。我就当时情形考之,对于赵普的自诉,还觉得有可疑的地方。

第一,杜太后临终之际,揆以情理,太宗在侧,至为可能,况《正史》《新录》又有明白记载,不应以“容有润色”四字,轻轻抹掉。太宗既尝在侧送终,那末,赵普所自诉的“金匮之诏”一事便难成立。杜太后死时,太祖即位仅年余,平民之本色尚在,兄弟相爱,母子情深。太宗身在开封府,居处辇毂,晤聚极易,当兹大事,岂有独召赵普,而遗其爱子之理?况《新录》《正史》,成于宋初,顾命大事,记述不容疏忽,故太宗当时在侧,似极可信。然而史官为了容纳赵普所供的事实,虚说与真实相杂,便不知不觉露出马脚。李焘《考异》说:“按太宗初疑赵普有异论,及普上章自诉,且发金匮,得普书乃释然;若同于床前受顾命,则亲见普书矣,又何俟普上章自诉,且发金匮乎?”二事不可兼得,如果提不出《正史》《新录》记载虚伪的证据,则对于赵普所自诉的“金匮之诏”,我们也要审慎,不愿随便地轻信。

第二,赵普上章自诉,发生于太宗即位的第七年,正是太宗左右亲信图谋陷害秦王廷美的时候。赵普以一失势之人,参加此项阴谋,以报怨而希宠,其为人、其处境、其时机皆有造伪虚说的最大可能性。赵普为太祖从龙功臣,参预机密,贵宠莫二,及太祖在位晚年,由于专擅,及卢多逊之讦毁,太祖对其信赖顿衰。加以其时太宗亦颇与有隙,开宝六年八月甲辰,遂罢为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35]。太平兴国初入朝,改太子少保,迁太于太保,仍为卢多逊所毁,奉朝请累年,郁郁不得志。其子承宗娶燕国长公主女,承宗适知谭州,受诏归国完婚,未逾月,卢多逊即白遣归任,激起了赵普的极大愤怒。会柴禹锡等密告秦王廷美将有阴谋窃发,太宗召普询谈。赵普抓到了这个机会,于是乃有上章自诉曾受杜太后顾命之事发生,时为太平兴国六年九月。此后普复得幸,再为宰相,随之卢多逊与廷美也获罪受谴了。兹据《长编》所载,赵普上章自诉前后的事迹,排列于下表。

《宋史·廷美传》及《赵普传》与《长编》所载相同,缘以赵普上章自诉之时,为六年元月,证以相关各事,其说甚信。但《涑水记闻》及《玉壶清话》则与此颇有殊异,《记闻》无赵普上章自诉之事,以金匮之诏乃太宗自己偶然寻得。其言曰:“太宗即位,赵普为卢多逊所谮,出为河阳,日夕忧不测,上一日发金匮,得书大悟,遂遣使切召之。普惶恐,为遗书,与家人别而后行,既至复为相。”《清话》虽载有赵普自明此事之言,但时间及情形,与《长编》《宋史》大不相同[36]。它与《记闻》犯了一个同样的大误:以为普黜河阳,是在太宗即位之初,殊不知此乃太祖开宝六年八月的事情。盖赵普上章自诉,本是在暧昧中的一种鬼祟的举动,世人不深悉内容,各以好奇的心情去传播所闻,自然不免有错误了。

如史所示,太宗即位后,赵普便已归朝,普于此时便可上章自白,何以还要等待六年的时间,借一件陷害的狱案才发生呢?虽说这时太宗对普不满,犹有成见,但惟其因太宗对他歧视,普正该申明此事以求谅解。普不如此,一定要在忍受不了卢多逊的排斥之后,一定要在参加谗害廷美而博得太宗的欢心之后,方才说出他有参预昭宪顾命的功劳,怎能不使人疑他是希宠迎合呢?太宗于嫌疑之中获得帝位,又用阴谋排出其弟,内心上惭愧不安,深恐为人訾议。在此时候,赵普为他的获位制造了一个合法的依据,他当然只有认假作真,乐意地接受。好在这种宫闱的机密事,外人无从知道底蕴,就来一次“通同作弊”,一般臣民还不是“信以为真”吗?

赵普为迎合太宗,作了许多鬼祟的事情。太宗一时要利用他,使之再相,好像给予他很大的尊礼。然而事过境迁,便逃不出“狡兔死,走狗烹”的原则,太宗又与他相疏远了。赵普于太平兴国八年罢相(时廷美禁锢房州,三个月后即死),出为武胜军节度使。太宗虽在表面上仍示尊礼,以敷衍情面,实由嫉忌之念非常深刻。普似亦充分了解此中缘故,以后对太宗,惟有卑躬屈节,摇尾乞怜而已[37]。我们一般人都明白一件有关心理学的常识:两人共同秘密为坏事的时候,志同道合,相厚莫二,及坏事干过了,自此彼此的心中也便埋下了互相疑忌的种子。胡旦上《河平颂》敢于力诋赵普[38],恐怕他便是看清了太宗对于赵普阳尊阴忌的心理罢。

说到这里,我们还须解答一桩事情。《长编》卷一七开宝九年六月条下,载太祖曾许太宗将来必是“太平天子”,也许有人持此为“金匮之诏”实有其事的理由:

(晋)王性仁孝,上雅钟爱,尹京十五年,庶务修举。上数幸其府,恩礼甚厚。尝疾病殆不知人,上亟往问,亲为灼艾。王觉痛,上亦取艾自灸。自辰及酉,王汗洽苏息,上乃还。疾良愈,复往视之,赐以龙凤毡褥。又尝宴宫中,王醉不能乘马,上起送至殿阶,亲掖之。王帐下士蒙城高琼左手执镫以出,上顾见因赐琼等控鹤官衣带及器帛,勉令尽心。间谓近臣曰:“晋王龙行虎步,且生时有异,必为太平天子,福德非吾所及也。”

此事出于何书,李焘未言,或系采之《太宗实录》者[39]。太祖宽怀大度,友爱兄弟,其厚遇太宗,当为事实。惟所载太祖谓近臣之言,未必可信;东方历史,为帝王者,多记所谓“生时有异”的事情,以示受命之征,这本是神权时代的一种欺骗玩意。太宗此时并未作帝,太祖也要预为编造一个诳言,实在不近情理。这明明是太宗即位以后始有的传说,不是太祖口中所宜说出的话。我们即退一步承认太祖说过此语,也只能证明太祖尝有传位太宗的意向而已。况据蔡悖《夔州直笔》,太祖尝令晋王对御上马,始示继及之意[40]。其说若确,就是太祖有传位太宗的意向,也不能就证明确有“金匮之诏”的事实。

我在上面指出所谓“金匮之诏”的疑点,怀疑是赵普所玩的玄虚。但是赵普玩了这个玄虚,何以大家都相信而无异词呢?我以为这是由于太祖平日似有传弟的意向,而这种意向足以掩护所谓“金匮之诏”的虚伪。太祖传弟的意向,是不是受杜太后的怂恿,这很难言;不过我们知道太祖表示这种意向的时候,实在是很暧昧的,仅仅如像寄光义以重任,德昭出阁不封王而授贵州防御使,惟其意向不很明切,因之促使光义迫不及待地产生了夺位的野心。太宗及位,为掩饰其不光明的行为计,想把太祖传位的意向更加明确化,使人相信他的获位是理直事顺的。故令廷美尹开封府,德昭称皇子,摆出他将以太祖待他之道以待廷美的姿态。这样一来,不特可以掩饰天下的耳目,还有安抚太祖、廷美两系及满朝文武的作用。不过事过境迁,太宗的地位已经巩固,不虞为人所摇的时候,自私心使他渐次采取剪除其弟侄的策略。因为在初,他摆出暗示传于廷美及德昭的姿态,本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后来又极力想使这个暗示不成为事实,仍然是为了自己的方便。于是德昭被逼死了,德芳也夭折了,剩下的廷美,益发成为他心中非得剪除不可的目标。他的左右看出了他这点私心,便开始制造诬陷廷美的阴谋;失势的赵普同样也察觉了他的心病,便借参加阴谋以偿所欲。所以“金匮之诏”的故事,便是在此种情形下产生出来的。故它的真实性很成问题,轻信是会上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