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博舆论与公众情绪的互动
- 常松
- 3412字
- 2020-08-29 06:44:54
第二节 研究综述
一 国内外舆论研究综述
国外关于舆论的研究起步较早,取得了显著成果。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哲学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使用了“公众舆论”一词。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也从政治民主等方面对舆论进行了论述。上述学者主要把公众舆论上升到法律、道德、哲学层面,论述了公众舆论的自由表达与公众舆论对政治、道德、社会的维系与规制功能。20世纪以来,在西方实用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下,学者们在心理学视域下思考舆论的生产与传播,包括威廉·詹姆斯、约翰·杜威、沃尔特·李普曼等人。李普曼认为,公众只有了解其所生活的世界,才能形成意见。他在舆论研究领域的建树,掀起了公众舆论研究的百年浪潮。
近些年,舆论研究除了针对医疗、控烟、环境等议题外,大多指向政治议题。布拉德利·连和约翰·欧尼尔分析了美国总统武力使用与公众舆论的关系,考察了1950~1984年总统使用武力的102个事例。令人惊奇的是,在此期间总统的支持率并没有发生变化,即使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总统支持率也只有2%~3%的提升。不少研究还关注到舆论与公众情绪的问题。斯廷森和桑德拉等人通过“9·11恐怖袭击”、美国在阿富汗和伊拉克开展军事行动期间公众在网络上自发的政治评论,来测量公众对政治事件情绪化的反应。研究结果表明,公众对政治事件的情绪化反应有助于解释这段时间内的总统支持率。
我国早期的舆论研究主要从词源的角度展开,研究古代的民谣、谏诤、清议等,集中在舆论的词源学梳理、舆论的样式、舆论对于封建社会统治的意义、代表性舆论事件等方面。20世纪第一个20年,中国舆论研究出现一个小高潮,其间发表的重要论文有1920年徐宝璜的《舆论之研究》、1930年樊仲云的《舆论与新闻》等。较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舆论与政治的关系,1921年骆继汉的《舆论政治之意义及报界应有之觉悟》、1929年端木恺的《舆论的意义及其与民治的关系》等从不同学科出发,分析了舆论之于政治的意义。1936年林语堂发表了《中国新闻舆论史》,产生了较大影响。叶明勋1941年出版的《舆论的形成》不仅继承了同时代舆论研究者的研究传统,而且吸收了国外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从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领域的舆论研究成果中汲取精华,是我国1940年以前舆论学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建设需要以及一段时间“左”倾思想的影响,舆论研究几乎停滞不前。20世纪80年代之后,舆论研究几成燎原之势。刘建明认为“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性的多数人的共同意见”。[18]陈力丹探究了舆论的内在要素、形成、形态以及其与大众传播媒介的互动,并以各种引导方式进行了多学科的分析,提出对策、建议。[19]喻国明提出,“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对近期发生的、为人们普遍关心的某一争议的社会问题的共同意见”。[20]
微博诞生后,网络舆论研究较多倾向于微博的传播渠道。检索发现,微博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近十几年,反映出学界对微博舆论的关注热度。虽然微博是新出现的舆论平台,但大多研究都是关注微博在舆论形成中的作用,特别是微博在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功能。尹韵公在“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2)》中分析了微博传播为何具有中国特色、社交媒体如何影响世界政治、新媒体如何在与现实社会的冲突和融合中成长等。[21]董天策等分析了“人民日报微博新闻评论的微言大义、口语化表达、立场鲜明、善用修辞等特征,认为其在坚持权威的基础上,以诉诸理性和诉诸情感相结合的方式建构了一个与民众协商式对话的范式”。[22]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开始关注微博舆论的社会动员和监督功能等。在研究方法上,学者们开始使用更为科学的内容分析、网络挖掘技术等方法。
目前国内研究多借用传统舆论或互联网舆论的概念、方法研究微博舆论,没有较好体现微博舆论的独有特征。从社会学意义上对微博舆论的研究不够,没有从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因此,本研究具有很大的深化与研究空间。
二 网络社会与网络舆情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就分析了网络时代社会科学研究的主题变迁及网络时代的社会运行机制,建立了网络社会理论体系。[23]在网络社会,舆情的议程设置、沉默螺旋及蝴蝶效应等理论假设所具有的分析效力均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和特征,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马克·斯劳卡认为,虚拟现实是“那些有可能永远地模糊真实和虚幻之间的界限的技术,将给政治带来影响”。[24]“个人可以通过新媒体,从各种不同信源采集新闻,并把它们拼装成最符合他们自己的新闻图像。”[25]在集权政体中,互联网是以一个矛盾体存在的,它使政府对信息及社会的控制有紧迫感,政府行为必须同样重视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郝博特·布卢默(Herbert Blumer)认为,“网络舆情是指在给定的公共场所里,在任何时间里由讨论的人组成的一种集体行为”。[26]“在互联网上的政治传播变得更加去中心化和多元化,表现在事由、规模和影响上。网络空间相对较高的速度和流动性,有时会让边缘人群相信他们的事务被纳入到了主流政治的议事日程。”在互联网时代,新闻资讯的全球化,使“人人都是麦克风”的“公民记者”的理念被推崇,有别于传统媒体主导下的公共领域。“公民记者”的出现体现了大众在网络时代的参与权、表达权,是互联网技术普及的产物,有力改善了网络社会传播的生态环境。在网络治理上,不少国家在法律约束和行政制度层面提出和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安排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关注网络信息。
我国对于网络舆情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研究主要是对国外学者的观点和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刘文富等采用政治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如政治权力分析法等分析了网络社会中的政治现象,进而探讨了网络社会的治理框架及其形制变迁问题。学者王来华认为,“网络舆情主要是指网络使用者或者网民的一种社会政治态度”。[27]刘毅认为,“网络舆情主要通过通讯网络发布并传播公众对某一事物所表现出的不同观点、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28]彭兰借鉴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来丰富与深化网络传播的研究。陈力丹认为,“网络舆情的形成应遵循社会变动所产生的刺激性意见和意见在传播互动中的相互趋同这两个步骤”。[29]而从议程设置能力上来说,在网络及新媒体的平台上,广大民众可以较为自由地发布自己感兴趣的、有关切身利益的话题和言论;议题更能因其本身的属性和网络表达修辞的使用迅速吸引大量的网民,形成舆论热点,吸引传统媒体进行社会化报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针对当前网络舆情的治理问题,国内学界主要从互联网与网络舆情、虚拟社会风险防范、网络社会治理、完善制度和法律体系等方面探讨治理之道。尹韵公认为,要根据具体国情、社情强化互联网治理,不断提高互联网管理水平。[30]喻国明提出按照舆情预警机制的理论,对议题进行红色、橙色、黄色等预警发布,进而形成相应的对策建议,达到防患于未然的预警效果。[31]总体来看,我国网络舆情研究的视角主要涉及五个层面:一是有关网络舆情本体的探讨——网络舆情是什么;二是对网络舆情主体即所有参与网络讨论的网民进行的研究;三是有关网络舆情特点及功能的研究,有研究将网络舆情视为一个动态的展示,分别从其主体特性、客体特性及舆情本身的特性三方面阐释了网络舆情的整体特点;四是网络舆情控制研究,网络具有隐蔽、虚拟及难以控制的性质,有关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的对策性研究相当之多,概言之,就是研究“堵”与“疏”的结合问题;五是网络舆情监督研究,学界认为网络舆情相对于传统官方舆论场,代表民意,反映普通民众的呼声,是来自民间的监督力量。
但是,当前许多探索我国网络舆情的研究从整体上仍依赖于或传承了国外的话语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的影响。应该看到的是,我国网络社会、网络舆情、网络治理是在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具有我们自身的特色。当前我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治理研究面临双重挑战,既要解决研究主体内容亟待更新的难题,又要克服传统研究思路滞后的困难。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网络媒体形成的新型传播形态以及移动新媒体即时互动平台如微博、微信等的崛起在极短时间内汇聚了大量网民围观和参与,这种传播方式在改变传统观念的同时,也成为网民关注和参与国家社会事务讨论的主要渠道之一。因而,加强对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研究,是当前社会治理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也是促进网络社会参与、提高社会认同度、维护社会安全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