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院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与案例精析
-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
- 634字
- 2020-08-26 12:55:5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的批示
(2018年11月22日)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既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深化环境法治宣传和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要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深刻把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司法修复制度,推进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不断提高环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调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新需求,密切跟踪生态环境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司法政策,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