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产权收入问题研究
- 贾小雷
- 500字
- 2020-08-30 00:43:09
1.2 公共收入的权力形态分类
在公共财政理论与政策中,公共收入是制约财政运行、衡量政府公共资源和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化解公共风险、保证政府公共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履行国家公共职能,政府必须取得收入。同时,公共收入也是以公共权力为标志的多种权力(权利)运行的结果。一般来看,政府主要凭借两种权力取得公共收入,即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政治权力是国家所独有的,凭借该权力,国家可以“强制性、无偿性与固定性”地取得税收收入。经济权力则主要涉及国家对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以所有者或出资者身份取得收入。此外,政府在进行社会规制和提供公共服务等行为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行政收费。政府凭借上述权力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非税收收入。最后,国家还可以利用政府信用发行公债有偿取得收入。(见表1—1)
表1—1 公共收入的主要类别及其取得的方式与依据
结合上节文中所言,一般原理上国家公共收入主要是来源于租税、公债、公产公业和行政收入等方面,取得上述公共收入的权力形态分别可对应为国家的征税权、债权、公共(国有)产权与经济规制权,在权力与收入之间具有一定的匹配关系,这在根本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和与之匹配的上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