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社会学者并不把自己限制在单一理论的范围内,而是同时应用不同的理论来分析或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例如,埃利奥特(Delbert S.Elliott)的综合理论(Integrated Theory)同时应用了结构功能理论、社会互动理论和社会冲突理论来分析和解释青少年犯罪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以及在这一现象背后的社会、家庭、社区以及个人在这些环境中的互动等因素如何共同或交替影响青少年个人的犯罪行为。

例如,某个青少年由于生活在贫困的家庭里,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和监督,所以在学校学习不好,对前途没有信心,偶尔出现不良行为。因此,他被同学和社区贴上“不良少年”的标签,从而削弱了他与家庭、同学的关系。而这又削弱了社会对他的控制力,使他更趋向于偏离社会的期待,并同那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接触,学会了更多的不良行为。同时,他心理上也越来越多地不满于现行的法律和传统的行为准则。而对法律和传统的挑战促使他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犯罪和受到法律制裁的历史又使他无法正常地发展。当他无法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或无法得到社会的接纳时,贫困和对社会的愤怒可能使他再次犯罪。

这个复杂的发展过程涉及社会控制理论、社会互动理论、学习理论、心理学理论和社会冲突理论等的研究范围。而这些理论在发展和运用的过程中往往相互排斥,甚至相互对立。但是,像青少年犯罪这样复杂的社会现象,很难用单一的理论来加以完整的解释。综合理论由于不局限于单一理论范围,而是综合各种相关的社会理论来对某一社会问题进行综合性分析,因而十分实用,也使人们对社会问题的了解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