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后,李陌一以为刘大义要带他去汽车站坐车。谁知道,他带着李陌一一路步行向南方而去。
三天后,他们走到一条河边上,在路上,他们几乎没有说几句话,这个什么刘全士,年纪看起来差不多三十出头的样子,脾气跟年轻人一样倔强,只是不停地走着,像是急着投胎一样。不过,那天午休时李陌一也问过那刘全士,他想要带他去办什么事。
刘大义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很简单的回答了他的话,邪事。
到底什么邪事,刘大义的性子很是沉稳少言,说等他到了那个地方看明白了再说。
沿着河边东南方向,走在乡村的路上,一口气又走了能有三天,这时,李陌一都有些不知所措了,鞋底磨出了水泡,腿也肿了起来,仿佛回到了从前的日子,可以说,打从他出生起,还没有受过这份罪。
李陌一不知道那天是走的第几天了,但他们终于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河边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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