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都不是现实主义的粉丝,这玩意儿对我而言过于现实了,尤其是在涉及爱情,关系到男人的时候。
可是,即将跨入三十岁大关的我依然不管不顾地憧憬着轰轰烈烈的爱,希冀着与众不同的男人。有那么一小段时间,我以为终于能够从班迪克斯身上实现这两大目标——可这一想法终结于他说出“糟糕,我女朋友回来了!”的那一刻。
此时此刻,被葡萄酒灌得晕晕乎乎的我们,正坐在他位于柏林的高档老式公寓里的巨型浴缸中,但这一背景并不能让事态变得更美好一点。
“你……你有女朋友?”震惊之下我口吃起来,同时听到有人打开了公寓的门。
“是啊……”他答道,脸上满是慌乱,修剪得极为时髦又带有可爱卷的小胡子上都是肥皂沫。
“我……我以为,我们俩是一对儿。”我说得结结巴巴。
“噢……”他很是惊讶。
“‘噢’?你难道就没有别的话可说了吗?”
“这个……”
“‘这个’也不比‘噢’更好啊!”
我以为班迪克斯和我应该算是真正的男女朋友。我们是在三个星期前通过手机约会软件认识的。我喜欢他头像上那友善的微笑,而他(正如他向我坦白的那样),一下子就被我那一头无法用任何梳子驯服的蓬乱金发迷住了。第一次约会时,班迪克斯和我天南海北地聊了整整一晚上;第二次约会结束的时候,我们在满月当空下有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告别吻;第三次约会时,我们上了床,享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在片刻之前,班迪克斯还深深地凝视着我的眼睛,而我也在间隔多年之后又重新感受到了爱上一个人的美好滋味。
“其实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娜莉。”班迪克斯解释说。这时,走廊传来行李箱被放下的声音,公寓的某一扇门也被关上了。
“不是?”我疑惑地问,有一点点希望也许是自己听错了。
“她是我的未婚妻。”
“她是什么?!”我大叫。
“我的未婚妻……”他重复了一遍,而我的胃开始抽搐着缩成一团,它隐隐地宣告: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它将因为失恋的极度痛苦而没有办法再摄取任何固体食物了。
我怎么能这么傻呢,居然会相信班迪克斯这样的男人会真的爱上我这样的女人!我们是多么不一样啊:他每天早上会横穿柏林跑十几公里,而我的体力状态却只能用“可怜巴巴”来形容(在我们第一次约会过后,我想我也应该运动运动了。可当在公园里跑步时,我先是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轻松超越,接着又被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甩在了后面。而在跑最后几米的时候,更是被一整支健走队伍完全赶超)。班迪克斯的着装风格一直是休闲而时尚的,而我呢,如果无法从乱糟糟的衣物堆里找到成对的袜子,通常就会左右两脚各不同款。他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德国分会的项目负责人,而我在一家漫画书店里当售货员,并且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职业漫画家。多年以来,我离我的梦想始终没能更近一步,仅仅通过自费出版形式发表了几个故事,标题无非“剩女拯救爱情”“剩女征服曼哈顿”或者“剩女遇见好老公”等等。
“恐婚队长”这个角色在我那八十四名固定读者中大受欢迎,我甚至考虑过要创造一些类似的角色,比如“出轨少年”“邪恶舞者”以及“蛮汉弗洛里安”。
班迪克斯非常喜欢我的漫画,他觉得,我想通过漫画把读者们带进另一个世界的梦想一点儿也不可笑。而在我的生活中,有99%的人却完全不这么看——这也包括我从师范学校退学前的老同学们,他们如今已经统统成了公务员,并且还都组建了幸福的家庭。我的父母也会定期跟我说一些诸如此类的话:“娜莉,你什么时候才能干点儿正经事呢”“你难道要一直这么下去不成”,还有“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啊”。目前,全世界只有两个人对我的漫画之梦深表理解:一个是莱尼,我工作的漫画书店里一位从早到晚抽大麻的同事;另一个就是班迪克斯,而正是这一点使得他格外让我心仪。
“为什么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有未婚妻的事?”我自然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全身都在颤抖,尽管洗澡水还非常暖和。
“她这半年都不在这儿,”他低声嘟囔,“作为无国界医生去了尼日利亚。本来应该明天才回来的。”
“这可算不上一个好的解释。”我反驳道,胃抽搐得更厉害了。
“嘘。”班迪克斯竖起食指放在唇上,但是太迟了,走廊里传来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唤道:“班迪克斯,是你吗?”
“是我,玛丽莎!”他回应道。
“我看,我该走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扶住浴缸边缘想要站起身来。
“别啊,娜莉,”班迪克斯匆忙嘘着声音说,“别走。”
“不走?”正站到一半的我定住不动了,他难道想让他的未婚妻看见我?他想要跟她坦白自己有了别人,然后和她分手?这么说来,事态完全没那么糟糕吧!
“你现在可不能走,娜莉。”班迪克斯重复了一遍,同时伸手把我按回浴缸。老天啊,他难不成真的想要他未婚妻看到我,他真的要为了我离开她?!
“钻进水里去,娜莉。”
“呃……你说什么?”
“钻进水里。”他重复了一遍,指了指被泡沫覆盖的洗澡水。关于他会选择我的幻想就此打住。班迪克斯并不想离开他的未婚妻,他想要我躲到肥皂泡沫下面去,一直躲到他把未婚妻忽悠出浴室。他不想让她知道有我这么个人。显然,他根本不在意我。这可太伤人了。
这时的我应该把浴巾砸到班迪克斯脸上,然后跨出浴缸,走出公寓以示抗议。可这么做就是对的吗?这么做就公道合理了吗?他的未婚妻会看到我,这情形会让她心碎的。而他的心也会一起碎掉,这一点我现在能从他乞求的眼神里看出来。如果我躲进水里去,就能让一个女人不受伤害,也能给班迪克斯弥补他们感情的机会。然后,受害者也不会多达三人,而只会有一个——那就是我。如果说,我从自己看过的所有漫画、连续剧和幻想小说里学到了什么,也就是从《星球大战》啊、《饥饿游戏》啊,还有《哈利·波特》等诸如此类的作品中,学到了“不损害他人、不让他人痛苦”才是正确的做法,即使这会让自己痛苦。换言之,躲进水里去是很道德的做法呀!
更何况,对于赤身裸体地被他未婚妻捉奸在浴缸中这种事,我真的害怕得不行。
于是,我深吸一口气潜进了水里。这时,我不禁联想起《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哈利排除万难从水下生还的场景。我多么希望能和哈利一起去潜水啊,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手里有可以让人在水下呼吸顺畅的鱼鳃草,更因为哈利不必挤在两条毛茸茸的男人的大腿中间。当然喽,那位年轻的魔法师必须在水下和人鱼搏斗,现在的我也更情愿去和那些小个头的卑鄙水怪们打架。
“我还以为你明天才回来呢,玛丽莎。”我听见班迪克斯这么说。从水里听上去,他的声音相当沉闷。
“我想要给你惊喜嘛。”她笑道。
这方面她可做得非常成功。
“棒极了。”班迪克斯笑着说,哪怕是在水里也听得出来,他的语调并不是那么有说服力。
“出什么事了吗?”玛丽莎问,她当然也注意到了有问题。
“为何这么说?”
“你看上去怪怪的。”
“没,没有……我只是很开心你已经到家了。让我们去喝杯咖啡吧。”班迪克斯提议道。与此同时,我在问自己:人在水里到底可以坚持多久。六十秒?九十秒?我现在已经坚持多少秒了呢?二十五秒?三十秒?反正已经明显超过了让我觉得舒服的时长!
“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玛丽莎说道。她的声音尽管听起来闷闷的有点走样,但我很肯定,她的语调是很魅惑的。
“什么主意?”班迪克斯问,努力想让对方察觉不到任何异常。
“我要进浴缸里和你一起泡一泡。”
真倒霉啊,我想。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碰到过哪个场合能比现在更适合“真倒霉”这句评语了。
“但……但是,”班迪克斯结巴了,“我……我已经泡得发皱了。”
“没事,我会让你重新饱胀起来的。”
我等着班迪克斯想出一个绝妙好招。我等啊等,等啊等,我感觉嘴里的空气正在大幅减少。很显然,别说妙招了,班迪克斯连蠢招都没有想出来。他完全束手无策。于是,一只光裸的女人脚突然闯进水里,直接在我脸部上方来回试着水温。我吓得张大了嘴,而一串气泡立即浮出了水面。
“这是什么?”玛丽莎很惊奇,她的脚停在了我鼻子上方一厘米半的地方。
“我……我放了个屁。”班迪克斯吞吞吐吐。
“放屁?”玛丽莎怀疑地说,而我满眼渴求地望向我宝贵的气泡们。
“我今天吃了印度菜。”班迪克斯撒起了谎。
“印度菜?”
“吃了扁豆炖什么来着。”
玛丽莎并不特别相信。而我的肺几乎快要炸裂开了,我坚持不了太久了。
“还有豌豆。”班迪克斯急忙补充着。
“啊哈。”
“是‘吃到饱’的自助餐!”
“我一个字都不信。”玛丽莎说,把脚放了下来。直接踩在了我的脸上。
哈利·波特可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啊。
“哎呀,我踩到了什么东西!”玛丽莎喊起来,飞快地把脚从浴缸里缩回去。
“是我的小腿肚……”班迪克斯试图辩解。
我不行了,我得马上从水里出去。当我还在以超人类的干劲试图再拖延几秒时,玛丽莎已经把手伸进了浴缸拉住我的头发,并粗鲁地把我从水里拽了出来。
“‘吃到饱’的自助餐桌上也有这玩意儿?”她讥讽地说。
如果她不是这么血腥地拽着我的头发、让我忍不住大叫起来的话,我大概会对她这句机敏俏皮的绝妙话语更加赞赏一点。我把自己呛得无药可救,而且肥皂泡让我的眼睛火烧火燎的,我擦干了泡泡,但灼烧感却更厉害了,我只好一边咳嗽一边盲目地摸索浴巾。班迪克斯像是瘫痪了似的,而玛丽莎则往我脸上甩了一条浴巾。我又大叫了一声,于是咳嗽得更厉害了。折腾了好一阵子之后,我才用浴巾把脸擦干净,并且也终于能看东西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窈窕妩媚的美女,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和一对黑色的眼睛,有点像年轻版的安吉丽娜·朱莉。在这样一位大美人面前,我本来应该自卑得一塌糊涂的,这不仅仅因为她是这么优雅动人,更因为她拥有让人钦佩的事业。作为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医生,她勇敢地登上老掉牙的飞机,奔赴尼日利亚的灌木丛救死扶伤。而在我至今为止的人生中,最大的历险不过是乘坐瑞安航空公司的飞机前往保加利亚黄金海滩,并在那里让肠胃受到了感染。这个女人是现实生活中的真正女主角,而我却只能在漫画里虚构自己是女主角。可是,此时此刻,我很同情她。对于她来说这该有多难受啊!她的未婚夫出轨了,而且是和一个水准怎么也比不上她的女人。
玛丽莎看到了我眼里的同情,这让她更加怒火中烧,她用一种足以让高炉钢水冰冻起来的眼神瞪着我说:“出来!”
我没有反驳,滴答着水、全身带着肥皂泡从浴缸里站了出来。
“现在滚吧,婊子!”
“你叫我什么?”我对她的同情一下子全没了踪影。
“我叫你婊子!”她重复了一遍。
我想要还击,却不愿意简单粗暴地找另外一个字眼来骂人。我想要说出一些相当聪明机智的话,一些能击中她要害的话。“如果你叫我婊子,那我就……就叫你……叫你婊女。”
“什么东西?”
老天爷,我怎么就想不出一句半句机智的话来呢?
“你赶紧给我滚!”她命令我。
“能让我把我的东西带上吗?”我轻言细语地问,努力想保持最后一星半点的尊严。
“不能。”
“不能?”
“不!”
“我还是只听明白了‘不’。”我困惑地说。
“这是因为,我说的就是‘不’。”
她飞快地从地上捡起我的衣物,把它们搂在自己形态完美的胸脯上。“这是惩罚你想从别的女人手里抢男人。”
“可你不能把光着身子的我赶出去啊。”我表示抗议。
“我当然能!”
我无助地看向班迪克斯,到目前为止,他一直成功地避开了风头,他在担心(这一担心当然也不无道理)万一自己掺和进来,就很可能会让两个女人注意到谁才是罪魁祸首。他思考了片刻应该怎么回答,甚至张了张口,但最终一言不发地钻进了水里。
“滚啊!”这位无国界女医生咬牙切齿地说道。我现在感觉自己有点像是在一场超级英雄对决中:“剩女”对战“恐怖未婚妻”。有一点很清楚:“剩女”是不能被这样一个女坏蛋打败的。
“把我的东西给我。”我坚定不移。
“我在尼日利亚对付过埃博拉、雇佣兵和军阀,要拿下你可是轻而易举的!”玛丽莎的声明非常令人信服。
而我这辈子又轻而易举地拿下过谁呢?我最后一次和别人发生肢体上的冲突还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时,我和胖子保罗打了一架,我甚至还打赢了。不过,保罗当时比我矮一个头,而且还在上幼儿园。可是“恐怖未婚妻”却有能力把我炖了吃掉——哪怕现在还没到饭点。
当我在迟疑的时候,班迪克斯从水里稍微露了个脸,勘察了一下形势之后,他深吸了一口气又重新消失在水中。
我的眼泪涌了出来。可我不想在这个女疯子面前痛哭让她得意。我扯过浴巾把自己包裹起来,然后离开了公寓。浑身滴答着水,我倔强地、伤心满满地走掉了,完全没有半点英姿飒爽的意味。
我这傻瓜早该知道的,只要一投入感情,这愚蠢的现实就会跳出来把我打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