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要和文化权利的社会支持网络

前文虽然是针对陕西省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社会实证研究,但窥斑见豹也折射出一些普遍性问题。下面将进一步分析能够支持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要和文化权利的因素,并提出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在现实生活中,诸多因素可能影响精神文化需要的满足和文化权利的享有。从国家层面看,有政府的政策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文化等;从社会层面看,有企业文化、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等;从个人层面看,有居住状况、经济收入、婚姻家庭结构、亲子关系等。在此仅从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的角度,对一些主要因素进行简要分析。

通过社会支持网络的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可以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和危机,从而维持日常生活的运转。社会支持网络可以分为正式和非正式的两类,前者主要来自政府、单位、人民团体,后者主要来自家庭、亲友、社会、同事以及社会民间组织等。

近半数新生代农民工遇到困难时最主要的倾诉者是“亲友或同乡”(占48%),这说明其解决心理困惑的途径还比较单一,遵循着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选择“自己去解决”和“默默忍受”的分别占25.1%和4.8%,表明其心理的支持主要是求诸己,向内部而非向外部求助。如何将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的差序格局转变为一种多元化、多样化的模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目前,5.53%的受访者会求助网友或在网上发帖求助,但是求助党组织(占3.86%)、政府部门(占1.14%)以及团组织(3.75%)工会(1.77%)组织的比例很小(参见表1-14)。

表1-14 陕西省新生代农民工遇到困难时的倾诉者

(一)国家政策和制度

按照国际公约的规定,文化权利应普遍享有,不得有歧视。新生代农民工应和市民享有同样的文化权利。但是,1958年建立并沿用至今的户籍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将农民工屏蔽在城市资源之外。户籍成为某种身份的标志,成为农民工市民化、城市化的最主要体制性障碍。虽然目前户籍管理制度在个别地方有了一定的松动,但是短期内难以有实质性的突破,该制度引发的歧视将继续对新生代农民工造成伤害,这在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失业和低保)领域较为明显。

近年来,国家农民工政策已出现转变。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等原则,提出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即市民化的待遇),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其中,和文化权利相关的规定,如落实农民工培训责任,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挥社区管理服务的重要作用等,尚需要进一步落实。

2011年9月25日,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首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该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推动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即建立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城市基层社区、用工企业为重点,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机制;加大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支持;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等等。上述意见若能切实落实,将会对未来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权利的行使产生较大促进作用。

(二)家庭亲友

如前所述,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比较看重家庭,节假日首选是和亲友团聚,有了困惑也一般向亲友倾诉。受访者均认为来自家庭和亲友的社会支持比较重要。新生代农民工未婚者占多数,其情感和性的需求强烈,有38%的受访者在城市中谈过恋爱。没有渴望和较少渴望男(女)友或配偶的仅占19%。全省和西安市区已婚和未婚同居的被访者中,同配偶或男(女)友经常在一起生活的分别占80.3%和66.6%。

(三)自发组织和宗教组织

新生代农民工最经常参加的组织是老乡会、同学会,这说明其乡土观念比较重,人际关系主要是地缘性的。但是,较多人参加文体休闲爱好兴趣团体和社会公益慈善类组织,说明都市民间组织已经开始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并且在其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参见表1-15)。

表1-15陕西省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自发组织和宗教组织文体娱乐活动情况

陕西省是宗教大省,五大宗教信众至少有160余万。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宗教组织活动的达到受访总数的占13%,正式加入宗教组织的占8.87%。这说明宗教组织在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四)单位

单位是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增长点。新生代农民工每天绝大多数时间是在工作场所度过,其所在单位是重要的支持因素。单位虽然有时能够提供一些基本的生活条件(如居所),但是,很多单位不重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多数企业没有建设文化娱乐设施;部分单位虽然有文化活动,但次数很少,投入资金有限。在市场化环境下,政府如何激励、督促、引导企业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建设,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五)群团和公益性文化组织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公益性文化单位本应是新生代农民工的重要社会支持力量。但是,目前群团组织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尚有加强工作的空间。而且,我国文化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也正在进行中,公益性文化单位将来为农民工服务的机制和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总结。

(六)社区

“移民”如何融入社会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交圈子在其群体内部,所谓和“城市中的老乡”形成“城市中的村庄”。他们虽然居住在城市,但和市民却难以互动。能够经常参加社区文体活动的陕西省新生代农民工只有9%,有31%的新生代农民工根本不知道社区还组织文化娱乐活动,有27%的受访者知道社区组织活动,但没有参加过。这说明目前城市社区对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支持是非常不够的。社会管理创新重头在社区,因此还需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