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井下行动安全知识

一、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一定要休息好。如果休息不好,在井下工作时,由于体力不足,精神不振,容易造成事故。

(2)入井前需召开和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或操作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保证作业安全。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仔细学习《作业规程》和布置当班工作,以及注意的安全事项。值班和当班人员以及全体人员都要认真想一想:工作地点有哪些不安全因素?要怎样才能保证安全生产?入井前,还要认真想一想,自己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预防方法及采取的措施。

(3)入井之前,严禁喝酒。因为喝了酒的人,往往神志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容易出现差错,故而喝了酒的人绝对不准下井。

(4)下井前必须把工作眼镜、安全帽、胶鞋、皮带等穿戴整齐。入井前,还应认真检查一遍,劳保用品是否带齐,工作中应使用的大、小工具是否带全,不要遗忘在井上,以免影响工作。锋利的工具应套上防护套或装入工具箱内,以防伤人或伤己。

(5)不准带香烟和点火工具下井,入井前要把自己随身带的香烟、火柴、打火机或其他引火物品取出来,因为井下吸烟、点火会引起瓦斯、矿尘爆炸和井下火灾,严重时,会造成矿毁人亡。

(6)下井前,一定要领取自救器并携带好。不佩戴自救器和不会使用者绝对不准下井。

(7)下井前要领取矿灯,不戴矿灯者不准下井。领取矿灯后,一定要认真检查,若发现有任何不正常现象,要交回灯房重新更换,否则,矿灯在井下不但起不到照明作用,还影响走路和工作,甚至可能引起重大事故。领了矿灯,经检查无误后,要随身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

(8)新入矿的井下作业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少于10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3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新入井的员工,要听从老员工的指挥。在没有得到老员工的许可前,不要擅自在井下单独行动。

二、入井前的注意事项

矿工在入井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还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每次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绝对不许喝酒。要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否则,由于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就容易出差错,甚至酿成事故。

(2)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入井,因为井下严禁吸烟,在井下吸烟、点火等,会引起矿井火灾和瓦斯、矿尘爆炸。

(3)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胶靴,脖子上围条毛巾,禁止穿化纤衣服下井。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胶靴不能破漏。

(4)要戴好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方可入井。对随身佩带的设备入井前,还应认真检查一遍,劳保用品是否带齐,工作中应该使用的大、小工具是否带全,不要遗忘在井上,以免影响工作。

(5)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查及人数清点。

三、矿灯的正确使用

1.矿灯的类型

矿灯有各种类型,以携带方式区分,有手提灯和头灯(或称帽灯)两种。头灯(图1-68)对于井下工作的矿工来说携带最为方便。

图1-68 头灯

2.矿灯检查

矿山安全规程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

(1)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字样和统一编号。

(2)电池盒体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

(3)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良好,灯线长度应在1m以上。

(4)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

(5)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

(6)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

(7)灯光是否明亮。

若入井人员检查发现矿灯有上述问题时,应要求灯房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

3.矿灯使用及其使用中的安全事项

每个入井人员,在使用矿灯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入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凭灯牌到固定窗口领灯和交灯。

(2)领到矿灯后,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要求灯房人员及时修复或更换。

(3)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皮带系好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

(4)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矿尘爆炸事故。

(5)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

(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7)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

(8)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9)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

(10)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

(11)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四、井下行走注意事项

井下来往车辆很多,巷道宽度有限,还有很多机器设备和障碍物,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所以井下行走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在运输大巷行走

(1)人员在运输大巷行走,应随身携带“大巷通行证”,并必须经运输安全监察员验证、允许。

(2)井下大巷行走必须走大巷一侧专设的人行道,不要随便在轨道中间行走或横穿电车轨道、绞车道和无极绳道。

(3)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大巷里行走,在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4)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都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在无车辆通过时迅速通过。

2.在采区巷道行走

(1)认真执行矿上的巷道行走规定,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行。在回风巷行走,要走巷道中间,不要走巷道两侧。

(2)尽可能不走有轨道运输的巷道,可走皮带运输巷中的人行道直达工作面,不准随意在输送带及刮板输送机上行走和扒乘。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巷或刮板输送机巷行走时,无论输送机是否开动,都不得乘坐或在机槽内行走,不准越过输送机驱动滚筒处的保护栅栏。横过胶带时,要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

(3)如在轨道巷行走,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和“先行车,后行人”的原则。

(4)跨越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不论何时都不要骑着钢丝绳行走,通过弯道要走钢丝绳外侧。

(5)通过弯道、交叉口、风门等时,都要“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来往车辆。

(6)巷道行走时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路面和巷道支护情况。

(7)在采区巷道行走,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通过一道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

(8)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行人绝对不能鲁莽进入。

(9)穿过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待停止工作后再通过。溜矿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走,更不准在溜矿眼下部停留。

3.携带物品行走

(1)携带长件工具拿在手里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避免碰伤人或电线等,尤其不能碰触架空线。

(2)多人扛抬设备或物料行走,要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停车后再行人。扛抬行走要互相配合好,安全抬运。

(3)携带危险物品行走人员,应按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保持一定的间距,中途不要逗留。

4.在采掘工作面行走

(1)在工作面行走时,要走工作面的人行道,不要靠近矿车行走,也不要在支护不全或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2)不准随意跨越输送带、刮板输送机等运输设备,应走行人过桥或在打招呼停机后通过。

(3)不准随意进入无支护的矿墙和不准随意骑在输送带、刮板输送机上作业或行走。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的措施。

五、井下乘车注意事项

1.乘坐罐笼

罐笼是运送人员上、下井和提升矿石、矸石、材料、设备的专用设备,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人员安全上、下的关键,因此,乘坐罐笼上、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每个人下井口都必须执行验身制度,检查所有入井人员,凡违反制度和纪律的不准下井。

(2)任何人乘罐笼上、下井都要遵守有关规定,服从把钩工和井口管理人员指挥,排队按次序上、下,不得拥挤和打闹,进入罐笼后要关好罐笼门,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罐笼外。发出开车信号或罐笼没有停稳时,严禁随意开帘或上、下。

(3)罐笼每次乘载的人数是有规定限额的,如果已经满员,要等下次再上,切不可强挤抢上,以免由于超载而发生危险。

(4)当罐笼已装物料或已推进矿车时,不管物料多少,矿车有无装物料,罐笼内都不准再搭乘人员。

(5)携带大件或危险品人员,要严格服从井口管理人员的指挥乘罐。

(6)罐笼升降过程中,人要站稳抓紧扶手。不要把所带器具伸到罐笼外,不准在罐笼内打闹,更不准向井筒抛扔任何东西。

(7)不准在罐笼下方穿行,必须走规定的行人绕道。

2.乘坐人车

在倾斜井巷乘坐人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定,听从跟车人指挥。在乘车地点依照先后等车,待人车停稳后,得到把钩工允许时方可上车。上车后不得挤占跟车人位置,乘车人应从跟车人座位后依次坐好,把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放稳带好,不得随意靠在车窗座位上,更不能露出车外。发出开车信号后,不准上、下车,更不准在人车行驶途中扒上跳下。严禁扒车、蹬钩、跳车。

在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必须在专门的乘坐点乘坐,人员要分散开,间距要大于5m;在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必须在专门的乘坐点乘坐,在运行途中要坐稳,不要乱摆动身体,不得用手或脚触及邻近的任何物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严禁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坐,乘人应在设有保护装置的专门下人点走下装置。

在斜巷或平巷乘坐带式输送机时,必须在专门的上、下平台乘坐,乘坐时应按先后顺序每隔1m乘坐1人,乘人应面向胶带行进方向端正坐稳,不得站立或仰卧,不得用手抚摸胶带两侧。严禁携带超长物品或笨重物品乘坐。

在水平大巷乘坐人车时,必须在专门的人车车场乘坐,遵守矿山安全规程,不乘坐固定厢式矿车、侧卸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材料车。

井下乘坐人车必须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1)听从跟车人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时,都不准上、下车。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链或关上车门。

(2)要乘坐专用的运人车辆,没有特殊允许,不准乘坐其他车辆,更不准乘坐底卸式矿车或其他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等。

(3)严禁在车内躺卧和瞌睡,更不准在车内打闹、嬉戏和摘掉安全帽。

(4)乘坐人车时,车开动以后,无论什么东西掉落车外,都不要马上去捡,以免发生意外。

(5)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以免摔伤。

(6)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携带钢钎、钻杆、铁锹等长物乘坐人车时,上、下车必须注意防止钢钎、钻杆、铁锹与架线相碰造成触电伤亡。带危险品人员乘车,要严格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准强乘。

(7)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厢之间搭乘。

(8)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9)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在正常情况下,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

(10)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

(11)严禁乘坐空、重矿车。

(12)乘坐猴车(矿山架空乘人索道)时,上、下车要提前做好准备,做到稳上、稳下。手要扶牢吊杆,不要扶绳轮。每吊座只乘一人,不准超乘,在乘坐运行中,不要左右摆动,不准携带超重、超长器具。

六、通风设施安全要则

在井下不但工作人员要呼吸新鲜风流中的氧气,而且从矿石中散放出来的有害气体和爆破作业产生的有害气体都需要新鲜风流来冲淡、吹散、排出。新鲜风流还起着调节温度、湿度和改善劳动环境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矿井通风。

井下所需的新鲜风流是靠安装在井上、井下的扇风机输送的。为了顺利地把新鲜风流按不同的需要分别送到各个地点,井下很多巷道设置了风墙、风门和风障,对废弃不用的巷道进行密闭,在有的巷道里还装设了调节风窗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通风设施,矿井通风就是利用这些设施来实现的。

矿井通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搞好矿井通风不仅仅是通风部门的事,也是井下每个职工应尽的责任。因此,要求每位入井人员必须做到如下方面。

(1)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不得损坏、随便移动和拆除。

(2)每次通过风门后,一定要随手把风门关好,切不可把邻近的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否则,将会造成风流短路,使工作面得不到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造成有害气体聚积超限。

(3)风扇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准随便开关。

(4)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或搬运材料设备时,不要刮坏风筒,如果看到风筒有损坏,则要及时报告,以便修补。

(5)开动着的风扇,风叶转动很快,不要将手、木棒等塞进去。

(6)一旦风机停转,盲巷内人员要自动停止工作,并撤离工作面,到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去。

七、不要乱摸、乱动井下机电设备

(1)矿山机电设备是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装备,各种机电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取得《资格证》的指定人员操作。不是指定的人员切不要开动、停止或拨弄,否则不但会损坏这些设备,妨碍正常生产,甚至会发生重大事故。

(2)机电硐室是矿山重要的设施,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机电设备如发生故障只能由负责该设备的专职人员检查和修理。

(3)在井下维修机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悬挂停电检修牌,并派人监护,绝对禁止带电检修。如发现有人带电抢修设备,要坚决予以制止。

(4)爱护好井下电缆,任何人不准损坏。见到电缆落地,应把它重新挂好;发现电缆破口或露出明线,要立即报告,由机电专职维护人员及时处理。

(5)井下防爆设备不准破坏其防爆性能,不准拆除各种保护设施和带电挪动设备。

(6)挂有警示牌的设备,任何人都要遵照执行,不准破坏。

八、熟悉井巷出口和避灾路线

根据矿山的特殊工作条件,为了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井下所有人员都能迅速、安全地回到地面上来,国家规定不论是大矿还是乡镇小矿,每个矿井都必须设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严禁独眼井开采。安全出口是矿井的一项重要的设施,所以,在井下工作的人都要熟悉本矿井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各条巷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路线。新到矿山工作的员工,必须在师傅带领下熟悉各主要井巷和安全出口。每隔一定时期或者井巷出口有改变时,全体井下人员要再次熟悉各主要井巷和安全出口。每年要认真进行避灾演习。

矿山井下巷道很多,工作的场所分散,为了使每个人在一旦发生事故时都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还应预先对每个工作地区选定最近、最安全的撤退路线,这条最近、最安全的路线叫避灾路线。

根据发生灾害的不同,避灾原则和路线是不同的。如果是瓦斯、矿尘爆炸或火灾事故,要佩戴好自救器,按所在工作面的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升坑。

每个入井人员都要熟悉自己所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并要求都要像熟悉安全出口一样熟悉避灾路线。在这些避灾路线中,自井下通到地面的各条巷道里,以及巷道拐弯处和交叉口,都要挂设路标。路标上画有指示箭头,指明出口方向,并写明到安全出口的距离,沿着箭头指示的方向就可避灾自救或出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保证矿山安全生产极为重要的一项规章制度,矿山井下,特别是采掘工作面,条件复杂,情况经常变化。所以,每次到生产岗位之后,开始作业之前,首先要做好如下交接班工作。

(1)井下所有人员都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2)对口交接,区(队)长向区(队)长;班组长向班组长;特殊工种与特殊工种交接,不准托人代替交接班。

(3)交接双方,都必须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交接班。交接人要把本班的生产情况,安全情况,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详细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然后才能离开。

(4)在交接班之前,交班一方要主动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瞎炮等,尽量在本班处理完,不给下一班遗留隐患和麻烦。班与班之间要互相创造安全条件,互相打好基础,纠正和克服各班顾各班的本位主义现象。

(5)接班人应主动询问上一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认真检查工作面交班时遗漏的问题。在开始工作之前,先把工作地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处理完,做到在安全条件下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