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这是由9位学人经过6年共同努力奉献给广大读者的一本简明、通俗的关于琉球的史论著作。全书分为15章,阐述了史前琉球、琉球统一及王朝历史、琉球的大航海时代、王国与中国明清两朝的关系、琉球与日本德川时期萨摩藩及明治时期的关系、日本侵略、吞并琉球及琉球的独立运动、二战后国际社会对日本及琉球的处置政策、琉球被美国占领到“返还”日本、日本治权下的冲绳直至当今的状况。并设两个专章阐述了战后琉球政治地位之法理研究与战略思考、“自为一国”琉球历史之研究动态;还附有代编后记——张家湾琉球人墓地访古。为便于广大读者阅读,有必要先极简明地对琉球的历史节点和我们的一些基本看法作一陈述。

在东海之东,一个像海上游龙一样的岛链,被古代中国定名为琉球群岛。琉球群岛与中国大陆福建省隔海相望,位于我国台湾岛与日本九州岛之间。中国的正史《隋书·琉球国传》曾有较为具体的记载。但其所记,是否就是琉球群岛,一直有不同观点的争论。在琉球群岛上出土过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燕国的“明刀钱”、唐币“开元通宝”等,证实了琉球与中国的久远交流。

在12—15世纪(1187—1405年),琉球先后经历了舜天、英祖、察度三个王朝的统治。在英祖王朝的玉城王时期(1314—1336年),分裂为中山、山南、山北(“三山”)三个小王国。1372年(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杨载访问中山国,中山王察度领“受其诏”后,派王弟到中国奉表称臣,并贡方物,开始了琉球向中国的朝贡活动,也是中琉官方交流之始。1404年(永乐二年),明成祖派册封使到琉球,册封武宁(察度王逝后的继任者)为中山王。这是琉球史上正式受中国册封之始。1429年,巴志终使“三山”重归一统。1430年,明朝承认巴志统一琉球,并赐琉球王(亦习惯性地称为中山王)巴志尚姓。琉球国尚氏王朝共26代,直到最后一代琉球王尚泰时,琉球国于1879年被日本吞并,这一封贡(册封、朝贡)体制持续了约500年,中琉之间只有友好,毫无积怨。

“琉球”是中国自隋唐以来对琉球群岛、琉球王国的称呼,明太祖的诏书就以琉球相称,琉球使节入明时也以此自称。“冲绳”之称,则见于17世纪日本江户学者新井白石的《南岛志》。日本明治政府在1879年吞并琉球时(“废藩置县”时)不称“琉球县”而称为“冲绳县”,是因琉球的称呼有“历史上属于中国”之意(日本《琉球·冲绳史》)。

作为中国藩属,琉球奉中国正朔(中国历法),但明清两朝并不直接进行政治统治。中国守仁执义,扶助弱小,明太祖曾将“善造船”的福建汉人“三十六姓”移民到琉球,带去中国文化。琉球留学生来中国留学,费用由中方负担;琉球渔民漂流到大陆,中国负责送还;琉球人在中国病故,地方政府以礼埋葬。琉球知恩守礼,被明神宗万历皇帝誉为“守礼之邦”。

琉球借受中国册封提高威望。在15、16世纪的大航海时代(亦称“大贸易时代”),琉球是“万国之津梁”(海上桥梁)。史载,琉球仅赴明朝入贡就达171次,来中国的琉球人数在10万以上(清时则达20多万人)。15世纪末琉球铸造的“万国津梁之钟”的铭文称,琉球“以大明为辅车”(辅:颊骨;车:齿床。喻关系如骨肉、唇齿一样密切)。

琉球从1372年开始,纳入了中国明清两朝的封贡体系,成为中国的藩属国。在500年间,历代琉球王都向中国皇帝请求册封,并与中国进行“朝贡”贸易;琉球王国一直使用中国的年号,奉行中国正朔;琉球王国的官方文件、对外的文书、条约以及编纂的琉球正史等等,均是用汉文书写的。

从16世纪末起,琉球便不断受到日本势力的侵袭和渗透,从与琉球贸易中得到好处的战国大名九州萨摩的岛津氏,由独占琉球贸易变为夺取其领土。1592、1596年,日本最高统治者丰臣秀吉两次派兵侵略朝鲜,萨摩藩主(诸侯)大名岛津氏借机向琉球摊派军役,敲诈钱财。1609年,岛津氏在最高统治者德川幕府将军默许下,派兵攻打琉球国。中国正史《明史》记载道:萨摩“以劲兵三千入其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琉球王尚宁被掳至日本萨摩藩鹿儿岛近三年半,在迫使琉球答应向日本进贡,日本又强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岛后,才放归琉球。此后,琉球被迫成为了日本的附属国。日本还强加给琉球国“无萨摩命令不得向中国进贡”等15项规定(琉球国并未执行,一直与中国保持封贡关系)。琉球的内政、外交从此开始也往往受制于日人。琉球与中国的“入贡贸易”,变成了萨摩藩谋利的手段。更阴险的是,岛津氏既要从琉球与中国贸易中得到好处,又令琉球装出不是日本附庸的假相,表面称日本为“友邦”。每当清朝使节将临,在琉球的日本人便行回避。这种明属中国、暗属日本的“两属”状态,一直持续到日本明治维新时期。但清政府从来没有承认过琉球从属于日本。

日本明治维新(1868)以后,明治政府把侵略朝鲜、占领台湾作为既定方针。作为进犯台湾的基地,急于吞并以清朝为宗主国的琉球王国,纳为日本领土。1872年,日本在未与琉球的宗主国清国协商的情况下,宣布把琉球国王尚泰降为“琉球藩王”。1874年4月,日本借口琉球渔船在海上遇难,漂流到台湾的渔民被高山族人误杀,派兵进攻中国台湾(这是历史上日本首次对中国的军事侵略)。日本故意曲解清政府官员在交涉中有“番民皆化外,犹贵国之虾夷,不服王化”一语,诬称“台湾番地不属中国版图”,迫使清政府签署《台事专条》,向清廷索取五十万两补偿白银,妄图使日本吞并琉球合法化。1875年7月日本派出内务大丞松田道之,命令琉球废除与清朝的册封朝贡关系,改藩制为日本的府县制、设置镇台(军事设施),因为琉球支延,遂于1879年3月率兵接管、吞并了琉球,废琉球藩,改为冲绳县。藩属中国五百年的琉球王国,在日本的侵略强权下亡国。

对于日本吞并琉球,中国清政府虽据理力争却力不从心。此后在美国总统格兰特居间调停下,中日两国互派特使在北京就琉球问题举行谈判。对于中方提出的“琉球三分案”(主张奄美岛以北归日本、存琉球王国于冲绳诸岛、宫古及八重山岛为中国领土),日本则提出“分岛加(改)约案”,即冲绳诸岛以北为日本领土,宫古、八重山二岛为中国领土,外加在1871年缔结的《日清修好条规》中,增加日本商民在中国大陆享有与欧美各国同等权益。最后,清政府在1880年10月按日本方案与日本达成“分岛改约”协议,其中包括:


大清国大日本国公同商议,除冲绳岛以北属大日本国管理外,其宫古、八重山二岛属大清国管辖,以清两国疆界,各听自治,彼此永远不相干预。


附单规定:


一、大清国应派员以光绪七年(1881年)正月、明治十四年二月,到八重山岛地方,与大日本国所派官弁,各呈示凭据,将宫古、八重山群岛土地民人,一并交受。二、宫古、八重山群岛民人,在交付之际,大日本国官弁应先期加意戒饬晓喻,使其安分,以免纷扰,既交付之后,两界民人,各遵其国法例,不互相干犯。


清政府同意“分岛改约”,决非出于本意。与日本对领土的贪婪不同,中国是在无奈之时对琉球“兴灭国,继绝世”,欲使琉球王国得以续存。但清政府终因内外所迫、意见不一的困扰而未能与日换约,预定于翌年正月交割琉球南部二群岛之事亦未能实施,“分岛改约”遂成为历史悬案。

中日“分岛改约”协议虽未履行换约手续,但也证明日本曾承认中国对南部琉球享有主权。冲绳历史教育研究会编的《琉球·冲绳史》中指出:“分岛改约案虽然没有生效,但生效的可能性充分存在。因为在日清谈判时正式提议、且最热衷实现的是日本。假如缔结批准生效,宫古、八重山的土地与人民,将作为日本获得在中国内地通商权的交换条件,交给清国。”日本学者井上清评论说,此案虽成悬案,但不能仅凭清政府没有及时在分岛改约案上签字、日本政府由此拒绝以后的谈判,就断定琉球全岛已为日本独有,日本政府也承认琉球问题属仍待交涉的悬案。之所以不想继续谈判,原因在于日本“天皇政府正在策划的日中战争(甲午战争)迫在眉睫,日本正在全力为此做准备。如果此地变为中国领土,在战争时将成为中国进攻日本的有力依托。正是由于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的获胜,才确立了日本独占琉球的局面”。

从明清时期的中国藩属国到被日本所灭,弱小然重义守礼的琉球王国的下场是个大悲剧。也顺便说说,琉球在二战中被日本军国主义绑架,为其“本土决战”抵挡炮弹,付出了死亡23万人,使琉球人口减少了五分之一的重大牺牲。日本在穷途末路之时,甚至曾将琉球作为“丢弃品”,作为与联合国和谈的条件。琉球人民欲哭无泪,写下一曲凄凉的悲歌。

琉球王国的历史定位是:在1879年被日本吞并前,琉球还一直是“自成一国”、“自为一国”或是“两属的独立王国”。这里,要注意两种不准确的错误认知:一是以为琉球既然是在中国的宗藩关系体制内,是中国的藩属国,那就是中国的领土,在中国版图内;二是琉球从1609年后,既然成为日本的附属国,那就是日本的领土了,在日本的版图内。

二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就是说,日本领土是不包括冲绳的,日本已失去对琉球的统治。由于在开罗会议上,中国国民政府蒋介石两次对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二战后将琉球交给中国的提议,均回答为“中美共同管理为好”;战后,又忙于打内战,错过了解决琉球问题的绝佳时机。同时因后来美苏冷战逐步升级、中国国内形势变化,美国为把琉球建成反共的军事基地,关于中美共管琉球一事不再提起。1947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由美国托管琉球的提案。1951年9月,对日媾和会议在旧金山召开,美国主导和约的签署,开始长期军事占领琉球群岛。1971年6月,日美签署了把冲绳“归还”日本的协定,1972年5月15日将琉球交给日本管理。

学者指出,琉球既由联合国批准托管,就不是日本领土。对托管制度的更改或修正,应由联合国批准。美国将冲绳交给日本,纯属无视联合国决议的私相授受。1971年日美间的“归还冲绳协定”,公然把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内,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不仅非法而且无效,对中国也无任何约束力。

这里,应该对日本吞并琉球问题,稍微具体地做些阐述。从日本与琉球关系的历史看,日本吞并琉球,应有两次:第一次是日本萨摩藩吞并了琉球的部分国土。1611年,即1609年日本入侵琉球后的第三年,日本首次对琉球进行了领土抢夺:将原属琉球的大岛、德之岛、鬼界岛、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等五岛强行并入萨摩藩,成为日本的领土,从而把琉球北部的五岛从琉球王国版图中抹掉了。第二次是近代日本从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到1879年完成的对琉球王国的吞并。一般论及日本灭琉或吞并琉球,则专指第二次。

再从日本吞并琉球,是近代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重要步骤,也是日本走向军国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视角考察。1868年,明治天皇在《宣扬国威宸翰》(御笔信)中提出了“海外雄飞论”。其宣称的“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成为近代日本的国策、目标,也表露出征服亚洲、争霸世界的狂妄野心。此后,日本统治集团炮制了对外扩张的蓝图,提出了所谓“大陆政策”这一指导对外侵略的总政策,其第一步,就是向南发展:征服中国台湾。日本“维新三杰”之一、当时掌握军政大权的西乡隆盛谈到中国台湾时,即主张“夺取此地,归为我有,以便永镇皇国之南门”。而要征服台湾,首先就要吞并琉球。

日本对琉球的吞并,大体可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是大力造势,编造历史,寻找理由。1870年,明治政府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宣称:对当局而言,琉球可唾手而取;1871年,萨摩藩向政府递交了一份《调查报告》,篡改日琉关系史,虽承认琉球王国为中国明清两朝藩属之事实,但妄称,琉球“自上古以来……为皇国属岛之事,古史亦有载之”;1872年5月,时任大藏大辅的井上馨上书政府,建议变琉球王国版籍为日本所有,即实行对琉球的吞并。

第二步,用突然袭击手段,对琉球国王搞“册封”,并提出无礼要求。1872年9月,琉球王国正使尚健等人在东京见天皇时,日本政府单方面宣布:“册封”琉球国王为日本藩王,列入日本华族,还提出控制琉球对华外交权等要求。1873年,日本天皇又下“诏书”,命琉球受日本内务省管辖,税收上缴大藏省,妄图掌控琉球内政。琉球王国不仅没有接受这一“册封”和同意日本的这些无理要求,而且尚健等人在与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会谈时,还向日方提出了归还1611年被日本割占的琉球北部大岛、德之岛等五岛的要求。

第三步,制造事件,入侵台湾,妄图造成既成事实,为实施对琉球的吞并做足功课。1871年底,发生了琉球漂流民在台湾遇害事件。这本是中国与琉球两国之间的事,与日本毫无干系。但正在酝酿吞并琉球、进占台湾的日本朝野,却将其视为难得的借口。1872年日本外交官在北京听到此事后,如获至宝,立即报告了外务省。从1872年8月起日本开始策划,几经商议后,于1874年4月,日本政府任命西乡隆盛胞弟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蕃地事务都督”,授权率舰队“征伐”我台湾。五六月间,西乡伙同美国李仙得顾问(原美国驻中国厦门兼台湾领事,被日本聘为顾问),率日军兵犯台湾,在琅峤登陆后,大肆烧杀抢掠。但侵台日军受到台湾军民英勇反抗和不断袭击,加之水土不服,死伤很多,达三分之一。侵台日军已撑不下去。中国清政府也从1874年5月开始增兵台湾,清军已达一万多人,李鸿章又宣布还要增兵二万。日本败局已定,只好同意与清政府谈判。在英、美公使斡旋下,1875年10月底,日本实权人物、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到北京后,以外交讹诈手段迫使清政府订立了《中日北京专条》。其第一条竟称“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等于承认琉球人为日本属民,也为日本此后吞并琉球埋下隐患。依此专约的《会议凭单》,日本还向中国勒索了50万两白银。近代日本的首次对外侵略,先以武力,后以讹诈得逞而结束,从而使日本受到鼓舞,野心更加膨胀;也由此看透了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从而更进一步刺激了日本侵略扩张的胃口。日本加紧了吞并琉球的步伐。

第四步,以蚕食方式,一步步推进吞并琉球行径。首先,于1875年3月,让琉球官员到东京,向其宣布:“琉球藩尚为两属形式,今日若不改革,则将受到中国干涉”,“我政府有此忧虑,意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以保琉球人民。”明确提出了出兵占领琉球的无理要求。而琉球则坚持不接受日方要求。接着,在7月,日本政府派内务大丞松田道之等到那霸,代表政府正式向琉球王国发出五条强制“命令”,企图强令琉球:废除与中国的封贡关系,断绝与清朝外交关系,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废除中国年号;接受日本实际管辖,纳入日本版图;琉球改用明治年号,琉球王入朝日本,在琉球设立镇台分营,等等。日本的这些“命令”,亦遭到琉球王国的不断向国际申诉和长期抵制。日本进而逐步掌控琉球王国主权,步步蚕食琉球。1876年,迫使琉球记载国史的《中山世谱》、《球阳》停止编纂;6月,日本又派出警官、巡查队伍到琉球;1877年更以武力强行剥夺琉球司法权,纳入大阪高等法院辖内。对日本的行径,琉球王国则不断向中国及各列强驻日使馆、外交使团申诉琉球的独立性。1878年11月,在日本当权者、内务卿伊藤博文命令下,松田道之提交了《琉球藩处分案》。由此,所谓“琉球处分(处置)”迅速推行。

第五步,日本于1879年,强行用武力吞并了琉球。1879年1月,松田又出使琉球,推行日本政府的“琉球处分”案,就是用武力强行在琉球“废藩置县”,切断中琉关系,实际掌握琉球警、政权力。他向琉球国王尚泰递交了威吓警告文书,限定2月3日必须就范。尚泰仍坚持拒绝日方要求。2月4日,松田返日后,加紧筹划实施方案,并得到太政大臣(首相)三条实美的指令:可用武力,可押送琉球国王到东京。3月8日,明治天皇发布诏书,宣布:“废琉球藩,尚泰移居东京。”3月12日,松田率160多警员到琉球后,一批又一批日本武装人员也陆续到达。3月27日,松田代表日本政府,在琉球首都首里城公开宣布:废除琉球王国,勒令琉球国王尚泰退出首里王城。接着,派武装人员占据、掌控了琉球各要害部门。3月29日,琉球王尚泰被迫离开首里王宫。4月4日,日本政府悍然宣布琉球王国改为冲绳县,并任命了日本人为首任县长。5月27日,琉球国王尚泰被迫离开琉球到日本东京。琉球王国被日本用武力强行吞并了。

日本对琉球的吞并,鼓舞了日本军国主义势力,使之在对外侵略道路上迅跑,不仅开始准备挑起侵略中国的战争,夺取我台湾,而且大肆宣扬“征韩论”,不断扩大对朝鲜的扩张,妄图吞并朝鲜。

琉球被日本吞并,也是中国宗藩体系解体的重要标志。近代中国,在西方列强和后起的日本帝国步步进逼下,已变成被其宰割的对象而丧权辱国,备受欺凌。日本吞并琉球,更改变了东亚的格局:日本崛起,中国衰败,西方列强大肆争夺势力范围。

日本对琉球的吞并,始终没有任何法理依据:既未得到过琉球国的同意,也无与琉球国签署的任何国际条约,更始终没有得到过琉球500多年的宗主国中国的承认。

在日本吞并琉球过程中,清政府就不断与日本进行交涉,多次提交照会,坚决主张:琉球王国必须复国,始终不承认日本吞并琉球合法。中日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展开了激烈争论。后经美国前总统格兰特调停,中日进行了多次谈判,以认同格兰特的“分岛论”为前提,日本提出“两分琉球方案”,中方提出了“三分琉球方案”。又几经商谈,议定了以日方方案为基础的《琉球条约拟稿》。因清政府内部意见不同而长期争议,加之国际形势变化,中日间终于未能在琉球问题上签约。到日本发动侵略中、朝的甲午战争,日本吞并琉球问题成为了历史悬案。

还有必要在这里对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问题稍作阐述。原本叙述琉球历史,是不必提及钓鱼岛问题的,然而由于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在1895年被日本窃取并偷偷划入被日本吞并不久的冲绳县,这才使钓鱼岛与琉球有了关联,谈琉球,不能不提钓鱼岛。众所周知,琉球自古就是“琉球三山六六岛”或“国都中辖三十九间切(村落),外环三十六岛寨”,其中无一在黑水沟以西者,更与钓鱼岛等岛屿无涉。1719年清册封副使前往琉球,与琉球官员测绘琉球全图,根据琉球官方提供的资料撰成《中山传信录》。该副使在“三十六岛之歌”中感谢琉球王国的合作:“琉球属岛三十六,画海为界如分疆……主人输诚出图籍,题写六六何周详。”正是《中山传信录》,详细记载了三十六岛的岛名,其中包括八重山群岛的八岛。并总结说,琉球人称之的八重山,“此琉球极西南属界也”。琉球的三十六岛图把姑米山以西的钓鱼岛等岛屿,与福州、台湾视为一体,“极西南属界”即琉球的西南与中国的边界。清乾隆年间的册封使周煌的《琉球国志略》中所写“海面西距黑水沟,与闽海界”,“至琉球,必经沧水过黑水”,清楚指出中国与琉球的海上分界是在黑水沟(今称“冲绳海槽”),以西为福建海域,以东为琉球海域。

中国与琉球的地方与海域分界,并非限于明清时期册封使的记录,而且也是当时国际间的共识。据郑海麟研究,从19世纪初至80年代末,西洋欧美等国在中国东海的测量调查活动及其绘制的海图、编纂出版的图说等,亦遵循中国的主权地理、传统疆域和自然地理、领属范围,明确将自鸡笼山至赤尾屿等岛屿列入台湾附属岛屿,且按中国习惯赋予“东北诸岛”之总称,琉球王国与钓鱼岛无丝毫领土关系。琉球学者程顺则的《指南广义》(1708年)中的附图,便把花瓶屿、梅花屿、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连在一起,而把古米山、马齿山、琉球中山连在一起,赤尾屿与古米山之间成明显的分界线。朝鲜《海东诸国记》(1471年)、法国出版的《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1809年)、日本出版的《琉球舆地全图》(1813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59年)等,均把钓鱼岛诸岛屿列入中国版图。证明中国与琉球间的海洋边界划分,乃是中琉两国官方以及国际航海家的共识。

浙江沿海渔民世代在这一带海域进行捕鱼活动,还出现过众多的“善操舟者”。为了援助琉球,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曾遣“闽中舟工三十六户(姓)”,移民琉球。琉球王国亦对其“知书者列名大夫、长史,以为贡谢之司;惯海者任以通事、总管,以为指南之备”。

大量历史文献和确凿的史实均证明,钓鱼岛从来不属于琉球(冲绳),明明白白是中国固有领土。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对日本政府的诸多谬论曾无情地揭露说:“明治以前,不论在日本或在琉球,脱离中国的文献而独自谈到钓鱼台等岛屿的文献,实质上连一篇也没有。”二战后出于冷战的需要,美国控制的琉球民政府1953年12月25日发布实施的《琉球列岛的地理境界》即第27号布告,无视历史事实,单方面以六点线把中国领土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划在经纬度内。1971年日美签订了“归还”冲绳协定,这个协定公然又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明目张胆地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不但非法,而且无效。

《波茨坦公告》公认的日本领土,不仅不包括钓鱼岛,连冲绳都不是日本领土。《波茨坦公告》也明确解释了日本作为战败国在领土问题上不具备自我解释能力。

日本政府声称拥有钓鱼岛领土主权,其中一个重要论据便是钓鱼岛是琉球的附属岛屿;1972年美国政府也是根据这一点把它移交给日本的。我们撇开琉球问题是尚未结案的历史悬案一事不谈,专从钓鱼岛自古以来从不属于日本而是中国固有领土而论,其重要依据之一就是,即使琉球被日本吞并,但琉球王国版图中根本就没有钓鱼岛。

在琉球国人的诗文、图志中,钓鱼岛从来都属于中国。两国之间以姑米山(属琉球)与钓鱼群岛(属中国)之间一条深达2000余米的黑水沟为界。这从“他者”的角度确证了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本即便于1879年吞并了琉球,其附属岛屿也不可能包括钓鱼岛。

自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奉表称臣纳贡起,中琉两国便建立了宗藩关系;而从永乐二年(1404)明成祖册封世子武宁为中山王开始,琉球国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3次(明15次;清8次)正式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的大量《使琉球录》,不仅记录了册封使在琉球的所见所闻,同时记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版图的历史事实。

真实的历史绝非单方“孤证”,琉球人自己的文献记录,客观、生动、有力地证明了钓鱼岛的归属权在两国之间毫无争议。

早在1945年3月美军攻占领冲绳前后,美国就已经开始在冲绳派驻军队,修建军事基地,并开始对冲绳实行军事政治统治。1945年9月2日,在二战中战败投降的日本签署了向盟国的投降书。美国对日实行了实质上的单独占领和间接统治。1946年2月,美国正式将奄美、冲绳、宫古、八重山四个群岛与日本分离,日本对四岛行使的行政权力亦均予停止。4月,在冲绳建立美国琉球民政府,此后,琉球民政府采取了“去日本化”诸多措施。琉球也开展了独立运动、自治运动和自立运动,一直延续至今。当时,美国主要是将琉球作为监视日本、防止军国主义复活的基地。而琉球民众对美国的军事统治也极力反对,不断开展要求复归日本的运动。

1948—1950年,由于冷战加剧,东亚地区地缘政治格局风云变幻,美国对日政策亦发生巨大转变,日本也由昔日的敌人变为今日的小伙伴、盟友。1949—1951年9月,美国积极推动对日片面媾和,签订了旧金山对日媾和条约。从此,冲绳成为美国的重要战略基地。1972年,按1971年日美“冲绳返还协定”,美国将冲绳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但保留作为美国的军事基地,从而引发了长期的日美围绕冲绳基地的矛盾和斗争。特别是冲绳人民要求美军基地迁出冲绳的诉求和斗争将长期坚持。

新世纪的冲绳,面临许多短期内无法解决而困绕冲绳的现实问题:历史问题始终是琉球民众心中的痛,无奈又无法拂去;美军基地和土地问题依然十分沉重而难于解决;冲绳经济长期落后,发展缓慢问题依旧会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