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间:听一曲杏花烟雨春日寒

写一首小令给你,画一朵烟花给你,慢慢地写,细细地画,一辈子,来时的路上,要去的远方,从此,暖与冷,携手前行。

胎记

从我记事儿起,就知道在我的腰间有一块褐色的胎记,铜钱大小,大致呈圆形。我问母亲,为什么我会有胎记?为什么姐姐们都没有?我是不是她从村东头的大坑里捡来的?

母亲总是笑着说:“你也是妈生的呀,你长了胎记说明你比她们几个聪明。”

孩子总是把母亲的话当作全世界最真的真理,所以上学后我学习格外用功,连续三年都是班里的第一名,放寒假的前一天我总是能将一张写了我名字的“三好学生”奖状连同一点小小的物质奖励拿回家里,我几乎成了左邻右舍的名人。只是世代为农的乡亲们没有文化,他们用以形容我的语句匮乏到只剩下“五丫可聪明呢”。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母亲的话,然后窃笑,心想:其实,不是我真的聪明,是因为我腰间有一块胎记。

这个秘密我从来没跟外人说起过,生怕他们认为我聪明不是因为大脑而是因为胎记。

但是四年级时,我发现我的胎记似乎不像以前那么值钱了,因为刚刚转学过来的吴小敏的前额正中间就有一颗黑痣,她平时将所有的头发都扎起来,那颗黑痣很是招摇。我有意无意地和吴小敏说起她的黑痣,她说:“我姥姥说,这叫美人尖,只有长得好看的人才会有。”

四年级的小女生其实早就知道臭美了,只是矮矮胖胖的我一直以学习成绩作盾,以为学习好就一好百好了。可是,吴小敏那样自信地说只有好看的人才会有,一下子让我觉得与“好看”比起来,聪明其实什么都不是,这让我的优越感以十倍自由落体的速度下降到了零点,甚至在地上砸出了坑。

还好,时间过得很快,我慢慢了解到胎记不过是胚胎时的色素沉着而已,与大脑神经并无关系;而吴小敏的“美人尖”也只是由于黑色素过度沉着而长出的一颗大痦子。

我与她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但是恋爱后,我又一度讨厌起身上的胎记来,因为它大大阻碍了我肤如凝脂的美好愿望。好在那时的那个小伙子丝毫不嫌弃,他说:“不就一块胎记嘛,我也有啊。”

“你也有?在哪儿?”

“我的胎记倒是隐蔽,在屁股上。”

“唉,”我叹了口气继续抱怨说,“非长个这玩意儿干吗呀?

有百害而无一利。”

他笑呵呵地说:“胎记也有好处啊。”

“什么好处?”

“让我顺利找到你呀,要不然这芸芸众生里,我如何一眼就看到你了呢?就是那胎记在冥冥中召唤我呢。说不定我前世就是你腰间的那块胎记呢,今世幻化为人,再续前缘。”

“我可不想做你屁股上那块胎记!”

“是呀,这胎记长得真不是地方,应该长在胸口……还是你的胎记长得好。”

听他这样说,又感觉腰间的那块铜钱一样的胎记不那么可憎了,甚至多出了一点浪漫的色彩。

其实,这人世间的事谁能说得清呢?是好是坏不过一念之间。后来,我有了孩子,儿子的耳朵上部与脸颊交汇的地方有个小坑,小米粒大小,左右各一。起初,我担心得要命,生怕儿子带着什么先天的疾病,但时日长了,儿子一天天长大健康、活泼又聪明,我悬着的心也渐渐放下了。有时看到那些孩子被绑架、被拐卖的信息时,就想:不管多少年我都能认出我儿子,因为他的耳朵两边有两个小坑,这是独一无二的标志。

儿子再大些,时常出去玩耍,见到他耳朵上小坑的人都说,这孩子有福气,看耳朵上这“粮仓”就知道。

真是有意思,这两个胚胎里没有发育好的小坑,竟然是儿子将来生活富足的象征。为此,我对那两个小坑也多了很多奇特的想法,比如我有时候想,儿子将来是不是会有什么非凡之处?

他将来会不会做什么举世瞩目的大事情?有时候我也想,既然他有这两个粮仓,我现在也用不着对他吱哇乱叫,他不想学习就不学,怕什么呢?

有时候我想着想着就换了思路,觉得一切还是得要自己争取,这些宿命的想法,不论好的还是坏的,都不应左右我们的生活。

毕竟,人“生”不由己,但怎样活还是要自己说了算。

扔掉多余的东西

在20世纪70年代,家里拥有一辆飞鸽自行车是了不起的;到了80年代,电视机、喇叭裤成了人们争相追逐的东西;90年代,大哥大引领一代潮流;进入21世纪,电脑及各种智能手机已经霸占了几乎所有人的手掌。

拥有值钱的东西,自然是件好事,但有的时候,事情就是那么滑稽——拥有倒不如没有的好。因为这些东西总是会牢牢地把你束缚起来,并可能最终演变成负担。我记得读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片森林里,住着众多的兔子,其中一只白兔最具慧心。它最喜欢大自然的纯美,尤其是每到夜晚,看着如水的月色洒落大地,它都沉醉其中。在它眼里,月的阴晴圆缺各具风韵,无一不是难以描摹的美。所以每一个晴朗的夜晚,它都会来到草地上,一边悠闲地啃咬着草叶,一边心旷神怡地赏月。

天上诸神见白兔如此钟情月亮,便决定将月亮送给白兔。第二天晚上,诸神召见白兔,并向它宣布:“万物均有所属,既然你如此钟爱月亮。那么,从现在起,月亮就属于你了。”

白兔喜不自禁,它甚至难以相信,从此那个美丽的月亮就是自己的了。

白兔依旧每晚到林中草地来看月亮,但心情却不一样了,以前那种闲适优雅的心情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这是我的月亮”!它害怕一眨眼月亮就消失了,于是如同守财奴一样紧盯着月亮;乌云遮月的时候,白兔惶恐不安;月缺之时,它更是心如刀割。原来的享受现在竟然变成了折磨。

终于有一天,白兔再也无法忍受这种伤痛,又拜见诸神,请求收回他们的馈赠。从此,白兔又恢复了往日的悠闲与欢乐。

若我们真的是因为巨额的财富或是稀世珍品而多了一些烦恼倒也说得过去,但事实上,我们多年积累的那些廉价之物也常常成为一种累赘,比如多年前的唱片,尽管已有至少三四年的时间都没听过,但却舍不得扔掉;还有那些毛绒玩具,若干年前买的小手链儿,以及经年累月从大小商场扫来的衣服、鞋子……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不可否认,得到这些物品的当时,自己一定是欣喜若狂、爱不释手的,但如今这些物品的结局都一样——被塞到纸箱里,搁置在最不显眼的角落。然后,你在朝它们望去的时候,叹息着说:“哎,这些可都是我的回忆,我不舍得扔掉。”

实际上,这是一种愚蠢的想法。因为真正的回忆在我们的大脑里,而不是箱子或是其他某个特定的空间里。

当然,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明白这个道理也是在不久前。由于冬天已经远去,春天已经来临,所以免不了要将一些厚衣服装箱,既然要倒腾,索性全都倒腾一遍。于是,我开始清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结果让我大跌眼镜,我从那些不怎么动的箱子和柜子里翻出了如下物品:

我从上初中到现在与友人的书信,总共有四十七封;

我高中时获得的两本笔记本;

大学时最爱听的磁带和CD,总共二十二张;

近十五年来的照片,具体有多少张不知道,但仅相册就有八本;两双凉鞋、一双单鞋、一双棉鞋、两双拖鞋;

生孩子前的衣服一整箱;

去海边捡回来的贝壳、石子,有四五斤重;

用了一半的妊娠霜;

一条存放了七八年的老被子。

妈呀,这都什么呀?我感觉自己至少有两三年的时间都没有再碰过它们,偶尔接触也不过是为了整理柜子,将它们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于是,我咬了咬牙:扔掉吧。我上上下下跑了四五趟,总算将这些物品一应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

奇妙的是,当我把最后一件物品扔掉后,竟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没用的东西一直都在紧紧地束缚着我,它们总是让我把注意力放在过去,而无法看到未来。更让我感到震惊的是,我的生活空间竟然一直被这些没有多少意义的东西所占据。

好在,我的天地突然打开了。当我面对空下来的衣橱或是柜子的时候,可以想一想明天弄点什么好玩的东西来布置一下,或是看看今年流行什么元素的衣服让自己也潮一潮。这种感觉好极了。

很多时候,我们的烦恼忧伤都是因为睹物思人,看到那些以往的纪念品,不是想起了伤心的往事,就是想到了似水流年。所谓“眼不见心不烦”,那些没什么用处的老物件,若不是为了留作古董日后升值,还是早早丢进垃圾桶比较好。

别和狗便便计较

和邻居认识已经有6个年头了,第一次见面是在看房的时候。那时,虽然我们都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房子还在建设中,我们这帮刚刚购买了新房的年轻人,总是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跑到自己的那一间房子里偷偷看一看。与邻居相遇就在那时候,她给我的第一印象着实不怎么样,说话冷冰冰的,一点儿没有看到新邻居时应有的热情。

但是住进来后,慢慢接触,感觉她人不错,做事有主见、有看法。最让我感到佩服的是半年前的一件事,当时她大概是接孩子回家,我则是从超市买菜回来,正好顺路。但他们在前我在后,正要打招呼却听见小家伙在哭泣,邻居女人则在说教。我只在后面跟着,没有打搅,静听着他们娘儿俩的对话:

“是他先打我的……”

“然后你就打他了,对吗?”

“是。”

“既然你已经打他了,那你还哭什么呀?”

“我很生气,这事赖他不赖我。”

“妈妈知道,是他做得不对,可是儿子,你为什么这么生气呢?”“是他让我生气的,他还说我是笨蛋,我明天要拿我最厉害的枪去打他——”

说到这儿的时候,孩子已经气愤到了极点,我虽在后面但我可以听得出,小家伙是咬着牙喊出的这句话。

邻居女人并没有理会孩子这样爆发的情绪,她只是淡淡地说:“我知道是他错了,我也知道你很生气。但是我觉得如果你老想着这件事就真的成了笨蛋了。”

“我不是笨蛋……”

我很好奇,邻居女人的这一观点有什么理论支撑。不过,她真的有啊。她对孩子说:“那妈妈给你举个例子。假如我们走路时遇到了一堆狗便便,狗便便很臭是不是?”

“是。”

“你闻到狗便便的臭味也会有点生气,是不是啊?”

“是。”

“那么,接下来你会怎么做呢?是快点离开还是停下来看着狗便便生气?”

“快点离开。”

“对,快点离开不想狗便便才是正确的。如果你不离开而是瞅着狗便便生气,那狗便便的臭味还不得把你也熏臭了。你愿意吗?”

“不愿意。”

“呵呵,所以呀,让你生气的那件事就像狗便便一样,你得快点忘了它。如果你老是想着刚才生气的事,那肯定得一直生气呀。那多傻呀,生气多难受啊,心情还不好,肚子也不舒服,就连吃棒棒糖都不怎么甜了……”

小家伙不再言语了,我不敢肯定这个5岁多的小孩子能够完全理解邻居女人的话。但我倒是受益匪浅,因为当时我也正像这个小家伙一样纠缠于一件让我很是窝火的事情。

那天朋友结婚去喝喜酒,饭局结束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为了早一点到达地铁站,我便随手叫了一辆人力电动三轮车(俗称摩的)。上车之前我和车夫说好5块钱到地铁站,他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我乘上他的三轮车出发,路程总共不过5分钟,但是这三轮车实在太颠簸了,酒席上的山珍海味都差点被哆嗦出来。还好很快地铁站就到了。我给了他十块钱,然后转身拿我放在车上的东西,等我都拿好后,也不见他给我找钱。于是,我对他说还需要找我钱。然而,他竟然说我只给了他5块,哪来什么找零?口气那个凶哦,好像我要讹他钱一样!

我当时那个郁闷劲儿就甭提了,没想到一场欢喜酒喝完竟然碰上无赖了!我跟他理论了半天,但他就是不给我找零,还可怜兮兮地说:“让大家看看,我这么老实巴交的人,挣几个辛苦钱容易吗?我大半夜的都不舍得回家,就为多拉几个客人。现在你坐了我的车,没多给我钱,你还要我找你零,这是什么道理呀?!”

听到他这样说,我肺都要气炸了,要不是担心打不过他真想上去揍他一顿。这也太欺负人了吧。我掏出手机准备报警,不是在乎这5块钱,是难以咽下这口气。可就在这当口,老公打来电话,说儿子不吃晚饭,一定要等我回去再吃。

为了儿子我忍了。

可是,我心里真是窝火啊。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几乎见人就说:“太让人气愤了,坐那么多次车头一次遇到这种人,上辈子没见过钱啊?5块钱也要黑!”而且,每次经过那个地铁口我都恨得牙根痒痒,如果有人观察我的脸一定也能看到我满脸的气愤。我也总是不自觉地朝那个地铁口张望,希图看见那个无赖,狠狠地瞪他两眼。

天不遂人愿,我一直都没能遇见那个让我窝了两年火的家伙。但是那天听到邻居女人的话,觉得这话倒像是为我量身打造的,不大不小,刚刚好,每一句都用得上。如果按照邻居女人的说法,我可真是傻透了。都这么长时间了,还一直想着这个“狗便便”,结果弄得我自己也总是阴着脸,也开始变臭了,可我还执迷不悟地站在“狗便便”旁边不肯离开。

所以,那天听到邻居女人的话,我真是如获至宝。

对,快点离开狗便便才是正确的。如果你不离开而是瞅着狗便便生气,那狗便便的臭味还不得把你也熏臭了。我可不想当傻子,所以还是赶快忘了那些不愉快,找点好玩的事比较好。

过去不等于未来,不论你过去怎么不幸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未来要充满希望。反正,我们不能为了那该死的过去放弃现在和未来,我们实在有太多事情要做了,过去那些“狗便便”就让它们永远成为过去好了,别想影响我的未来!

幸福也不是件很难的事

最近和几位闺密聊天,大家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幸福”。大概女人到了三十几岁对一些事情开始淡漠,而对于自己是否生活得幸福逐渐关注了起来。所以,我们这几个“老女人”便开始讨论起幸福来。

燕儿说:“我觉得幸福就是随心所欲,衣食无忧,想买什么买什么,去逛商场时再也不用先看标价再看衣服,而是看好了衣服不用问价钱就能买。”

小宁子说:“幸福不光是钱的事,我觉得幸福就是享福。你看咱们班的思琪,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是她老公多疼她呀,什么都不让她干。那次我去她家,她老公一会儿擦地,一会儿洗衣服,时不时还得给思琪倒水。绝对是公主的待遇,那才叫幸福呢。”

乐嫣说:“我觉得幸福就是随时随地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你看我,家里还算有钱,老公也凑合。但是我忙啊,想出去旅游都一直抽不出时间来……”

我很诧异,问道:“幸福很难吗?我觉得拿硬件来比,你们都比我强。可是,我没觉得不幸福啊。”

“你傻呗。”她们一同打趣我。

“你们才傻呢。看过范伟演的一部电影没有?那里面说‘幸福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别人穿了一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儿了,你就比我幸福’。看,幸福多简单呀,你们竟然感觉不到,这帮傻女人!”

当然,她们没有被我“驯服”,倒是一同凑上前来六只手一同挠我的胳肢窝,把我“驯服”了。

但我从心里觉得她们真的不够聪明。因为,之前我也和她们一样,认为幸福就是来自于你渴望得到的某种东西。比如我上学时以为幸福就是考试全年级第一,工作后我以为幸福就是买得起昂贵的手表、衣服,结婚后我以为幸福就是两人相敬如宾,做了妈妈后我以为幸福就是孩子争气……

但是,2008年我去北戴河旅游的经历却让我对幸福有了另一种理解。那天我准备下海游泳,但是那一片海水并不澄澈,甚至有些混浊,于是我放弃了游泳的念头,就随便在海滩上坐下了。当时,大约是下午4点左右,中午时火辣辣的太阳开始变得温婉了些,我有了一点慵懒的感觉。慢慢侧身躺下,发现天空很蓝,海面翻卷着白浪,一波又一波悠闲地赶来。

几只海鸟从我的眼前飞过落在不远处一个小土坡上,接着又有几只沿着同样的路线飞去。我好奇地起身,跟着它们去。走近时,发现一对老夫妇正从自己带来的小麻袋里掏出食物来喂它们。我静静地站在一旁,没有上前搭话,但我看得出老夫妇与这些鸟儿很熟,他们能够叫出每一只鸟儿的名字,还对着周围的人说哪只鸟最调皮,哪只鸟刚刚做了妈妈,哪只鸟是它们的老大……

我从他们与其他游客的谈话中得知,他们是一对退休的老人,因为这里空气好,所以在五年前搬来这里居住。这五年里,他们每天下午都会来海滩上喂鸟。他们说喂鸟不止为打发时光,而是当他们看到鸟儿们欢快地进食、轻盈地飞翔,自己也很幸福。

再回过头来想想“幸福”二字,我总是觉得,有些时候,是不是因为我们太过物质化,而人为地夸大了幸福的标准?或者我们竟然荒谬地将幸福看作是一件可以拿出来炫耀的外衣?当我们达不到那个标准,或者我们的幸福感没法拿出来炫耀时,我们就会觉得不幸福了呢?

若真是这样,那实在太可悲了。幸福哪里需要什么条条框框,它不过是我们心里一种小小的感受,就像电影的台词一样,幸福其实只是一个肉包子、一件厚棉衣、一个茅坑而已。

我们看过许多电视剧,它们似乎都在上演着一个场景:只有那些最优秀的人、那些无所不有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但事实未必如此。不信?那我们来问一问我们从小学开始就无比信任的“哑巴老师”——字典,《现代汉语词典》里对幸福的第一解释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而在我们最常用的网络上,幸福的定义是:幸福是一种快乐、满足和愉悦的感觉。瞧,这里并没有说到成就和财富,不仅如此,幸福没有任何条框,只是一种愉悦和舒畅的心情。

所以,幸福不难。它就在我们的身边,俯拾即是。它也许是爱人轻轻地一吻,也许是孩子的第一声啼哭,也许是妈妈烙的一张葱油饼,也许只是呆呆地看着天空、静静地想着心事,如此而已。

所以,我一想到这些,就忍不住冒着被挠胳肢窝的危险对几位闺密说:“这帮傻女人。”

现在你是几点钟

从我步入学校大门的第一天起,老师们就一直说:“你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那时候我常常会在早晨出门的时候看看天空,如果是在冬季,八九点钟的太阳还不太暖和,可如果是夏季,八九点钟的太阳也已经让人热得不好受了。所以,我一直对这个说法不是很满意,感觉用八九点钟的太阳来比喻我们太不贴切了。

不过,最近我又得了一个新方法来测定自己究竟是几点钟。方法是把人生设定在80年,让它与一天的24小时,即1440分钟相对应,用这个数字除以80,就可以得出每一年是18分钟。好了,现在假如你已经10岁了,那么你的人生始终就已经走过了180分钟,也就是说,现在你的人生正处于凌晨3点钟。假如你现在是20岁,那么你的人生时钟就已经走过了360分钟,你的人生就处于早上6点钟……以此类推就可以得出自己的时钟坐标。这个方法有数据作支撑,感觉可靠多了。

我大致算了算,现在我是九点多钟了,还没到十点。你呢?

现在正活在几点钟呢?是温煦的清晨?是炙热的正午?你或许会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人生时钟其实要比你想象的慢一步。比如,我自己,我觉得我正是上有老下有小,要拼尽全力养家糊口的时候,如同正午的太阳,但按照这个方法算来,才刚刚10点钟。比如,一个50岁的人,可能会觉得自己已经日落黄昏了,但他才是下午3点。而一个刚刚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可能觉得自己已经开始担负起了生活的重任,早就开始了奔波,但掐指算来,不过是早晨7点多钟而已。

是的,人生之路仍尚早。如果你在早晨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经比别人慢了半拍,不用焦虑和担心,因为这并不意味着你的一整天都完蛋了,更何况是漫长的人生路呢?快一步或者慢一步,对于未来并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就像电影《本杰明·巴顿奇事》中的台词一样:“人生从不嫌太年轻或者太老,一切都刚刚好。”

2008年8月9日,这是个特殊的日子,我记得非常清楚,因为那一天刚满11个月的儿子会走路了。那是个周末,我和老公在家里进行大扫除。由于缺人手,便把儿子放在垫子上自己玩耍。宝贝倒也乖巧,一个人扶着沙发来回来去地走,我们每几秒钟就看一眼,但儿子全然不顾我们,一会儿用小手抠抠沙发垫上的花,一会儿慢慢蹲下捡起自己的玩具,由于当时正在出牙,哈喇子如同电线一般被儿子的小嘴拽来拽去。我和老公被逗得哈哈大笑,儿子也懵懂地跟着笑,哈喇子便流得越发欢实……

可就在我们笑得一眨眼的工夫,他竟然两只手都离开了沙发,独自站立着。没有孩子的人或许认为这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举动,但在爸爸妈妈的眼里,这是天大的事情。因为这意味着儿子将要学习独自行走了,而不是扶着沙发或是椅子。这对儿子来说也是一个大挑战,看他惶恐严肃的表情就知道。为了鼓励儿子,我们像两只大老鹰一般张开双臂,等着儿子踉跄地扑进我们的怀里。不过,儿子只迈出了一步便开始摇晃,第二步一出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尽管儿子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走路,但是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每每见到同月龄的孩子,我总会忍不住夸口说“我儿子11个月就会走了”,有时也安慰那些孩子还不会走路的家长说“没事儿,过了一周岁才会走的孩子多的是,早一点晚一点无所谓”。

实际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早一点,晚一点”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从现在开始“迈步”就不会有错。是什么时候、哪一个人生时刻有什么关系呢?更何况,用我得来的这个方法计算,我们还都是不错的时刻呢。

炮灰

至今我都还记得那个叫Good Air的公司。公司的规模不大,连同销售人员一起不过十几个人,生产的产品是加湿器,主要用在大型空调设备上。公司的领导有三个,据说他们原是同一家加湿器公司的员工,后来想要自己创业,于是三个人合伙开了这家公司。

我听到他们的故事时觉得他们都是年轻有为的人,至少敢闯敢干,对于尚且对北京这个帝王之都充满敬仰和无限向往的人来说,这简直是无与伦比的励志故事。所以,我经过两次面试就成了他们的一员。工作就是跑业务。

跑业务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行当,我是理工科的毕业生,又在坦克大修厂待了几年,摸的,看的,说的都是机械和电子。但他们的故事也让我雄心勃勃起来,好像我一眨眼就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业务员,大把大把的提成争着往我的口袋里跑。

于是,我开始每天到各个工地跑业务,虽然辛苦,但我感觉自己浑身的每个细胞都被积极地调动起来,它们的能量都得到了极限的发挥,比如体力,我常常为了到达一个工地而换乘三四次公交车,但每天需要拜访的工地不止一两个,一天下来常常十个小时在外面奔波,需要换乘二十次公交车,步行也有十几公里;又比如说话,我平时话不算多,但为了取悦工地的门卫,希望他们通融我进入工地里面找到相关负责人,我必须要绞尽脑汁寻找能够打动他们的词汇;又比如观察力,我必须要了解清楚每条街道上的公共厕所最可能在什么位置,要不然尿裤子也会成为常事……我感觉我的生命开始绽放华彩了,虽然晒得黑黢黢的,也觉得自己是亮丽的黑。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某个工地找对了人——那人直接负责采购这种设备,为此我也得到了公司其中一位领导——王经理的大力赞赏。要知道,像我这样的小业务员,有时候在一个工地转悠半个月也找不到正经管事儿的人,拜错了菩萨,任凭你的东西再好还是无法成交。所以,对于刚刚入职一个多月的新人就能有如此收获,那位王经理似乎有心栽培。他将与公司有联系的很多潜在客户的联系方式都给了我,让我一一去拜访,还给我配备了小灵通,包月的,随便打。我自是心花怒放,这不仅是对我的肯定,更预示着将来可能要有大笔大笔的订单飞来。

不仅如此,王经理还亲自带着我去拜访了几个客户。我感觉我的地位提升了,这明明就不是一般的待遇嘛。可就在我手捧着即将到来的光明前途醉心地欣赏时,公司的另一位老板将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对我说我已经来了两三个月了,还一笔订单都没有拿到,如果我愿意继续努力公司会给我机会,如果我不愿意继续而是再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公司也不会亏待我。

对于这位老板的意思我当然心领神会,十分钟不到我就写好了辞职信,领了最后一个月的薪水,整理了所有的资料,与同事和老板客气地说了“再见”。

那一天是周五。按照惯例,周六上午所有的业务员要到公司汇报一周的情况,既然走了我当然不必再去了,但九点钟左右,王经理却打来电话,问我为什么不去上班。

我大略说了辞职的经过,他“哦,啊,唉,啧”了几声,然后我与Good Air从此彻底分道扬镳。但心里总是有些不明白这事情的始末,后来偶遇原来一起上班的同事,才得知原来这三人也不和,大概那位让我辞职的经理不愿意让我拿到那么多客户的名单,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但依据那位王经理对我的态度而言,我还不至于被辞退。就算要辞退,他们之间也应该商量一下的,可那位王经理竟然毫不知情。我莫名其妙地成了一筒炮灰。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接到了两位客户打来的电话,说是想要谈一谈合作的事。我欢喜地答应下来,然后又拨通了那位提拔过我的王经理的电话,告诉他是哪两位客户有意愿合作。他很感谢我,离开了Good Air还将客户介绍给他。

我说“不用”。这本是我该做的事,虽然成了一筒炮灰,但我毫不怨恨。这世上不公平的事多得是,这一点小小的牺牲便要暴跳如雷、不能自持,那以后漫漫人生路岂不是活不成了?

添堵

刚毕业的时候我在工厂干了几年,工厂是国营的,里面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熟人,因为凡是不想出去或出不去的人都可以进入工厂工作,别管什么工种,总能混口饭吃。后来,企业改革,制度逐渐转变为自负盈亏,于是工厂开始从外界招收大学生,我是第三批或第四批被工厂引进的“外来户”。

初来乍到,凡事都要谨慎,一言一行都造次不得。但凡我说过话后,别人有一点异常,我顿时就觉得从脊梁骨蹿上来一股凉气,手脚冰冷,两腿发抖。有时她们也当着我的面说些荤段子,尤其是我们的班长,一副流氓德行。

我明明知道他们并无恶意,但心里还是挺堵的。后来,我和班长的徒弟走得近了些,慢慢听到好些她的不如意,比如干活的是她,邀功的是师父;比如明里毫无保留,暗里却留了几手;比如种种。她说:“唉,做人徒弟天生就是来受气的。”我解劝她说:“有些人的出现,就是用来给我们添堵的。”

说完这话,我觉得我的心也宽敞了不少。既然给我添堵是她做人的任务,那么我还有什么好希求的呢?我想我这句论断简直可以称为精辟,但后来我发现在这方面我远远不及老孟师父。

老孟师父是厂里的元老,将一生都兢兢业业地奉献给了这个要死不活的工厂,他干了半辈子的时候成了技师,技术一流,整个车间无人能敌。他也有一个徒弟,这个徒弟非同一般,是从特种部队出来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让我从心底里震撼了,但最后我听到的消息是,他是从特种部队刷下来的,也就是说他曾经参加过特种兵的选拔,但没能过关。退伍后又回到他父母亲所在的这个工厂,投师到老孟的门下。

能成为老孟的徒弟是工厂里很多人的梦想,因为老孟不仅手艺好,人也好,不会栽赃,不会抢功,更不会留一手甚至几手。起初,老孟的徒弟也敬佩师父,但他自持天资聪颖,总想超越老孟。有意无意地与老孟竞争,但他解决不了的问题,老孟都能解决。时日长了,他便对师父有了敌意。

老孟并不理会,依旧认真工作,耐心教徒。可年轻气盛的徒弟总是不能释怀,他不仅在技术上与师父较劲,还从方方面面与师父展开了搏斗。比如偷懒,比如栽赃,比如抢功,老孟看在眼里,却从没明明白白地挑破,只是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转眼,徒弟来了三年了,很是想施展一下自己的拳脚,至少他想要证明自己的翅膀已经硬了。有那么一次,机器不能正常运转,老孟说多半是其中一个轴承坏了,徒弟说:“师父,你歇着,我去换。”

徒弟拆开机器,果然是轴承有问题,他悄悄换上了一个好的轴承,同时将工作正常的电阻也换了一个。然后,趁人多的时候,对师父说:“师父,你判断错了,不是轴承坏了,是有个电阻老化了。”老孟愕然,随即笑笑,没说什么。有好事者打抱不平,说:“不可能,老孟从没出过错,准是你小子搞鬼!”

“谁搞鬼了?!师父就不能出错吗?老孟就一辈子没人能超越了?”徒弟愤愤地叫嚷着。

“就你那点能耐谁不知道啊,除了动点歪心思还能干吗?”“你说谁呢?是不是欠揍了!”

老孟赶紧拉开两人,温和地说:“算了,算了,徒弟说得对,我老孟也不是神仙,只是大伙抬举我了,现在很多问题都是徒弟帮我处理……”

徒弟白了一眼众人,表情复杂地走了。余下人都说老孟干吗三番五次地纵着这个白眼狼一般的徒弟,说应该找个日子和这个徒弟比试比试,让他输得心服口服,这样他就老实了,就不敢再争了。

老孟又笑:“比那干什么?他一个孩子,不懂事,等他慢慢岁数大了,经过的事儿多了,总会明白的。”

“您老这样太委屈了!我们都看不过去。”

“这有什么呀,一个孩子长大不得既遇到坏人也遇到好人啊,我呀,既然做了他的师父,就得是他人生中的那个好人……”

所有人都对老孟竖起大拇指,连我也在心里将自己放平在地上,对着老孟三叩九拜。

离开那个工厂已经十来年了,但我总想起那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复杂人情,也想起老孟的豁达,觉得他就像一座雄伟的大山,有无数的毛头小子想要征服他。他们用尽全力踩踏大山,抬高自己。但老孟不言不语,稳稳当当,泰然自若,只是在某一个瞬间宽容地接纳了那些想要挑战的愣头儿青,给他们一个窥探真颜的恩赐。

有时候我想,我们之所以因为人际方面的事情而不开心,固然是因为我们遇到了蛀虫,但更多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因为我们对人性的要求过于奢侈呢?

请让我优雅地老去

一个平常的夜晚,不知怎么竟无端地梦见夹道的红色海棠,那花是那样的明艳,将我的整个梦境都点燃了,我甚至在恍惚间听到了火红的海棠花燃出噼噼啪啪的声响。

而我就在道路上奔跑,脚步轻盈得像在飞。我轻轻地伸出手,想要触摸那花朵,可它们在我的面前,瞬间燃成灰烬,洒落满地尘埃。我更加努力地伸手,可我的手被一股巨大的力量钳制,动弹不得。我用尽全身的力量想要挣脱,但还是失败,眼看着那一树一树的火红慢慢燃尽。我倏地惊醒——

原来是熟睡着的儿子将大腿压在了我的胳膊上。我起身看着他红扑扑的小脸,回想当年只身来到北京,再到结婚生子,一晃十年已经过去了,不禁幽幽感叹:你是一天天长大了,可是妈妈今朝又老于昨夜了。

突然惊恐起来,那悠悠流过的岁月莫不如梦里夹道的海棠?凭你是谁,也无法抓住。就像古人的吟诵:“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青松古稀,佳人白发。”“十载铅华梦一场,都将心事付沧浪。内园歌舞黄金尽,南国飘零白发长。”

以前读这些诗句,只觉写得好,如今却多了些凄凉。后来读到过一篇文章,倒是让我对时光老去的悲哀多少平复了些。

文章中提到的女孩年轻的时候长得很漂亮,人称“一朵花”。

在众多追求者中,女孩找到了一生的依靠。男人是没有很多钱,但却有风花雪月的浪漫。婚后的生活说不上富有,但她满足。男人左手玫瑰,右手青菜,将平平淡淡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转眼,她四十出头,但却越来越害怕跟男人去外面吃饭,因为别人常说“嫂子风韵不减当年呀”,可她害怕“不减当年”这个词,言外之意是:她现在已经不是当年了。和依旧倜傥潇洒的男人走在一起,她总有些自惭形秽。

她记得年轻时,男人为她写过一首诗,其中有一句是“你光洁的额头,是我珍藏的青春”。可如今,她的额头早已不再光洁,甚至有了隐隐的细纹。还有眼角,常常浮现出很多鱼尾纹。

她无比惊慌,甚至把脸当成了战场,不厌其烦地武装,一向聪明睿智的她明明知道那些蹩脚的表演不过是骗人的把戏,但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买了许多,而最后都以失败收场。

有一天早晨醒来,男人按住她的头说:“别动!”然后,轻轻地从她头上拔下一根白头发。男人小心翼翼地把白头发递到她眼前,她瞬间惊呆了,一把推开男人,跑到镜子前,一根根翻找起来。可是,白头发不只一根两根,她一下子泄了气。原来她日日美容,夜夜保养,想要与岁月一决高下,到头来只是以卵击石。在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心都像被掏空了一样,整日闷在屋里,不肯出门,“风韵犹存”“白头发”让她如坐针毡。一想到这些,她就将一颗想要跨出门的心关了起来。

有一次,她收拾书桌时,不经意看到了男人的笔记本,发现里面有一页,竟然夹着一根白头发,她认得,那正是那天男人从她头上拔下的那一根。本子上是男人熟悉的字迹——

这是她的第一根白发。这根白发,竟让我如此心动。她把所有的青春和爱情,全都给了我。这根白发,是纪念,也是见证……

一瞬间,犹如一汪清泉注入了她的心田,她释然了。

原来,时光的流走并非意味着老去,而是见证着生命的存在,只要在青春年月里曾用心活过,即便老去也是一种美好。

所以,我对自己说:如果哪天发现眼角的皱纹又多了一道,或者不经意看见了鬓边的白发,一定不要惊慌,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一定也会有一个人为它们心动,那个人也会感念我的青春曾毫无保留地赠予给他,那个人也许是相濡以沫的爱人,也许是一手拉扯大的孩子,也许是相互扶持的老友……

既如此,没什么可怕的,且让我安静、淡然、优雅地老去吧!

爱别离

虽是初春,竟也莫名其妙地下起雨来,且不是夜晚,而是临近中午时分。雨不大,但可以淋湿地面,也可以淋湿我的外套。我怕冷,只得钻进一家快餐店。大概因为还没到吃饭的时间,我又是第一个进来躲雨的客人,店里很清净,店员们整齐划一的“欢迎光临”的喊声便更加如同炸雷一般,让原本只是来躲雨的我有些尴尬。那么,干脆就吃饭吧,一份咖喱鸡肉饭,一碗菠菜汤。

吃完饭,我慢慢地喝汤,汤并不怎么好,难得的是窗外有淅淅沥沥的雨声,而且下午并没有什么赶着要做的事,因此就一口一口慢慢地啜着。汤匙舀下去的时候,绿绿的菠菜便和黄黄的蛋花追逐起来,围着汤碗,一圈一圈,像嬉闹的情侣,看来看去,不知道是谁惹了谁。柜台里的女孩儿在忙着接电话,询问订餐客人的菜单以及送餐地址。餐厅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有因为肚腹之饥前来就餐的,也有很多是像我一样为了躲雨而顺便吃点的,不管哪一类客人,临进门时都可以听到店员们清脆响亮的“欢迎光临”,毫无高低贵贱之分。

餐厅的东面一整面都是大大的玻璃窗,店家做了高脚凳和窄窄的台面,有点吧台的意思,虽然是喝汤而不是咖啡或者红酒之类,但有了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也倒多了一些诗的韵味。

我正出神,窗外一个消瘦的身影袅袅而来,他大喊:“要走就走,以后也别回来,我不稀罕你……”巨大的喊声将他的愤懑宣泄无遗。隔着玻璃窗以及蒙蒙细雨,看得见他脸上有胡子,看不出长短,黑压压地围在嘴边;长发及腰,典型的擀毡发型,但因为有雨水的润滑,都乖乖地贴在他很是挺拔的腰背上。他的喊声虽大,表情却并不狰狞或者夸张,只是呆呆地望着前方,四肢也没有任何张牙舞爪的意思,两只手背在身后。他就那样木木然地走着,喊着,雨水淋在身上的任何部位都仿佛无所谓,直到他离开我的视线,都没有见到他抹一下脸上的雨水,如同那雨从来就没有一样。

他的心里有什么呢?让他如此黯然的该是一位女子吧,一位离他而去的伤透了他的心的女子,一个让英俊少年不堪离弃之苦而沦为疯癫的女子。爱真是让人欢喜让人忧,因为有爱,所以惧怕别离。爱越深,离越苦。语云:“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

一生之中,谁没有几次别离呢?第一次走进学校的小小身影,不断回头看着身后的母亲(父亲),泪眼蒙眬,恐惧和不安让小小的心啊恨不能一头栽回到母亲(父亲)的怀里。远去求学的莘莘学子,不断挥动手臂,却喊不出“再见”,那哽在喉咙里的不是别离之苦又是什么?依依惜别的恋人,不管是不是最后一次送别,她的背影是帆,他的目光便甘愿作河流。再向前一步,我们便成了父亲或是母亲,那时将会送小小的孩子上学,他们小小的身影在转过身来,与我们泪眼相向时,整个世界都要崩溃了吧;接着他们远离家乡,到外地求学或是工作,每一次出门都要嘱咐又嘱咐,叮咛又叮咛,从孩子迈出家门的那一天就开始了无尽的等待和惦念。

爱的人总是不能常相厮守,早早晚晚要有分开的时日,或长或短,总是难免,别离之苦也便时时有之。别离为什么苦呢?你过你的,我过我的,即便没有执手嬉戏,也可落得个云淡风轻,难道不好吗?是呢,不好。因为两人即使分开了,仍无法将爱分开。爱和别离是相辅相成的,爱得越深,离别得就越苦。

就像窗外雨里那个长发及腰、背手而行、木然怒骂的男子,他一定为了曾经的那个她拼尽了全力。假若他不曾动心,不曾付出,不曾不顾一切,当她离开时,他便不会落魄,便不会在雨里愤怒而不自觉。

可是,爱无错;痛,亦无错。

早前,看过一篇报道,说在美国的一个村庄,家里突然失火,房子被熊熊大火覆没,一家人并没有惊慌失措或是痛苦焦急,反而快乐地与房子合了最后一张影。照片里,一家六口,大约是父母亲和四个孩子,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笑容。他们说,对待这个房子的离开要像对待一位相互尊重的朋友一样,不强求,不回头。

或许对待爱和别离也应该一样,父母子女也好,亲戚朋友也罢,恋人知己也一样,离别之所以苦,是因为回了头。回了头,往昔的甜蜜和辛苦就历历在目,今日的形单影只就更加汹涌。所以,不强求的爱来去都坦然,不回头的离别有无都平静。

这样和那样的想法

最近几年不知道什么缘故,每到冬天就巴望着下雪,一下雪就感觉自己特别兴奋,如同打了鸡血一般,脑袋也灵光起来,能瞬间想起若干与雪有关的句子,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啊,各人自扫门前雪呀,遥知不是雪呀,雪尽马蹄轻啊,窗含西岭千秋雪呀,北风吹雁雪纷纷啊……多了去了。当然,也会想起很多与雪有关的趣事,比如堆雪人啊,打雪仗啊,上房扫雪呀,在雪地里打滚儿啊……多好玩儿。

我记得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年冬天下大雪,正赶上是下午,在教室里就看见鹅毛大雪瞬间把一切都变白了。等到放学的时候,雪已经到了膝盖上面,走起来几乎找不到平衡,深一脚浅一脚,还几次趴在雪里,亏得同行的伙伴给拽了起来,不然被雪埋了也有可能。平时我们走十几分钟就能到家,那一次走了将近一个钟头,但是很过瘾。

可是,现在呢?随着地球变暖,什么气温升高啦,厄尔尼诺啦,想要看到几场像样的雪都困难了。有时候一听到说全球变暖,就担心以后会再也没有雪天。

去年冬天,回了一趟老家,正巧赶上了大雪,可是心情却没有兴奋起来。原因是我第二天准备回京,但这样的大雪高速公路肯定是要封了,我不得不在家继续住下去。天不佑人,一连两天都在下雪,雪也空前的大,虽然没有没过膝盖,但是也已经逼近小腿中央了。我心里嘴上都忍不住咒骂起这个鬼天气来。那几天,我每天都关注天气预报,只盼着艳阳高照,积雪快快融化,道路畅通。

回到北京后,与人聊起下雪之事,邻居都惊讶地说:“天啊,北京就下了那么薄薄的一层,半天都没到就化完了。”我还拿出手机,让大家看我拍的雪景,瑞雪丰年、银白世界、粉装玉砌、树挂冰枝……真是太美了。我又庆幸,真是天作之美,让我又看到了一场大雪。每每看到那次的照片,我都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故乡、田野、打滚儿、雪人儿、嬉笑……没错,就是这样!天天下雪才好!

可是,真的天天下雪,我又嫌路上太多泥泞,弄脏了我的皮靴不说,一开车还弄得爱车也满身泥水,加上雪天路滑,使得安全也受到了威胁。想起这些,我又对雪天有些生气,心里暗自嘀咕:老天下雪白如蕊,到了地上化成水,老天何必费这事,不如一下就下水。又嘀咕:老天下雨开水花,到了地上又蒸发,老天何必费这事,不如一下就下花。

天上会下花?什么荒唐想法?我也忍不住骂自己两句。

有时候,自己也觉得奇怪。明明都是白白的六角形的雪花,它不来的时候,眼巴巴地盼望着;它下得不够大,心里就埋怨着老天也怎么那么吝啬,下大一点怎么了。可是,真要下雪了,又嫌这雪影响生活,若是下得大了,就觉得这雪的罪过更大了。

莫名其妙不是?

矛盾重重不是?

有时候我就想,这人啊,真有那么多不快乐的事吗?是我们不知道往好处想罢了。同是下雪,为什么不去想“山舞银蛇”“白玉房顶”,为什么不去想“千树万树梨花开”,为什么不去想“妆点万家清景,普绽琼花鲜丽”?若是多想好的一面,哪来那么多无聊的伤感呢。我想,那些总是忧郁的人(也包括某个时段的我自己),或许是由于内心的某种小小障碍,总会时不时地感觉到莫名的伤感:明明完成了那么多计划中的事情,失落之感却挥之不去。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呢?当你试图四处找寻失落之感的根由时,却又总是徒劳无功。

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很多人的问题。

我不是心理学家,不懂得这一现象的思想根源在哪里。但我就借用一句小品里的台词:

你能不能阳光一点啊?!

找到你的美

小坤是我大学的同学,我们同住在一间宿舍。记得第一天报到的时候,我们一间宿舍八张床,七个人,小坤来得最晚,但她是唯一一个城里的女孩子,所以她一走进宿舍我就感觉她与我们这些从农村考来的庄稼丫头不一样。

当然,我并不了解其他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是打心眼儿里觉得自惭形秽。这与城乡差别的关系并不是很大,主要是我从小就感觉自己的形象实在是不适合出来吓人。比如,从我记事开始,家里人就说我黑,后来上了学换乳牙,两颗大门牙又很是扎眼。这还不算,到了初高中正是青春发育期的时候,我还很不争气地没能像其他孩子一样蹿个大个子出来。若是这样,苗条一些也是好的,可我偏偏又很肉感。所以,家里人总爱打趣我说活脱脱一个小水缸。弄得我直到现在看见水缸、水桶之类的物件都觉得像是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妹一样亲切。

没有如此经历的人真的没有办法体会那种从内心深处不断拱上来的不自信,有的时候一见到漂亮的女孩子我都不敢与人家靠得太近,生怕自己连绿叶都不是。这样的心情伴随我度过了童年、少年,以及青年的不少时光,并终于在大学一年级时结束了。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去学校的澡堂洗澡。洗澡对于多数人来说原本是一件愉悦的事情,但对于我却总是有些胆怯。胆怯的原因就是我这个臃肿的身材和黑黝黝的皮肤,这些年小麦色的肌肤成了时尚,但在那时人们只是一味崇信“一白遮百丑”,使得我很羡慕迈克尔·杰克逊,因为他有能力为自己进行全身漂白,可是我不能,我只能黑黝黝地黑着。所以,洗澡时脱衣服对我来说都成了一种折磨。

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就在我面朝着墙壁心里七上八下地撕扯着衣服的时候,小坤竟然在背后发出了“呀”的一声。这一声简直要了我的命,我本能地用手里的衣服尽可能多地遮住身体,体内的血液也在瞬时全部冲上了头顶,我脸也红了,耳朵也红了,脖子也红了……总之,肩膀朝上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而我就在这红色的海洋里扑腾着,因为我的大脑接到这个“呀”的指令后,反馈给我的信号是,她可能会说有关于我的“胖”和“黑”的话题。但这一次,大脑的反馈出错了,因为小坤没按套路出牌。她惊奇地说:

“你的屁股好翘啊,你看,你的腰和屁股简直是黄金比例!”我对天发誓,我当时真的瞬间凌乱了。我活了二十来年了,那肥吞吞的大屁股从来都是被打趣的对象,它竟然很好看吗?还有,它和我的腰围成了最谐调的搭配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不敢相信,但我还是惊喜地笑了,并一连怯怯地说了几个“哪有啊”。

那天的澡洗得格外开心。

当然,回来后我开始对自己的屁股关注起来。那时,网络还不算发达,于是各种书籍里有关屁股的描写我都会格外留意。让我惊奇的是,我真的发现在很多书里面都说屁股翘翘的最好看,还说腰部和臀部的黄金比例是2∶3,我偷偷用尺子量过,果然很接近2∶3。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灰姑娘变成了水晶公主,也越发觉得与小坤相见恨晚,心想:“要是早几年认识小坤,我何至于这么多年的洗澡时光都在尴尬和不安中度过。要是早几年认识小坤,我早就发现自己的美了。”

直到今天我也一直从心里默默地感谢着小坤,因为正是她的一句无心的赞美让我发现了自己的美,让我从灰暗的世界走了出来。就像我们熟知的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的那句话——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位伟大的雕塑家一生都在人们的攻击和嘲讽中度过,当然,与此同时,也不乏另一些人对他的理解和支持。不管世界怎样,罗丹始终以他伟大的人格正确地面对一切。他坚信“艺术即感情”,而且他的全部作品都在证明这一观念。以此而论,罗丹应该是最杰出的浪漫主义雕刻大师。但是他的伟大不仅在于此,还在于他深刻的思想——他不像多数浪漫派艺术人士那样浑身充斥着肤浅的热情、空洞的夸张和虚假的内涵,他偏爱的是那些悲壮的主题。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罗丹钟情于悲壮主题原本算不上什么壮举,但他却善于从残破中发掘出力与美。这一点是了不起的,也更加显示了他博大精深的品格,动人之情,启人之思,使我们得以神游于心灵的波涛,宇宙的玄远。

那么,我们自己呢?或许我们都习惯了寻找自己的不足,或懒散,或丑陋,或暴躁,或软弱,或不求上进,或幼稚无知……我们总是能找到很多,甚至于嘴唇不够性感、手指不够修长、说话紧张,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儿都能让我们心生不快。了解自己的短板固然重要,但在你认定自己很“完蛋”之前,先来找到自己的好吧。就像这样:

如果你不够聪明,那么你可能很细心;如果你不够美丽,那么你可能很可爱;如果你不够睿智,那么你却可能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

所以,我们不能坐在沙发上看着韩剧中的帅哥美女感叹自己“煞风景”,而是应该站起来对着镜子找找自己的美。当你把眼睛贴近镜子,你或许会发现,自己的眼珠不仅不够黑,还是毫无生机的黄褐色,甚至有些混浊;试着笑一笑,却发现眼角的几道鱼尾纹……别灰心,在某一个刹那,或许会发现自己的睫毛很长,或是嘴角上翘,或是印堂饱满……不管哪一点,都足以让我们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美,所以,别急着说自己“不行”,先找找自己的好吧。

让人生成为随笔

头两年,我的一个小学的同学在家乡的一个炼钢厂里升任车间主任。这对于他自己以及工厂上下都是一件大事。按照惯例,在宣布就职的时候,他必须得有一篇演讲,一来巧妙地显示自己的实力,二来明确让手下的工人们知道与他同心协力,所有人都有无限光明的前途。

许是因为以前见面与他聊起过如今我是与文字打交道的缘故,他竟然打电话让我帮忙写一篇演讲稿,演讲稿的题目叫作《我与钢厂共辉煌》,他还把钢厂的发展史,以及他自己在钢厂的经历都一并发到了我的邮箱里,并再三嘱咐,说这可是关系到他的将来的,如果演讲得好,大家自然会给他加分,如果演讲得不好,人们一下就会说“连话都说不利索,还当什么领导”。总之,基于种种重要性的考虑,才决定把这项艰巨的任务交到我的手里。

我很爽快地就答应了,心想:不就是一篇演讲稿嘛,左不过两千字,写写他的奋斗过程,写写工厂从过去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艰辛历程,畅想一下美好的明天,不过如此。因此,到还剩三天的时候我才开始动手,第一步写上了大大的标题,居中,用宋体,一号字,加粗。接下来我开始构思这篇演讲稿的结构和内容,我不断回想着他的话,以便得到更多的启发。我记得他说:

1.他是唯一一个要演讲的人。

2.钢厂的厂长对这件事非常重视。

3.要写出信心,写出成绩,写出特点,写出不足,写出方向。4.这与他在钢厂将来的发展息息相关。

……

好,就按照这几点要求来写。可是,如何写出信心、成绩、特点、不足和方向呢?这件事这么重要,万一我给写砸了可怎么办呢?他的领导会不会批评他?他的下属会不会瞧不起他?他会不会因此不能升迁?

我真是越想越害怕,键盘上的手都有点哆嗦,两手的十个手指在键盘的起始打字位置僵硬了半个多小时。但我终究不知道如何开始,于是放下了。

第二天,他打来电话,我说:“快了,还有一点,明天给你。”其实,我在瞎掰,我根本没有信心写好这篇演讲稿,但事到如今我是万万不能摔耙子不干的,那样就真的坑死他了,我只能硬着头皮上。

我开始着力以我认为最不露声色的方法吹嘘他的成绩,用最感人肺腑的词汇讲述工厂过去经历的种种艰辛,用最辉煌耀目的句子描绘工厂的宏伟蓝图和美好明天。我将他的信心、成绩、特点、不足和方向都一一列出。我极尽所能地让这篇演讲稿显得更有分量,希望他的领导因此对他更加垂青,希望他的手下对他更加佩服,希望他能够更加飞黄腾达。

一周后,他又打来电话,说:“你那些随笔我以前可是看过,写得那么好,怎么我的演讲稿,是不是没用心给我写呀?”

我大惊。

他说领导和台下的职工都没有什么热烈的反响,大概是因为天气炎热,竟有人昏昏欲睡。

我又惊。

难道这就是“味同嚼蜡”?这篇演讲稿写得味同嚼蜡了吗?

以前我的随笔的确发表过几次呀,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刊物,但总归还是得到了出版社编辑大人们的认可的。这篇演讲稿竟然连普通的老百姓都没能打动吗?

我想起我写随笔时候的情形。

我写随笔的时候从未觉得吃力,因为我要写的无非是一些言之有物的小玩意儿而已,有时是实用性的,比如书信、日记等,有心说事,无心为文;有时是情志性的,大略就是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觉得有趣,便磨叽几句。总的来说,不过是一鳞半爪、清风明月、漫不经心、顺水行舟,但总有那么一点儿意思。如今,我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前思后想、殚精竭虑、引经据典、中西合璧,却只弄了个“味同嚼蜡”,这让我情何以堪啊!

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千思、万思、十万思、百万思……终于思出了答案。演讲稿没写好就是因为我太拿它当回事了,我将其视为天大的事件,想要这样那样,想要它成为一篇能引起轰动效应的鸿篇巨制,我必须要写这个和那个,我不能写那个和这个,然后,那篇演讲稿就四不像了,言之无物了,味同嚼蜡了。

由此,我又想到了人生。人生便如同一篇文章,有的人写成了记叙文,时间、人物、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按部就班,平淡无奇;有的人写成了议论文,论点、论据、论证,闹闹哄哄,不知所云;也有人写成诗歌,唯美飘逸,但太过短暂;还有的人写成了说明文,形态、构造、性质、种类、成因、功能、关系,一个不少,却生硬拘谨得很。

唯有随笔最好,将文章之为文章的各种条条框框消逝于无形,不装相、不发功、不吹嘘、不显摆、不自找啰唆、不找人别扭,只留那么一点点的真情真趣,但总是值得一看,所以,我最是喜欢。

虽然这些年从事了与文字有关的工作,每天都会有至少几千字从我的手中流过,但我绝对不敢在文字面前造次。首先我就不是科班出身,从工科学校毕业,之前脑袋里全部都是涡轮、齿轮和电子、电路,现在有幸与文字结缘,实在不敢对自己的功力胡思乱想;其次,我始终也没有多么像样的作品,虽然有过几本畅销书在排行榜上名列前茅,但我总认为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所以,我向来不太敢咬文嚼字,对一个字或是一个词的意思死揪住不放,我怕揪的时间长了自己的手指头断了。人生也是一样,与其费尽心机想要把它写成什么样子,不如踏踏实实地感受一下今时今日,若把每一个今天都写得圆满而有趣,还愁不能写出鸿篇巨制吗?

年轻的女丐?

大概是因为看多了关于有些人假扮乞丐骗取同情心的事,而且自己也亲眼看到过一桩,天桥磕头行乞的两人从健步上台阶,边走边化妆,然后熟练地拿道具,铺棉被,安然躺下,继而捣蒜磕头一嘴哭腔蒙骗路人的把戏。所以,每每见到乞丐装扮的人,总是心生厌恶,无论地铁上还是公交站旁。原来总是爱从口袋里摸出几块钱的我,现在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把目光放得远远的,让他们够不着。

但是前天我又见了穿的有些破烂的一对,女的约莫三十多岁,但面容憔悴,头发不长但黏扎扎地盖在脑袋上,如同一张饼。男的是个孩子,不过三四岁的样子。我心想这大概是扮作母子的模样,按照乞丐们的正常路数,一会儿应该会让孩子躺在怀里,弄成个奄奄一息的样子。

事情却出乎我的意料,那女丐并没有急着让孩子躺下,而是低头把两件破大衣卷了又卷,好像又不大满意,打开来再卷。小男孩的身上有一根绳子,另一头延伸到女丐的腰间。小男孩往前走不过五六步的样子,就会牵动女丐。女丐则喝令:回来。

是方言,我分辨不出她们的地域。

女丐从一个破旧的布包里掏出她们用来装盛“爱心”的掉了把手以及很多瓷片的搪瓷饭盆儿,男孩儿便抢了过来,将那搪瓷盆侧过来,往外一推,那搪瓷盆便轱辘轱辘地跑远了,正好是那男孩儿拉直了与女丐之间的绳子刚刚够不到的位置。她这时才抬起头来——原来,她看不见。

我顿生感慨——

人到了这步田地也还是要生活下去!那被女丐卷了又卷的两件破大衣一定是她们晚上御寒的棉被吧。人生的悲剧何必要到莎翁的巨作里去寻找,何必向残酷的战争去寻找,何必向突如其来的地震和洪水寻找?

我猜想,这样的遭遇,这孩子又顽皮地将她们的“饭碗”当皮球一样滚动,定是少不了一顿训斥了,但女丐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说:“再淘气打你了。”可是,手却没有扬起来,只是大略朝着盆子的方向挪了挪,让孩子把搪瓷盆捡了回来,像极了一位慈爱的母亲。而那孩子也没有丝毫的畏惧,将躺在一边的搪瓷盆捡回来,端放在面前,便往女丐的身边一坐,说:“听故事。”

“好。”

说着,那女丐又从她的破布包里摸出来一本书,竟然是盲文书。然后,她用手摸索着一点一点念给孩子听。孩子认真地听着,有时候笑笑,有时候又很严肃。

这是我从没有见过的场景,我从来不曾想过一对讨饭的母子,还会拿出钱来买书,那女丐一定希望她的孩子长大后能够自食其力,而不要在他幼小的心灵里认定自己就是讨饭的命。那一刻,我敢断定,那女丐是真的没有办法才带着儿子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行乞。我很希望将自己兜里的钱拿出来给她们,但又希望有一个更好地给的方式,才不至于玷污了那女丐的圣洁。

此时,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走了过去,蹲在她们面前说:“阿姨,你给我也读一段吧。”她听了一会儿,将自己小手里攥着的几块钱放到了搪瓷盆里,说了声“谢谢”欢快地离开了。小姑娘的发梢的蝴蝶,挂着春天的笑,在阳光里跳,欢快地舞蹈……真美。

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笨拙地效仿了那小姑娘的一举一动,希望那孩子看到的不是搪瓷盆里的钱,而是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劳动挣得了她们儿娘俩的生活。一边离开,我一边想:“生活到了这步田地也还是要以最好的方式生活下去,那母亲嘴里汩汩而出的文字,不正是那孩子的未来吗?人生的斗志何必向保尔·柯察金寻找,何必向卡耐基的书籍寻找?”

我很想在某一天能够再次遇见她们,那时我会送上一本新的盲文书,作为我献给她们的微薄的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