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到了的旅人准备回程

我们在前面曾经谈到一辆车子和乘车人在路上的情形。当这车子走进阿拉斯邮政旅馆时,已快到晚上八点钟了。乘车人从车上下来,他漫不经心地回答旅馆中人的殷勤招呼,打发走了那匹新补充的马,又亲自把那匹小白马牵到马棚里去;随后他推开楼下弹子房的门,坐在屋子里,两肘支在桌子上。这段路程,他原想在六小时以内完成的,竟费去了十四小时。他扪心自问,这不是他的过错;然而究其实,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到焦急。

旅馆的老板娘走进来。

“先生在这里过夜吗?先生用晚餐吗?”

他摇摇头。

“马夫来说先生的马很累了!”

这时他才开口说话。

“难道这匹马明天不能走吗?”

“呵!先生!它至少也得有两天的休息才能走。”

他又问道:

“这里不是邮局吗?”

“是的,先生。”

老板娘把他引到邮局去,他拿出他的身份证,问当天晚上可有方法乘邮箱车回滨海蒙特勒伊,邮差旁边的位子恰空着,他便定了这位子,并付了旅费。

“先生,”那局里的人说,“请准在早晨一点钟到这里来乘车出发。”

事情办妥以后,他便出了旅馆,向城里走去。

他从前没有到过阿拉斯,街上一片漆黑,他信步走去。同时他仿佛打定主意,不向过路人问路。他走过了那条克兰松小河,在一条小街的窄巷里迷失了方向。恰巧有个绅士提着大灯笼走过。他迟疑了一会,决计去问这绅士,在问之先,还向前后张望,好像怕人听见他将发出的问题。

“先生,”他说,“劳您驾,法院在什么地方?”

“您不是本地人吗,先生?”那个年纪相当老的绅士回答,“那么,跟我来吧。我正要到法院那边去,就是说,往省公署那边去。法院正在修理,因此暂时改在省公署里开审。”

“刑事案件也在那边开审吗?”他问。

“一定是的,先生。您知道今天的省公署便是革命以前的主教院。八二年的主教德·贡吉埃先生在那里面盖了一间大厅。就在那厅里开庭。”

绅士边走边向他说:

“假使先生您要看审案,时间少许迟了点。平常他们总是在六点钟退庭的。”

但是,当他们走到大广场,绅士把一幢黑黢黢的大厦指给他看时,正面的四扇长窗里却还有灯光。

“真的,先生。您正赶上,您运气好。您看见这四扇窗子吗?这便是刑庭。里面有灯光。这说明事情还没有办完。案子一定拖迟了,因此正开着晚庭。您关心这件案子吗?是一桩刑事案吗?您要出庭作证吗?”

他回答:

“我并不是为了什么案子来的,不过我有句话要和一个律师谈谈。”

“这当然有所不同。您看,先生,这边便是大门。有卫兵的那地方。您沿着大楼梯上去就是了。”

他按照绅士的指点做去,几分钟以后,便走进了一间大厅,厅里有许多人,有些人三五成群,围着穿长袍的律师们在低声谈话。

看见这些成群的黑衣人立在公堂门前低声耳语,那总是件令人寒心的事。从这些人的嘴里说出来的话,是很少有善意和恻隐之心的,他们口中吐出的多半是早已拟好的判决词。一堆堆的人,使这心神不定的观察者联想到许多蜂窠,窠里全是些嗡嗡作响的妖魔,正在共同营造着各式各样的黑暗的楼阁。

在这间广阔的厅堂里,只点着一盏灯,这厅,从前是主教院的外客厅,现在作为法庭的前厅。一扇双合门正关着,门里便是刑庭所在的大厅。

前厅异常阴暗,因此他放胆随便找了个律师,便问:

“先生,”他说,“案子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已经审完了。”律师说。

“审完了!”

他这句话说得非常重,律师听了,转身过来。

“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家属吧?”

“不是的。我在这里没有熟人。判了罪吗?”

“当然。非这样不可。”

“判了强迫劳役吗?”

“终身强迫劳役。”

他又用一种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微弱声音说:

“那么,已经证实了罪人的正身吗?”

“什么正身?并没有正身问题需要证实。这案子很简单,这妇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杀害婴孩罪被证明了,陪审团没有追查是否蓄意谋害,判了她无期徒刑。”

“那么是个妇人吗?”他说。

“当然是个妇人。莉莫赞姑娘。那么,您和我谈的是什么案子?”

“没有什么。但是既然完结了,大厅里怎么还是亮的呢?”

“这是为了另外一件案子,开审已经快两个钟头了。”

“另外一件什么案子?”

“呵!这一件也简单明了。一个无赖,一个累犯,一个苦役犯,又犯了盗窃案。我已记不大清楚他的名字了。他那面孔,真像土匪。仅仅那副面孔已够使我把他送进监狱了。”

“先生,”他问道,“有方法到大厅里去吗?”

“我想实在没有法子了。听众非常拥挤。现在正是休息,有些人出来了。等到继续开审时,您可以去试一试。”

“从什么地方进去?”

“从这扇大门。”

律师离开了他。他一时烦乱达于极点,万千思绪,几乎一齐涌上心头。这个不相干的人所说的话像冰针火舌似的轮番刺进他的心里。当他见到事情还没有结束就吐了一口气,但是他不明白,他感受到的是满足还是悲哀。

他走近几处人群,听他们谈话。由于这一时期案件非常多,庭长便在这一天里排了两件简短的案子。起初是那件杀害婴孩案,现在则正在审讯这个苦役犯,这个累犯,这“回头马”。这个人偷了些苹果,但是没有确实证据,被证实了的,只是他曾在土伦坐过牢。这便使他的案情严重了。此外,对他本人的讯问和证人们的陈述都已完毕,但律师还没有进行辩护,检察官也还没有提起公诉。这些事总得到后半夜才能完结。这个人很可能被判刑,检察官很行,他控告的人,从无“幸免”,他还是个寻诗觅句的才子。

有个执达吏立在进入刑庭的门旁。他问那执达吏:

“先生,快开门了吗?”

“不会开门。”执达吏说。

“怎么!继续开审时不开门吗?现在不是休息吗?”

“现在已继续开审了一些时候了,”执达吏回答,“但是门不会开。”

“为什么?”

“因为已经坐满了。”

“怎么!一个位子也没有了吗?”

“一个也没有了。门已经关上。不再让人进去了。”

执达吏停了一会又说:

“在庭长先生的背后还有两三个位子,但是庭长先生只允许公家的官员进去坐。”

执达吏说了这句话,便转过背去了。

他低着头退回去,穿过前厅,慢慢走下楼梯,好像步步迟疑。也许他在独自思量吧。前一天夜里在他心里发动的那场激烈斗争还没有结束,还随时要起一些新变化。他走到楼梯转角,依着栏杆,叉起两臂。忽然,他解开衣襟,取出皮夹,抽出一支铅笔,撕了一张纸,在回光灯的微光下急忙写了这样一行字:“滨海蒙特勒伊市长马德兰先生”。他又迈着大步跨上楼梯,挤过人堆,直向那执达吏走去,把那张纸交给他,慎重地向他说:“请把这送给庭长先生。”

执达吏接了那张纸,瞟了一眼,便遵命照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