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与复工安全教育

1.调岗工安全教育

(1)岗位调换。员工在车间内或厂内换工种,或调换到与原工作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以及短期参加劳动的管理人员等,这些人员应由接收部门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

(2)教育内容。可参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确定,一般只需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但调作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2.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

(1)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①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

②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2)休假后的复工安全教育。员工常因休假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也就是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表3-7是某工厂的节后复工安全作业教育,仅供参考。

表3-7 节后复工安全作业教育

注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班组保存,一份交公司保管。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3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3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