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Y区推进信息经济发展政策的实证分析

(一)基本信息的设定

我们假定,为推动信息经济发展,2014年5月,Y区所在Z省出台了《Z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大力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宽带、三网融合、云计算中心)、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应用电子产业、大数据和云服务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网络安全产业、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智慧物流体系建设、互联网金融、居民信息消费、智慧城市、电子政务)、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企业信息化水平、行业信息化、各类园区信息化)、优化发展环境(组织保障、要素保障、财税金融支持、人才创新支撑、引进项目、信息安全保障、评价机制)及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扶持举措和要求。Y区所在的H市将信息经济列为该市“一号工程”,予以重点扶持。2014年7月,出台《中共H市委H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宽带、云计算服务平台、政府信息服务平台)、抢占信息经济和智慧产业发展制高点(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中心、全国物联网产业中心、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全国智慧物流中心、全国数字内容产业中心)、提升产业智慧化水平(“两化”深度融合、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服务业智慧化、农业智慧化)、大力推进智慧应用服务(城乡公共治理智慧化、社会民生智慧应用、各类智慧应用试点)、优化完善产业空间布局(核心区建设、重点特色园区、拓展区建设、重点战略合作、智慧产业项目、行业优势企业、政务和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信用H市、发展模式创新、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人才支撑、考核评价)等方面做出规定。2014年年底,Y区为推动本区信息经济发展,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并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提出“双核一镇一谷”为重点的多元化空间布局)、实施举措(抓平台发展、抓协同创新、抓基础建设、抓推广应用、抓政策扶持、抓成果保护、抓工作保障)等方面做了规定,而且,还在附件部分列出了《Y区信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我们假定,可以从公开渠道得知的是,Y区信息经济(智慧经济)2015年全年实现增加值619.15亿元,较2014年增长29.9%,占GDP比重达到50.1%。全区有239家规模以上信息经济单位,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剔除重复)1428.42亿元,增长58.6%。其中,信息软件、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主导产业限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均超过30%。

(二)评估展开与问题界定

1.政策特点分析

通过比较,我们会发现,省级政策富有宏观性,最具微观性的是区级政策。一般来说,越微观越具有可操作性,这是政策可行性的重要考量方向。省、市、区三级政策依次逐级出台,体现了中国一元政治体制模式特色。而实际上,《Y区信息经济智慧应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也应纳入有关政策评估考量的范畴。这是我们在正式评估时需要注意的地方,即关联性、规范性文件的收集与分析。

2.指标化研究

三级政策没有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合法性较好。但我们在准备做实用性研究时,会发现由于缺乏Y区2014年及以前信息经济年度数据,很难做实用性分析。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通过求助该区统计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获得。但由于信息经济是近年才单独提出的,所以这方面的历史数据并不成系统。这是在做政策评估时常遇到的难题,也是不同于法治评估的一个显著区别。三级政策各要素都比较齐备,在针对性上具有较好的满足性。在适当性上,还必须做面上分析,并结合案例分析,才能得出结论。但在公平性等判断上,我们必须保持科学的、理性的态度,进行谨慎的推敲。这可能还需要更多的数据,比如财政补贴在各产业中的调整变化情况;也可能还需要更多的调研,包括到受信息经济影响的行业(包括寄生行业和竞争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并对公平的含义做多角度的解释,方能得出接近“重叠共识”的结论。

如果各方面的信息都能获得,或者说,主要信息都能获得,我们就能就该区促进信息经济发展的政策,按照我们建构的指标体系及权重,得出评估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找出该政策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或完善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