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REITs在全球发展的一般状况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金融投融资手段不断翻新,不但英美法系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连同大陆法系的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等,都通过立法引入了REITs或与REITs相类似的制度安排。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成立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国家。截至2008年,全世界约有23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REITs机制或相应的法规制度,已上市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数目达到390个。数据来自:中信银行、西班牙对外银行.中国房地产观察,2009.表2-1列出了部分国家和地区REITs的表现形式和成立年份。

表2-1 部分国家和地区REITs的表现形式和成立年份

资料来源:招商证券,2009.

表2-2显示了包括美国、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REITs的有关规定。

表2-2 部分国家(或地区)REITs的有关规定

资料来源:招商证券,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