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射象【1】
- 奥威尔杂文全集(下)
- 乔治·奥威尔
- 5468字
- 2019-04-17 14:43:09
在下缅甸的毛淡棉市有很多人痛恨我——我这辈子就只有这么一回受人重视过。我是这个小镇的警察分局警官,这里的人都很讨厌欧洲人,那是一种没有目标的、并不强烈的情感,没有人敢发起暴动,但如果一个欧洲女人独自去巴扎集市,有人或许会往她的裙子上吐蒌叶汁。警官的身份让我成为了众矢之的,只要一有机会,在不会出事的情况下,他们就会戏弄我。在足球场上,如果一个敏捷的缅甸人绊倒了我,裁判(另一个缅甸人)会扭头看着别处,而观众们会不怀好意地哈哈大笑。这种情况发生过不止一回。到最后,无论我走到那儿都会看到年轻的缅甸人黄皮肤的面孔在嘲笑我,当我走远了的时候就大声起哄侮辱我,折磨着我的神经。那些年轻的和尚最令人讨厌。小镇里有数千个和尚,他们个个似乎无所事事,就站在街头角落揶揄戏弄欧洲人。
这些情况令我觉得心烦意乱,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知道帝国主义邪恶透顶,一心只希望尽快摆脱这份工作。理论上——当然只能藏在心里——我全身心支持缅甸人,反对他们的压迫者,即那些英国佬。至于我的工作,我的憎恨到了无以言状的地步。这份工作让我近距离地目睹帝国主义的肮脏勾当。那些可怜的犯人挤在臭气熏天的牢房里,那些长期囚禁的犯人脸色死灰,神情恭顺。他们的屁股被竹篾鞭笞得伤痕累累——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心生愧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我做不到客观公允地看待这一切。那时我还年轻,没受过什么教育,我只能在沉默中思考着这个困扰着每一个置身于东方国度的英国人的问题。我甚至不知道大英帝国已经奄奄一息,更不知道比起那些野心勃勃的新兴帝国,大英帝国其实要好得多。我只知道我仇恨我所服务的大英帝国,又痛恨那些不怀好意的缅甸家伙,他们处处和我作对。我挣扎在这两种恨意之间。内心中的一个自我觉得英国在殖民地的统治是永远无法打破的骑在人民头上施虐的暴政;而另一个自我却在幻想着将刺刀扎进一个和尚的肚子,那将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快乐。这些情感是帝国主义最普通不过的副产品,如果你问一个下班的驻印度英国官员,他们都会这么说。
而在某一天发生了一件事,以迂回曲折的方式让我受到了启发,虽然只是一件小事,却让我进一步看清了帝国主义的真实本质——隐藏在殖民政府暴虐统治背后的真实动机。一天早上,镇里另一个警察局的副警司打电话给我,说有一头大象跑到巴扎集市大肆破坏,让我过去帮忙。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但我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我骑着一匹马出发了,带上了我的步枪。那是一把旧式的点44温彻斯特步枪,口径太小,根本不足以射杀大象,但我想枪声可以吓吓那头畜生。路上好几个缅甸人拦住了我,告诉我那头大象的暴行。当然,那不是一头野象,但正处于发情的狂暴期。和所有进入发情期的家象一样,这头象也被拴上了锁链,但昨天晚上它挣脱锁链逃跑了。当它处于发情期时,只有驯象人才能管得住它,但他出发去追这头大象时却跑错了方向,现在远在别处,得等十二个小时才能赶到这儿来。清晨的时候大象突然又出现在小镇里。缅甸人没有武器,根本拿它没办法。那头大象已经毁掉了几个人的竹屋,杀死了一头奶牛,闯入了几家卖水果的摊位,把水果吃掉了。它还撞上了市政垃圾车,司机跳出车外,逃之夭夭。而大象把垃圾车撞翻了,在上面大肆踩踏。
那个缅甸副警司和几个印度警员已经在目击到大象出没的地方等着我了。这里是贫民区,沿着一座陡峭的小山搭建了拥挤的简陋竹屋,用棕榈叶盖了屋顶,蜿蜒曲折,就像迷宫一样。我记得那是一个多云闷热的早晨,就快下雨了。我们开始查问大象的下落,但和以往一样,任何确切的信息也没有问到。在东方就是这样,道听途说的故事内容似乎很清晰,但你越接近故事发生的地方,情况就越模糊。有的人说大象往这头跑了,有的人说大象往那头跑了,有人干脆说根本没听说过什么大象。正当我觉得整件事不过是一堆谣言时,我们听到不远处传来了一声尖利的惊叫,“快走开,孩子!赶快走开!”一个老妇从小屋的角落后面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根鞭子使劲将一群赤身露体的小孩赶跑。几个女人跟在后面,咂着舌头,惊叫不已。显然,那里有一些儿童不应该看到的东西。我绕到屋后,看到一个男人的尸体匍匐在泥沼中。他是个印度人,一个黑肤的达罗毗荼苦力,衣不蔽体,应该刚死没多久。这里的人说那头大象突然间在屋子的角落与他撞个正着,用象鼻打中了他,一脚踩上他的脊背,把他踩入泥土里。现在是雨季,泥土很松软,他的脸被埋在一尺深的沟壑下,整个土坑得有几码长。他俯卧在地,双臂伸成十字,头夸张地扭到一边。他的脸上满是泥,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难以忍受的痛苦表情,露出满口牙齿。(顺便说一句,不要告诉我死者的面容很安详。我见过的死人看上去都面目狰狞。)大象的脚和他背上的皮肤产生了摩擦,把整张皮都踩了下来,看上去他就像一只被剥了皮的兔子。一看到这具死尸我就派一个勤务兵到附近一个朋友家借猎象的步枪,并把那匹马送了回去,担心它闻到大象的气味时会吓得撒疯,把我从马背上甩下来。
几分钟后,勤务兵回来了,带回了一把步枪和五颗子弹。这时几个缅甸人过来告诉我们那头大象就在下面的稻田里,离这儿只有几百码远。我动身赶过去,这里所有的人都跑出竹屋,跟在我后面。他们看见那把步枪,兴奋地叫嚷着说我要去射杀那头大象。当那头大象在他们的家园大肆破坏时他们无动于衷,但现在它就要被打死了,他们却来了劲头。这可是件好玩的事情,换作一群英国人大概也会这么觉得,而且他们想分点大象肉。我的心里觉得有点不安。我可没想过要开枪打死那头大象——我派人去拿这把枪只是为了必要的时候用于自卫——而一大帮人跟在你后面总是令人心情很不爽。我走下山,看上去像个傻瓜,感觉也像个傻瓜。那把步枪就扛在肩上,跟在我后面的人越来越多。在山脚下,当你远离那片茅屋时,有一条碎石路,路的那头是一片荒弃、泥泞的水稻田,约有一千码宽。那块稻田还没被开垦,但浸泡着头几波雨水,长着零星的杂草。那头大象就在离小路八码远的地方,左边的身子对着我们,根本没有注意到一大群人正朝它走去。它正把一堆堆的草给扯起来,用膝盖把草踩干净,然后把它们囫囵吞进嘴里。
我在小路上停了下来。一看到那头大象我就知道我不应该开枪打死它。射杀干活的大象是很严重的事情——严重程度等同于毁坏一部大型而昂贵的机器——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动手。那头大象站在远处,悠闲地吃着草,看上去比一头奶牛危险不了多少。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认为它的“狂性”发作应该已经过去了。它可能会四处乱走,在驯象人回来把它带走之前,不至于造成危害。而且,我根本不想开枪打死它。我决定看住它一会儿,确保它不会再度变得狂野起来,然后回家。
但我环顾着那群跟在身后的人。人数非常多,起码得有两千人,而且越来越多。道路两旁全挤满了人,延绵了很长一段距离。在鲜艳服饰的上头,是一张张黄皮肤的面孔——每一张面孔都那么兴奋喜悦,等着看热闹。他们都相信那头大象就要被开枪打死了。他们看着我,就像看着一个即将表演戏法的魔术师。他们不喜欢我,但现在我手里有了那把神奇的步枪,暂时有了一点观赏价值。突然间我意识到,到最后我将不得不开枪打死那头大象。他们希望我这么做,而我必须这么做。我可以感觉到那两千人的意志正在把我往前拱,根本无法抵挡。就在这个时候,我站在那儿,手里握着步枪,我第一次体会到那种空虚感:白种人在东方的统治全是一场空。我这个白种人就站在这里,手里握着枪,站在一群手无寸铁的当地人面前——感觉似乎是舞台的主角,但事实上,我只是一个滑稽的傀儡,被身后那些黄面孔的意志操纵着走来走去。在这个时候我意识到,当一个白人变成暴虐的统治者时,他也摧毁了自己的自由。他变成了空洞做作的傀儡,当老爷的就得有老爷的派头,就得一辈子在“土著人”面前耍威风。因此,一旦危机发生,他就得承担起当地人希望他承担的责任。他戴着面具,他的脸和面具贴合无缝。我必须开枪打死那头大象,当我叫人去拿步枪时,我已经给自己套上了这么一个枷锁。当老爷的就得有老爷的派头,他必须显得态度坚决,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而且断然采取行动。我已经来到了这里,有两千个人跟在身后,然后我就这么软弱无力地走开,什么也不做——不,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群人会嘲笑我的,我的一生,在东方每个白人的一生,都是在进行漫长的挣扎,希望不被人嘲笑。
但我不想开枪打死那头大象。我看着它用两个膝盖捶打着那摞青草,神情就像老祖母一样专注,大象看上去都是这副模样。我觉得开枪打死它是在谋杀。那个时候的我还不至于因为杀死一头动物而神经兮兮的,但我从未开枪打过大象,也从未想过要这样做。(不知为什么,杀死一头大型动物的感觉总是很糟糕。)而且,我得考虑这头大象的主人。这样一头活象价值起码一百卢比,而一旦被打死,就只有那两根象牙值上五英镑。但我得立刻采取行动。我转过身,找了几个看上去比较老练的缅甸人,我们来到那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了。我问他们那头大象有没有躁狂的迹象。他们的回答一模一样:要是你不去理它的话,它也不会理你。但如果你太接近它的话,它可能会攻击你。
我很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我应该走到距离那头大象二十五码内的地方,看看它会不会发狂。如果它攻击我的话,我就开枪;如果它没注意到我的话,我可以任由它在那儿,等到驯象人过来。但我也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做。我是个拿着步枪的可怜虫,站在软绵绵的地面上,每走一步脚就会陷下去。如果大象攻击我,而我没打中它的话,我很有可能会被踩扁,就像一只癞蛤蟆被压路机碾过。但就算在这个时候,我想的不是自己的安危,我只想到身后那些翘首观望的黄皮肤面孔。由于在那一刻人群都在看着我,我没有感觉到平常意义上的恐惧,要是只有我一个人的话,或许我会感到害怕。一个白种人绝不能在“土著人”面前显得害怕,因为他通常都是无所畏惧的人。我只想到,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那两千个缅甸人就会看到我被大象追赶,被它撞倒,被它踩踏,直到最后变得和山上那具狰狞的尸体一样,他们当中有的人或许会哈哈大笑。那可万万不行。
我别无出路。我把子弹装进弹匣,卧倒在路上以便更好地瞄准。那群人安静了下来,人群纹丝不动,从数不清的喉咙里发出低沉而高兴的叫嚷声,就像那些看到舞台的幕布终于升起的观众一样。他们终于可以有点乐子了。那把步枪是一把做工精良的德式步枪,有十字准星。那时候我不知道射杀大象应该开枪贯穿它的两个耳洞。那头大象侧着身对着我们,我应该直接瞄准它的耳洞。事实上,我瞄准的地方歪了几英寸,因为我以为大象的脑子会在离耳洞较远的地方。
当我扣下扳机时,我没听到枪声或感觉到后坐力——子弹射中目标的时候枪手是不会感觉到这些的——但我听到了从人群那里传来可怕的吼叫。在那短短的一瞬间,你或许会以为就在子弹进入它的身体之前,那头大象身上就发生了神秘而可怕的变化。它没有骚动,也没有倒下,但它身上的每一条纹理都改变了。突然间它看上去缩成了一团,骤然老了许多,似乎那颗子弹可怕的冲击力虽然没有让它倒下,但已经让它瘫痪了。终于,似乎过了很久——我敢说其实就只有五秒钟的时间——它颤巍巍地跪了下来,嘴巴流着口水。它似乎得了可怕的衰老症。你会以为它已经有几千岁了。我又开了一枪,击中了同一部位。被第二枪击中时它没有倒下,而是绝望而缓慢地挣扎着,软弱无力地站了起来,双腿沉重,耷拉着脑袋。我开了第三枪。这一枪了结了它。你可以看到子弹造成的痛苦撼动着它的整个身子,将它腿脚的最后一丝力气消磨殆尽。但在倒下时,有那么一刻它的身躯似乎变得更高大了,因为它的后腿蜷曲在它的身子底下,它就像一块巨岩翻倒时那样向上一耸,它的象鼻像一棵大树一样朝天而立。它发出第一声也是仅有的一声惨叫,然后重重倒了下去,肚皮正对着我,连我卧倒的地方也似乎在颤动。
我站起身,那群缅甸人已经跑过泥地从我身边经过。那头大象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它还没有死。它的呼吸绵长,带着咔哒咔哒的声音,很有节奏,像巨大土丘一样的侧身在痛苦地起伏不停。它大张着嘴——我可以看见深邃的粉白色喉咙。我等了很久,想等它死掉,但它的呼吸并没有减弱。最后,我开了两枪,把剩下的两颗子弹射入我觉得大概是大象心脏的部位。黏稠的鲜血涌了出来,看上去就像红色的天鹅绒,但它还是没有死。那两枪打中它的时候它的身体纹丝不动,痛苦的呼吸也没有停顿。它奄奄一息,这是很慢很痛苦的死法,但它已经到了一个遥远的世界,就算再开一枪也无法令它伤得更重。我觉得我得给这可怕的声音画上句号。看到这么一头庞然大物躺在那儿,无力挣扎也无力死去,而我对此无能为力,实在是太可怕了。我叫人拿来我的小口径步枪,瞄准它的心脏和喉咙又开了几枪,但似乎毫无作用。大象还是在艰难地喘息,像时钟的嘀嗒声一样稳定而规律。
最后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走到一边。后来我听说它足足耗了半个小时才死掉。还没等我离开,缅甸人就拿来了长刀和篮子。有人告诉我,当天下午那头大象的尸体就被割得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当然,后来关于射杀这头大象的纠纷不断。大象的主人气坏了,但他只是个印度人,根本无可奈何。而且,在法律意义上,我的行为无可指摘,因为一头发疯的大象就像一只疯狗一样,要是主人没办法管住它的话,就必须被处死。那些欧亚混血人看法不一。老一辈的人说我做得对,而年轻一辈的人说因为那头大象踩死了一个苦力就开枪打死它未免太不应该了,因为一头大象可比一个该死的苦力值钱得多。后来我很高兴那个苦力死掉了,因为他的死让我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获得了正当性,给予了我充分的理由开枪打死那头大象。我经常觉得很好奇,会不会有人看穿我之所以那么做,纯粹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一个傻瓜。
【注释】
【1】刊于1936年9月《新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