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色彩基础知识

2.1 光与色彩

英国物理学家牛顿在剑桥大学的实验室里,把太阳光从一小孔引进暗室(实验室)。透过来的白而亮的光通过三棱镜后,照射在荧幕上,呈现出一条十分美丽的彩带,颜色依次是红、橙、黄、绿、青、蓝、紫,从而揭示了光学原理,也解释了彩虹的形成原因。

2.1.1 色彩产生的条件

1.光

光是电磁波的一种,所以也叫光波。

2.电磁波

电磁波包括宇宙射线、X射线、紫外线、可见光和无线电波,这些光线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并都有自己的波长和振动频率。通常所说的色彩是能够引起色觉的部分——电磁波,这段波长称为可见光,其余波长的电磁波都是肉眼看不见的,故称为不可见光。可见光的波长范围是380~780nm的电磁波;红外线的波长范围是大于780n m的电磁波;紫外线的波长范围是小于380nm的电磁波。

3.光源

简单地说,能发光的物体叫光源,例如,太阳光、灯光、火光、荧光等。其中太阳是最大的光源。

2.1.2 光与色彩的关系

人类通过对色彩的研究,认识到色彩和光是密不可分的。由于物体的属性各有不同。因而,受光的照射后,其中一部分光被吸收,其余的光被反射或透视,形成了不同的颜色。色彩是眼睛对可见光的感觉,这种感觉也随着明暗变化而变化。不仅如此,色彩感觉往往随着人的生理、心理、情绪的变化而发生微妙的改变。

太阳光通常被认为是自然光,在太阳光照射下的物体的颜色基本呈现相对稳定的色彩。因此,白天自然界中物体的颜色是丰富多彩而又千变万化的。可是到了晚上,由于月光是太阳照在月球上的反射光,因而,所有物体都会显现出一片灰蒙蒙、清淡淡的暗灰色。在月光下,人们是无法辨认物体的颜色的。由于光源色的不同,同一物体的颜色被不同光源照射也会发生改变,例如,一块白布,在白光的照射下呈白色,在红光的照射下呈红色,在绿光的照射下呈绿色等。

色彩产生的条件有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有光(可见光);其次,人们有正常的色觉;再次,人们的生理、心理对色彩感觉的影响;最后,光源色变化对物体、对色觉的反映。